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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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消毒管理,确保医院的消毒灭菌质量,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医务人员的危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W310.1)《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技术及灭菌操作规范》(WS310.2)《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剂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310.3)等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工作职责
(1)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院清洁、消毒与灭菌制度,定期进行督导和考核,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与反馈。
(2)医务部门协助协调组织全院医师和医技人员参加有关清洁、消毒与灭菌相关知识的培训,协助监督与指导医师和医技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手卫生、医疗器械的使用等相关制度的落实。
(3)护理部协调组织全院护士、护理员、护工参加有关清洁、消毒与灭菌相关知识的培训,负责监督与指导护士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手卫生、清洁、消毒与灭菌等工作的落实。
(4)总务或医学装备部门负责消毒器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应急维修,监管后勤保洁公司和洗衣中心相关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定期组织培训、督导和考核,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与反馈。
(5)消毒供应中心(以下简称CSSD)负责全院各科室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的集中管理工作,为科室提供清洗、消毒与灭菌工作的技术指导,每月征求各科室的需求与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有效保证清洗、消毒与灭菌的质量。
(6)临床、医技科室应严格遵守医院的清洗、消毒与灭菌的规章制度。
2.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与灭菌
(1)基本要求
1)医务人员应遵守医院的清洗、消毒与灭菌的规章制度,有效保证患者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使用安全。
2)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先初步处理、保湿后密闭回收至CSSD进行集中清洗、消毒或灭菌工作。
3)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在检修前应先经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
(2)清洗方法
1)根据器械使用说明要求选择合适的清洗方法,手工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其余大部分常规器械均可选用机械清洗。
2)所有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前,可拆卸部分应最小化、充分打开轴节,以达到彻底清洗目的。
3)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次使用后,应进行清洁与消毒。
4)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应遵循医院专项管理规定。
5)病区或手术室的特殊感染器械,使用双层废物袋收集至专用回收箱密闭运送至CSSD,回收箱外注明感染类别并附有器械物品名称。
①疑似或确诊朊毒体感染的可重复使用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再按照常规器械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如果预知朊毒体患者,尽量使用一次性器械、器具和物品。
②气性坏疽污染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采用含氯消毒剂2000mg/L浸泡30-45min后,再按照常规器械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③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器械处理应按照国家当时发布的规定要求进行,如无国家相关规定,则按照杀芽孢的剂量进行消毒
(3)消毒、灭菌方法:
1)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①高度危险性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②中度危险性物品:接触完整黏膜,而不进入人体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应进行高水平消毒;肛表、口表、压舌板、口腔护理用具等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③低度危险性物品,接触完整皮肤而不与黏膜接触的物品,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应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平时保持清洁,遇有病原体污染时,应及时先清洁后针对所污染病原体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2)根据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①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和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②不耐热、不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
③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手术器械。
④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的清洗、消毒、包装、灭菌方法和参数应遵循器械供应商提供的方法与参数进行。
3)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①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②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院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③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
④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和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4)患者生活用品的清洁与消毒:患者生活卫生用品如毛巾、面盆、
痰盂(杯)、便器、餐饮具等低风险物品,应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进行终末消毒;如患者间共用,则一人一用一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消毒;便器可使用冲洗消毒器进行清洗消毒或一次性使用。
5)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
①床单元:普通病区,保持清洁,对床单元(床栏、床头柜等)的表面每天进行清洁,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应每日进行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或转科时应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感染高风险部门(各类ICU、骨髓移植病区、感染性疾病科、血液透析中心、内镜室、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口腔科、发热门诊、急诊)应每天清洁与消毒;消毒方法应采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或采用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剂进行清洁和消毒,消毒剂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②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由洗衣房统一回收、清洗与消毒处理;多重耐药菌等隔离感染患者污染的被服应密闭回收,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标注“感染性织物”标识,洗衣房应单独处理。
③间接接触物品:如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应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
3.皮肤与黏膜的消毒
(1)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