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可编辑)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教材
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宣贯资料“13”规范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计价、计量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将为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该规范共包括1个计价规范和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
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
定额计价方法是各投标单位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的竞争,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真正的价格竞争。
相比与定额计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l)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
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因素竞争价格,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可以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
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对投标人来说,要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
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传统“事后算总帐”转入到现行的“事前细算账”的一个过程。
对工程整个实施阶段建设双方投资控制、加强工程实施过程造价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完整版)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1 总则【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
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江苏省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分解
规范架构变化对比表
章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2008《清单规范》 名称 总则 术语
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节数 1 1 6 9 2
合计 5章
19节
条数 8 23 21 72 13
137条
章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2章 第13章 第14章 第15章 第16章 合计 16章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 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 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 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15 工程造价指数 反映一定时期的工程造价相对于某一固定时期的工程造价变化程度的比值或比率。 包括按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划分的造价指数,按工程造价构成要素划分的人工、 材料、机械价格指数等。
2.0.16 工程变更 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 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 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 减变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2013)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孙璐 2013年7月
1
13《规范》的变化
13规范相比08规范,增加了有关工程计量、合同价款(含约定、调整、 中期支付、结算支付、争议解决等)各个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 部分条款制定依据: 《合同法》、《招投标法》、高院司法解释、九部委56号令、建筑工程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 价管理办法》 、《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费用组成》、08条文说明 重点 1、术语定义 2、强制性条文 3、价款调整条款 4、程序性规定
2013清单规范宣贯(讲座用)
4、新《规范》修改情况介绍
(1)章、节、条的变化
2008《清单规范》 章 第1章 第2章 名称 总则 术语 节数 1 1 条数 8 23 章 第1章 第2章 2013《清单规范》 名称 总则 术语 节数 1 1 条数 8 27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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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新《规 范》)的编制是对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 称原《规范》)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它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原 《规范》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编制和计价的指 导思想进行了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动态监管、企业自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属性研究
除了以上三种主要模式外,还有: 法国的做法是没有发布给社会的定额单价,一般是以各个工 程积累的数据做参数,大公司都有自己的定额单价。 德国的做法是与国际上习惯采用的FIDIC要求一致,即由工 程数量乘以单价,而工程数量和项目均在招标书中全部列出,投标 人则按综合单价和总价进行报价。 …….。 综上所述,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和报价,是国际上通行 的做法,是我国改革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招标投标中报价 方法的一种全新方式,是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的一种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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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属性研究
目前,“定额预算计价法”世界上只有中国、俄罗斯和 非洲的贝宁在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一般都不 依赖由政府颁布定额和单价,凡涉及到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价格都是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的。 由于工程造价计价的主要依据是工程量和单价两大要素,所 以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基本体制主要体现在对于工程 项目的“量”和“价”这两个方面的管理和控制模式上。从世界 各国的情况来看,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模式有; (一)美国模式:美国的做法是竞争性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 根据历史统计资料确定工程的“量”,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工程的 “价”, 价格最终由市场决定。 (二)英联邦模式:英联邦的做法是政府间接管理,“量” 有章可循,“价”由市场调节。即由政府颁布统一的工程量计算 规则,并定期公布各种价格指数,工程造价是依据这些规则计算 工程量,通过自由报价和竞争后形成的。 (三)日本模式:日本的做法是政府相对直接管理,有统一 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基础定额,但量价分离,政府只管工程 实物消耗,价格由咨询机构采集提供,作为计价的依据。 5
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
五、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
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类
9、合同
价款调整
料 资 载 贯 转 宣 勿 业 请 专 , 装 考 安 参 处 习 价 学 造 人 州 个 苏 供 仅
工程变更类 9.4 项目特征不符 9.5 工程量清单缺项 9.6 工程量偏差 9.3 工程变更 9.7 计日工 9.8 物价变化 9.9 暂估价 物价变化类
料 资 载 贯 转 宣 勿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业 请 专 , 规范(2013 装) 安 参考 处 习 价 学 造 人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州 个 李冲 苏 供 2014年7月 仅
1
2008《清单计价规范》 章 第 1章 名称
第 2章
第 3章 第 4章 第 5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料 资 载 贯 转 宣 勿 业 请 专 , 装 考 安 参 处 习 价 学 造 人 州 个 苏 供 仅
一、 总则部分的变化
移入3.1.1
非国有资金投资,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附录的相关规定
移入3.1.2
计算规范 1、不仅适用于 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式。 2、不包括决策 阶段与设计阶段。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 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 工程造价鉴定等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 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与发承包与实 施阶段对应
原1.0.7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以及实施阶段的计 (1.0.6) 价活动。 (1.0.7) 修改 1.0.4
