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雇佣童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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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的处罚法律后果(3篇)

雇佣童工的处罚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我国法律对童工的雇佣有严格的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然而,现实中仍有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家庭雇佣童工,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重点探讨雇佣童工的法律后果,以警示相关责任人。

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或者支持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三、雇佣童工的法律后果1.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停止雇佣童工。

(2)罚款: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成年人的,处以罚款。

2.刑事责任(1)拘役:根据《刑法》规定,雇佣童工从事危险劳动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用人单位因雇佣童工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精神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因雇佣童工给未成年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4.其他法律后果(1)声誉受损:雇佣童工的行为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损害企业形象。

(2)市场竞争力下降:企业因雇佣童工而受到处罚,将降低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3)社会信用降低:企业因雇佣童工而受到处罚,将降低其在社会中的信用度。

企业伦理与童工问题

企业伦理与童工问题

解决童工问题的对策
他们本该有自由自在的童年……
Thank you!
作为全球第二大的经济体,中国虽然制定了诸多法律禁止使用 童工,但在2014年风险评估公司Maplecroft的童工情况排名中,中国 从2012年的53名上升到第20名。 根据非官方统计,中国共有10万童工。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生产 苹果手机的富士康学生工人。 而在2014年,有媒体报道深圳一家工厂大量雇佣四川凉山彝族 童工。但报道后,被解救的童工却普遍不愿回家,表示“打工有米 饭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一位女孩说“爸妈把我卖了, 我不想回家。”腾讯网随后发表文章《解救童工是在“作恶”?》。
企业伦理中的童工问题 ——童工问题的是与非
2016年,印度
印度5万童工开采云母矿的新闻再 次震惊世界。印度矿产资源丰富, 特别是云母矿产量几乎达到“全球 垄断”的程度。印度超过70%的云 母矿通过非法手段开采,其中相当 一部分产自早已被抛弃的“幽灵矿 洞”。旺盛的需求、黑心的矿主、 监管不力的地方政府以及赤贫的当 地居民,在繁荣的云母矿产业背后 共同铸造了一条血淋淋的利益链, 其中饱含当地童工的血与泪。在印 度的云母矿开采从业者中,年龄最 小的只有5岁。
即使这样,
印度还不是在世界上使用
童工最多的国家。
2014年各国童工情况排名
刚果童工生产的钴国际流向图
世界童工问题现状
2014年风险评估公司 Maplecroft通过对197个国家 的童工情况进行了排名,厄 立特里亚,索马里,刚果民 主共和国,缅甸,苏丹,阿 富汗,巴基斯坦,津巴布韦 和也门是其中童工最普遍的 国家。 这些国家,大多处于欠 发达甚至战乱地区。但同时, 血汗童工也可能是发达世界 产品生产链中不可或缺的一 环。 例如刚果出产着世界上 过半数的矿物质钴,而刚果 的钴开采业中,有着数万童 工。这些由刚果童工开采而 来的钴,最终流向苹果、三 星、索尼、LG、戴尔、微软、 沃达丰、联想等国际品牌, 成为电子产品中锂电池的关 键部分。

雇佣童工相关法律规定

雇佣童工相关法律规定

雇佣童工相关法律规定雇佣童工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雇佣童工(16周岁以下),童工无罪,招用单位应按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一,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第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如何举报: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1)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第四,童工工资能否拿到的问题。

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工资呢?但是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予以寻求救济。

联合国对童工的定义

联合国对童工的定义

联合国对童工的定义
童工问题一直是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保护儿童的权益和福祉,联合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童工的定义和准则。

根据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ILO)的《童工最低年龄公约》(C138号公约)和《童工危害最低年龄公约》(C182号公约),联合国对童工的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童工是指在合法的最低工作年龄以下,被雇佣或从事某种形式的经济活动的儿童。

最低工作年龄的界定因国家而异,但普遍认同的标准是儿童应该在完成义务教育以后才能从事有偿工作。

2. 童工的工作可能存在危害儿童身心健康和发展的风险。

这些危害包括但不限于残酷、危险或不恰当的工作环境、长时间工作、剥夺教育机会、身体虐待、强迫劳动、性侵犯等。

3. 童工问题严重侵犯了儿童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受教育权、健康权、游戏和休闲权、安全权等。

