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器官移植管理办法
器官移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健康,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他人的具有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技术。
第三条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全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
卫生部成立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专家拟订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提出评议意见。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医疗需求、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和人才队伍水平等综合因素,制订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并报卫生部备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报卫生部备案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进行合理布局,严格控制数量,严格技术准入。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加强对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诊疗科目登记第七条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本规定,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
第八条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为三级甲等医院,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具备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执业医师和与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二)有与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三)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四)有完善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特殊情况下,上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医院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除必须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备案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
肺移植手术护理常规
肺移植手术护理常规
肺移植是一种复杂的手术,手术后患者需要特殊的护理照顾。
以下是肺移植手术护理的几项常规措施:
1. 监测:手术后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心率、呼吸、体温和血压。
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病情评估:定期进行病情评估,观察患者的呼吸情况、氧饱
和度和胸部X光结果等。
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问题。
3. 呼吸治疗:为患者提供有效的呼吸治疗,包括氧疗、吸痰、
呼吸机支持等。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嘱,进行适当的呼吸治疗。
4. 液体管理:监测患者的液体平衡,包括输入和输出的液体量。
确保患者的水分平衡,减少不必要的液体负荷。
5. 导管护理:对插入的管道(如气管插管、胸管等)进行护理,避免导管的滑出或感染。
定期更换导管,保持通畅。
6. 抗感染措施:采取有效的抗感染措施,包括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保持手卫生和注意环境清洁等。
7. 营养支持:根据患者的情况,提供适当的营养支持。
确保患者获得足够的营养,促进康复。
8. 心理支持:提供患者和家属的心理支持,帮助他们应对手术后可能出现的身体和情绪变化。
以上是肺移植手术护理的一些常规措施,护士们应当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并根据医嘱和临床判断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对于任何问题或变化,需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和协调。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规范体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CMO)技术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ECMO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ECMO技术是指利用外科切开或者经皮插管途径,通过膜式氧合器(膜肺)在体外将血液氧合,再泵入体内,对患者进行心/肺支持的技术。
不包括为维护捐献器官功能而对捐献者采用的ECMO技术。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开展成人及儿童ECMO技术的医疗机构。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ECMO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ECMO 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设有重症医学科或重症监护病房,有至少3名经过ECMO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2名执业医师。
(三)具有开展血气分析、血生化检测、凝血功能检测、移动式多普勒超声心动诊断(经胸、经食道)、床旁肾替代治疗(CRRT)、心功能衰竭D期心脏功能检测、溶血和血栓检测、连续心排量监测、磁共振血管造影(MRA)、CT血管造影(CTA)、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有创呼吸机治疗的设备设施和能力。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医师。
1.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急救医学、重症医学、儿科或其他与开展ECMO技术相适应的临床专业的本医疗机构在职医师。
