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
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为解决当前政务数据资源条块分割、标准不一、“信息孤岛”突出、开发利用水平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管理,促进政务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范我省行政区域内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活动。
第三条政务数据资源管理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汇聚整合、共享交换、有效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数据资源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务部门应明确本部门负责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机构,承担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等相关工作。
省级政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本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第七条运营中心和第三方机构作为服务提供方,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章编目采集第八条政务数据资源实行统一目录管理。
省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明确政务数据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按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要求,省级政务部门负责编制、维护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市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编制、维护本地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
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应在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修订或行政管理职能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作出更新。
省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统筹汇总各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目录。
第十条人口信息、法人单位信息、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由省级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由多部门共建形成的主题信息资源目录由主题信息资源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和维护。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0.19•【字号】粤府办〔2022〕32号•【施行日期】2022.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2〕32号韶关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0月19日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韶关以生态保护为前提重构产业竞争新优势,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更新改造、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为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作出示范。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韶关传统老工业和资源型产业初步实现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集群和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初显成效。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100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森林覆盖率达75%。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3•【字号】粤府函〔2020〕328号•【施行日期】2020.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0年11月3日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加快广东数字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根据《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指示要求,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有利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要素流通、核心技术产业发展、数字化转型、数字治理、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数字经济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着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深化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步伐,探索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思路、新模式、新路径,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发展经验,引领带动我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二)建设原则。
——系统布局、统筹推进。
坚持系统思维和战略思维,按照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及“一核一带一区”等重大战略任务部署,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领域各类试点示范,系统推进广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
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9月22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25日起施行。
省长马兴瑞2021年10月18日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数据采集、使用、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利用,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实施的公共数据采集、使用、管理行为,适用本办法。
电力、水务、燃气、通信、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施公共服务以外的数据采集、使用、管理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共数据管理,或者法律法规对公共数据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公共数据,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二)数源部门,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某一类公共数据的法定采集部门;(三)数据主体,是指相关数据所指向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四)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是指在数字政府改革模式下,集约建设的省市一体化的政务大数据中心,分为省级节点和地级以上市分节点,是承载数据汇聚、共享、分析等功能的载体。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09•【字号】清府办函〔2021〕125号•【施行日期】202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125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9日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
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有关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以推动我市数字政府“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开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局面,为清远打造成为融湾崛起排头兵、城乡融合示范市、生态发展新标杆、“双区”魅力后花园提供数字化支撑。
一、构建“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提升办事指南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实现超过500个事项“四免”优化,实现高频服务事项100%“指尖办”,推动实现电子证照在市、县、镇三级全覆盖应用。
全面推行“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减少跑动次数,达到平均即办程度95%以上。
加快清远市基层减负便民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减负。
2021年推动100个“一件事”集成服务落地实施。
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操作手册-数据申请-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说明书
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操作手册-数据申请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目录第一章文档简介 (1)第二章数据申请流程 (1)第三章操作指引 (2)3.1登录 (2)3.2查询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3选择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4申请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5审批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6获取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7查看我的申请 (2)3.8发起用数需求 (15)第一章文档简介本手册提供给通过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进行数据产品选购(数据申请)的数据需求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便于工作人员通过本手册能快速熟悉数据申请的流程及操作。
