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国歌奏唱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许昌市**小学升国旗奏唱国歌

礼仪规范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为激发师生爱国报国情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规范升旗国歌奏唱礼仪,增强对国旗国歌的庄严感、礼敬感,特制定本规定。

一、每周一7:30在学校前操场举行升旗国歌奏唱仪式,全体师生都要整队集合参加升旗仪式,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缺席。(假期、双休日及恶劣天气除外。)教师按指定地点、指定队列、规定站位自觉排好队;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在学校统一划定的区城内,面向国旗站立;班主任站在班级队伍前面,给学生作好表率。

二、在升国旗奏唱国歌时,全体师生要仪表端庄,脱帽肃立,神情专注,向国旗行注目礼,不左顾右盼,不交头接耳,不接打电话,手上不拿东西,肩上不挎包。学生必须按统一要求穿校服(天气特别寒冷可穿自己的衣服)、佩戴好红领巾。在升国旗奏唱国歌的过程中,迟到的师生要在原地站立,向国旗行注目礼,待国旗升起后迅速回队。

三、国旗升起后,由学校领导或教师、学生代表做国旗下讲话,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养成教育。

四、学校教导处对教师升旗国歌奏唱仪式出勤等情况进行考评,作为量化考核评估的依据之一;德育处对各班的升旗国歌奏唱仪式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作为班级评估内容依据之一。

许昌市健康路小学德育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