2.在相关专业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有ECMO并发症的诊断和处理能力。
ECMO技术工作的负责人还应当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ECMO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ECMO相关专业系统培训,满足开展ECMO临床应用所需的相关条件。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应当成立ECMO技术临床应用专家组,专家组至少包含3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工作5年以上、具有ECMO临床应用相关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ecmo小组管理制度
ecmo小组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病患需要ECMO(体外膜氧合)来维持生命。
为了确保ECMO治疗的顺利进行,有效管理ECMO 小组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ECMO小组的管理制度。
二、ECMO小组的组成ECMO小组由专业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组成。
其中包括心脏外科医生、心脏内科医生、重症医学专家、护士长、护士等。
他们的职责是确保ECMO治疗的安全、有效进行。
三、ECMO小组的职责和权责1. 执行ECMO治疗:ECMO小组负责执行ECMO治疗,包括设备的准备、患者的监测和护理、ECMO机器的操作等。
2. 制定治疗方案:针对每个ECMO患者,ECMO小组需要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包括适当的体外膜氧合流量、药物治疗等。
3. 监测患者病情:ECMO小组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心肺功能、血气分析结果等,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学习与研究:ECMO小组需要进行学术研究,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并将新的治疗方法和技术应用于实践中。
5. 报告与沟通:ECMO小组需要及时向患者家属和上级医生汇报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进展,与其他科室进行沟通,共同协作。
6. 临床质量管理:ECMO小组需进行临床质量管理,包括记录治疗过程中的问题和意外,及时反馈和改进。
四、ECMO小组的工作流程1. 每日例会:ECMO小组每天定期召开例会,讨论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计划,确定当天的工作安排。
2. 紧急响应:ECMO小组需要随时做好紧急响应准备,及时处理ECMO患者的突发状况,确保患者的安全。
3. 共享经验:ECMO小组需要定期组织经验分享会,分享治疗中的成功案例和失误教训,促进团队学习和进步。
4. 进修培训:ECMO小组成员需要不断参加相关的进修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与国际上的先进技术保持同步。
五、ECMO小组的评估与改进为了确保ECMO小组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是必要的。
评估内容包括团队合作、治疗质量、危机处理等方面。
肺移植护理常规及健康教育
肺移植护理常规及健康教育肺移植是治疗晚期肺实质疾病及晚期肺血管疾病的唯一有效方法。
【护理常规】1.术前(1)心理护理:术前进行3个月科普宣教和心理疏导,以提高患者配合的积极性。
(2)加强呼吸康复训练及营养支持:训练缩唇呼气和有效咳嗽,避免连续咳嗽;加强营养,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70%。
(3)病房准备:在监护室的基础上使用单间,术前1d用高锰酸钾1.5g+福尔马林(3ml/m³)对监护病房及物品熏蒸12h以上,有效开窗通风后,紫外线消毒1h后备用。
2.术后(1)血流动力学监测与缺血再灌注(IR)损伤监护:肺移植后供肺都有不同程度的IR,主要表现为大量泡沫样痰、肺功能减退等肺水肿表现。
通过中心静脉压监测(4~8cmHo)控制输液总量和速度,增加胶体液的比例,降低左心室前负荷。
①保留Swan-Ganz管,监测心功能及维持合理的脱水状态。
②严格控制液体平衡,避免输液过多或过快,可随时用利尿药。
③移植肺液体渗出量与肺楔压成正比,故应注意肺楔压,防止肺水肿。
④肺动脉高压患者术后血流动力学常不稳定,如术后移植肺有明显的V/Q失调,通气一般仅能达50%左右,而灌注可达95%以上,由于绝大部分灌注到移植肺,使术后肺水肿的危险性增大,应严密监护。
(2)呼吸功能监测和机械通气的应用:呼吸功能监测和机械通气模式的调整依靠呼吸体征、无创动脉血氧饱和度和动脉血气分析的动态观察来进行。
①采用保护性辅助通气原则,通常采用SIMV+PSV通气模式,使用呼吸机时应遵循两个原则:最低浓度氧,吸氧浓度初始为60%,以后根据监测指标逐步下调;最低吸气压力峰值,吸气压力峰值控制在30mmHg以下。
如肺活量及吸气力量足够,氧浓度在30%~50%,检查血气稳定,应尽早拔管。
多数患者数小时至 24h即可拔管,拔管后应及时拍摄X线胸片。
②在患者自主呼吸期间,仍需密切监测呼吸频率、幅度、肺部呼吸音等,每日雾化吸入3次或4次,必要时协助叩背咳痰,配合口服祛痰药物,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肺部感染。
医院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器官移植工作,确保器官移植手术的顺利进行,提高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移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器官移植工作的医务人员、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我院器官移植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护患者隐私原则;3. 严格遵循医学伦理原则;4. 依法依规原则。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医院器官移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器官移植工作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器官移植工作,协调解决器官移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委员会下设器官移植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器官移植工作,包括器官获取、保存、分配、移植等环节。
三、器官获取与分配第六条我院应建立健全器官获取与分配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器官获取:1. 器官获取应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 器官获取前,需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3. 器官获取过程应确保患者的隐私权。
