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
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续保申请表
姓名
公安 户籍 信息
户口性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信息 采集
现居住地地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默认为当月1号)
告知和确认
1、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从参保当月起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 的情形外,一律不得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
2、新参保对象可于 个工作日后,前往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领取社会保障卡。
3、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银行网点和APP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根据当年缴费标准自行选择缴费 档次缴费。
已认真阅读以上告知内容,清楚相关权利义务。
申请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日
《补缴社保通知单》
《补缴社保通知单》您于年月日正式入职公司,由于公司建立之初正处在一个创业阶段,有很多管理不完善,特别是人力资源这块很欠缺,你入职公司未能及时给您购买社会保险,现公司决定给您补缴个月社保,补缴标准按当年实际缴费标准执行,请您配合购买。
年月日补缴方式:1、由公司统一向社保局申请补缴。
2、领取现金方式,由个人自行到社保局进行补缴。
员工签字:年月日第二篇:日常社保补缴二、日常补缴业务(一)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1、办理日常补缴时需准备并提交的材料:⑴补缴近三个月保险费。
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单位可直接通过企业版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⑵补缴当年保险费:①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补缴期间单位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补缴期间参保人的工资收入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⑶补缴历年保险费:参保单位补缴历年(历年是指办理日期在每年公布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后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年度及之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先到行政事务受理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补缴。
①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盖章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②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补缴xx年以前年份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⑷补缴基数差额:①经主管部长审核签字后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补差确认表》②参保人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凭证复印件,如没有则提供参保人在本单位的首月原始工资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补缴时需要的表格:其中需通过企业版软件打印的表格:(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需填写的表格:(3)《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一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需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打印的表格:(4)《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一式二份(5)《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财务)一式二份3、企业版申报个人补缴操作步骤:自xx年11月起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时均需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v4.3.6”(以下简称“企业版”)进行申报。
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镇(街)村(居)组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址
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住地址
参保时间
年月日
补缴方式
□一次性补缴□中断补缴
补缴年度
补缴标准
补缴总额
年至年
元/年
元
年至年
元/年
元
年至年
元/年
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制,参保人员应按时将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存折,由银行按规定进行划扣。
申请人声明:
以上填写内容正确无误。
申请人:年 月 日(签章)
村(居)委会申报意见:
经办人:年 月 日(签章)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签章)
县(市、区)社保机构复核意见:
复核人:年 月 日(签章)
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本表由参保人员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委会经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按年缴费,也可补缴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并给予相应的缴费补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规定按年缴费。本表一式四份,参保人员、村委会、镇保障所、区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没交过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没交过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补交吗没交过养老保险的可以补交吗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养老保险是可以补交的。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养老保险的补缴范围为: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
1、未参保单位和人员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2、未参保单位是指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3、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是指实行个人、企业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
养老保险补缴条件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
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
可不必补缴;社保中途断了,也不需要补交,社保是算累计的。
在累计满15年。
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4、其他相关材料。
单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单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单位编号: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社保机构经办人:复核人:
社保机构经办机构(盖章)审办时间:年月日
备注:1、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2、单位应提供相应的招工、用工手续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补缴期限指补缴起始年月至终止年月。
4、历年补缴费率、基数、金额和利息按有关规定执行、5、补缴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待遇、工伤待遇不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筹。
6、本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社保机构各存一份。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范本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范本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社会保险费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是保障广大劳动者在遭遇工伤、疾病、失业等风险时,能够得到必要经济保障的重要手段。
然而,有时因为各种原因,一些参保人员可能会漏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
本文将向大家介绍一份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的范本,以帮助大家了解如何正确填写此类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填写申请人的姓名、号码、方式等基本信息。
补缴时间:填写申请补缴的具体时间范围,例如:年/月/日-年/月/日。
补缴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补缴的类型,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申请理由:详细说明申请补缴的原因,例如:因工作单位漏报、因离职后未及时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等。
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与补缴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社保关系转移证明等。
确保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在填写申请表时,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以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为了证明补缴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需要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在填写申请表之前,建议详细了解相关的社保政策和法规,以确保自己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是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正确填写和提交此类申请表是每个参保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的填写方法,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配合社保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保秩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陕西省作为我国的人口大省和工业重镇,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改革对于全国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因此,对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的现状不容乐观。
2024养老保险断交可以补交吗?