联合国强调,儿童应该享有充分的教育和娱乐活动,以便能够充分发展自身的能力和潜力。

联合国旨在通过以上定义和准则,倡导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公民社会共同努力,采取法律、政策和实践措施,杜绝童工现象的存在,确保儿童的权益和福祉得到保护。

除此之外,国际社会也应加强合作和支持发展中国家,以解决贫困和社会经济不平等问题,为儿童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发展机会。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打造一个没有童工的公正和可持续的世界。

是否应该禁止童工——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童工——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童工——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应该禁止童工。

童工是指未成年人在生产和劳动中被雇佣,这种现象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仍然存在。

我认为应该禁止童工,理由如下:首先,童工违反了未成年人的权利。

未成年人应该接受良好的教育,享有健康的成长环境,而不是被迫参与劳动。

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数据,童工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包括身体劳累、缺乏教育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因此,禁止童工是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必要举措。

其次,童工也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

童工往往意味着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导致成年工人的就业机会减少,同时也会降低整体劳动力的素质。

正如爱因斯坦所说,“未来的社会将根据我们对儿童的教育方式而被判断。

”童工的存在将影响整个社会的未来发展。

最后,禁止童工也符合国际社会的共识。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应该受到特殊保护,包括不得从事危险劳动和有害劳动。

因此,各国应该立法禁止童工,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

综上所述,童工的存在对未成年人和整个社会都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应该禁止童工。

反方辩手观点,不应该禁止童工。

童工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是一种常见的现象,我认为不应该一味地禁止童工,理由如下:首先,童工可以帮助一些贫困家庭增加收入。

在一些贫困地区,家庭的经济状况可能非常困难,童工可以为家庭带来额外的收入。

如果禁止童工,这些家庭可能会面临更加严重的经济困难。

其次,禁止童工可能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失去生存的能力。

在一些贫困地区,如果禁止童工,一些未成年人可能会失去唯一的生存能力,甚至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问题,如卖淫、犯罪等。

最后,禁止童工可能会导致一些企业关闭或者转移到其他地区。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童工是一些企业的主要劳动力来源,如果禁止童工,这些企业可能会关闭或者转移到其他地区,导致更多的失业问题。

综上所述,尽管童工存在一些负面影响,但是禁止童工可能会导致更加严重的问题,因此不应该一味地禁止童工。

劳动法关于童工和未成年工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童工和未成年工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童工和未成年工的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属于童工,除特殊情况外,不能成为劳动主体。

我们国家制定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根据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在按照国家规定并履行特定程序的前提下,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此以外,其他任何单位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刑法》还规定了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根据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以下三类劳动: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法律已经明文禁止,但是使用童工的现象屡禁不绝,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因订单不确定、管理不完善等因素而使用童工的情况较为普遍,主要集中在包装、加工、玩具、电子等手工计件行业。

此外,寒暑假期间常常成为企业违法使用童工的高峰期,主要原因是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组织学生进厂实习时,让一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学生也从事生产劳动。

针对这种情况,企业管理者应当树立合法用工的意识,坚决不使用童工,否则会招致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在我国,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完成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继续升学的,依法可以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个体劳动。

这是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享有的劳动权利,也就是这部分未成年人享有要求劳动就业的机会和按劳取酬的权利。

这与《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关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是一致的。

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未成年工”就是童工,这是一种误解,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但是,未成年工仍然属于“未成年人”,为保护他们的特殊权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都做出了特殊保护规定。

湖北某企业涉嫌童工非法劳动案例分析

湖北某企业涉嫌童工非法劳动案例分析

湖北某企业涉嫌童工非法劳动案例分析近年来,童工非法劳动问题一直是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湖北某企业涉嫌童工非法劳动案例是这个问题的一个缩影,需要对其进行深入分析。

湖北某企业涉嫌童工非法劳动案例是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

据报道,该企业被曝出使用未成年工人进行非法劳动,违反了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案件曝光后,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愤慨,并迅速成为新闻热点。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童工非法劳动问题的根源。