第八条器官分配:1. 器官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先考虑病情危重、符合移植条件的患者;2. 器官分配前,需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年龄、体重、病史、血型、HLA分型等;3. 器官分配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器官移植手术第九条我院应建立健全器官移植手术管理制度,确保手术质量。
第十条手术前:1. 医师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评估手术风险,制定合理的手术方案;2. 患者或其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手术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3. 术前准备应充分,包括患者的一般状况、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第十一条手术中: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手术安全;2. 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确保患者生命安全;3. 手术医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二条手术后:1.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术后并发症;2. 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移植器官功能恢复情况;3. 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帮助患者适应术后生活。
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内容
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内容(原创实用版3篇)目录(篇1)一、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二、人体器官移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三、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四、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实施和监管五、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意义和展望正文(篇1)一、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人体器官移植是一项复杂的手术,它将健康的器官从一个人体内转移到另一个人体内,以恢复接受者的正常生理功能。
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体器官移植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从最早的肾脏移植到如今的心脏、肺、肝等器官移植,器官移植的种类和成功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历程与国际水平保持同步,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器官移植数量第二多的国家。
二、人体器官移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人体器官移植涉及到供体器官的获取、保存、移植和术后管理等多个环节,这些环节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对于保证移植的成功率和患者生存质量至关重要。
为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各个环节的工作,提高器官移植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供体器官的获取与保存:规定供体器官的获取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确保供体的安全和健康。
供体器官的保存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器官的功能和活力。
2.移植手术前的评估与准备:规定对移植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患者符合移植条件。
同时,要求做好手术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麻醉、手术器械和术后护理等。
3.移植手术的实施:规定手术过程中应当遵循无菌操作原则,确保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和安全性。
此外,要求对移植后的器官进行密切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4.术后管理与康复:规定对移植患者进行长期的随访和康复治疗,确保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
肺脏移植技术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肺脏移植技术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肺脏移植技术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手术,旨在治疗严重的肺部疾病,如肺炎、肺纤维化和肺气肿等。
由于手术的复杂性和困难,对于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而言,确保肺脏移植手术的医疗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控制和提高肺脏移植技术的医疗质量,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指标来衡量手术的成功率和患者的康复情况。
1.患者生存率指标:这是衡量肺脏移植手术成功与否的最重要指标之一、患者生存率指标可分为三个时间段来评估,即手术后30天内的生存率、手术后1年内的生存率和手术后5年内的生存率。
这些指标可以帮助评估手术的成功率以及手术后患者的康复情况。
2.术后并发症率指标:这是衡量手术后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的指标。
术后并发症率指标包括术后肺部感染、气胸、血栓形成等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情况。
较低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指标表明手术过程中对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得当。
3.供体肺脏的质量指标:这是评估供体肺脏质量的指标,包括供体肺脏的血氧含量、供体肺脏的病理学检查结果、供体肺脏的功能情况等。
