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不良经营行为 2012-3号
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
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纠正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银监会决定在银行业系统全面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以贷转存。
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存贷挂钩。
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得以贷收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浮利分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贷搭售。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不得一浮到顶。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七)不得转嫁成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对现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自查自纠,并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规收费。
服务收费应科学合理,服从统一定价和名录管理原则。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收费价目名录,同一收费项目必须使用统一收费项目名称、内容描述、客户界定等要素,并由法人机构统一制定价格,任何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等要素。
关于整治代理保险、基金、理财不规范经营有关事项通知业务通知21号
松邮银业[2012]21号关于整治代理保险、基金、理财等业务不规范经营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县行、各代理业务局、全区各支行(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监管部门指示精神,按照集团公司、省邮政公司和省分行整治不规范经营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行下发的关于整治不规范经营的实施方案,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47号)等文件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代理保险业务,基金业务、人民币理财业务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根据我行实际情况,特提出要求如下:一、保险业务1.代理销售保险业务的网点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并对外公示,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网点或许可证过期尚未补办的网点不得办理保险业务。
2.代理保险销售人员必须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上岗,未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营业员不得宣传、销售、办理保险业务。
严格执行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为了进一步规范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我行将严格手续费管理制度,对账外账要严格清理,保险公司不得与营业网点人员私自达成关于手续费的任何相关协议,网点人员不得以现金、礼品等任何方式收取除行内手续费之外的非法利益,如有发生,立即停办该家保险公司业务并对相关人员予以严惩。
4.各级管理机构及营业机构应切实加强代理保险产品的合规宣传和信息披露,不得自行印制宣传材料,所有宣传材料必须由保险公司提供。
不得向客户发放任何礼品,现金等发展保险业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严禁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邮储银行网点进行客户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如有发生,立即停办该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
6.取得兼业代理资格的网点只能代理三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如超过三家必须取得银监局的报备资格,否则视为违规销售,停办相关保险公司业务。
农商银行“七不准”“四公开”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农商银行关于“七不准”“四公开”落实情况专项自查报告XX办事处:根据XX银监局和省联社关于在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中开展“七不准”“四公开”落实情况专项自查的通知要求,我行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实施情况(一)高度重视。
我行高度重视做好“七不准”“四公开”落实情况专项自查工作,董事长亲自布置,行长全面牵头实施,XX、公司业务部、财务会计部等共同落实,先后在党委会、行长办公会上进行了强调部署。
(二)制定方案。
对照XX银监局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XX农商银行在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中开展“七不准”“四公开”落实情况专项自查方案的通知》文件。
(三)全面自查。
总行XX在办公会议上领学了专项自查方案,各部门对照方案要求,全面深入的进行了自查,撰写了自查报告、填报了自查情况表,做到了查深、查透、不留死角。
二、专项自查情况(一)前期违规收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前期“三三四十”排查问题,我行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问题。
(二)制度及内控机制层面。
我行系统梳理了本行服务收费制度,经自查,建立健全了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了清晰的服务价格制定、调整和信息披露流程;严格执行了内部授权及审批管理,不存在分支机构自行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等行为;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存在单设考核、层层加码等问题;建立健全了服务价格投诉管理机制,客户相关信访投诉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
(三)违规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方面。
对照《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及《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5]25号)等规定,经自查,不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转假成本等违规行为,不存在以借款人非自愿申请的承兑汇票等其他业务代替贷款发放等。
(四)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方面。
银行“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银行“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为了有效服务实体经济,规范贷款业务条件和收费,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ⅩⅩ]3号)的要求和XX省银监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行决定全面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开展以“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为主题的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我行: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风险控制适度、合理、有效的原则确定贷款条件,不对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严格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认真遵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合规合理收费。
二、组织领导我行成立“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行长XXX任组长,副行长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XXX任副组长,副行长兼中小企业部总经理XXX、微型企业部总经理XXX、个人金融部总经理XXX、运营部总经理XXX、综合管理部负责人XXX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