童工问题的存在是在一定程度上由于一些企业为了追求低成本和高利润而选择雇佣未成年工人。

这些企业往往利用童工的廉价劳动力填补劳动力缺口,以牺牲孩子的权益来谋取利益。

其次,这一案例揭示出劳动监管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监管不力、执法缺位等问题。

这也导致了一些企业能够逃避监管,雇佣童工从事非法劳动。

此外,这一案例还凸显出教育问题的紧迫性。

为了击败贫困,一些家庭不得不将孩子送到工厂工作。

这不仅违反了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的原则,也剥夺了孩子接受正常教育的权利。

因此,在解决童工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要加大对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确保所有孩子都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

对于这一案例,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童工非法劳动问题。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劳动监管,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从根本上减少非法童工的存在。

此外,社会各界也需要共同努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只有通过普遍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才能增强公众对童工非法劳动问题的认识,形成共同抵制的力量。

最重要的是,教育问题必须得到及时解决。

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确保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正常的教育。

同时,要加强对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从源头上解决童工问题。

总之,湖北某企业涉嫌童工非法劳动案例是一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它揭示了童工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劳动监管存在的问题。

雇佣童工的法律后果包括什么

雇佣童工的法律后果包括什么

雇佣童工的法律后果包括什么导读:雇佣童工将面临行政处罚和承担社会责任。

非法招用童工将被责令改正并罚款,情节严重或涉及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将加重处罚。

社会各界可通过劳动监察或媒体曝光举报童工问题。

一、雇佣童工的法律后果包括什么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雇佣童工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社会责任两个方面。

1.从行政处罚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将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道德和社会责任。

二、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明确且严厉的。

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和罚款。

对于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如果用人单位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将按照相关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进行从重处罚。

3.用人单位还需承担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三、童工问题的举报途径针对童工问题,社会各界都应当积极发挥监督作用,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举报。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举报:1.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涉嫌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2.通过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和执法机构的重视,从而推动问题的解决。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可以通过以上途径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案例研究

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案例研究

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案例研究一、引言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伤害了孩子的权益,也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具体的案例来研究该问题,探讨雇佣童工的原因和解决办法。

二、童工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餐厅雇佣未成年人在某城市的一家餐厅中,被发现有多名未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劳动活动。

这些孩子由于贫困并缺乏教育机会,为了生计不得不选择提前进入职场。

这种违规行为不仅剥夺了孩子们的正常学习与成长环境,也危及他们健康和安全。

2. 案例二:某服装加工厂招募童工某服装加工厂利用地方贫困村庄缺乏监管的情况,秘密招募大量未成年员工进行加工生产。

这些孩子没有合适的保护设施和培训机构,经常面临长时间高强度劳动和安全风险。

这种行为既侵犯了童工的权益,也违反了劳动法规。

三、雇佣童工的原因1. 贫困和缺乏教育机会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贫困家庭中,孩子们面临贫困和缺乏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为了生计,他们不得不提早进入职场。

用人单位也利用他们缺乏法律保护意识和弱势地位,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雇佣童工。

2. 监管不力在一些地区,监管部门对于企业是否合法雇佣合适年龄的员工存在缺陷。

这使得一些企业可以隐蔽地招募与使用童工,绕过监管限制。

同时,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强硬导致了违法现象的增加。

四、解决办法1. 改善教育条件和社会福利政府应该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给予贫困家庭的孩子,并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基本权益。

通过改善社会环境,可以减少童工的存在。

2. 加强监管力度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于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加强对孩子在劳动过程中的保护,确保他们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保障。

3. 落实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设立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吸引成年劳动力参与。

同时,倡导社会对于雇佣童工的舆论谴责和道德拒绝,促使用人单位不再使用童工。

五、结语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是一个严重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解决。

童工调研报告

童工调研报告

童工调研报告童工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童工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其涉及儿童权益、劳动法律等多个方面。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童工问题的现状和原因,以及可能的解决办法,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取了多种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和文献研究等。

三、调研结果1. 童工现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童工问题在我国仍然存在。

大约有40%的受访者在15岁以下开始从事劳动工作,其中有30%的受访者是强迫参加劳动的。

2. 童工原因童工问题的存在有多个原因。

首先是贫困是导致儿童劳动的主要原因,有近50%的受访者表示因家庭贫困而被迫劳动。

其次,教育机会有限也是导致童工问题的原因之一,近30%的受访者表示无法获得足够的教育机会。

3. 童工危害童工对儿童身心健康有着严重的危害。

近70%的受访者表示在参加劳动工作后,他们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超过40%的受访者表示对工作环境不满意。