系统链接:https:///index/第二章数据申请流程图1:数据申请流程图目前,系统支持的可申请数据包括库表、接口、文件、证照和地图。
●库表数据(有条件共享)流程说明:发起-申请-审核-备案-实施-签收-评价-办结;●库表数据(无条件共享)流程说明:发起-申请-备案-实施-签收-评价-办结;●接口、文件、证照、地图数据(有条件共享)流程说明:发起-申请-审核-备案-实施-签收-评价-办结;●接口、文件、证照、地图数据(无条件共享)流程说明:发起-申请-备案-实施-签收-评价-办结;第三章操作指引3.1登录政府人员采用统一认证账号登录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深府〔2020〕89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等要求,聚焦“优政、兴业、惠民”,建设主动、精准、智能的整体数字政府,发展数据要素资源依法自由流动的蓬勃数字经济,提供安全可信、平等普惠的数字市民服务,打造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市民三位一体的数字深圳,助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高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打造具有深度学习能力的鹏城智能体,成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
融合人工智能(AI)、5G、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城市数字底座,打造城市智能中枢,推进业务一体化融合,实现全域感知、全网协同和全场景智慧,让城市能感知、会思考、可进化、有温度。
全市“1+4”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体系日臻完善(“1”即“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4”即“公共服务、城市治理、数字经济和安全防控”4大板块)。
新型基础设施全面优化,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便捷化和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及企业获取公共服务体验持续优化,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一体化服务、管理和治理格局全面建立;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部分细分领域全国领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粤府办〔2018〕50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8〕5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为解决当前政务数据资源条块分割、标准不一、“信息孤岛”突出、开发利用水平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管理,促进政务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范我省行政区域内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活动。
第三条政务数据资源管理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汇聚整合、共享交换、有效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数据资源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务部门应明确本部门负责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机构,承担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等相关工作。
省级政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本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第七条运营中心和第三方机构作为服务提供方,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章编目采集第八条政务数据资源实行统一目录管理。
全国各地大数据管理局建设、成立
(一)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4日提供1篇文章第47篇:全国各地大数据管理局成立、建设当下各级政府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的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无疑更是关键中的关键。
然而,从各地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来看,最大痛点和瓶颈也正是数据的匮乏。
各地大数据匮乏的核心症结在于各级部门未能充分认识到大数据的重要性,缺乏汇集大数据的意识和动力,而关键则是缺乏相应的大数据相关机构。
大数据管理局的成立表明,当地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大数据的重要性,专职机构的设立也能真正敦促各级各部门更重视大数据建设。
一、省级大数据局成立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省级层面已有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贵州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河南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上海市12个地区设立了省级的大数据管理机构。
1.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7年2月,贵州省将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全部划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将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有关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除电子信息制造业外)、信息化(除“两化融合”外)等职责,整合划入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此外,贵州省信息中心(省电子政务中心、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调整由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管理。
2.福建省大数据管理局2018年10月,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设置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省大数据管理局牌子。
3.山东省大数据局2018年10月,为主动适应数字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解决部门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问题,加快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建设“数字山东”,在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等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省大数据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4.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8年10月25日,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挂牌。
负责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大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
通过组建这一机构,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和电子政务,推进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浙江建设5.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18年10月26日,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式挂牌。
广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规范公共数据处理活动,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公共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办法。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遵循统筹规划、权责统一、综合防范的原则,保障公共数据依法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
第四条(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与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有关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主管部门职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公共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网信、保密、国家安全、密码管理、通信管理、公安、审计等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公共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各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职责)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是本机构公共数据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下列工作:(一)明确公共数据安全管理的目标、制度、数据安全责任人和管理机构;(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编制本机构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加强数据保护;(三)采取措施保障公共数据安全,加强安全管理;(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适老适残等无障碍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需求,避免以数据安全为由对群众享受公共服务造成障碍。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全域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附件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全域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为促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条块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广州市南沙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