领导小组在总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推动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合理配置资源、责任落实到位,以达到活动预期效果。
三、主要工作内容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充分领会政策精神,理解规范经营对于我行的重要意义,增强全体员工贯彻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全面梳理检查,及时自查自纠。
整治不规范贷款业务和不规范收费问题是我行当前的重要工作,全行各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严格按照“七不准”和“四原则”的要求,对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涉及贷款业务条件、贷款利率定价和服务收费的政策、业务流程、合同文本和操作环节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所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进展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和总部相应部门。
自查自纠工作应于ⅩⅩ年3月XX日前完成,具体分工如下:中小企业部负责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业务条件、利率定价、服务收费、合同文本和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自纠,贯彻落实“七不准”和“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减费让利”的原则,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自查情况。
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纠正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银监会决定在银行业系统全面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以贷转存。
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存贷挂钩。
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得以贷收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浮利分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贷搭售。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不得一浮到顶。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七)不得转嫁成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管理会计模拟考试题+参考答案
管理会计模拟考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70题,每题1分,共70分)1、A银行对下级分支机构的绩效考核方案中设置了私人银行客户户均资产考核指标。
该指标属于哪一类指标?A、效益管理B、风险合规C、发展转型D、社会责任正确答案:C2、关于签发财务开支重要空白凭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该指定专人签发B、如有错误,应进行作废处理C、可以事先加盖印章D、仅限财务开支专用正确答案:D3、()是指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财务授权体系的设计安排应考虑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操作执行的因素。
A、有效制衡B、分级授权C、权责明晰D、兼顾效率正确答案:D4、某单位12月底一次性向供暖公司缴纳600万元取暖费,应在()中列支。
A、取暖费B、短期待摊取暖费C、公杂费D、福利费正确答案:B5、需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财务事项,由财务部门提出,经财务主管行长、行长审核,报请()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A、行长办公会B、董事会C、财审会D、党委会正确答案:B6、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关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对客户普遍使用、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B、各银行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不得擅自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也不得执行时超出政府指导价的浮动幅度。
C、各银行总行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进行调整。
D、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中国银监会,根据银行服务成本、中间业务价格对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影响程度、市场竞争状况,制定和调整银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及标准。
正确答案:C7、活期类存款利息计提日,按合同利率、本金以及应计提期限确认应付利息和利息支出,借记“活期存款利息支出”,贷记()。
A、活期存款应付利息B、定期存款C、现金D、活期存款正确答案:A8、费用预算指标体系应按()明确。
A、月B、季C、旬D、年正确答案:D9、A支行在办理个人抵押贷款时,要求抵押人直接向相关机构缴纳本应由银行承担的评估费,该种行为容易被监管部门认定为()。
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竞赛预选赛
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竞赛预选赛1.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析类数据使用安全管理办法(2015年版)》(邮银制〔2015〕269号)规定,关于访问计算机系统数据的正确做法为()。
[单选题]通过外网终端访问系统通过内网终端访问系统(正确答案)无线网络访问系统数据通过外网终端加密访问系统2.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要点手册》,()是指消保审查应注重对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识别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或建议。
[单选题] 依法合规原则全面性原则风控性原则(正确答案)独立性原则3.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邮银制〔2019〕262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每年开展()次。
[单选题]1(正确答案)2344.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以下关于个人外汇业务不得进行宣传的是()。
[单选题]人民币汇率的波动趋势预测(正确答案)提示“汇率有波动,结售汇交易汇率请以实际交易时为准”提示:“我行代理的国际速汇汇款手续费标准以代理公司最新公告为准”表达收益的产品示例5.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营销活动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邮银制〔2018〕171号),信用卡手续费减免类营销活动原则上由()组织实施。
[单选题]总行统一(正确答案)一级分行统一一级分行视情况各级分支机构自行6.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版)》(邮银制〔2018〕242号)中规定,各级机构应按照监管要求、结合行内实际,每()开展自主宣传教育活动。
[单选题]月季半年年(正确答案)7.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邮银管〔2016〕229号),保险业务宣传应包含()内容。
[单选题]承诺固定分红收益的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类比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国债收益类比文字声明:“本产品由××机构(保险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正确答案)8.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邮银制〔2019〕119号),我行员工网点投诉处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给予告诫或通报批评处理,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给予()处分。
银行个金条线关于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的自查报告