供体肺脏的质量指标直接影响患者术后生存率和恢复情况。
4.手术过程中的指标:这些指标反映了手术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包括手术时间、出血量、手术切口愈合情况等。
这些指标可以反映手术操作的熟练程度和整体质量。
5.患者满意度指标:这是通过患者对手术结果的满意度来评估手术质量的指标。
患者满意度指标包括术后生活质量的改善程度、患者对手术结果的评价以及对医护人员的满意程度等。
患者满意度指标可以帮助评估手术质量并指导后续的医疗服务。
为了确保肺脏移植手术的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建立完善的质控体系,包括设置专门的肺脏移植团队、建立专门的术前评估和手术管理流程、加强对供体肺脏的筛选和质量控制、提高手术技术和操作熟练度、建立术后随访和恢复指导机制等。
通过综合运用以上指标,可以全面评估肺脏移植手术的医疗质量,确保手术的成功率和患者的康复效果。
ecmo小组管理制度
ecmo小组管理制度1.引言ECMO(体外膜氧合)作为一种重症患者的临时生命支持技术,对于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提高ECMO治疗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ECMO小组的高效协作和管理,制定一套完善的ECMO小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ECMO小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措施。
2.管理团队为了确保ECMO小组的有效管理,应设立一支专业的管理团队,包括ECMO主任、ECMO质控专员和训练导师等。
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ECMO小组的管理计划,监督和评估小组成员的工作,并定期开展培训和讨论活动。
3.人员配备ECMO小组成员应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经验。
小组成员包括ECMO主管医生、ECMO运转护士、ECMO技师、呼吸治疗师等。
每个成员的职责应明确,并配备足够的人数以满足ECMO治疗的需求。
4.工作流程(1)ECMO评估与决策:ECMO小组应对潜在ECMO患者进行评估,包括患者的疾病状况、ECMO适应证等。
根据评估结果,小组成员将决策是否进行ECMO治疗,并提供必要的治疗建议。
(2)ECMO操作准备:小组成员应准备好ECMO设备,包括体外循环机、气管插管等,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消毒清洁工作。
(3)ECMO治疗监测:小组成员应负责监测ECMO患者的生命体征、动脉血气、血液凝血功能等,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作出调整和反馈。
(4)ECMO围手术期管理:小组成员应在ECMO患者手术期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护理服务,并与手术团队密切协作,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5)ECMO撤机与转归评估:小组成员应定期进行ECMO撤机评估,根据患者的转归情况决定是否继续ECMO治疗或者撤机,并做好相应的转归评估工作。
5.培训和质控(1)培训:ECMO小组成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讨论活动,提升技术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
培训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技巧等。
(2)质控:ECMO质控专员负责对ECMO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包括ECMO操作质量、患者转归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8.24
•【文号】国卫办医函〔2020〕705号
•【施行日期】2020.08.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诊断标准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
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7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我委组织专家对《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243号)进行修订,并增加同种异体胰腺、小肠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相关内容,形成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6年6月27日印发的《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243号)同时废止。
附件: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0年8月24日。
ecmo小组管理制度
ecmo小组管理制度一、引言ECMO(体外膜肺氧合)是一种医学技术,用于重症患者的机械肺替代治疗。
为了确保ECMO小组能够高效运作并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制定ECMO小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组织结构1. ECMO小组由一组专业医护人员组成,包括主任医生、副主任医生、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护士长以及临床护士。
2. 主任医生负责ECMO小组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并协助制定指导方针和政策。
3. 副主任医生协助主任医生管理ECMO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帮助训练和指导新加入的成员。
4. 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由相关专家组成,提供技术和学术支持,并参与复杂病例的讨论和决策。
5. 护士长负责协调ECMO小组的护理工作,确保患者获得全面、恰当的护理。
6. 临床护士负责监护和护理ECMO患者,协助医生进行各项治疗。
三、职责和权责1. 主任医生及副主任医生:a) 组织和协调ECMO小组的工作,确保团队成员配合默契。
b) 制定ECMO小组的相关指导方针和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c) 审核和批准重大决策和操作,并与其他科室进行协调。
d) 组织ECMO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团队成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2. 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a) 提供ECMO技术和学术方面的支持和咨询。
b) 审核和讨论复杂病例的ECMO适应症,并给出专业建议。
