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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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法制办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篇)

医院法制办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篇)

医院法制办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篇)医院法制办工作总结范文一、工作概述医院法制办是医院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负责医院的法律事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本文通过对医院法制办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了工作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的措施,以期能够更好地发挥法制办的作用,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成绩1.加强法律培训:本年度,法制办组织了多次法律培训活动,包括医疗纠纷案例分享、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

通过这些培训,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避免了一些错误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2.完善制度建设:法制办积极参与医院的制度建设工作,对医院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审核、修订和完善。

通过与其他科室的密切配合,加强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3.处理纠纷案件:医院纠纷案件的处理是法制办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过去一年里,法制办有效处理了多起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和诉讼解决了争议,维护了医院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4.加强风险防控:法制办持续加强对医院的各类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

通过推动医院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前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法律风险,有效降低了医院的法律风险,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1.队伍建设不足:法制办人员的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培训力度不够大。

由于工作量增加,人手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

2.沟通协调不畅:与其他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存在问题,工作难以互相支持,导致一些法律事务无法及时解决。

3.工作方式单一:法制办工作方式相对传统,尚未真正实现信息化管理,对于新媒体时代的法律风险应对能力有待提升。

4.法律法规落地不够:医院的各类规章制度尚未完全贯彻执行,导致一些法律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四、改进措施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法制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大人员招聘力度,完善人员配置,以确保能够承担更多的工作任务。

2.加强内部沟通协调:与其他科室加强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1号),设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历史沿革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 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 1986年4月,为了加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央决定,将原 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院的办事机构; 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199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行政级 别为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主要职责
职责调整
(一)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 议。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承担统筹规划国务院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督 促指导。
政法劳动社会保障法制司
具体承办政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外事、军事、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法制工作,公安、安全、监察、 民政、司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外交、国防、民族。宗教、侨务、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外 国专家等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3.27•【字号】豫政法综内字[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豫政法综内字〔2009〕2号)各处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2009年3月13日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省政府法制工作发展需要,促进省政府法制办机关工作规范化,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政府法制办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热爱政府法制工作。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坚持工作高标准、办事高效率、服务高质量。

第二章领导职责第四条省政府法制办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和领导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副巡视员协助主任或副主任工作。

第五条办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主任委托,可以代表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内事或外事活动。

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当及时向主任报告。

对重大疑难问题应当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主任提出建议。

第六条主任因出国、脱产学习等离岗期间,由分工日常事务的办领导主持工作。

副主任、办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因出国、脱产学习等离岗期间,其分管工作由主任直接管理或者由主任指定的其他班子成员代为负责。

政协法制办工作总结

政协法制办工作总结

法律诉讼与维权
普法宣传与教育
成功处理多起涉及政协的法律诉讼案件, 维护了政协的声誉和权益,展现了法制办 的专业素养和实力。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了广 大政协委员和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了社 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
03
工作不足和问题
政协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法律体系不完善
当前政协法制建设在法律体系的 完备性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部 分领域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导
法治意识提升
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座谈会等形 式,提高了政协委员和工作人员的 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法制办工作成果
法律咨询服务
合同审查与风险管理
为政协委员提供了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解答了大量涉及政协工作的法律问题,确 保了政协工作的合法性。
负责审查政协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并提 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保障 了政协的合法权益。
工作流程不规范
在法制办的工作中,有时存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不够严 谨的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法制办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 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难以胜任复杂的工作 任务。
信息化建设滞后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法制办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存 在滞后的问题,部分工作流程和业务处理仍停留在传统模 式,影响了工作效率和便捷性。
政协法制办工作总结
汇报人: 日期:
目 录
• 工作概述 • 工作成果和亮点 • 工作不足和问题 • 工作经验和教训 • 工作建议和展望
01
工作概述
工作背景和目标
背景
随着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 推进,法制建设在政协工作中的 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目标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0.10.09•【字号】京政办发[2000]110号•【施行日期】2000.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政办发[2000]110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设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法制办是负责办理法制工作事务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将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督促实施的职能,交给有关职能部门。

