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最新版】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主任:委员: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妇女学赶先进、弘扬“四自”精神。
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顾家庭双兼顾。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Ni y“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主任:委员: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妇女学赶先进、弘扬“四自”精神。
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顾家庭双兼顾。
妇女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妇女儿童之家的安全,维护在园妇女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妇女儿童之家负责人对本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 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职责。
三、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对进入妇女儿童之家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入园人员为妇女儿童及其监护人。
(2)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对志愿者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在开展活动时能够确保妇女儿童安全。
2. 设施管理(1)定期对妇女儿童之家内的设施进行检修,确保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2)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禁止在室内吸烟。
(3)室内消防设施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活动管理(1)活动前,组织者应对活动场地、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2)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活动进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禁止开展可能危及妇女儿童安全的活动。
4.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妇女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意识。
2. 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
3. 对新入园的妇女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安全常识。
五、监督与考核1. 妇女儿童之家设立安全监督小组,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和监督。
2. 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妇女儿童之家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妇女儿童之家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一、引言儿童之家作为一个为儿童提供照顾和支持的机构,必须依照一定的工作制度来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安全。
本文档旨在规范儿童之家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保证工作的高效进行,并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时间1. 儿童之家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6点。
2. 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周末和国定假日为休息日。
3. 儿童之家的管理人员需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值班人员,确保儿童之家在非工作时间内也能提供紧急支持。
三、儿童接待1. 儿童之家接待年龄为0至14岁的儿童,必须通过儿童之家的申请流程进行入住。
2. 在接待儿童时,必须核实其身份信息,并填写详细的入住登记表。
3. 儿童之家将为入住儿童提供基本的营养饮食、住宿、教育和日常活动。
四、安全保障1. 儿童之家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入住儿童的安全记录、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并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3. 儿童之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巡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并采取必要的维护和修理措施。
五、工作职责1. 管理人员负责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和员工的考核与培训。
2. 员工负责儿童的照顾和教育工作,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3. 必要时,儿童之家可能需要与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合作,共同维护儿童的权益。
六、工作纪律1. 所有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着装整洁、言行得体,不得使用不当言语或行为对待儿童。
2. 严禁工作人员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必要时需提前请假并获得相关批准。
3. 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并妥善保管儿童之家的设施和财物。
七、家长沟通1. 儿童之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儿童的生活和教育,定期开展家长会议和亲子活动。
2. 儿童之家将定期向家长提供关于儿童发展和安全的相关资讯。
八、纪律处分1. 对于违反工作制度的行为,儿童之家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工作等。
2. 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可能导致员工解聘。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妇女儿童之家》(以下简称妇女之家)是为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而设立的。
妇女之家的宗旨是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温馨的生活环境,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必要的庇护和帮助。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妇女之家工作流程,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证妇女之家安全、稳定运转。
二、工作管理1.妇女之家必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确保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2.妇女之家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妇女救助和儿童保护工作。
3.妇女之家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居住妇女和儿童个人隐私信息保密。
如居住妇女和儿童因身份特殊需要,妇女之家必须严格甄别身份信息,进一步保护其隐私权。
4.妇女之家应当保证居住环境的整洁和舒适,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居住妇女和儿童身体健康安全。
5.妇女之家应当配备完善的救治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事件。
工作人员需接受必要的应急培训和技能提升。
三、居住管理1. 妇女之家应严格落实帮助和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措施,尽力为他们提供安全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2. 租住妇女和儿童应当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维护居住公共环境的卫生、秩序和安全。
3. 妇女之家必须保持公正、公平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妇女和儿童的身体权益、精神健康进行保护。
4. 妇女之家应当严格操作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法。
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要求或接受妇女之家的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从中牟取任何私利。
四、事件管理1. 妇女之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和尊严,任何时候都不能使用暴力、辱骂、、残忍、羞辱等方式对待妇女和儿童。
2. 如果妇女和儿童遭受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妇女之家工作人员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紧急救助和报警。