4. 童工解决办法针对童工问题,需要综合采取多种措施。

首先,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扶贫力度,提供足够的教育资源。

其次,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对童工相关违法行为的严惩力度。

最后,加强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的参与,推进公众对童工问题的关注和关心。

四、结论童工问题的存在是社会发展不均衡的反映,只有通过综合采取多种措施,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和经济条件,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童工问题。

同时,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童工问题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童工的权益得到保护。

建议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无童工的社会,让每个孩子都能够享有健康、快乐的童年。

五、解决童工问题的重要性解决童工问题不仅关乎儿童的权益和未来发展,而且也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通过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机会,可以帮助儿童拥有更好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为自身和社会创造更好的未来。

此外,童工也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落后的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有可能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雇佣童工犯法吗?

雇佣童工犯法吗?

雇佣童工犯法吗?首先答案是肯定的。

雇佣童工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会被罚款,严重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涉嫌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代社会,人力成本越来越高,一些私人企业或个人小作坊出于控制成本的目的,而雇用一些未成年人,即童工为自己工作,以此节约下一定的成本。

但这些么人企业的管理者却没有考虑过雇佣童工犯法吗这个问题。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的知识。

一、雇佣童工犯法吗?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

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国务院令第81号)、(劳动部、财政部文件,劳力字〔1992〕27号)等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二、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根据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

(劳部发〔1994〕498号)也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有关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

对使用童工的单位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使用童工情节恶劣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对使用童工的有关责任人员,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行政部门,处以罚款;对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违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和违反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罚款具体项目标准为:违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1、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严禁雇佣童工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严禁雇佣童工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严禁雇佣童工近年来,中国在推进社会进步和保护儿童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领导意识到童工问题对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威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领导制定了一系列严禁雇佣童工的法律法规,并加大了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

在新的劳动法案例中,雇佣童工被视为对儿童权益的恶劣侵犯,企业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这个新法案的实施不仅意味着中国领导对保护儿童权益的坚定承诺,也表明中国社会在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在这个新环境下,企业必须立即停止雇佣童工,并通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确保儿童能够获得正当的教育和成长机会。

领导与企业的合力在中国广大的制造业地区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体系,中国领导成功地打击了许多非法雇佣童工的企业,并提醒其他企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严禁雇佣童工的新法案也对个人起到强烈的警示作用。

在过去,一些贫困家庭不得不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工厂务工,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然而,这种做法本质上是对儿童权益的侵犯,不仅无法为家庭带来真正的解决方案,还使孩子们失去了正常教育的机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领导采取了一系列和措施来帮助这些贫困家庭。

首先,领导加大了对贫困家庭的扶贫力度,提供更多的经济援助和教育资源。

其次,领导实施了普及义务教育的,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教育的权利。

此外,领导还提供了各种培训机会和就业机会,帮助家庭提高自身经济状况,从而避免了将孩子送去工厂工作的情况。

新法案的实施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赞赏。

作为世界上最具人口的国家之一,中国在解决雇佣童工问题上的成功经验对其他国家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以及加大对侵犯儿童权益的企业的处罚力度,其他国家也可以在保护儿童权益方面迈出重要的一步。

然而,尽管在中国,严禁雇佣童工的法律法规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然有一些地区和企业没有完全履行这一责任。

回复雇佣童工的幽默说说

回复雇佣童工的幽默说说

回复雇佣童工的幽默说说
随着社会的发展,雇佣童工这一现象在我国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然而,仍然有一些地区和行业存在着雇佣童工的现象。

对此,我们既要严肃对待,又要善于用幽默的心态来看待这个问题。

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盘点一下雇佣童工的那些幽默说说。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雇佣童工的不良影响。

童工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过早地投身职场会给他们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

同时,他们还需要接受基础教育,以保障其全面发展。

因此,雇佣童工既违反了法律法规,又影响了孩子们的成长。

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雇佣童工的现象依然存在。

这些孩子们被迫放弃学业,为了生计而辛勤劳作。

有一位雇主曾调侃地说:“雇佣童工好处多,便宜又好用。

”这种说法虽然幽默,但却掩盖了童工背后的辛酸。

为了引起更多人关注童工问题,许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纷纷采取行动,倡导合法合规用人政策。

他们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宣传童工的危害,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抵制这一现象。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幽默的标语和口号也应运而生,如“让童工笑出眼泪,不如让我们携手共进”。