二、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政府法制办的主要职责是:(一)统一规划市政府的立法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制定行政规章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本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法制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依法行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负责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研究提出本市贯彻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负责审核市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市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承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五)负责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

(六)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统计工作。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3•【字号】日政办发〔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日政办发〔2017〕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委对市司法局“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定后的《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3日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日照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4〕4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日照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发〔2014〕18号),设立日照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下放的职责1.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1.承接省司法厅下放市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指导和监督监狱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刑罚执行的专业化水平和执行效率。

2.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的事中事后监管。

3.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公益性基础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向民生领域拓展。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7)【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粤府办[2017]6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1.23【实施日期】2017.0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7〕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统筹规划、部署落实、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综合研究的职责。

(二)增加统筹协调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推动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职责。

(三)将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所承担的组织编纂、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职责交由省法制办承担。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治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和建议。

(二)统筹规划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审核、修改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解释工作,指导地方政府立法工作。

(三)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的职责。

建立、完善和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制度,核准界定和公告行政执法职权,负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指导推动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全省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指导,负责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法律审核,承担省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依。

政协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

政协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

政协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随着一年的时间悄然流逝,政协法制办的工作也迎来了年度总结的时刻。

在这一年中,我们经历了不少挑战和机遇,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一年的工作情况。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这一年中,我们组织了多次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涵盖了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技巧等多个方面。

通过这些培训和学习,我们不仅提高了业务水平,还增强了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推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制体系作为政协法制办,立法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

在这一年中,我们积极参与了多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同时,我们还针对一些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这些工作为完善我国的法制体系、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法律监督是政协法制办的重要职能之一。

在这一年中,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了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例如,我们参与了多起重大案件的审理和监督工作,对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

此外,我们还积极推动了司法公开和透明化工作,加强了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通过这些工作,我们有效地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四、推进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普法宣传是政协法制办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这一年中,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推进了普法宣传工作。

例如,我们组织了多次法律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此外,我们还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推送法律资讯和知识。

这些工作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总结与展望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

司法局法制办工作调研报告

司法局法制办工作调研报告

司法局法制办工作调研报告司法局法制办工作调研报告一、背景与目的司法局法制办作为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协助司法局局长开展相关的法制工作,推进我国法治建设。

为了了解司法局法制办的工作情况,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其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以进一步推动法制办的工作。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首先通过问卷对所有司法局法制办成员进行调查,了解他们对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存在问题的认知和看法。

其次,对部分成员进行深度访谈,对于调查结果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挖掘和了解,以对当前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三、调研结果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我们了解到以下的调研结果:1. 法制办的工作职责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成员对法制办的工作职责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包括协助司法局制定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审查各类文件、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参与解决司法争议和法律纠纷等。

2. 法制办的工作内容调查显示,法制办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起草和修改法律法规、协助司法局进行立法工作、处理涉及法律问题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等。

3. 存在的问题调查显示,一些法制办成员在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其中包括工作压力较大、缺乏法律知识更新和培训、沟通协调能力不足等。

四、改进方案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方案:1. 加强法律知识更新和培训针对法制办成员普遍存在的法律知识不够更新和学习的问题,建议加强对成员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定期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更新和培训活动,提高成员的专业素质。

2. 强化沟通协调能力法制办成员在工作中需要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因此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我们建议加强相关培训,提高成员的沟通协调能力,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 优化工作流程针对工作压力过大的问题,建议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轻成员的工作压力。

同时,可以采取分工和合作的方式,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总结与展望通过对司法局法制办的工作调研,我们了解到其工作职责和内容,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案。

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情况的报告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情况的报告在当下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情况的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吉府法[20xx]72号)《关于对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及相关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县的工作实际,把相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一、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情况县人民政府设置了政府法制机构,名称为扶余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目前,法制办包含在县政府办公室内,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抓,政府办副主任分管,法制办有工作人员2人,副主任1名,科员1名。

二、县法制机构人员情况县政府法制办现有工作人员2名,副主任1名,科员1名,均为大学本科学历,目前尚未获得律师资格。

三、县法制机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1、20xx年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纠正1件。