3. 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妇女之家应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门进行事故处置。
4. 如果遇到疑似传染病患者,妇女之家应当立即将患者隔离,及时紧急联系医疗机构,统一指挥和协调救助和处置工作。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并规范和加强妇女儿童之家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制度,供各级机构和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参考和执行。
本管理制度涵盖了妇女儿童之家的基本情况、工作机构、人员构成、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二、基本情况妇女儿童之家是为保护困难、失去保护和权益受到侵害的女性和儿童提供医疗、康复、心理心理辅导以及教育等服务的机构。
妇女儿童之家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 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保健和心理辅导。
2. 为需要帮助的女性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并协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3. 为失去保护和受到侵害的女童提供帮助,协调家庭和社区资源,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4. 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收容、救助、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三、工作机构妇女儿童之家是一个由一名主任领导的工作机构,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工作者、医生、心理学家、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
妇女儿童之家应当设立下列职务:1. 主任:负责管理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事务,并组织制定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3. 社会工作者:对外联系、接受求助和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心理咨询。
4. 医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5. 心理学家:对需要帮助的人进行心理辅导。
6. 律师:协助处理法律事务。
四、人员构成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儿童,关心女性权益,具备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操守。
2. 具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医生、心理学家、律师等执业资格。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判断力和执行力。
四、职责分工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如下:1. 主任:负责管理和协调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 社会工作者:对外联系、接受求助和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心理辅导。
4. 医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儿童进行健康体检。
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妇女儿童之家(以下简称“之家”)的管理,保障之家正常运行,发挥之家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之家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使用之家设施的人员。
第三条之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营造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之家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之家的全面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妇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
第五条之家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学校妇联主席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之家的日常工作由妇联组织负责,具体负责制定之家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设施第七条之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一)开展妇女儿童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二)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指导、家庭教育等服务;(三)举办各类培训、讲座、展览等活动,丰富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四)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关爱活动;(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助解决妇女儿童实际困难。
第八条之家应具备以下设施:(一)办公场所:设有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二)活动场所:设有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等;(三)室外活动场所:设有儿童游乐场、健身器材等;(四)其他设施:电脑、投影仪、音响设备等。
第四章服务与管理第九条之家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妇女儿童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之家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二)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三)保守服务对象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四)爱护之家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之家活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活动形式多样,富有创新性,满足妇女儿童需求;(三)活动组织有序,确保活动安全;(四)活动结束后,做好场地清理和设施维护工作。
村儿童之家责任管理制度
村儿童之家责任管理制度一、引言村儿童之家是为了保障农村儿童的福利和权益而设立的,是乡村建设和改善农村儿童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
为了确保儿童之家的规范运行和儿童的健康成长,需要建立健全的责任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村儿童之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责任,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管理体制1.村儿童之家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有关部门、村委会、相关专业人士和家长代表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村儿童之家进行监督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儿童之家的正常运行。
2.村儿童之家设立主任,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任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和项目,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确保儿童之家的有效运行。
三、岗位责任1.主任(1)负责制定儿童之家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报管理委员会批准。
(2)组织、协调儿童之家的日常工作,确保儿童之家的正常运行。
(3)负责对儿童之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适当的处罚或奖励。
(4)负责制定儿童之家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5)协调相关资源,为儿童提供必要的教育、医疗和生活保障。
2.教育工作人员(1)负责组织和实施儿童的日常教育活动,包括启蒙教育、学习辅导、社会实践等。
(2)负责对儿童的心理健康进行关注和指导,帮助儿童解决心理问题。
(3)负责对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包括日常保健和疾病预防。
3.生活服务工作人员(1)负责为儿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包括膳食、卫生、住宿等。
(2)负责对儿童的生活习惯进行指导和教育,培养儿童的自理能力。
四、工作流程1.每月初,主任应召开儿童之家工作人员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2.每周,教育工作人员应制定当周的教育计划,确保儿童的日常学习和成长需求得到满足。
