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运行事故处理预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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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仙溪四级水电厂
运
行
事
故
处
理
预
案
汇
编
目录
第一章事故处理预案通则
一、事故分级办法(3)
二、事故处理组织机构的职责(3)
三、各级人员的职责(5)
四、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5)
五、事故处理的程序及要求(6)
第二章发电机系统事故处理预案
一、机组过速时,保护未能动作处理预案(7)
二、剪断销剪断时,主阀未能动作处理预案(7)
三、发电机着火事故处理预案(8)
四、励磁调节器故障或整流柜故障事故处理预案(8)
五、机组受电网冲击事故处理预案(9)
六、发电机超负荷运行处理预案(10)
七、发电机非同期并列事故处理预案(11)
八、发电机碳刷故障处理预案(12)
九、发电机甩负荷处理预案(13)
十、发电机进相运行事故处理预案(13)
十一、调速器拒动事故处理预案(14)
十二、蝴蝶阀拒动事故处理预案(15)
十三、轴温度升高处理预案(15)
十四、机组振动大的事故处理预案(16)
第三章电气系统事故处理预案
一、变压器着火事故处理预案(17)
二、厂用电失电事故处理预案(17)
三、直流母线接地事故处理预案(19)
四、110 装置拒动事故处理预案(20)
五、 6.3开关拒动事故处理预案(21)
六、发电机出口断线或掉闸事故处理预案(21)
七、全厂停电事故处理预案(22)
八、直流系统失电事故处理预案(24)
九、辅机油系统着火处理预案(25)
第四章其它事故预案
一、防洪应急预案(26)
第一章事故处理预案通则
一、事故分级办法:
为便于事故处理预案启动和分级管理,将事故分为三类。
1、一类事故:公司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水灾事故、全厂停电事故、系统解列或瓦解事故、发电机、主变压器损坏事故为一类事故。
2、二类事故:公司发生的一般机组停运、解列、厂用电母线失电事故为二类事故。
3、三类事故:公司发生的不属于一、二类事故的其他生产事故异常为三类事故。
二、事故处理组织机构及各级人员、部门的职责
1 、事故处理组织机构
1.1、厂部设事故处理领导组,厂部正职任组长,厂部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技术主管、各值值长为成员。下设生产领导组和后勤保障组。
1.2 、生产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技术主管、各值值长组成。
1.3、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总务、物资管理员和小车司机组成。
2、各级组织机构的职责
2.1 、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领导协调生产领导组和后勤保障组的工作,决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和负责对外联系汇报。
2.2、生产领导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事故处理,负责向总公司领导汇报请示重大事项的决策;研究决定事故处理过程的重大事项;事故过后负责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2.3、后勤保障领导组负责事故情况下的物资供应、生活后勤、事故应急车辆以
及向总公司领导汇报请示、消防保卫、医疗救护等工作。
3、各级人员的职责
3.1、电厂厂长的职责:全面领导、指挥厂部的事故抢险救灾、处理、汇报、恢复、调查、分析、采取整改措施工作;负责事故处理预案的管理、训练、评价、修改完善工作;指导值长进行生产指挥、调整、操作等工作;保证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安全、迅速、正确进行,努力减少事故损失,限制事故发展,避免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恢复机组正常运行。
3.2、副厂长的职责:协助电厂厂长领导、指挥事故处理工作。厂长不在时代替经理行使职责。
3.3、厂部技术主管的职责:在事故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及恢复过程中,负责本专业设备系统的操作、调整及事故处理的技术指导和监护工作;事故处理完毕,负责对事故原因和暴露的问题进行技术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负责对事故处理预案进行技术把关,参加演练并进行评价和提出整改意见。
3.4 厂部安全监督员的职责:在事故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及恢复过程中,负责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人员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正确执行两票制度,不发生误操作;及时进行事故分析,上报报表;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认真落实;定期组织事故预案演练,对存在问题及时修改完善。
3.5、值长的职责:对本值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本值人员进行事故预案学习演练,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建议,认真落实;发生事故时,当值值长及时向上级汇报和通知有关部门,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重点是机组事故处理的操作调整和前期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生产协调指挥,最大限度的保证人员安全,机组稳定运行和设备安全不受损坏;认真做好故障记录,组织进行分析讨论,及时提供事故有关资料,填报有关报表。
3.6 、各层负责人的职责:协助值长开展事故预案培训演练工作;发生事故时,协助值长进行本单元的事故处理操作、调整、等工作,最大限度的保证人员安全,机
组稳定运行和设备不受损坏。
3.7、其他人员的职责:按照电厂厂长的命令,参加事故抢险救灾,保证材料物资的供应和必要的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
三、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1 、事故情况下,要沉着冷静、有条不紊,及时汇报、及时联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做好防止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的技术措施,树立保设备观念,坚决执行紧停规定。
2、根据表计指示、光字信号和各种象征,正确判断故障范围及故障点;
3 、尽快切除故障点,消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威胁;
4 、调整未直接受到损坏的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方式,尽量维持其在正常运行状态;
5、立即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
6 、迅速消除缺陷,恢复机组运行;
7 、尽可能维持机组负荷
四、事故处理的程序及要求
1、事故发生后,值长应立即组织当值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向县调、总公司调度、厂部领导汇报,根据事故需要联系领导协助处理事故。
2、机组发生事故,巡视人员应立即向值长汇报,各层负责人对本岗位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值长,巡检人员发现异常情况。
3、辅助系统发生事故,应立即汇报值长,并按照值长命令执行。
4、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严禁违反规定无操作票操作和无工作票办理开工手续。正确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杜绝误操作和人身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抢修时,可不办理工作票先开工,但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值长和工作许可人说清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一起到现场布置完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工作结束必须要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