料 资 载 贯 转 宣 勿 业 请 专 , 装 考 安 参 处 习 价 学 造 人 州 个 苏 供 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 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国有资金投资,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江苏省关于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9本计算规范的贯彻意
附件一:措施项目清单调整和增加一、单价措施项目: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增补电梯井脚手架。
2、011702003构造柱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调整为: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面积(锯齿形按锯齿形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
3、011703001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施工工期日历天”为定额工期。
4、011704001超高施工增加注1调整为:超高施工增加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或层数超过6层时。
工程量按超过20m部分与超过6层部分建筑面积中的较大值计算。
地下室不计算层数。
二、总价措施项目调整和增加如下:附件二:F.2 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表-09G.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并填写“数量”中的“投标”和“暂估合价”列。
2、此表中所列暂估材料(工程设备)为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包含发包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
表-12-2附录H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L.1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 第页共页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数量”、“合价”栏之外的内容,“数量”、“合价”由投标人填写。
2.结算时,“单价”栏按招标人实际采购价(包含采保费)列入。
表-20L.2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3.此表中不包含暂估单价的材料(工程设备)。
表-21。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教材
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宣贯资料“13”规范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计价、计量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将为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该规范共包括1个计价规范和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
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
定额计价方法是各投标单位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的竞争,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真正的价格竞争。
相比与定额计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l)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
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因素竞争价格,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可以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
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对投标人来说,要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
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传统“事后算总帐”转入到现行的“事前细算账”的一个过程。
对工程整个实施阶段建设双方投资控制、加强工程实施过程造价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宣贯
专业划分更加精细
13《规范》把计价与计量两部分的规定分开,将 08《规范》的1本规范变为10本规范,其中计价规 范1本,计量规范9本。 计价规范保留原有名称,即: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
忠信厚德 义利共生
计量规范目前共9本,将建筑、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 建筑与装饰,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将市政工程中的地铁工程拿出来增加内容为城市轨道交通,同 时新增了构筑物、爆破工程二个专业,加上原来的安装和矿山 ,共扩充为九个专业。即:
1、增加了“实施阶段”,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
程合同价款约定、竣工结算、工程计量、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索赔、合同
价款调整、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等。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区别。
2、规定了不论采用什么计价方式,工程造价都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
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五部分组成。
3、明确了什么是工程造价文件,
新增术语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 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 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新增术语,与企业成本含义不同。
忠信厚德 义利共生
2.0.11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新增术语。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出合同约定条件时, 依据合同约定调整。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2013)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9—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
江苏省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可编辑)
江苏省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可编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孙璐2013年7月 13《规范》的变化 13规范相比08规范,增加了有关工程计量、合同价款(含约定、调整、中期支付、结算支付、争议解决等)各个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
部分条款制定依据: 《合同法》、《招投标法》、高院司法解释、九部委56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费用组成》、08条文说明重点 1、术语定义 2、强制性条文 3、价款调整条款 4、程序性规定规范架构变化对比表三、正文部分的变化【条文说明】 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两种调差方法: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谢谢大家~ A.2 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材料与设备调差 1、当投标价低于基准单价: 施工期间材料涨幅超过风险系数,材料涨幅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1,结算单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基准单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基准单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投标价)-基准单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材料跌幅超过风险系数,材料跌幅 1-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结算单价投标价-(1-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风险系数)×投标价投标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风险系数材料与设备调差 2、当投标价高于基准单价: 施工期间材料涨幅超过风险系数,材料涨幅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1,结算单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1-风险系数)×投标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投标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风险系施工期间材料跌幅超过风险系数,材料跌幅 1-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结算单价投标价-(1-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风险系数)×基准单价投标价-(基准单价-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基准单价)+基准单价×风险系数在材料上涨时,上涨幅度计取基础:投标价与基准单价中的较大值; 在材料下跌时,下跌幅度计取基础:投标价与基准单价中的较小值; 优点:避免了上涨时结算单价大于施工期间价格和下跌时结算单价小于施工期间价格。
江苏省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
7
(二)有关合同形式的术语
2.0.11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条文说明】以施工图纸为基础,工程任务内容明确,发包人的要求条件清楚, 计价依据确定的条件下,发承包双方依据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商谈确定合同 价款。 1、合同价款依据承包人根据施工图自行计算的工程量确定 最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变更工程量 2、合同价款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 最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变更工程量+工程量清单错、漏