3.每日,生活服务工作人员应保障儿童的日常生活需求,包括膳食、卫生、住宿等。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妇女儿童之家是一家专门为无依无靠的妇女和儿童提供庇护和帮助的机构,其宗旨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第二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照顾弱势”的原则,保护受护者的人身权益和尊严。
第四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受护者的满意度。
第五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定期开展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持续改进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
第六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七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和理解,促进社会共识形成,共同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妇女儿童之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数十名,其中精神咨询师、法律顾问、医护人员等专业人员的配备符合规定。
第九条妇女儿童之家设立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后勤部门三大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妇女儿童之家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妇女儿童之家设立督导小组,定期对工作流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二条妇女儿童之家为受护者提供临时庇护服务,包括住宿、饮食、医疗卫生等基本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社会心理服务,为受护者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疏导等服务。
第十四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为受护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文件等法律帮助。
第十五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职业培训服务,为受护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第十六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包括为受护者提供学习课程、文体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受护者的人身权益和尊严。
儿童之家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儿童之家员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儿童之家员工的行为,加强管理,保障儿童的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儿童之家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儿童之家的章程和规定,恪守职业操守,尊重儿童的权益,为儿童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促进员工和儿童之间的良好关系。
第五条儿童之家应当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奖惩员工。
第二章员工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员工有权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如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等。
第七条员工必须恪尽职守,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保守单位的秘密,维护单位的形象,维护儿童的利益。
第八条员工应当积极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水平,为儿童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九条员工应当尊重儿童的人格和权益,不得侵犯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得对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暴力或侮辱。
第十条员工应当尊重同事,互相帮助,共同合作,保持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三章纪律要求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按照工作安排准时到岗,不得擅自迟到早退,不得旷工、旷课。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滥用职权。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在工作中携带手机、电脑等影响工作效率的物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聊天、玩游戏。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单位的秘密,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损害单位声誉。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参与非法活动,不得触犯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儿童之家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第十七条儿童之家将建立员工档案,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记录,以便绩效考核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儿童之家有权对其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儿童之家保留对员工的解释权和处理权。
第二十条员工有权对本规章提出建议和意见,儿童之家将认真考虑并及时处理。
以上为儿童之家员工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努力,为儿童之家的发展贡献力量。
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儿童之家(以下简称“之家”)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之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之家全体工作人员、志愿者以及参与之家活动的儿童。
第三条之家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关爱儿童、全面发展、服务社会”的原则,努力为儿童提供安全、温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之家设立理事会,负责之家重大决策,确保之家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儿童利益。
第五条之家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之家设立以下部门:1. 行政部:负责之家行政管理、财务、人事、后勤等工作;2. 教育部:负责儿童教育、课程设置、师资培训等工作;3. 社工部:负责儿童心理咨询、家庭服务、社区合作等工作;4. 安全保卫部:负责之家安全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5. 宣传部:负责之家宣传、活动策划、对外联络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行政部:负责制定和实施之家行政管理制度,保障之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 教育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儿童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3. 社工部:负责开展儿童心理咨询、家庭服务,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4. 安全保卫部:负责保障之家安全,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5. 宣传部:负责之家形象宣传,扩大之家影响力,提高之家知名度。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工作时间:1. 之家工作人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9:00-17:00;2.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作纪律:1. 之家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之家形象;2. 之家工作人员应遵守之家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协作;3. 之家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4. 之家工作人员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资源。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Ni y“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主任:委员: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妇女学赶先进、弘扬“四自”精神。