c) 参与ECMO小组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团队具备专业判断能力。
3. 护士长及临床护士:a) 负责监护和护理ECMO患者,确保患者安全。
b) 协助医生进行相关治疗操作和检测。
c) 进行ECMO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d) 提供患者与家属的教育和心理支持。
四、工作流程1. 患者入组评估:a) 临床医生评估患者的ECMO适应症和风险。
b) ECMO小组讨论和审核患者的入组申请。
2. 患者ECMO治疗:a) 小组成员协作进行ECMO插管和设备连接。
b) 定期监测和评估患者的生命体征和ECMO指标。
c) 定期小组会议讨论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计划,调整治疗方案。
医院移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移植工作,保障患者权益,提高移植手术质量和成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移植手术,包括器官移植、骨髓移植、细胞移植等。
第三条医院移植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保密的原则,确保患者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移植管理委员会,负责移植工作的全面管理,包括审批、监督、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移植管理委员会下设移植科,负责移植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患者评估、手术安排、术后管理等。
第六条移植科应配备专业医护人员,负责移植手术的术前、术中、术后护理工作。
第三章患者评估与准入第七条患者申请移植手术,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病史、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
第八条移植科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确保患者符合移植手术条件。
第九条对符合移植手术条件的患者,移植科将报请移植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四章手术安排与实施第十条移植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移植科负责安排手术时间、地点、人员等。
第十一条手术前,移植科对患者进行详细告知,包括手术风险、预期效果等。
第十二条手术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第五章术后管理与随访第十三条手术完成后,移植科对患者进行术后护理,包括用药、观察、监测等。
第十四条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五条对移植手术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手术成功率、患者生存率等。
第六章保密与伦理第十六条医院对移植工作实行保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医院移植工作应遵循伦理原则,尊重患者意愿,维护患者权益。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医院对移植工作进行定期监督,确保移植手术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十九条对移植科医护人员进行考核,包括手术技能、护理水平、服务质量等。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移植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将规范移植工作,提高移植手术质量和成功率,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重症医学科ECMO技术ECMO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ECMO技术
ECMO管理制度
1.按重症医学科相关规定管理。
2.在科主任、护士长、医生督管下开展ECMO 工作。
3.制定本科室ECMO责任护士准入及工作职责
4.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制度。
5.做好各个环节质量管理控制。
6.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做好保养维修,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7.协助医生置管,上机前做好准备管道预冲的工作,确保管道内无气泡后方可连接病人。
8随时巡视病人及机器,观察病人体内管路留置有无渗血,滑脱、漏血、血凝块、抖管、机器故障等情况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正确书写ECMO运行记录单,详细记录转速,流量,气流量,血气结果病人血运等情况。
10.严格交接班制度,向下一班详细交班,包括病人和机器等情况。
11.下机后75%酒精擦洗机器外壳,保持整洁。
及时倾倒水箱内的灭菌水。
12.严格无菌操作,一切按操作规程执行,用后物品按消毒隔离规范处理。
13.相关工作人员有培训有记录。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2023年)
(二)有与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相适应的临床工作经验;
(三)经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二十八条移植活体器官的,由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获取活体器官。获取活体器官前,负责人体器官 移植的科室应当向其所在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提出获取活体器官审查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 。
第二十五条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再具备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应 当停止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并向原登记部门报告。原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注销该医疗机构的 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向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予以公布。
获取遗体器官,应当经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获取遗体器官前,从事遗体器官获取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所 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接到通知的红十字会应当及时指派2名以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对遗体器官获取 进