面对雇佣童工的问题,我们既要严肃对待,又要学会用幽默的心态来看待。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问题的解决。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让他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总之,雇佣童工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未来。

我们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童工问题的关注力度,坚决抵制非法雇佣童
工。

同时,我们还要用幽默的心态来看待这个问题,以轻松的方式唤起更多人的关注。

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不懈努力着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童工问题无疑是一个全球性挑战,不仅涉及到孩子们的健康和教育权益,还是人权问题的一部分。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贫困和文化传统因素的影响,童工问题依然存在,并且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

因此,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防止童工现象的发生,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本文将探讨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一、童工问题的严重性童工问题不仅是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于一些发达国家。

童工是指不满足法定劳动年龄要求的未成年人在工作场所从事劳动活动。

童工主要由贫困、教育程度低、就业机会匮乏、文化传统以及家庭因素等多方面原因引起。

首先,童工受到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由于童工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权益保障,他们往往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从事劳动,长时间进行重复性工作,容易导致身体损伤和健康问题。

同时,童工也容易受到精神伤害,由于缺乏正规的教育和娱乐活动,他们的心理状态常常不稳定,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其次,童工持续从事非正规劳动,影响他们的成长和教育。

童工缺乏接受正规的教育和培训机会,他们无法获取必要的知识和技能,限制了他们的人生发展。

在童工问题上,教育是最重要的环节,只有通过提供优质的教育,才能让童工摆脱贫困,实现自身的价值。

最后,童工问题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童工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教育,也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童工的存在会拉低整体劳动力市场的薪酬水平,增加社会的就业压力,导致社会贫富分化和不公平现象的加剧。

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的必要性为了消除工作场所童工问题,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政府都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以保障未成年人在劳动中的权益和健康。

成都多大算童工,雇佣童工会怎样?

成都多大算童工,雇佣童工会怎样?

If you enter, you will live in peace and your ambitions will be fulfilled. If you retreat, you will live in peace and you will be able to repair your failure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成都多大算童工,雇佣童工会怎样?未满十六周岁的被雇佣的少年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为您推荐】卢湾区律师王益区律师西乡县律师平顺县律师防城港律师南丰县律师滦南县律师成都多大算童工?在成都,但凡未满十六周岁的被雇佣的少年儿童都算童工。

并且不独是成都,在我国的全国范围内,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也都是童工。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对童工的定义和对未成年人的定义是不一样的,我国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为未成年,十六岁到十八岁的青少年就不算童工了。

一、成都多大算童工未满十六周岁的被雇佣的少年儿童。

二、雇佣童工会怎样1、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奖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年9月18日通过)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管雇佣童工的部门是哪个

管雇佣童工的部门是哪个

管雇佣童工的部门是哪个根据有关规定来看,若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非法雇佣童工的话,则此时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也就是说,对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一般是由上述三个国家行政部门管理。

一、管雇佣童工的部门是哪个如果有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

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

具体由单位辖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受劳动者投诉、举报及违法处罚。

二、劳动法规定童工年龄是多少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为个人)使用童工。

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

三、童工受到伤害的处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应聘者的身份证,一律不得录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招用该童工的事实说明该单位存在失察的过失,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承担童工伤害的全部责任。

该童工与该单位之间建立了非法用工关系,在工作时受伤后该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给予该童工赔偿。

童工受到伤害处理的问题。

《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的适用范围不包括童工,企业非法使用童工所造成的伤害,应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1991年第81号)第十一条规定处理,伤残童工不需进行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可根据单位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按伤残等级发给童工致残抚恤费。

童工在我国一般是指年龄尚未达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是年龄介于16-18周岁之间的,则属于未成年工,法律允许用人单位招录未成年工,但是却禁止单位录用童工。

童工年龄是多少岁,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

童工年龄是多少岁,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

童工年龄是多少岁,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某些黑心老板非法招用童工。

而我国是允许单位招录未成年工,但却禁止招录童工。

此时,需要对童工和未成年工做出一个区分。

对此,我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童工规定的法定年龄,以及该怎么处罚非法雇佣童工。

一、童工年龄是多少岁以16周岁为分界线,如果是未满16周岁的话,那么就属于童工。

但要是已满16周岁,不过未满18周岁的话,则就是未成年工。

单位要是非法招用童工的,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

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

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

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

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

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二、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具体如下所述:(一)《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聘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案例剖析