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顾家庭双兼顾。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Ni y“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主任:委员: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妇女学赶先进、弘扬“四自"精神.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顾家庭双兼顾。
妇儿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妇儿之家(以下简称“本中心”)内儿童及妇女的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保障儿童及妇女的生命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三、安全管理职责1. 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 中心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本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对中心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本部门安全无隐患。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本中心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对损坏、老化、失效的安全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儿童及妇女注意安全。
2.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本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对儿童及妇女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中心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3)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制定整改方案。
4. 应急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和儿童及妇女的应急处理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五、奖惩制度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妇儿之家所有。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妇儿之家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工作宗旨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保障“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的实施,使工作更加有序、规范、高效,更好地达到为妇女儿童服务的社会大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职责1. 组织策划相关的活动、宣传及服务工作;2. 开展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教育宣传,提高大众的保护意识;3. 接收、安置、救助受保护的妇女儿童,安排住宿、生活和医疗护理等服务;4. 派遣专职人员或协调相关人员实施解决遇到的妇女儿童危机、协调相关专门机构对妇女儿童暴力侵害的调查。
5. 针对弱势妇女儿童开展专项救助和帮扶工作。
三、工作流程1. 接收受保护的妇女儿童的流程:(1)接到受保护妇女或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求助电话或到门诊来就医时,应当根据其提供的信息尽快确认其是否属于受保护的范畴。
(2)对于确定属于受保护的范畴的妇女和儿童,应当根据情况确保其安全和隐私,安排其住宿和就医等服务。
(3)具体的生活和医疗等服务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负责,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 解决妇女儿童危机事件的流程:(1)接到妇女儿童危机事件的求助电话时,应当快速判断事件的性质和危急程度,并当场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救助和指导。
(2)对于危机事件的复杂情况,应当组织具备相应技能和知识的工作人员或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全力协助妇女儿童和其家庭解决问题。
3. 针对弱势妇女儿童的专项救助和帮扶工作流程:(1)开展分类调查,确定特别贫困和困难覆盖的妇女和儿童。
(2)派遣专人或组织志愿者开展入户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并适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帮扶。
(3)开展精准帮扶,给予特别困难的家庭高额补贴或特殊服务,以确保妇女和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健康安全。
四、工作管理1. “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完善的活动宣传制度,保证工作的公开透明和知晓率。
2. 在工作人员的任职和资格上,应当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资格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社区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社区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二)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陪同孩子在儿童之家玩耍、研究,并负责孩子的安全。
三)儿童之家的书籍、玩具不能带回家,家长需协助管理并办理借阅手续。
四)儿童不能携带易伤害他人或自身的危险物品进入活动场所。
五)遵守儿童之家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清洁,不得损坏公物,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六)家长需管理好孩子,禁止在室内、走廊、围墙旁嬉戏、追逐、打闹等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为。
七)为避免幼儿间发生争执、冲突,请勿让孩子带零食、零用钱、贵重物品进入儿童之家。
八)若孩子感染传染病,请勿让其进入儿童之家,以免传染。
二)社区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成立儿童之家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社区关心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的骨干积极参与管理工作。
二)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共同推进儿童之家各项工作。
三)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0小时,周末、寒暑假期间每
天不少于8小时,同时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儿童开展有组织的主题活动。
四)建立成员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情况全、更新快、管理及时。
五)组建志愿者服务网络,建立本社区儿童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儿童及监护人开展各项活动。
三)社区儿童之家工作人员职责
一)定期开放儿童之家,处理日常事务。
二)建立、管理成员档案,了解儿童情况,做好跟踪教育。
三)组织动员本地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积极参加儿童之家活动,收集留守儿童名册,适时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主题活动。
四)拟定工作计划,收集活动资料,定期总结、汇报儿童之家活动情况。
四)社区儿童之家安全制度
一)树立安全意识,把儿童安全放在首位。
村级儿童之家工管理制度
村级儿童之家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村级儿童之家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儿童之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级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职工作,确保儿童之家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村级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务民主管理条例、村级儿童之家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维护儿童之家工作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村级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儿童之家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儿童之家的业务信息和相关资料。
第五条村级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为儿童之家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村级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分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两个类别,具体分工如下:(一)管理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等,主要负责村级儿童之家的业务管理工作,协助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管理。
