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XX镇贯彻落实《XXXXX》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赋权指导目录落实情况
1、赋权承接情况:根据《XXX确定赋予XXX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赋予我镇114项目行政事权,其中12项行政许可、12项行政检查事项、90项行政处罚事项,涉及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治理、民生事业等领域。

目前,我镇已完成梳理承接第一批36项行政赋权目录,并制定了《XXX镇行政许可类事项办事指南》、《XXX镇行政检查类事项办事指南》、《XXX镇行政处罚类事项处罚标准》等内容在XX政务服务网上对外进行公布。

根据管理权限建立行政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健全权力监督机制,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

2、根据上级部门赋予的权限,按照“成熟一批、承接一批”的原则,目前已梳理出第一批承接的36项行政赋权目录,但由于赋权事项之后的业务培训,政策解读、专网连接、账号开设、权限配置等方面配套工作不完善、特别是未明确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签订赋权协议以及
因人员、技术、设施不足等原因,导致其他行政赋权暂时难以承接,造成了“放得下、接不住”的问题。

3、赋权后行政执法案件数量、质量明显提升,达到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2022年全年办理执法类事项81件。

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情况
1、机构编制: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3人(行政),副镇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现有配备在编干部1人
2、人员编制划转情况:按编制要求从区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连人带编划入3名事业编制,目前,共有执法人员18名(包括临聘协管员16名、退休1名),现已正式以XXX镇政府名义,按照区政府各部门授权委托执法的法定形式,对城市环境卫生、城乡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监管、食品药品等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

承接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管理、农牧、林业、食药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3、在岗情况:划编人员目前存在双重领导情况,编制在XXX 镇,但部分业务和人员管理仍然由区执法局直接领导,这种情况导致人员管理和工作推进增加了难度。

4、持有执法证情况:现持有执法证人员22人,行政8人,事业16人。

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配备合理性不充分,受办理执法证条件(必须是行政编制人员)限制,多数执法队员不能办理执法证,对实际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客观上造成
了人员混编混用情况;缺乏精通乡镇综合执法的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人员,而且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涉及部门较多,涉及的法律及行政法规较多,加之基层工作范畴比较广,乡镇干部大多身兼数职,短时间内执法队伍不能熟悉所下放的相关执法事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办理还未能形成完整的闭环式工作流程。

三、乡镇执法能力建设情况
1、培训情况:对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范围,每年开展执法培训时间120小时。

2、由于区级派驻机构同时接受派驻部门和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业务工作接受派驻部门指导,日常工作接受所在乡镇的统筹管理,同时其职能与乡镇内设机构职能存在一定的重叠交叉,乡镇内设机构与区级职能部门对接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造成了协调联动上的滞后和阻塞。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规章制度、流程图。

4、X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均已配备到位,镇级未设立执法经费预算。

四、对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建议
1、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较少,法律法规知识更新较快,专业性较强的业务人员较少,
整体素质不高,建议加强队执法人员的要求,提高执法手段和技巧,以应对重大或复杂的案件。

2、经过机构改革以后现有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能仍未完全覆盖到我镇实际工作中,加之,部门下放赋权事项较多,对应的职能职责划分不清。

职能部门网上一站式办理系统未实现“多网合一”,审批权限未赋权到乡街一级,乡街一站式办理浮于代收转办等表面。

比如:纪检监察、主体责任落实、基层人大等是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基本工作职能,但在改革方案当中均未涉及,在试点改革期间设立的2办3局4中心基本按照条块式对职能进行划分,但在管理与服务层级方面未能明确,而基层事务当中很多工作既有管理职能,更多的是服务职能。

因此,建议如下:一是将试点改革期间未明确的基本职能明确到各个相关机构当中,解决职能空白问题。

二是在条块划分合理设置的基础上,按照管服分离的原则,将3局更加精准到项目审批、监管、执法等行政职能上,其他具体涉及到的服务性职能由调整后的相应事业机构进行承担。

如:经济发展局主要承担涉及经济运行发展的项目申报审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落实等行政职能,惠农政策宣传、产业信息发布、企业用工保障、经济数据统计等职能均由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

三是建议对赋权事项组织人员培训和集中指导;技术层面将职能部门网上一站式办理系统整合“多网合一”,审批权限赋权到乡街一级,乡街一站式办理
真正实现“一窗办、一网办”的要求。

主动加强与区级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区级部门对乡镇工作的指导频次,特别是对极易发生的执法事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程序的培训。

切实加强派驻机构与乡镇内设机构力量的融合,促进各类资源在乡镇层面的整合协调、联动支撑,进一步强化乡镇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着力解决乡镇责大权小的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