2、20xx年县政府法制办共收到复议申请1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办结11件。

四、县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县法院20xx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6件,办结26件。

五、对县政府法制工作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复议案件数量增加与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

随着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的增强,我县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并且涉及土地、林业、水利、牧业、公安等方面的案件上升速度最快。

但行政复议队伍的人员数量、业务素质、知识结构相对滞后,人员较少,业务素质偏低、知识结构单一,法律专业毕业的人才很难留在县一级,这种人才资源不足与案件数量增加之间的矛盾正日益突显;二是行政复议机构的地位偏弱,职能偏软,待遇偏低,可供选择的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偏少;三是行政复议工作具体措施还不多,一部分行政机关重视程度不够,造成许多问题常常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行政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还需要在探索中不断完善。

法制办公室主任职责

法制办公室主任职责

法制办公室主任职责
法制办公室主任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领导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参与本单位的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与解决,协调各部门的法律事务,推动部门各项工作的合法合规开展。

3.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处理与法律有关的争议和纠纷,为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4.负责本单位的法律风险评估和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法律风险,保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5.参与本单位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合同的审查,维护本单位的法律利益。

6.负责组织法律培训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本单位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7.负责协助领导处理与本单位的法律事务有关的信访和投诉问题,维护本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8.开展对外法律合作与交流工作,加强与法律部门和专业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以上职责仅为一般情况,实际工作可能因具体单位的大小、性质和工作要求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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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24年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24年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一、工作总结2024年,作为法制办的一名工作人员,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工作,全力推进法制建设。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上级领导的指示,围绕法制办的主要工作职能,开展了以下工作:1.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如讲座、培训、宣传活动等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员的法治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有效减少和预防了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

2.负责起草和审核本单位的各类规章制度:仔细研究各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法规制度,保证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通过规章制度的落实,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部门形象。

3.参与各类案件的调查研究工作:与相关部门合作,参与各类案件的调查研究工作,深入了解各类案件的背后原因和处理方法,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切实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计划在2025年,我将继续发扬优秀工作风格,全面提升工作能力,以更高的标准和更好的服务态度,完成以下工作计划: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以吸引更多的干部群众关注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同时,加强与学校、社区等单位的合作,扩大宣传影响面,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2.不断完善和制定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制定本单位的各类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3.加强案件调查和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案件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深入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原因,为相关部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的合法处理。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案效率。

4.加强团队建设和个人提升:加强团队协作,提高整体工作素质和能力。

同时,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不断提升个人业务水平和法律知识储备,以更好地适应法制建设的需要。

法制办公室是干什么的

法制办公室是干什么的

法制办公室是干什么的一、上半年工作总结上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立足法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府法制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责,为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步伐付出了积极的努力,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一)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一是于3月17日,认真组织召开了我市首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我市近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下一阶段的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这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是我市政府法制史上召开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反响最强的一次会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省人民政府网站、河南法制报、手机报、网易新闻中心等新闻媒体都对会议情况做了多角度、全方位的报道,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为做好我市从今年开始开展的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工作,我们提请市政府成立了三门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三门峡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将我市依法行政考核目标任务、内容和标准详细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考核评价监督机制,并积极做好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各项准备、督促、指导等工作。

三是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等方面对我市今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

四是完成上年度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存在问题的整改任务。

针对在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考评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我办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认真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并按时向省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改情况。

同时,要求有关单位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

(二)认真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制保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留用地办:负责留用地项目审批管理的日常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衔接、协调,区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召集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留用地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行政监察工作。

区法制办:负责合作合同和相关协议的审核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出让金审核拨付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出让金及抵押、担保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管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产业导向、投资密度、计划立项、出让条件设置的审核工作,协助项目农转用指标计划落实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立项报批工作。

西湖规划分局:负责协调规划布点、规划调整、规划指标、涉及规划方面的出让条件设置的提出和审核工作,做好项目规划报批工作。

西湖国土分局:负责留用地指标调剂审核工作,会同镇街、村社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做好留用地指标核拨和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西湖环保分局:协助做好项目环保事项报批工作。