行见证。
从事遗体器官获取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维护遗体器官捐献人的尊严;获取器官后,应当对遗体进行符 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用于移植的器官以外,应当恢复五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查处人体器
官捐献和移植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获取该公民的遗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 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
第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肺移植术后管理
管理内容
• Airway 气道管理 • Breath 呼吸支持 • Circulation 循环管理 • Drugs 免疫抑制剂+预防性抗感染
Airway 气道管理
• 气道并发症(吻合口):断裂、感染(霉菌)、狭窄、软化 • 定期纤支镜检查 • 药物雾化:阿米卡星/妥布霉素,两性霉素B • 支气管镜下治疗:吸痰、清除坏死、球囊扩张、支架
Drugs 免疫抑制剂
• 吗替麦考酚酯(MMF):代谢产物MPA使T和B细胞内的鸟嘌呤核苷酸耗竭, 抑制细胞增殖及黏附分子的糖基化和表达。 • 起始剂量250mg bid(移植后72小时内开始使用),以后剂量逐渐增加 至500-1000mg bid • 注意事项:骨髓抑制;相互作用(避孕药、含铝和镁的制酸剂)
真菌感染:曲霉、念珠菌、 毛霉、隐球菌、肺孢子菌
• 在保证重要脏器及支气管吻合口有效灌注的情况下,保持尽可能低的血容量 • CVP≤7cmH2O,必要时小剂量升压药(目标MAP 75mmHg) • 限制液体入量,温和利尿
Drugs 免疫抑制剂
• 三联用药: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核苷酸阻滞药物+GCs • 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环孢素A、他克莫司 • 核苷酸阻滞药物:吗替麦考酚酯、硫唑嘌呤
• GCs:术后第1-3天,甲强龙0.5mg/kg/d; 术后第4天起,泼尼松0.5mg/kg/d,每周减量5mg,至0.25mg/kg/d维持, 至术后1年,泼尼松逐渐减至5-10mg/d,以后终生维持。
Drugs 免疫抑制剂
• 他克莫司(TAC):抑制IL-12、r-干扰素产生,抑制T细胞活化和增殖 • 口服:0.1mg/kg/d起,分2次(间隔12小时) • 舌下给药:0.04-0.05mg/kg/d起,分2次给药(舌下服用1mg≈口服2mg) • 注意事项:肝细胞色素酶CYP450 3A4酶代谢,注意相互作用;骨髓抑制 • 谷浓度:术后6个月内,10-15 ng/ml 术后6个月后,8-12 ng/ml
ecmo小组管理制度
ecmo小组管理制度ECMO小组管理制度:实现高效协作与专业治疗的关键引言:近年来,由于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临床治疗出现了许多新的挑战。
其中,体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简称ECMO)技术在严重肺功能衰竭和心脏衰竭等危重疾病的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ECMO技术的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使得ECMO小组管理制度成为该领域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ECMO小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
1. ECMO小组的组织架构与成员构成ECMO小组,作为医院肺移植中心或重症医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组织架构和成员构成决定了ECMO技术能否得到有效应用。
ECMO 小组应当由特别培训的专家组成,包括肺移植和重症医学专家、外科医生、麻醉师、心肺功能检测专家等。
各成员之间应具备良好的协作能力和紧密的沟通机制,随时应对不可预见的问题和紧急情况。
2. ECMO小组的工作职责与分工ECMO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在管理制度中起着关键作用。
应当明确规定每个成员的工作职责,并建立高效的工作流程。
外科医生负责导管插入和取出等手术操作,麻醉师负责麻醉和镇静措施,肺移植和重症医学专家负责患者的评估和治疗方案的制定,心肺功能检测专家负责对ECMO设备的监测和调整。
分工明确,互补配合,使得ECMO小组能够高效运作。
3. ECMO设备和操作的规范化为了确保ECMO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ECMO设备和操作必须进行规范化管理。
首先,ECMO设备的采购和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确保设备性能的稳定和可靠。
其次,ECMO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认证,包括设备的连接、使用和调整。
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临床路径能够降低人为错误和非必要的干预,提高治疗效果。
4. ECMO小组的培训与技术研发ECMO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需要专业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技术水平。
ECMO小组成员应定期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和研讨会,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ECMO技术和治疗方案。
肺移植手术的手术技术和术后护理
肺移植手术的手术技术和术后护理1. 介绍肺移植是一种用于治疗严重肺疾病的手术过程,通常适用于患有晚期肺癌、间质性肺病和支气管扩张等疾病的患者。
本文将探讨肺移植手术及其相关技术以及术后护理内容。
2. 肺移植手术技术2.1 器官获得与分配:在进行肺移植之前,需要寻找合适的供体器官。
通常情况下,供体器官来自器官捐赠者。
医生会根据供体与受体的血型相容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匹配和分配。
2.2 供体处理:一旦合适的供体被获得,器官会被迅速移除并放入特殊溶液中保存。
在进行移植前,医生会对供体器官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完全符合移植要求。
2.3 移植手术:肺移植手术可分为单侧或双侧移植两种方式,取决于患者的具体情况。
手术中,医生会通过与心脏和气管等相关结构的连接来实现肺器官的置换。
随后,新肺被固定在胸腔内,并与供血和供氧系统相连。
2.4 手术后监护:手术结束后,患者会被转入重症监护室进行密切观察。