1、不仅适用于 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式。 2、不包括决策 阶段与设计阶段。
4
二、 术语部分的变化
新增29条,现52条
重点增加了:工程量清单、合同形式、价款调整、 计量与支付等方面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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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工程量清单的术语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 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 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 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 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 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教材【范本模板】
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宣贯资料“13”规范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计价、计量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将为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该规范共包括1个计价规范和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
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
定额计价方法是各投标单位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的竞争,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真正的价格竞争。
相比与定额计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l)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因素竞争价格,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可以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
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对投标人来说,要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
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 (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传统“事后算总帐”转入到现行的“事前细算账”的一个过程.对工程整个实施阶段建设双方投资控制、加强工程实施过程造价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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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合同形式的术语
2.0.11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条文说明】以施工图纸为基础,工程任务内容明确,发包人的要求条件清楚, 计价依据确定的条件下,发承包双方依据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商谈确定合同 价款。 1、合同价款依据承包人根据施工图自行计算的工程量确定 最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变更工程量 2、合同价款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 最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变更工程量+工程量清单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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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
3.4.1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1、承包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 2、承发包双方人应有限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等风险; 3、发包人完全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此外还包括省级或行业建 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 风险的合理分担体现了承发包双方权、责的对等要求。 在招标文件审查时,对草拟条款中的风险条款应进行重点审查,禁止设置风险完全转 嫁的条款。
三、违反强制性条文,是否合同条款无效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 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效力性强制规定: 1、该强制性规定是否明确规定了违反的后果是合同无效 。 2、没有直接规定导致合同的无效,但是却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只是涉及当事人利益,或者只是为了行政管理或者纪律管理需要的一般都不属 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不一定合同无效。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教材
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宣贯资料“13”规范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计价、计量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将为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该规范共包括1个计价规范和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
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
定额计价方法是各投标单位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的竞争,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真正的价格竞争。
相比与定额计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l)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
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因素竞争价格,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可以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
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对投标人来说,要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
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传统“事后算总帐”转入到现行的“事前细算账”的一个过程。
对工程整个实施阶段建设双方投资控制、加强工程实施过程造价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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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可编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孙璐2013年7月 13《规范》的变化 13规范相比08规范,增加了有关工程计量、合同价款(含约定、调整、中期支付、结算支付、争议解决等)各个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
部分条款制定依据: 《合同法》、《招投标法》、高院司法解释、九部委56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费用组成》、08条文说明重点 1、术语定义 2、强制性条文 3、价款调整条款 4、程序性规定规范架构变化对比表三、正文部分的变化【条文说明】 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两种调差方法: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谢谢大家~ A.2 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材料与设备调差 1、当投标价低于基准单价: 施工期间材料涨幅超过风险系数,材料涨幅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1,结算单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基准单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基准单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投标价)-基准单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材料跌幅超过风险系数,材料跌幅 1-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结算单价投标价-(1-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风险系数)×投标价投标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风险系数材料与设备调差 2、当投标价高于基准单价: 施工期间材料涨幅超过风险系数,材料涨幅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1,结算单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1-风险系数)×投标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投标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风险系施工期间材料跌幅超过风险系数,材料跌幅 1-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结算单价投标价-(1-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风险系数)×基准单价投标价-(基准单价-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基准单价)+基准单价×风险系数在材料上涨时,上涨幅度计取基础:投标价与基准单价中的较大值; 在材料下跌时,下跌幅度计取基础:投标价与基准单价中的较小值; 优点:避免了上涨时结算单价大于施工期间价格和下跌时结算单价小于施工期间价格。