##银行个金条线关于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的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银监局《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3号)、《关于印发##年大型银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监办发【##】3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分行个人业务部《关于下发个金条线落实整治不规范经营工作要求的通知》(×××个【##】91号)及分行相关要求,个人金融部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年2月21日,分行召开了整治“不规范经营”工作会议,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分管行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整治“不规范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会后,分管个金业务条线的××副行长立即召开了个金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对个金条线的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自查小组。
个人金融部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个人金融部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条线板块产品经理、风险经理为组员的自查工作小组,指导全辖开展个人业务的收费情况自查,小组人员见下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层层传到,确保实施。
个人金融部召开了业务经理培训会,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员工,并对服务收费问题再次进行了现场培训,要求业务经理以例会、晨会等形式,开展宣讲、培训工作,确保每个基层网点、每个员工都能正确掌握监管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做好学习培训记录。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规范经营。
个人金融部开展贷款行为和收费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自查覆盖面必须达到100%,同时加强对营业网点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指导,帮助网点规范收费服务,并以此次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贷款行为和中间业务收费合规意识,更好地服务社会,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和重大负面舆情。
二、自查基本情况(一)个人贷款业务收费自查情况1、对照清理28项个人贷款收费项目,五项费用停止收取情况。
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银监会整治不规范活动督查组已经到达安徽,对机构网点进行抽查,现将银监会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要求各机构认真对照,对自查、检查等问题进一步回头看,认真做好迎查准备,确保不被处罚!!关于对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工作方案根据会领导批示精神和《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要求,近期拟在全国36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范围内对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督查目的通过督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切实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统一处罚标准,及时发现各地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指导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督查内容和重点•各地区贯彻落实银监发[2012]3号等文件的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
各银行业法人机构是否于2月上旬召开全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从总部到各级分支机构是否层层实行了行长(经理)负责制,指派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各银监局、银监分局、监管办是否于2月上旬分别组织了辖内同城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各级监管机构是否从3月1日开始组织“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监管检查及检查成效。
•(二)“四公开”、“七不准”公示情况。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于2月底前在总部网站、所有营业场所公示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等“七不准”禁止性规定;是否公布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的“四公开”规定。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项治理自查情况。
各法人机构是否于3月底之前将自查报告上报注册地所在监管机构或银监会对口监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是否于3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同级监管部门;各级监管机构是否收审同级机构自查报告,并核评其自查整改情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1.09•【文号】保监发[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2〕3号)各保监局:根据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中介监管工作成效,持续依法严查重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治理保险代理市场小、散、乱、差的状况,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我会将在2012年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以下称“专项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以下称“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一)检查内容1.将直接业务转挂保险中介机构套取资金;2.将直接业务转挂保险营销员名下套取资金;3.虚增保险营销员人头套取资金;4.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虚开发票及虚增业务管理费方式套取资金;5.串通保险中介机构虚假退保、虚假理赔套取资金;6.通过保险中介机构向利益关联单位和个人非法输送利益;7.将套取资金建立小金库、私分、贪污、职务侵占等;8.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违法违规的其他相关问题。
对上级管理机构,要从制度、机制等方面评估管控意识、管控能力和管控效果,查处其组织、指导、批准、默许下级机构违法违规及在中介业务中直接违法违规的行为等。
(二)检查对象1.保监局按照对省(市)级公司与基层营业机构上下联动检查、行政处罚上下一体的要求,以辖区内1家省(市)级公司为检查对象,对其及至少2家所属相关基层营业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2.保监会将在保监局工作基础上,汇总分析各保险公司基层营业机构违法违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保险总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天津银监局重罚家金融机构案例信息汇总下
〔2014〕12号被处罚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处罚事由:违规收费具体描述:你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存在只收费不服务现象2014年1月6日,天津K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分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签署《投融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若甲方未同乙方推荐的融资提供方正式签署融资协议,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成功费。
经查,截至检查日,你分行未能提供天津K股份有限公司同该支行推荐的融资提供方正式签署的融资协议,但在2014年1月6日,你分行却已向天津K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投融资顾问费。