此时,医生会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以及新移植肺的功能。
3. 术后护理3.1 免疫抑制治疗:肺移植手术后,免疫抑制治疗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由于移植器官容易遭受免疫系统攻击,需要应用药物来减少免疫反应并防止排斥反应的发生。
医生会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药物剂量和长期计划。
3.2 对感染风险的管理:由于免疫系统被抑制,移植肺的受试者更容易感染细菌、真菌或病毒。
因此,患者需要严格遵守卫生措施,并按时接受抗感染药物治疗。
3.3 呼吸康复程序:术后的康复非常重要,包括肺功能恢复和呼吸锻炼。
患者会接受康复师的指导,进行肺活量、呼吸深度和咳嗽练习等,以促进肺部功能恢复和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3.4 心理支持:接受肺移植手术后,患者可能面临许多身体和情绪上的挑战。
因此,提供适当的心理支持至关重要。
医生、家属和社会工作者都可以成为患者在康复过程中的重要支持者。
3.5 长期随访:肺移植手术是一项长期治疗计划。
患者需要定期进行随访,并接受器官功能评估、影像学检查以及免疫功能监测等。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为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小肠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
(二)具有与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
(三)具有符合规定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四)具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数据报送管理制度,能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等。
(五)具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工作相适应的场地和设备设施:1.移植病区。
需设置相对独立的病区,普通区和保护区设置符合要求;保护区应当有明确的分区标识和管理细则;肝脏、肾脏移植病区床位不少于20张,心脏、肺脏移植病区床位不少于5张,胰腺、小肠移植病区床位不少于2张;移植病区设备设施配置齐全,病房床单元设置能够满足移植患者管理需要。
2.重症医学科。
设置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要求,科室建筑布局、功能流程合理,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
移植重症监护病床数量原则上不少于移植病区床单元数量的20%,其中开展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移植技术至少设置1张重症监护单间病床。
配备多功能心电监护仪、血流监测等必要的设备设施,能够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专业需求。
3.手术室。
设置符合《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和《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等要求,建筑布局、功能流程合理,移植手术间净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
辅助设备能够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需要,麻醉恢复室等设置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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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肺脏移植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肺脏移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手术,将他人具有功能的肺脏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肺脏的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
(二)三级甲等医院,外科诊疗科目下设胸外科专业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肺脏移植项目,有呼吸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胸外科
1、开展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床位4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胸外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2、每年完成胸外科手术800例以上,具备开展气管、支气管、肺动脉袖状切除成形术等常规手术能力,能够开展复杂肺切除手术及纵膈肿瘤手术等。
3、肺脏移植病房
(1)有独立的肺脏移植病房,床位10张以上。
(2)普通区、隔离区分区合理。
(3)中心吸氧、中心负压吸引、监护系统等病房辅助设备齐全。
(四)呼吸内科
有独立的病区,开展呼吸内科临床诊疗活动10年以上,床位不少于8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呼吸内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为肺脏移植提供技术支持。
(五)重症监护病房(ICU)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万级层流标准。
病床不少于10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肺脏移植专业需要。
2、能够开展有创压力监测、心排量监测、床边生化、血气监测、人工机械通气治疗以及持续性床旁血液滤过治疗。
3、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具备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六)肺脏移植手术室
1、手术室布局符合要求,使用面积40平方米以上。
2、达到万级层流标准。
3、辅助设备齐全。
(七)其它辅助科室
1、临床实验室符合规定,肺脏移植所需的相关检验项目参加卫
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者国际权威临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具备HLA抗体检测和HLA组织配型的检测能力。
2、能够开展免疫抑制剂血药浓度检测。
3、病理科能够进行移植器官的组织活检诊断、排斥反应的诊断和监测。
4、医学影像部门能够进行常规检查和开展无创性肺部成像与血液动力学检查、弥散与灌注成像。
5、导管室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有应急抢救设施与药品器材,能够开展支气管动脉插管诊疗、肺组织活检等。