2024养老保险断交可以补交吗?一、补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手续养老保险什么情况下可以补?一、养老保险什么情况下可以补养老保险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申请补缴的,需要满足以下这几种情况:1、单位欠缴养老保险的:我们在正规企业工作,企业就须按照要求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如果用人单2、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如果是没有正规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购买养老保险,如果在缴费途中因为银行卡余额不足又或者其它原因导致缴费失败的,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去当地的社保局申请不缴所欠的费用。
二、补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手续1、养老保险手册;2、职工个人档案;3、《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4、职工与应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5、工资发放明细表;6、参保人本人身世分量证或户口簿;7、社保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因为每个人补交养老保险的理由不同,所以在准备资料时也会有所差异。
为了让大家办理起补缴手续来更加地方便快捷,可以提前去社保局了解一下,再按照要求来进行准备。
三、补养老保险较多补多少年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补缴养老保险的较长时间不能超过118个月,也就是15年,根据每个人的年龄以及参保情况不同,大家可以选择补缴1-118个月不等的社保费用。
对养老保险有所了解的人应该都知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年限须达到15年及以上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选择一次性补齐,也可以选择延迟退休,直到满足要求之后才开始领取养老金。
关于补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手续的内容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看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与此相关的内容可以持续关注一下我们,我们会定期为大家带来这方面的内容。
二、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接工龄一、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接工龄可以。
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
单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最新)南宁2019年起
单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单位编号: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是否参加单位当月结算:□是□否填报日期:
所需材料:
1、填写《单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市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2、职工档案(含劳动合同)材料,验原件;
3、历年工资发放花名册;
4、法院或劳动人事仲裁部门、劳动监察等司法或职权机构出具的文书,验原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补缴的,无需提供上述第2项、第3项材料,但另需提供工资福利部门批复的工资审核表(验原件)。
告知事项:
1、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费率、基数、滞纳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2、补缴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不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筹;
3、补缴期限指补缴开始年月至终止年月;
4、在南宁市办理历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中断手续后,无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时,可办理补缴时间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费手续;
5、单位负责人、单位经办人应如实填写此表,涂改无效。
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南宁市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所属村(居)委会: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由参保人员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委会代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以补缴至满15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对于未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保险费部分,但不能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3、本表一式三份,参保人员、乡镇(街道)事务所、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85号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8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8〕18号),现就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1992年12月31日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连续工龄中断人员参保问题1.人员范围。
凡1992年12月31日以前,在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可自1998年1月1日起参保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按照各年度“最低缴费标准”确定,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
3.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按以下标准确定:1998年为25%,1999年至2001年为26%,2002年为21%,2003年至2005年为22%,2006年起为20%。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以本人相应年度的缴费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5.补缴确认。
本人要求参保缴费的,须填写《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确认表》,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等原始证明材料,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
在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存档的,由职业介绍机构为其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确认手续;处于失业状态的,由失业保险机构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中心)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确认手续;现已在城镇企业就业并参保的,由企业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确认手续。
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最新表格(表二、表三、表四、表五)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登记证编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单位名称(章):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民族个人身份用工形式参加工作日期个人首次缴费日期是否曾在部队服役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常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申报工资备注:1、“个人身份“是指工人、干部;2、“用工形式“是指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3、以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项目,用于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须经参保人员确认,确保各项内容真实、有效。
单位负责人(签章):单位填报人(签章):填报时间:年月日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NO: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实地考察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类型电话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实地考察内容单位在册人数应参保人数已退休人数生产经营情况营业执照年审情况劳动合同签定及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缴费能力和补缴费能力情况考察组意见考察人员:年月日经办机构审核意见上级经办机构审批意见章年月日备注注:有离退休人员的新参保单位,报市级经办机构审批;无离退休人员的新参保单位,报市级经办机构备案。
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办法
