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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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总医院

会诊制度(岗位职责)

1、医务部职责

我院会诊管理由医务科负责。医务科应加强会诊管理工作,完善会诊登记,建立会诊管理档案,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会诊情况的科间评价,将会诊情况与科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相结合。

2、临床科室科主任职责

临床科室科主任负责对本科室医师会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医师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会诊,保障会诊质量。

3、医师职责

①受邀会诊医师职责:被邀请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派出主治医师或主治以上医师及时完成会诊工作。急会诊可由总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急会诊应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应与被邀请医师沟通。低年资医师会诊遇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记录请高年资医师再次会诊。

②邀请会诊医师职责:邀请会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做好会诊工作,介绍患者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完成会诊工作,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在病程中记录。会诊医师应详细阅读病历,亲自诊查患者,并按照规定书写会诊意见,会诊意见应与邀请会诊医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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