西湖消防大队:协助做好项目消防事项报批工作。

区招商局:指导协助合作招商、二次招商工作。

区外经贸局:负责外资合作项目合同审查及合资合作项目审批工作。

区风景旅游局(商贸局):配合做好项目业态网点布局方面和项目审查报批的审查工作。

区建设局:指导留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协助做好项目建设报批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村级留用地项目资产管理的指导工作。

镇、街道:全面负责各辖管区域内各村(社区)留用地的管理工作,对村(社区)留用地工作及资金使用进行指导、协调、管理。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顺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顺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顺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备案
【发文字号】顺政发[2006]2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6.08.10
【实施日期】2006.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顺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顺政发〔2006〕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独立设置的批复》(京编办行〔2006〕100号),将原与顺义区司法局合署办公的顺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法制办”)独立设置,为区政府负责办理法制工作事务的工作部门,列入区政府工作序列,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本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工作部门开
展法制工作,检查、考核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

(二)负责为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研究提出本区贯彻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

(三)负责审核区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四)。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0•【字号】•【施行日期】2008.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北海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北海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关系的通知》(北政发〔2007〕12号)精神,对北海市法制办公室内部职能进行了调整与增加,加挂北海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牌子,现对北海市法制办公室调整后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一、增加职责(一)指导北海仲裁机构开展仲裁业务的工作。

(二)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调处工作。

二、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北海市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本市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编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立项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二)审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上报市人民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有关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答复工作。

(三)起草或组织起草市人民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承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工作;负责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呈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以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实施。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应用性的解释工作;负责清理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汇编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组织翻译、审定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正式外文文本。

三法司名词解释

三法司名词解释

三法司名词解释三法司是指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合称。

下面将分别对这三个名词进行解释。

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是国务院的法律顾问机构,主要负责国务院的法律事务和法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

国务院法制办承担着起草、解释和修改行政法规、规章和文件的任务,以及审核国务院各部门与涉及国家法律和法规的重大事项的合法性、程序性等。

其职能还包括研究和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监督和协调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加强行政裁决制度建设以及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制办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法律事务和法律工作,以及对全国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法律认可、监督和指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制办承担着起草、解释和修改检察机关的法规、规章和文件的任务,审核检察机关与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合法性和程序性,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研究和解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等。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科研机构,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研究和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起草、解释和修订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承担着协助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各类法律问题的任务,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政策和规则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编制法律法规解释的参考材料,开展法律制度和司法改革的研究以及提供其他法律咨询服务等。

三法司的共同特点是都是国家机关的法律部门,负责法律事务和法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以及法律文书的起草、解释和修改工作。

它们都在不同领域为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国家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2•【字号】晋政办发[2009]148号•【施行日期】2009.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4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九月二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法制办),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的职能1.负责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和推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2.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认定工作。

(二)加强的职能1.政府立法方式创新和立法效果评估工作。

2.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和推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二)承担统筹规划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拟订省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三)协调、审查、修改省直部门报送省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

指导省会城市和较大市人民政府的立法工作。

(四)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作。

承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发送省人民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组织答复工作。

法制办公室主任职责

法制办公室主任职责

法制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法制统,在学校领导和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完成各项法制工作任务。

二、依照学校法制办职能配置,指导全校法制工作;编制学校工作年度计划,并督促、指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三、对法制办公室工作全面负责,提出阶段工作重点,负责各项工作计划的审定、检查和贯彻落实;做好本办工作的检查总结。

四负责对全校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学校和教师学生遇到的问题。

五、负责协调法制办与学校的工作关系;根据领导安排和工作需要,组织参与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法制办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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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主要职能
1、充分发挥法制办公室在县政府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县政府的法制建设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

2、对政府法制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围绕政府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对县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统一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定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安排,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4、审查、修改报送县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5、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6、清理、编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辑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组织发行省、市法规汇编等工作。

7、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上级发来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8、办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抵触以及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9、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10、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拟定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监督涉及县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11、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总结考核行政执法情况,发放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登记行政审批事项。

12、办理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县政府委托承担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13、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工作。

14、对县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和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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