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办法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85号)、《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41号)、《关于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40号),《关于严格控制新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的通知》(津社保〔2010〕88号)文件要求,单位补缴费经办办法如下:㈠补征集类别及所需材料1.核定基数补缴费:用于新增人员及未核定缴费基数人员的补缴费;(1)对于本单位当月办理新参保或转入人员补缴本年度由于各种原因漏缴的社会保险费,需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录用职工登记花名册》,补缴超过3个月以上的还需提供工资发放凭证等原始证明材料。
(2)对于本单位当前已参保职工补缴本年度或以前年度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应提供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补缴费相应月份的《劳动合同》、职工工资收入台帐、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录用职工登记花名册》等原始证明材料,报征缴科逐级审批。
对特殊情况,需报市社保中心核准后办理。
(3)首次就业并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从参保登记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补缴。
已在或曾经在城镇企业就业,但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需补缴养老保险费应提供市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农籍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确认表》、本人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资料。
2.恢复基数补缴费:指缴费单位上月未申报或已申报但由于银行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扣款不成功,补缴上月社会保险费。
3.调整基数补缴费:指在原有缴费基数基础上,垫高缴费基数的补缴费。
如经稽核、监察、仲裁、法院裁决等。
(1)属于稽核查处的,应提供《稽核整改意见书》;(2)属于劳动监察查处的,应提供《劳动监察指令书》、《劳动行政处理决定书》或《劳动监察处理决定》;(3)属于仲裁裁决的,应提供《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4)属于法院裁决的,应提供《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5)属于用人单位自查的,应提供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补缴费相应月份的《劳动合同》、职工工资收入台帐、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工备案手续等原始证明材料。
补缴7月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办理须知
补缴年月日前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办理须知一、事项名称:补缴年月日前基本养老保险费二、设定依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号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年】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埠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保发【】号;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号。
三、申请条件: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被保险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四、办理材料:(一)一般补缴:、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其他准许开业的合法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由用人单位签发的书面补缴申请(纸打印);、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补缴养老保险期间为城镇户籍的相关材料(如原始档案、劳动保障局出具的原始招聘备案手续等);、提供补缴期间全部的原始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个月必须是补缴的起始月);、提供补缴期间金融机构代发工资的凭证或个税证明;、在社会保险科领取《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一式三份);、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超过三年(含)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二)外埠人员补缴年以上(含年)的:、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其他准许开业的合法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由用人单位签发的书面补缴申请(纸打印);、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补缴养老保险期间为城镇户籍的相关材料(如原始档案、劳动保障局出具的原始招聘备案手续等);、提供补缴期间全部的原始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补缴期间金融机构代发工资的凭证或个税证明;、社会保险科领取的《外埠人员养老保险补缴审核表》(一式四份);、提供用人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书;、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超过三年(含)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明细表)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编号:10104001807
个人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社会保障号码
出生时间
用工形式
参加工作时间
个人首次缴费时间
户口性质
户口所在地
是否曾在部队服役
常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补
缴
费
情
况
记
载
年度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缴费情况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份
月
基数
金额
年度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缴费情况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数:
月:
月数:
月数:
月份
基数
金额
劳资部门负责人:填报人:杨娇经办机构经办人(盖章):填报时间:2011年11月03日
珠海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申报时间:申报须知一、补缴滞纳金由税务部门核定征收。
二、申请补缴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单位经办人为补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职在参职工或补缴职工本人,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二)以下各项之一所列材料原件:1.《劳动合同书》,以及《银行个人账户工资/收入明细》(须含补缴月份工资发放流水及加盖银行印章)。
2.《劳动合同书》,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须含补缴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记录)。
3.《劳动合同书》,以及《就业登记信息》(须加盖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即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或镇(街)人社所专用章)。
4.人民法院、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相应已生效的文书。
三、补缴比例及补缴基数确定(一)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各相关险种的缴费比例按其应缴费当月我市执行的缴费比例确定。
(二)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以补缴时段对应期间职工本人工资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需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确认。
补缴时段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按应缴费当月我市执行的上下限标准确定。
四、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标准(一)本市户籍人员1.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5年1月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5年1月至1998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8年7月以后(含当月)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职工)和生育保险费。
(二)外来劳务人员1.用人单位补缴外来劳务人员1995年1月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补缴外来劳务人员1995年1月至2001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