聘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案例剖析

聘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案例剖析童工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社会关注,尽管法律禁止雇佣未满15周岁的儿童,但在某些地区和行业仍然存在聘用童工的现象。

本文将就聘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进行案例剖析,探讨其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一、从雇主角度看:违反法律规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雇佣未满15岁儿童是属于违法行为。

有些企业可能对此不够了解或者故意违反法律规定。

这些企业可能出于以下原因聘用童工:1. 低廉劳动力成本:相比成年员工,童工通常接受较低薪水,从而为企业节约了劳动力成本。

2. 较强身体素质:一些行业,如家庭作坊,農業等,需要大量体力劳动,相对来说儿童更适合从事这种劳动。

3. 不懂维权手段:儿童在法律知识和维权手段方面相对薄弱,容易受到欺压并被剥夺劳动权益。

然而,雇佣童工违背了国家法律的规定,不仅侵犯儿童的权益,也给企业带来了风险和负面影响。

二、从童工角度看:剥夺了正常成长和教育权益聘用童工给这些孩子带来了负面影响。

以下是在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1. 剥夺了正常成长机会:童工通常需要放弃学校教育,无法获得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

这将严重影响他们未来的发展和职业选择。

2. 危害身体健康:某些高风险行业或工作环境可能对儿童造成身体伤害,并使他们处于潜在危险之中。

他们缺乏足够的安全保护和职业培训。

3. 心理压力:早期参与劳动市场可能会加重童工的心理负担,导致焦虑、沮丧等心理问题。

4. 社会融入问题:由于过早进入劳动市场,这些童工可能错失社交和人际交往的机会,难以融入社会。

三、对社会的影响:损害劳动力市场与社会形象聘用童工不仅影响个人和企业,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1. 破坏劳动力市场秩序:雇佣童工将削弱正常就业机会,导致成年劳动者的失业和劳动力市场供需不平衡。

2. 增加社会成本:童工容易受到伤害和虐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将增加医疗、赔偿等社会成本。

3. 损害国家形象:聘用童工违背了各类国际公约和人权法律,在国际上抹黑了中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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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目:关于雇佣童工问题的研究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导师:薇:周家伦学号:2014053549二○一五年九月一日目录引言……………………………2一背景及问题……………………31.1背景………………………………31.2我国童工存在的问题……………3二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童工案例…42.1相关的法律法规…………………4三我国童工的分布及现状分析…83.1童工分布及其数据………………83.2现状分析…………………………93.3产生童工的根本原因分析………10四讨论……………………………124.1童工屡禁不止的原因……………124.2童工治理的相应对策……………13五总结……………………………15论雇佣童工问题周家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文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综合国力大大增强。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我国沿海地区开始出现用工荒,缺乏劳动力。

于是,一些不法商家就把眼光投向了中西部的青少年。

这便引发了一系列的童工现象。

2007年发生在省洪洞县的“黑砖窑”事件、2008年发生在的“大凉山童工”事件。

无不让人痛心疾首。

然而早在2002年国家政府就明令出台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尽管颁布了这一系列法律法规。

但基于社会条件的制约和限制,我国目前对于童工的问题却仍然未得到很好的改善。

本文将通过对市部分工业区的深入调查,详细的挖掘出在生产、服务等行业中雇佣童工的现象,综合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未成年保护法童工问题生产业服务业劳动法引言:在我国,使用童工被称之为触碰不得的“高压线”。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非法使用童工历来严惩不贷。

但若明若暗的童工群体依然存在。

童工现象一直是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1991年,我国就明令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此来制止使用童工的现象。

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劳动力开始出现欠缺的趋势。

这时,一些未成年的青少年就成了这个社会发展的劳动力。

他们被安排在各种工作中,工厂工人、餐饮服务员。

“免费劳动力”成为了他们的标签。

国家要发展,生活水平要提高。

可是,童工现象一日不消除,国家就很难做到真正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就很难提高到另一个档次。

一、背景及问题1.1背景:自1978年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经济、科技、社会生产力发展速度迅速,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迅猛。