从附录的《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来看,应该是以整个工程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变化来考虑的,而不是按各个支付阶段。
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应是加权平均价格。
已知施工期间采购单价为C20 327元, C25 335元, C30 345元。
解:1(C20:327?310-1 5.45% 投标单价低于基准价,按基准价算,已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应予调整: 308+310×0.45% 308+1.495309.50 2(C25:335?325-1 3.08% 投标单价高于基准价,按投标单价算,未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不予调整; 3(C30:345?340-1 1.39% 投标单价等于基准价,以基准价算,未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不予调整。
将材料调差公式换一种表达方式当施工期间材料涨幅超过风险系数,材料涨幅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与投标价中的较大值-1,结算单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与投标价中的较大值-1-风险系数)×基准单价与投标价中的较大值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与投标价中的较大值)-基准单价与投标价中的较大值×风险系数当施工期间材料跌幅超过风险系数,材料跌幅 1-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与投标价中的较小值结算单价投标价-(1-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与投标价中的较小值-风险系数)×基准单价与投标价中的较小值投标价-(基准单价与投标价中的较小值-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与投标价中的较小值×风险系数材料暂估价、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1、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时,按合同约定采购或分包; 2、属于依法必须招标时: 材料、工程设备由发承包双方共同组织招标。
专业工程 (1)承包人参加专业工程投标:由发包人组织招标,招标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同等条件下,承包人优先中标。
(2)承包人不参加专业工程投标:由承包人组织招标,招标相关文件及过程经发包人批准。
招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以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专业工程结算价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价款调整-规费-税金合同关系上,专业工程仍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范围内。
专业工程款由建设方直接支付给专业工程分包人还是由建设方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支付给专业工程分包人。
(四)工程索赔类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赶工费、赶工补偿、提前竣工奖励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中未列出该项。
不适宜列入措施项目,根据条文说明,将其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
误期赔偿 9.12.2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并应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
误期赔偿费应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并应在结算款中扣除。
9.12.3 分期竣工验收,未误期的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项(单位)工程,按其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不可抗力 9.10.1 工程损失,发包人承担;各自损失,各自承担。
9.10.3 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发包人需承担: 已完工程价款+为完成合同工期而预期开支的合理费用(撤场费用、合理订购并交付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等等)+工程损失+发包人自身损失 13规范增加了索赔时限和程序的规定。
但其对于可索赔的事项、索赔值的计算仍未做规定。
因此,在实际索赔中,应结合具体的合同中索赔条款,提出合理的索赔理由。
索赔9.13.4 承包人要求赔偿时,可以选择下列一项或几项方式获得:1(延长工期; 2(要求发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 3(要求发包人支付合理的预期利润; 4(要求发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9.13.8 发包人要求赔偿时,可以选择下列一项或几项方式获 1(延长质量缺陷修复期限; 2(要求承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 3(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类现场签证 9.14.1 与9.14.6 规定了承包人提出签证的前提; 9.14.2 与9.14.5 规定了签证的处理程序与支付时间(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9.14.3 规定了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规则(列明人、材、机数量及单价) ; 9.8.4 规定了承包人承担费用的条件( 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便擅自施工的) 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和使用,支付后结余归发包人 10、合同价款期中支付发包人未按时支付的违约责任10.1.5 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应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10.2.3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0.3.12 发包人未按照本规范第10.3.9,10.3.11条的规定支付进度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明确了预付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程序、违约责任,取消了08规范中延期付款协议。
11、竣工结算与支付执业质量鉴定 11.1.3 当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时,可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申请对其进行执业质量鉴定。
不同于司法鉴定,部分省有尝试,主要依靠专家委员会或委托造价咨询企业。
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余款 11.2.6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
竣工结算文件拒不签认11.3.7…核对后无异议并签名确认的竣工结算文件,…发承包人都应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名确认,如其中一方拒不签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若发包人拒不签认的,承包人可不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并有权拒绝与发包人或其上级部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重新核对竣工结算文件。
2.若承包人拒不签认的,发包人要求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承包人不得拒绝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2008版清单 2013版清单本规范本规范施工合同工程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依据其他依据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依据的对比本章主要是对竣工结算的程序性规定。
12、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新增章节,合同解除后发承包双方的处理程序和责任承担。
三种解除形式: 1、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按合同约定; 2、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索赔,核实已完工程合同价款和按施工计划已经运至现场的材料和设备,办理结算。
3、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索赔,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支付已完工程价款,为完成工程已开支的合理费用和承包人撤场费用。
* * 19 3 工程造价鉴定第14章 5章 16章 329条 58节合计 137条 19节合计 6 1 工程计价表格第16章 13 2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第15章 19 5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第13章 4 1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第12章 35 6 竣工结算支付第11章24 3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第10章 58 15 合同价款调整第9章 15 3 工程计量第8章 5 2 合同价款约定第7章 13 2 投标报价第6章 21 3 招标控制价第5章13 2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第5章 19 6 工程量清单编制第4章 72 9 工程量清单计价第4章 19 4 一般规定第3章 21 6 工程量清单编制第3章 52 1 术语第2章 23 1 术语第2章 7 1 总则第1章 8 1 总则第1章条数节数名称章条数节数名称章 2013《清单规范》 2008《清单规范》一、总则部分的变化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以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