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验收办法(修改0926)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成果验收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保证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规范统一自查、验收、检查和抽查的程序、内容和方法,特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自查、验收、检查和抽查。
1.3验收依据
《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008年)。 《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2007年)。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1995年)。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4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9号)。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2003年)。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2009年)。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
2.验收的组织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采取四级逐级验收制度,即县级自查、地市级验收、省级检查和国家抽查。具体组织工作由同级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1县级自查
县级自查应100%覆盖所有成果,并编制成果自查报告。
县级单位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申请地市级验收。申请时应提交县级成果自查报告。
2.2地市级验收
地市级验收以县(区)为单位开展,要覆盖本地市所辖全部县级单
位。
地市级验收的外业抽查率不小于10%,内业抽查率不小于15%,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后,被验收单位应按照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成果整改,编制整改报告,并提交地市级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地市级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省级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地级市成果验收报告。
2.3省级检查
省级检查以地市为单位开展。
省级检查对县级、省直管地级市和省直管县级市抽查比例由省级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但不少于10%。省级检查的外业抽查率不小于5%,内业抽查率不小于8%,并形成检查报告。
省级检查完成后,要及时将省级检查报告报全国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接受国家级抽查的准备。
2.4国家级抽查
全国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省级成果进行抽查。
抽查县级、省直管地级市和省直管县级市合计不少于5%。
抽查后应编制国家抽查评价意见,并下发到省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5验收后处理
验收不合格的,被验收单位整改后再申请验收。
自查、验收、检查、抽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技术标准或其他有关技术规定的成果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被验收单位进行整改。
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建立检查验收工作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验收申请、验收通知、各种检查表、检查报告或验收报告、整改报告等。
3.验收资料准备
验收资料由县级单位、省直管地级市、省直管县级市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制备。具体包括下列资料:
3.1宗地档案资料
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宗地图、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等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资料。
3.2地籍测量资料
主要包括控制测量成果、地籍图、界址点测量成果、面积分类统
计汇总成果等。
3.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
主要包括数字化档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数据库、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等。
3.4文件资料
主要包括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设计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验收文件、工作简报、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工作日志,各类通知、意见、纪要等工作组织实施和技术政策规范性文件。
4.验收的程序
验收组一般按照验收准备、内外业检查、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总结的步骤开展验收工作。
4.1验收准备
4.1.1验收组达到验收地点后,应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推荐确定验收组长。
确定外业小组和内业小组的专家。
确定外业巡查、抽样检测的区域、内容、线路、方法和所需的仪器设备。
确定内业资料检查的重点和方法。
告知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4.1.2验收组开展内外业检查之前,应召开验收工作布置会议。会
议内容包括:
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代表等情况,宣布验收组成员。
验收单位做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检查报告或整改报告。
验收组质询。
被验收单位答疑。
布置内外业检查工作。
4.2内外业检查
外业小组按验收规定进行巡视对照、检测、审查成果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
内业小组按验收规定审查成果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
4.3形成验收报告
验收组召开内外业验收情况碰头会,形成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1)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时间、验收对象。
(2)验收依据。
(3)提交验收的成果资料。
(4)验收数量。
(5)总体评价。
a.工作评价。组织领导、经费落实、工作计划安排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在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中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