然而伴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也让人为生活感到担忧。

在发达的大城市里社会竞争强,国民就业压力大。

在一些制造业、服务业开始出现“用工荒”的现象。

在偏远的农村山区,经济发展跟不上城市的脚步。

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平明显不如城市。

山区的孩子读不上书,或者落后的思想让他们认为读书没有什么用。

1.2目前我国童工存在的问题:就目前来说,我国童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为何本该在学校课堂里学习的学生为何不在学校,而是出现在工厂、餐厅、养生会所等地方;又缘何在国家明令禁止的严打下,童工现象却依然屡禁不止。

在国家的优惠政策,九年义务教育等政策的条件下,本该能好好学习的青少年们一个个背井离乡,到遥远而又陌生的城市里打工,出卖、浪费着自己的青春。

二、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童工案例2.1相关法律法规1991年,我国政府为了防止使用童工的现象发生,明令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995年,我国起草并正式实施《劳动法》。

2002年,再次修订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出台。

尽管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制止童工现象。

但是,黑心的生产商视这些法律法规为空气,完全没把这些法律法规放在眼里。

仍然肆无忌惮的使用童工这一廉价劳动力。

致使童工问题久治不绝。

三、我国童工的分布及现状分析3.1童工分布及其数据据悉,我国童工分布在各个行业,如制造业、服务业等,常出现童工的身影。

通过上网查找资料,了解到我国的雇佣童工现象分布在全国各地,其中较为严重的是东部沿海地区,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和最为严重。

通过网上资料表明,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童工数量的权威性统计数据。

但是,一些间接地数据可能有助于估计其规模。

童工的规模和学校的辍学率密切密切相关。

从中学的辍学率(根据教育部的数据,2005年初中辍学率为20%)推断,每年将近有300万的辍学青少年准备进入劳动力市场。

在这一辍学群体中,有相当大比例的儿童正在成为或者即将成为童工。

考虑到16岁以下的儿童应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因此童工与义务教育形成冲突。

显然,童工主要来自于辍学青少年,尤其来自于辍学的初中学生。

换言之,当正规的学校教育无法有效的保留住青少年时,童工则有可能成为脱离常规体制的一条出路。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公布的数据与学术界调查的数据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转型期中国重大教育政策案例研究》课题组2005年对中西部17所学校抽样调查发现,平均辍学率达到40%,其中有些学校的辍学率竟高达70%,远高于官方的调查数据。

统计结果上如此大的缺口,自然会对辍学规模存在人为的压缩,而辍学率规模又是估计童工规模的一个重要的间接标准。

3.2现状分析作者通过和所在公司工厂的员工交谈得知,这些未满16周岁的孩子,大多数来自于偏远的山区贫困地区。

他们分别是来自、广西、等的少数名族人群。

和这些员工交谈的过程中,这些员工表示,自己是自愿到工厂打工的,并且,是家里让他们出门打工的。

他们每天都是工厂、宿舍两点一线的活动着。

每天都在重复着大量的工作,而且,晚上还会加班到很晚。

而在过去的几年里,媒体大量披露童工恶劣的工作环境问题。

加班、夜班,在有害的环境中工作,在肮脏的地方工作、居住,与危险的机器直接接触,生产易燃易爆产品等,这些在新闻报道中往往有详细的叙述和描述。

这些报道和作者本了解到的不尽相同,这些媒体所披露的只是这些童工工作生活中的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显然,由各类媒体披露的工作条件主要是那些最恶劣形式的童工状况,难以反整体情况。

现在需要处理的问题是,对各类童工的典型工作条件的节后分布进行描述和分析。

这项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评估童工的脆弱性,以及童工对儿童发展的影响。

此外,除了调查工厂这一制造业为主的领域,本人还走访了一些餐饮服务业,或者养生会所等服务领域,令人意外的是,这些服务领域,任然存在雇佣童工的现象,不过,和在工厂里打工的孩子们不同的是,这些领域的孩子们工作环境相对来说较好,工作量也不会说很大。

可是,不管怎么样,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雇佣童工就是行为,应当给予严厉打击惩处!3.3产生雇佣童工的根本原因分析作者自己通过与童工们的交流中总结了以下几个因素,认为这些因素是导致童工现象如此严重的主要原因:家庭贫困、黑心厂家雇主为了自己的利益,以各种手段引诱这些童工到自己的工厂工作、这些孩子不喜欢在学校乏味的生活,觉得在学校学习是浪费时间、受到外出打工回乡的人的言语诱惑,被夸大其词的言语说的心里蠢蠢欲动、最后是父母的落后观念使得他们促使自己的子女外出打工。

