政协怀仁县委员会乡镇联络组工作规划试行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怀仁县委员会文件

怀政协发[2007]11号

怀仁县政协乡镇联络组工作暂行办法

(2007年6月28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协乡镇联络组工作,特制定怀仁县政协乡镇联络组工作暂行办法:

一、工作任务

第一条乡镇联络组是政协组织在乡镇的延伸,是县政协的派出机构,受县政协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行政上隶属乡镇党委领导,业务上隶属县政协领导,具体负责处理县政协在本乡镇的日常事务。乡镇联络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1-

一定数量的政协联络员。

第二条乡镇联络组要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乡镇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改革开放、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第三条乡镇联络组要代表县政协积极联络本乡镇的县政协委员和乡镇联络员,沟通感情,增进友谊,征求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搞好服务工作。

第四条负责组织委员、联络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政协章程》和省、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政协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向县政协反映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负责组织协调本乡镇区域内的县政协委员积极履行职能,就本乡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本乡镇的县政协委员列席所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围绕本乡镇一些重要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乡镇党委、政府的民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第六条负责联系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人士工作,为本乡镇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搞好新农村建设工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献计出力。

第七条负责贯彻有关祖国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对本地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其家属的联络联谊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增进沟通,加深交往,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或生活中的问题。

第八条负责做好本乡镇非党干部和各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和团结工作,反映非党干部的各种愿望和要求,帮助解决非党干部和各界代表人士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第九条负责做好本乡镇所属单位、农村的非党知识分子、宗教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社会动态,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为乡镇党委、政府实施正确决策出高招、献良策。

第十条负责协调和落实县政协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收集本乡镇县政协委员的提案,配合省、市、县政协做好政协委员在本乡镇的调研、视察、民主监督等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承办县政协和乡镇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3-

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学习制度

1、学习活动由乡镇联络组组长负责组织,参学对象为本乡镇的县政协委员、乡镇联络员。

2、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

3、学习内容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政协统战理论和上级政协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文件为主。

4、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体会,学以致用,力求实效。

5、积极参加县政协组织的集中学习,参学率要达到90%以上。

第十三条反映社情民意制度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及时反映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起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促进发展的作用。

2、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察民情、说真话、报实情。

-4-

3、注重对分散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综合整理,提出有份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4、对社情民意要做到勤收集、细整理、快报送,对重大事情、重要情况一事一报,急事急报,按程序报。

5、切实抓好对社情民意信息的跟踪反馈和督查落实,反馈和落实情况要及时整理存档。

第十四条走访制度

1、采取平时走访和定期走访、普遍走访与重点走访相结合的方法,经常走访联系委员、联络员和各界代表人士。

2、对每个走访对象一年内必须走访2次以上,每次走访活动要有记录。

3、及时了解委员、联络员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4、通过走访,帮助委员、联络员和各界代表人士解决实际困难。

三、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乡镇联络组会议由组长负责主持召开,参会对象根据工作需要由组长确定,除本乡镇县政协委员、乡镇联络员以外,还可邀请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有关领导参加。

-5-

第十六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本乡镇县政协委员、乡镇联络员和各界代表人士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并安排布置工作。

第十七条要注重会议实效,每次会议力求准备充分,议题集中,主题明确,重点突出。

第十八条要作好会议记录,做到客观反映会议情况,保持会议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要严肃会议纪律,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要及时请假。

四、活动要求

第二十条乡镇联络组的调研视察活动要紧紧把握时代脉搏,重点围绕本乡镇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和发展农村经合组织及农村教育、卫生、交通、水利、通信和社会保险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方面下大力气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乡镇联络组每年要组织不少于4次的综合调研活动,活动可邀请乡镇联络员及乡镇主要领导参加;每年要组织不少于6次的小型专题调研活动,活动可邀请部分乡镇联络员及乡镇对口分管领导参加。

第二十二条乡镇联络组的活动可采取现场视察、联组

-6-

调研、专题调研、专题议政、上门走访和举行各类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每次调研活动结束后,都要认真总结并形成材料,报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县政协办公室。

主题词:政协联络组工作办法

报:省政协、市政协、县委

抄:县人大、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

发:县政协常委、各乡镇政协联络组

怀仁县政协办公室2007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170份)

-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