(二)个别收费项目质价不符2013年9月30日,天津H有限公司与你分行天津红桥支行签订《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服务协议》,委托你分行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9月29日期间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服务价格为10万元。
按照中小企业国家标准,该企业为小型企业。
检查发现,在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期间,你分行每月向企业提供一份资料,均为直接复制总行投资银行研究中心发布的常规报告,没有根据企业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提供针对性服务,且2014年以后提供的均为总行发布的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月报,与企业主营业务建筑工程相关度较低。
2013年9月30日,你分行尚未向企业提供实质性服务即向企业收费。
违规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年3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的规定。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处罚:10万元处罚日期:2014年12月30日〔2014〕13号被处罚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处罚事由:违规收取财务顾问费具体描述:你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财务顾问服务未能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2013年12月27日,你分行东丽支行向天津市D公司提供的投融资财务顾问服务报告书融资方案设计部分所列内容均为各类银行产品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6.05•【文号】发改办价监[2016]1408号•【施行日期】2016.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6]14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关于“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要研究制定相应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要求,我委总结价格主管部门多年执法实践,研究制定了《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6年6月5日附件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一、本指南所称收费,是商业银行与客户约定俗成的叫法,实际含义与《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所称服务价格一致,是指商业银行提供服务时收取的费用。
收费行为可能发生在服务期开始前,服务期过程中或者服务期结束后。
本指南所称客户,是指接受商业银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指南所称执法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二、本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治理乱收费的相关规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相关政策(文件目录附后)以及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的执法实践制定。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商业银行收费行为,适用本指南。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检查时,应当参考本指南。
四、本指南不对现有法律法规体系进行扩展,不干涉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不额外增加经营者的义务和负担,目的是规范价格行政执法工作,合理引导经营者行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4.12•【文号】银监发[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的通知(银监发〔2012〕15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印发以来,在各级监管部门的组织推动下,银行业系统按照专项治理“七不准、四公开”要求,积极推进自查整改,认真梳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重新制定并于3月底前公布了服务收费价目,专项治理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巩固专项治理已取得的各项成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关监管要求,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专项治理推向深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收费公示方式和内容。
一是官方网站公示和网点现场公示相结合。
凡是有官方网站的银行,要统一由法人机构于四月底前在官网上公示,同时在营业网点保留纸制的《服务价目表》,方便金融消费者检索、查询、对照。
二是调整《服务价目表》格式。
要遵循政府指导价(含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分开的原则,对两类收费项目分类排序、逐项编号,便于消费者理解。
三是增加收费公开内容。
要遵循收费依据充分和优惠政策透明的原则,充分披露各项服务的业务功能、收费依据和优惠政策,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
四是明确价格浮动授权。
对于浮动收费项目,由法人总部明确价格浮动范围和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分支机构只能按照授权在浮动区间内合理收费。
二、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回应机制。
各家银行总分行两级机构和各级监管派出机构都要立即开通专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接听并受理公众投诉举报。
要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各项诉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银监会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
银监会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纠正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银监会决定在银行业系统全面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以贷转存。
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存贷挂钩。
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得以贷收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浮利分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贷搭售。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不得一浮到顶。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七)不得转嫁成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枯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对现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自查自纠,并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规收费。
服务收费应科学合理,服从统一定价和名录管理原则。
银监3号文
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银监发(2012J3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纠正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银监会决定在银行业系统全面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以贷转存。
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存贷挂钩。