(二)服务人员:包括教师、保育员等,主要负责儿童之家的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儿童的学习、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村级儿童之家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儿童之家的管理和发展有一定的认识和能力。
第八条村级儿童之家的服务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爱心,对儿童有着良好的照料和教育能力。
第九条村级儿童之家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应当服从儿童之家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安排,不得违反管理制度和纪律。
第十条村级儿童之家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儿童之家的管理规定,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村级儿童之家的服务人员应当关心儿童,照料儿童的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好自己的教育和照料职责。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村级儿童之家的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儿童之家的业务管理和协调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组织制定村级儿童之家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决定重大事项。
(二)负责对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负责对儿童之家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有效进行。
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三篇
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三篇篇一: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1、学习制度。
根据妇女和家庭的需求,整合各方面资源,定期组织讲座、展开培训,为妇女群众提供宣传教育、增知增技、权益维护、提升素质等服务,每季度1次。
2、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
3、活动制度。
开展带领妇女创业致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增训妇女骨干、小公民道德教育、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巾帼志愿者队伍、群众性文化等各类活动,每季度1次以上。
4、台帐制度。
社区妇联工作职责和内容、骨干队伍建设、妇女团队、“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及活动内容安排等全部上墙公示;健全社区妇女工作档案、完善各项表册,包括:社区妇女(18岁以上)、儿童(18岁以下)基本信息表,各类妇女团体登记表,志愿者名册,女性人才名册,妇女培训登记簿,活动、会议登记簿,信访接待登记簿,典型妇女和家庭登记簿等;保证工作台帐准确、明晰、完整。
5、考核表彰制度。
由街道妇联依据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6、专项工作制度。
儿童工作,维权等各项工作制度按各条线工作的规范制定。
XX社区妇女议事制度一、社区妇联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召集有关妇女代表参加议事,听取和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参与议事人员:社区妇女代表和“一事一议”中妇女群众推荐的代表。
三、议事内容1、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在本社区的落实情况;2、上级妇联组织确定的重点工作在本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2、妇女群众关心的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4、妇女群众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四、定期组织妇女议事活动。
每两月一次,也可采取一事一议、要事随议的方式。
五、议事要求1、围绕重点问题认真选择议题,邀请有关单位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参加议事活动。
2、加强信息反馈。
对议事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件,及时上报上级妇联和同级党委政府,并通过人大、政协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议案、建议、提案等途径,及时反映妇女群众诉求,及时协调、疏导和处理。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范文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范文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维护正常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妇女儿童之家是为无人监护的妇女和儿童提供临时庇护的机构,其主要任务为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提供生活照料并进行心理辅导。
第三条妇女儿童之家要坚持法治原则,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教育和医疗工作人员,确保妇女儿童得到有效的服务和保障。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五条妇女儿童之家设正、副主任一名,依法实行轮岗制度,每人任职期限不超过两年。
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的工作,并负责具体指导各工作部门。
第六条机构设有儿童保护科、妇女保护科、心理咨询科、教育培训科、医疗保健科等,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由专职人员组成。
第七条妇女儿童之家对受收护人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个人特点,安排适当的庇护方式和服务内容。
第八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配备健全的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确保收护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九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定期对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收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日常生活和教育第十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为受护妇女和儿童提供有关生活、法律、心理、职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就业技能。
第十一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制定完善的生活制度,明确日常生活的各项规定,包括床位安排、饮食、卫生等。
第十二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提供健康的饮食,保证营养均衡,丰富菜品种类,确保收护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提供适宜的作息时间,保证收护人员能有充足的休息。
第十四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设立图书室、娱乐室等,并举办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开展心理辅导,为受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康复治疗。
第四章医疗保健第十六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设立医疗保健科,配备专职医生和护士,为受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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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 y“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
主任:委员:
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
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
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
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
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
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
“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
妇女学赶先进、弘扬
“四自”精神。
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
顾家庭双兼顾。
(二)服务儿童:重点履行课外交流、成长帮助、家教指导、传递关爱等职能。
课外交流活动。
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开展课外交流学习。