以政务数据及数字市数据中心为核心,统一思路,逐步整合全域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城市信息资源(物联网信息)、视频信息资源、互联网信息资源及其他第三方信息资源),实现从“汇、管、用、运”数据全生命过程的管理。
二、主要目标按照《GB/T 19668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及项目相关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对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全域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实行三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一协调(组织协调),达到项目管理科学、规范、合理。
三、服务要求监理人应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对项目的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通过服务准备期验收及服务履约验收。
本项目成交后,供应商应在充分理解《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 19668)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贴合本项目的监理大纲(主要包括:监理工作概况、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手段和措施、监理工作计划、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监理人对用户的网络使用环境、服务器系统配置参数及管理帐号等均须严格保密,不得提供给他方或公司内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
若因供应商的管理、工作人员责任心等原因造成用户信息或项目资料外泄,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与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1、质量控制(1)供应商应审核主体项目服务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申报表并签署意见;(2)供应商应组织采购人、主体项目服务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准备会议,做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3)供应商应组织审核主体项目服务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从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是否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等方面把关出具监理审核意见;(4)供应商对主体项目服务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出记录,并经三方签认;(5)供应商应检查主体项目服务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6)供应商应执行阶段性质量监督和控制,形成相关监理记录;(7)供应商应及时处理主体项目服务单位提交的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并报采购人批准;(8)供应商应审核项目变更申请,保证项目总体不受影响;(9)供应商应处理实施项目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10)供应商应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主体项目服务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
广东建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
广东建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数据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改善民生服务的关键要素。
广东,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正积极推进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的建设,这一举措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大数据中心,简单来说,就是一个集中存储、管理和处理大量数据的地方。
在过去,省市县各级可能各自建设自己的数据中心,导致数据分散、标准不一、难以共享和协同。
而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则打破了这种局面,实现了数据的汇聚、整合和高效利用。
广东建设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首先是为了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
广东拥有众多的企业,涵盖了制造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多个领域。
在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过程中,会产生海量的数据。
通过一体化大数据中心,能够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
对于政府的治理来说,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也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政府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时,需要大量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
例如,在交通管理方面,通过对交通流量、路况等数据的实时分析,可以优化信号灯设置,缓解交通拥堵;在公共卫生领域,整合医疗数据可以实现疫情的精准防控和医疗资源的合理调配;在社会治安方面,利用大数据能够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
在民生服务方面,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的作用同样不可小觑。
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都可以借助大数据实现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比如,在教育领域,通过分析学生的学习数据,可以为每个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方案;在医疗领域,患者的病历信息可以在不同医院之间共享,方便医生进行准确诊断和治疗。
为了实现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的建设目标,广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
在技术层面,加大了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通过采用先进的存储技术、计算技术和网络技术,确保大数据中心能够高效稳定地运行,处理海量的数据。
省级政务信息化(2024年第一批)项目需求--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升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
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升级及数据运营服务(2024年)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1基本信息1.1.1项目名称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升级及数据运营服务(2024年)项目。
1.1.2采购人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1.1.3用户单位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1.1.4项目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中有关“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要求,完善省市一体化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支撑能力,提升数据管理能力,为各地各部门数据应用提供产品化、标准化的统一能力支撑。
具体目标如下:通过升级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门户、省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软件支撑能力,租赁省数据分析平台,持续开展各类数据资源的发布、共享、下架、可视化和上报服务,进一步提升数据汇聚、治理、管理、分析、服务等能力,助力构建数据类型全面覆盖、业务流程全面整合、数据应用全面赋能的整体模式,为各地各部门数据应用提供产品化、标准化的统一能力支撑。
项目周期内,一是开展不少于650类库表/文件数据、176类接口数据、2000景高分遥感数据的省级部门数据发布服务;二是开展不少于1200类库表/文件数据、3000类接口数据的省级部门数据共享服务;三是开展不少于1000类共享类数据资源的下架服务;四是开展不少于100个指标、1张大屏、6张中屏、6张小屏的可视化服务;五是开展信息系统登记发布服务(数据普查)、省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运营服务、专题应用服务,进一步摸清数据家底,持续提升数据资源规模和数据质量;六是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网上办件过程数据、数据资源目录、“互联网+监管”数据上报服务。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04.13•【字号】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2〕1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4月13日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为贯彻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现制定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如下。
一、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一)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提升广州、深圳“千兆城市”建设水平,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城市继续申报“千兆城市”,推动千兆光纤进家庭。
推进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完善5G网络建设,加快700MHz 5G基站规划建设,推动城市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提高5G网络覆盖质量。