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得以贷收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浮利分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贷搭售。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不得一浮到顶。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七)不得转嫁成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夺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对现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全面梳理位查,及时自查自纠,并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规收费。
服务收费应科学合理,服从统一定价和名录-2一a民‘"管理原则。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收费价目名录,同一收费项目必须使用统一收费项目名称、内容描述、客户界定等要素,并由法人机构统一制定价格,任何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等要素。
商业银行收费监管概述
商业银行收费监管概述□ 江 玲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连续出台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减负降费的惠企政策。
保障惠企政策的落实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加强商业银行收费监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是落实涉企减负工作重要环节。
为提高商业银行收费监管工作实效,笔者现从商业银行收入的组成,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商业银行禁止收费、违规收费的几种情形,以及商业银行检查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归纳和概述,供监督检查参考。
一、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规定(一)价格管理形式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1号令)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1. 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的基础金融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
基础金融服务包括部分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取现和票据等13类服务项目,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执行,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和调整商业银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项目及标准。
2.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制定和调整。
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因地区性明显差异需要实行差别化服务价格的,应当由总行统一制定服务价格,并由总行按照规定统一进行公示。
3. 商业银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当至少于实行前3个月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公示;商业银行设立新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项目,应当至少于实行前3个月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4. 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接受相关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以及代付工资、社保金、公积金等代收代付业务,应当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委托业务相关手续费,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大型银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大型银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1.20•【文号】银监办发[2012]38号•【施行日期】2012.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大型银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38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2012年大型银行监管工作要点已经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2012年大型银行监管工作要点2012年大型银行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及银监会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发展速度,实施监管新规,缓释重点风险,推进业务转型,改善金融服务,推动大型银行深化机制改革,强化风险管控,实现稳健经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完善腕骨监管体系,落实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一)将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融入腕骨监管体系。
按照金融稳定理事会要求,在腕骨监管体系内充实新的监管指标,细化分解原有监管指标,重点完善拨贷比、风险集中度和母行负债依存度等指标,研究超额拨备计入附属资本的办法。
加强与辖内银行沟通,根据行别和区域特点,积极探索建立适用于大型银行分支机构监管的风险监管指标框架。
(二)合理确定腕骨监管指标值。
按照“一行一策、一年一定”的原则,合理测算2012年大型银行腕骨监管指标的目标值和触发值,在与各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2月份以监管意见书的形式印发。
指导各行制定腕骨指标达标计划和措施,纳入内部考核体系,按季监测考核,并将执行达标情况与市场准入、绩效薪酬、检查频率、履职评价挂钩,有效发挥监管指标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引导作用。
(三)加强并表监管。
坚持非现场监管“三三制”工作法,全面掌握大型银行集团经营管理和风险情况。
管理会计试题(含参考答案)
管理会计试题(含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1、关于财务备用金管理要求,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使用范围由总行设定B、根据上收行规模、年均费用水平等核定C、单笔支出不需要设定限额D、可以循环使用,不需要收回正确答案:D2、担保承诺业务中,每月末,客户部门根据表外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结果,对()测算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
A、担保承诺类业务B、资产减值损失C、资产减值支出D、非担保承诺类业务正确答案:A3、下面哪一项不是费用后评价的主要目的。
()A、确定项目预期目标是否达到B、客观公正的评价项目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高未来决策水平C、提高员工积极性D、了解投入产出情况,提高未来资源配置和管理水平业务正确答案:C4、下列属于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的次级质量要求的是()。
A、可靠性B、可比性C、可理解性D、重要性正确答案:D5、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先在“研发支出”科目中归集,每月末,对于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转入当期()。
A、制造费用B、管理费用C、销售费用D、以上均不对正确答案:B6、下列哪种情况适合用历史合同价格编制预算A、商业银行从未开展过的支出事项B、前期合同有约定的支出事项C、前期合同未约定的支出事项D、服务具有连续性且物价稳定的项目正确答案:B7、在费用成本归集中,对多个受益对象的共同成本,一般应根据()分解归集。
A、成本动因B、费用预算情况C、平均分配原则D、成本收入比情况正确答案:A8、下列关于商业银行费用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表述错误的是()。
A、费用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B、各级行行长是费用管理的主责任人,在董事会(或上级行)授权范围内对费用管理负全面责任C、财务主管行长在行长授权范围内,负责组织辖内费用管理工作D、各级行应组建财务审查委员会(或财务审查小组),对辖属所有费用开支进行集体审议正确答案:D9、《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提出了“七不准、四公开”的具体要求。
信用社(银行)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行为的自查报告
