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石混凝土施工技术以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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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石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

1总则

1.1本施工技术要求规范了堆石混凝土施工的材料、施工、温度控制、低温季节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查的基本要求。

1.2堆石混凝土应满足抗压、抗拉、抗渗、抗冻等设计要求。

1.3本要求中未规定的其它事宜,按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2材料要求

2.1堆石料

2.1.1堆石料应新鲜、完整,质地坚硬,不得有剥落层和裂纹。

2.1.2堆石料可以使用毛石、块石、粗料石和卵石,其中部或局部厚度不宜

小于30cm,最大粒径以运输、入仓方便为限,且不宜超过1.0m;允许使用少量片石但其重量不得超过堆石料总重的10%,且不得集中堆放。

2.1.3堆石料的饱和抗压强度(Rs)不得小于40MPa。堆石料中含泥量不得

超过5%,不允许有泥块含量。

2.2水泥

2.2.1可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满足相关

国家标准的要求,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不低于42.5。

2.2.2水泥运输及存放场地应有防雨及防潮设施,存放期超过3个月的袋装

水泥、超过6个月的散装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严禁使用结块水泥。

2.2.3堆石混凝土所需的自密实混凝土不宜使用凝结速度较快的水泥,在选

择水泥时应考虑与外加剂的相容性。

2.3掺合料

2.3.1胶凝材料中可根据工程区情况加入掺合料,掺合料可选用粉煤灰、粒

化高炉矿渣粉、硅灰、沸石粉、磷渣粉、复合矿渣掺合料等。

2.3.2粉煤灰宜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中Ⅰ级或Ⅱ

级粉煤灰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中的有关规定;硅灰、沸石粉等应符合《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36)的有关规定;磷渣粉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掺用磷矿渣技术规定》(DL/T5387)的规定。

2.4细骨料

宜优选级配良好的中粗河砂,不具备条件时应按照河砂、人工砂、细砂、粗砂的优先次序选择,其余性能指标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1)中的相关规定。

2.5粗骨料

自密实混凝土应选用5~20mm粒径的石子作为粗骨料,粗骨料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针片状颗粒含量不超过8%,其余性能指标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GB/T5144-2001)中的相关规定。

2.6外加剂

自密实混凝土应使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其品质应满足《混凝土外加剂》(GB/T8076)高性能减水剂的基本要求,并应通过标准自密实砂浆试验

的检测。标准自密实砂浆的指标应符合下表(表2-1)要求:

2.7.1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绝对体积法。浆体的粘性和流动性的

改善应采用增加粉体材料用量和选用优质高效减水剂或高性能减水剂的方法。仅靠增加粉体材料用量不能满足浆体粘性时,可通过试验确认后适当添加增粘剂来改善浆体粘度。

2.7.2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应满足以下要求:

(1)单位体积粗骨料量应满足0.27~0.33m3之间。

(2)单位体积专用自密实混凝土用水量一般在170~200kg之间。

(3)水粉比取0.80~1.15(体积比)。

(4)单位体积粉体量为0.16~0.20m3。

(5)自密实混凝土的含气量在1.5%~4.0%之间。

(6)外加剂掺量应根据所需的专用自密实混凝土性能经过试配确定。

2.7.3自密实混凝土材料的性能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表2-2 自密实混凝土性能指标

2.8堆石混凝土

堆石混凝土抗压强度采用90d龄期抗压强度,堆石混凝土容重不得小于24.5KN/m3。

3施工

堆石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包人应将该部位的堆石混凝土浇筑配料单提交监理人审核,并进行仓面验收,经监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堆石混凝土浇筑。

3.1石料开采与运输

3.1.1堆石料的爆破开采应通过爆破试验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开采的石料

应进行简易得分,不宜从爆堆上直接取料。

3.1.2堆石料应在料场进行冲洗,严禁混入泥块和软弱岩块。堆石成品应尽

量避免周转,采用自卸车直接运输入仓,或采用吊车、缆车等其它方式入仓。

3.1.3在堆石入仓道路上设置冲洗台对车轮进行冲洗,以避免车轮带入泥土。

对于已带入仓内的泥土和碎石必须在浇筑自密实混凝土前予以清除,否则不得浇筑自密实混凝土。

3.2基础仓面的处理

3.2.1堆石入仓前的基础仓面的处理,可按常规混凝土的处理方法进行。

3.2.2基础仓面上的混凝土乳皮、表层裂缝、由于泌水造成的低强混凝土(砂

浆)以及嵌入表面有松动堆石必须予以清除,并进行凿毛处理。

3.2.3基础仓面必须保证清洁,不应有积水。

3.3堆石入仓

3.3.1选择入仓的堆石料应严格满足2.1中的要求,在堆石过程中,堆石外露

面所含有的粒径小于200mm的石块数量不得超过10块/m2。

3.3.2基础仓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方可进行堆石入仓。

3.3.3对于石料表面附着的泥土,必须清洗干净。

3.3.4堆石入仓时不得将泥土带入堆石仓面,对于已带入仓内的泥土在浇筑

自密实混凝土前予以清除,否则不得浇筑自密实混凝土。

3.3.5堆石入仓过程应控制不对基础仓混凝土产生较大的冲击,以免下层低

龄期混凝土内部产生微裂缝,对建筑物造成早期损伤。

3.3.6宜将粒径较大的堆石置于仓面中下部,粒径较小的堆石置于仓面中上

部。

3.3.7与基础仓面混凝土接触的堆石应严格避免大面积接触,以免影响冷缝

的粘结。

3.3.8对于粒径大于800mm的大石块,宜放置在仓面中部,以免影响堆石混

凝土的表层质量。

3.3.9对于表面集中堆放的小于200mm的堆石碎块应予以清除。

3.3.10堆石完成后应做好防雨(水)措施,在浇筑自密实混凝土前必须防止

雨(水)冲刷堆石导致泥浆在接触面上堆积。

3.3.11每层堆石厚度可按1.2~1.8m控制。

3.4建基面堆石入仓

3.4.1建筑物建基面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堆石混凝土浇筑工作。

3.4.2岩基上的杂物、泥土及松动岩石均应清除,应冲洗干净并排净积水,

如遇有承压水,承包人应制定引排措施和方法报监理人批准,处理完毕,并经监理人认可后,方可堆石入仓浇筑堆石混凝土,清洗后的基础岩面在堆石混凝土浇筑前应保持洁净和湿润。

3.4.3在基础混凝土垫层上进行堆石入仓前,须浇筑一层20~50cm厚的抗

离析型专用自密实混凝土,并在混凝土初凝前将堆石埋入混凝土中,从而确保堆石混凝土与基础垫层混凝土结合良好。

3.5模板

3.5.1用于堆石混凝土的模板须具有小于2mm缝隙的密闭性以防止漏浆的发

生;其刚度和强度必须能抵抗自密实混凝土产生的侧向力,侧向压力大小可按2.5倍水压力计算。

3.5.2堆石混凝土横板可采用钢模、木模等常态混凝土模板,也可以使用浆

砌块石墙替代模板,其技术要求需参照招标文件技术打款“混凝土工程”和相关国家规范执行。

3.5.3浆砌块石墙可作为结构的一部分,浆砌块石墙可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

混凝土砌筑,采用水泥砂浆砌筑,砂浆标号不低于M10;采用细石混凝土砌筑的强度等级等技术标准应不低于堆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等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要求按浆砌块石施工技术要求执行;浆砌块石墙的厚度应不小于30cm。

3.5.4在堆石体与模板及岸坡混凝土垫层之间应保留大于10cm的空隙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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