6、能够开展残气测定、弥散功能、气道高反应性测定等肺功能检查项。
7、具备能够有效处理呼吸、神经、泌尿等系统并发症的科室及技术能力。
(八)设备
磁共振(MRI)、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多功能监护仪、床边X光机、纤维支气管镜、肺功能测定仪、肺脏移植专用器械、快速冰冻切片设备等;供体器官摘取与保存的药品和器械。
(九)至少有2名具备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执业医师,有经过肺脏移植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的肺脏移植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肺脏移植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
2、有10年以上胸外科工作经验,参与肺脏移植临床工作2年以上,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卫生部认定的肺脏移植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4、经2名以上具有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5、近3年作为术者每年完成胸外科专业肺脏相关手术不少于100例。
(二)麻醉医师
1、具有麻醉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过器官移植麻醉专业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拟订的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范。
(二)摘取肺脏符合无菌要求;器官冷缺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小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器官保存液。
(三)肺脏移植前必须进行血型、交叉配型、组织配型和群体反应抗体(PRA)检测。
(四)每例肺脏移植手术成立治疗组,术者由具有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术后制定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肺脏移植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
记录。
(六)医疗机构每年完成肺脏移植手术不少于10例,移植肺脏1年存活率不低于60%,3年存活率不低于50%,5年存活率不低于40%。
具有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作为术者每年完成肺脏移植手术不少于5例。
(七)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规定定期接受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病人管理,移植肺脏1、3、5年存活率,病人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四、培训
对拟开展肺脏移植的医疗机构,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套组合培训,包括肺脏移植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与病房护士以及其它相关卫生专业技人员等,拟从事肺脏移植的医师应当接受至少1年的系统培训。
(一)培训基地
由卫生部指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1、三级甲等医院。
2、有至少3名具备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指导医师。
3、移植器官存活率高于本规范的基本要求,并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
4、有与开展肺脏移植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技术、设备和设
施等条件。
5、具备进行大动物器官移植的实验条件。
6、近3年在国内核心专业杂志或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有关肺脏移植的专著至少8篇或出版临床专著。
7、举办过全国性的专业学术会议或承担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
8、近3年来,每年完成的胸外科手术不少于500例,每年完成的肺脏移植手术不少于15例,或者累计完成的肺脏移植手术不少于20例。
(二)培训基地基本要求
1、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经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认可。
2、保证接受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培训。
3、培训结束后,对接受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出具是否合格的结论。
4、为每位接受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培训及考试、考核档案。
5、每年完成肺脏移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套培训不超过1组,或者培训肺脏移植医师不超过2名。
(三)肺脏移植医师培训要求
1、熟练掌握大动物器官移植技术,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不少于5例肺脏移植。
2、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加对肺脏移植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评价、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
五、其他管理要求
本规范实施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和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开展肺脏移植:
1、职业道德高尚,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经2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的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或者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的评议。
2、从事胸外科临床工作12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近3年作为术者累计完成肺脏移植手术10例以上,且未发生二级以上与肺脏移植技术相关的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