在课外时间或放假期间向儿童提供课外阅读书籍,由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组织开展符合儿童特点、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游戏、文娱、体育等活动。
成长帮助活动。
开展儿童生活技能、人际交往、心理行为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通过网络视频、亲情电话等途径增进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沟通。
家教指导活动。
重点向学龄前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亲子游戏活动、科学育儿指导和服务。
对儿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进行培训,广泛宣传和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科学家庭教育知识、儿童安全教育常识,进一步教育引导家长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观念。
传递关爱活动。
重点是建立健全基于乡镇(街道)、村(社区)儿童福利救助体系,建立特需儿童台账,动员全社会力量扩展延伸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及时向妇女儿童传递传递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
加大对孤儿、病残儿童、流浪儿童、单亲家庭和特困家庭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
“妇女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1、儿童到活动室应有家长接送,如无家长接送,途中安全由儿童家长自行负责。
2、工作人员要做好入室儿童登记,随时巡查儿童活动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3、活动室开放时要落实成人看护,不得脱离岗位,注意观察进出活动室人员情况,确保活动室人员安全。
4、家长应尊重儿童,尊重工作人员。
家长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在活动期间,儿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家长不得随意斥责、恐吓对方儿童,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正确的教育方法引导教育自己的孩子,并向工作人员反映,由工作人员妥善解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
5、家长应做子女表率,讲文明,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抽烟,家长或幼儿患传染病时不能到活动室活动。
6、所有设备设施,只能用于活动室开展活动专物专用,不得随意借出、损坏、丢失,造成损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健全设备设施账目,做到登记、实物相统一,每年核账一次。
8、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对室内外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防止门窗、天花板、
电源等脱落造成安全事故。
凡是儿童进过地与活动场地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准乱放杂物,防止儿童摔倒。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村委反应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活动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9、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不要乱奔乱跑,进活动室后不得擅自离开,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使儿童知道所在地名称、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妇女儿童之家”物资管理制度
为保障设备安全、提高设备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妇女儿童之家”物资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到岗,工作时间内在岗位上尽职尽责,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管理员必须全面管理好所有设备和办公、生活用品。
对物品的接收及使用做好记录,以保护物品、玩具、书籍的完好。
3、管理员对物品应按照物品的用途、分门别类的摆放,用后应归还原处,以保持物品的整洁。
4、严格遵照物品的储存环境要求进行保管,定时对货物进行清洁和整理。
5、保证家园环境卫生、过道通畅,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离岗前必须检查活动室的安全情况。
6、有专人管理物品,接受物品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如遇人员交替则应交接双方清点物资、查验记录,准确无误后由双方在记录上签字方可交接。
7、不得挪用、接送和借用家园的任何物品。
8、所有设备和物资乡镇、村(社区)只有使用权,由乡(镇)政府或村(社区)委会负责物资管理,县妇联履行监督职能,市级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审计小组进行物资审计。
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性质、任务
性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妇女组织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各行业妇女在两新组织的桥梁和纽带。
任务:(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教育妇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本单位的团结和统一,促进稳定、推进发展。
(2)教育妇女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的封建习俗,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风尚,切实维护妇女的权益。
(3)引导妇女发扬“四自”精神,鼓励她们学文化、学技术,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劳动技能,树立单位兴衰,匹夫有责的主人翁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
(4)团结带领本单位妇女积极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赛”、争创“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体活动,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规定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本单位工作而建功立业。
妇女工作用语
妇代会性质: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工作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工作定位: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代会所能。
行动口号: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团队精神:温馨、和谐、高效。
干部形象:明理敏行、自信干练、亮丽大方。
妇女儿童维权站职责
为保障妇女儿童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文化教育权益、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接待来访、受理来信、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减少和杜绝家庭暴力,邻里纠纷、侵权行为等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安定、家庭和睦。
4、对重大案件要及时、准确上报有关部门,以便案件的协调、解决。
5、掌握社会现象,了解辖区内妇女儿童生活状况,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信息。
6、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妇代会工作主要任务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妇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引导妇女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团结带领本地各族各界妇女发扬“四自”精神,组织妇女广泛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赛”、“五好文明家庭”
争创活动,为推进和谐涪城建设立新功。
(3)教育妇女遵纪守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实施公民道德教育,抵制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向侵害妇女权益和残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卫生知识,引导妇女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好子女,预防疾病,关心妇女儿童的健康和生存。
(5)积极组织本区域妇女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促进社会发展。
(6)关心帮助妇女儿童的进步和发展,并为妇女儿童办实
事,增强组织生机和活力。
(7)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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