##信用社(银行)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行为的自查报告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3号)»文件精神,我社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我社贷款业务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一、成立组织。
为了能使这次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活动扎实开展,我社主任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组长:成员:二、认真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3号)»文件内容进行自查。
我社能够严格按照“信贷管理十不准”及相关信贷法律制度执行,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不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礼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现象,能够切实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贷款业务的相关处理。
三、我社能够严格执行信贷相关法律法规,并使各项费用明晰化。
我社所有发放的贷款,都严格按照信贷相关制度,进行收费,并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把收取的费用清晰地告知客户,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确保客户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
避免客户误解,影响我金融机构形象。
四、我社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以多种方式进行自查。
采取自查与排查相结合,通过召开员工座谈会,走访相关客户,核查不良行为等方式,进行自查,确保排查落到实处。
在自查过程中,我社主任组织我社客户经理及信贷会计在一季度集中开展以“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为主题的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确保这次活动能够扎实开展,落到实处。
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增强我社员工合规经营意识,使我社信贷人员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确保我社贷款发放做到“透明化”,收费“合规化”。
为我社稳健发展做了良好的铺垫,为我社##合规提升年夯实了基础。
##信用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银监发〔2012〕3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纠正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银监会决定在银行业系统全面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以贷转存。
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存贷挂钩。
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得以贷收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浮利分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
银监发〔2012〕3号
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贷搭售。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不得一浮到顶。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七)不得转嫁成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对现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自查自纠,并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规收费。
服务收费应科学合理,服从统一定价和名录管理原则。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收费价目名录,同一收费项目必须使用统一收费项目名称、内容描述、客户界定等要素,并由法人机构统一制定价格,任何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等要素。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严格对照相关规定据实收费,并公布收费价目名录和相关依据;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应在每次制定或调整价格前向社会公示,充分征询消费者意见后纳入收费价目名录并上网公布,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
银监发〔2012〕3号
(二)以质定价。
服务收费应合乎质价相符原则,不得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未给客户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
(三)公开透明。
服务价格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各项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确保客户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
(四)减费让利。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特定对象坚持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明确界定小微企业、“三农”、弱势群体、社会公益等领域相关金融服务的优惠对象范围,公布优惠政策、优惠方式和具体优惠额度,切实体现扶小助弱的商业道德。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组织本系统在一季度集中开展以“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为主题的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一)加强源头治理。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年度经营计划和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入手,整治不切实际的快增长、高指标问题,校正经营导向,从源头上杜绝各级机构、网点及员工的不规范经营冲动。
(二)加强程序治理。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区分贷款融资和各项收费业务的不同营销、定价程序。
对贷款融资,要从风险管理角度出发,对受理、审批、签约、放款、贷后管理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层层附加条件;对其
银监发〔2012〕3号
他服务收费业务,要从产品开发、功能设计、收益测算等环节进行充分论证和询价公示,防止自定价目和层层加价。
(三)加强行为治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从事具体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高管和一线员工进行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教育,切实做到不同业务柜面分离、人员独立,不得误导、挤压和要挟客户,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建立公开、完善的违规收费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掌握分支机构违规收费行为,及时查处纠正。
四、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以多种方式进行核查监督。
(一)指导机构自查。
银监会各监管部门和各级派出机构要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要求,迅速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清理纠正不当贷款业务和收费项目,并于2012年3月底前审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报告,核评其自查整改情况。
(二)实施监管检查。
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将整治不规范贷款和不规范收费问题纳入当前工作安排,组织现场抽查。
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并将检查和处罚结果在全辖范围内通报。
(三)联合媒体访查。
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联合当地主要媒体,对银行网点和相关客户进行明察暗访,并对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