第一,贫困通常被解释为诱发童工的最重要因素。

然而,在中国语境下,贫困作为童工的诱因有几层含义。

它可以指童工家庭的绝对贫困,即处于最低生活水平之下,或指由于经济水平发展的差距引起的区域性贫困,或指相对于城市生活水平而言的农村地区的贫困。

第一种贫困的类型可以解释为什么经济困难的家庭会把孩子送出去工作;第二种贫困的类型可以说明为什么大部分的童工来自于中国偏远的西部地区;第三种贫困则可以说明为什么童工主要是从农村地区向城市流动。

这三类的贫困反映了与童工的经济诱因之间的关系。

有必要指出,在过去的数十年里,中国政府持续开展的扶贫努力对消除部分地区的童工现象具有重大意义。

许多传统的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也将有助于减少童工。

随着经济收入的地区差异的缩小,童工从西部欠发达地区向东部沿海地区的跨地区流动,有可能演变为区域流动。

第二,各种劳动密集型企业消减成本的动机,被认为是诱发童工的另一主要原因。

这一原因与中国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童工责任主体密切相关,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双重责任主要锁定在雇主身上。

直至2008年的金融危机,东部沿海省份的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廉价的劳动力。

支付最低的工资,几乎为零成本的用功企业的社会保障,无需加入公会接受制度性的管理,表达或抱怨的能力低下,童工的这些特点使之成为很多雇主优先选择的对象。

通常,这种动机又因雇主的保护儿童权利、遵守相关法律条文的意识淡薄二得到强化。

第三,由于初中生和童工在年龄上有较高的重叠,因此需要考虑教育回报与童工发生率之间的关系。

无疑,教育回报率较低,不仅是诱发童工的重要原因,而且也是造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重要因素。

一些学者在充分分析了教育回报率的在规律后发现,在许多农村家庭,与小学教育个高等教育相比,初中教育回报率最低。

相反的,放弃上学而去工作的高机会成本也使儿童和家长对长期的教育回报较少预期。

此外,大多数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质量低下,直接导致了后续教育阶段入学率的走低。

许多家庭预见带子女未来接受教育无望,因而推动子女过早选择工作。

第四,在过去几十年,在边缘欠发达地区形成的外出打工文化已经成为童工的一个重要的拉力因素,在分析童工成因时因给予考虑。

从返乡务工人员身上活生生目睹的城市生活方式,以及武功前辈们挣回数量可观的现金,则表现为此种文化的重要体现形态。

第五,父母对男孩和女孩的不同观望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一些地区女孩更容易成为童工。

但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和其他一些全球性数据,男性童工的比例一般高于女性童工。

而中国是否属于例外,尚缺乏支持证据。

四、讨论4.1童工屡禁不止的原因那么,这些本应该在学校里读书学习的孩子们,为什么不在学校里拿着课本好好学习,而跑到工厂里上班呢?究竟是他们真的向往城市的生活,忍不住诱惑;还是家里实在是没有其他的出路,亦或者是黑心的工厂雇主使用了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来使这些未绽开的花朵们甘心情愿的为他卖命的呢?究其原因,始终离不开经济利益、社会的监管力度不严和缺乏落实法律责任。

经济利益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雇佣童工的一方。

这也是所谓的拉力一方,雇佣童工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利用童工给自己创造巨额的利润。

“资本最害怕没有利润或者利润减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了起来。

”用马克思的这句名言来描述童工事件中的各利益方,再形象不过了。

他们用尽心思,顶着法律惩罚的风险去使用童工。

这中间巨大的利润让他们把法律看做了摆设,视法律如空气。

想方设法的从农村招收青少年,利用青少年对外面世界的憧憬,引诱他们到工厂里打工。

另一方面,是这些童工自身亦或他们所在的环境出现了问题,使得他们外出打工。

在九年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下,每一个孩子都可以轻松上学,完成九年的义务教育。

可是,由于生长的环境所致,身边缺乏有素质有修养的人群。

他们也就认为读书没什么用,对学习失去了兴趣,又听到那些外出回归的人把外面的世界描述得五光十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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