持续推动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接入、4G 网络覆盖。
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与服务的管理,做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
(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广电局,第一个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建设存储和计算等基础设施。
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布局建设韶关数据中心集群,推动一批重大数据中心项目落地。
支持广州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深圳鹏城云脑、横琴人工智能超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深圳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试点,研究编制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推动各地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
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广东省分中心。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23•【字号】•【施行日期】2022.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和省碳中和试点示范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改革试点,市政务服务大厅被评为全省“市级标杆培育大厅”,翁源县龙仙镇青云村被评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武江区税务局入选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市法律援助处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现将我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坚持高位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全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
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讲座、双周讲坛活动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各主体班次教学计划,邀请领导干部、专家教授专题讲解,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
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
持续推进
3
健全公共数据管理机制
制定《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采集、汇聚、共享、使用、管理等要求
省司法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年底前
4
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府及部门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探索完善公共数据管理组织体系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有关单位配合
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和隐私保护制度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有关单位和有关地级以上市配合
2022年底前
41
推进重点领域数据创新应用
以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交通、科技、通信、企业投融资、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为试点,推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应用
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任务类别
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时间安排
1
(一)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
创新公共数据运营模式
推动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建设,强化统筹管理力度,补齐运营主体缺位短板,创新公共数据开发运营模式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委编办配合
2021年底前
2
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使用服务指南,强化授权场景、授权范围和运营安全的监督管理
统筹构建先进算力和数据新型基础设施
探索开展算力普查,摸清算力总量、人均算力和算力构成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底前
32
统筹全省能源网和算力网建设布局,推动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提升,提高使用低碳、零碳能源比例;有序推进全省数据中心科学合理布局、集约绿色发展,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
广东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方案
广东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方案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政务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已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建设广东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对于实现政务数据的整合、共享和高效利用,推动政务服务的创新和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背景广东作为中国经济大省和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政务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
现有的政务数据分散在各个部门和系统中,存在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共享困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广东政务服务大数据库迫在眉睫。
二、建设目标1、实现政务数据的整合与共享整合全省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数据,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
2、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对政务数据的分析和挖掘,为政务服务提供精准的决策支持,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3、推动政务服务的创新和发展利用大数据技术,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推出更多个性化、智能化的政务服务应用,推动政务服务的转型升级。
三、建设原则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制定统一的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数据库建设。
2、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3、安全可靠,保障隐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和公民隐私。
4、开放共享,创新应用推动数据的开放共享,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数据的开发利用,创新政务服务应用。
四、数据来源1、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业务数据、管理数据、统计数据等。
2、社会公共数据如社保、医保、税务、金融等领域的公共数据。
3、互联网数据通过网络爬虫等技术获取与政务服务相关的互联网数据。
五、数据库架构设计1、数据采集层负责从各种数据源采集数据,并进行初步的清洗和转换。
2、数据存储层采用分布式存储技术,如 Hadoop 等,存储海量的政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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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
记者陈燕广东“数字政府”建设再次向前迈出一步。
日前,广东省出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提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遵循“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
同时,广东正在建设省市县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为政务数据共享提供技术和平台保障。
政务数据如何实现共享?如何保障数据安全?南都记者采访了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管理方和运维执行方。
数据共享
实现群众办事更便利
此次办法的制定,是为解决当前政务数据资源条块分割、标准不一、“信息孤岛”突出、开发利用水平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应用和安全管理,促进政务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希望通过办法解决以前各部门数据共享中角色不清晰的问题,同时明确所有共享的数据资源归政府所有。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处长陈峻华介绍,政务数据共享最终是要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提交材料、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因此各政府部门要以共享优先的原则来获得政务数据,如果共享数据库里有这个数据了,原则上讲就不能再通过其他方式重复采集。
政务数据共享还要解决以往部门间数据共享流程特别冗长、复杂、繁琐的问题,实现数据及时高效共享,让共享难不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办法也为电子证照应用提供保障。
例如,广东已签发了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身份证等多种证件的电子证照,办法为这些电子证照的使用效力提供了政策保障。
陈峻华表示,政务数据共享是为了让数据流动起来,支撑各类业务和服务的需要,包括老百姓办事的民生类服务需求,诸如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提升营商环境的服务和应用需求,以及各部门之间提高行政效率的业务需求。
“政务数据共享要提供鲜活、高质量的数据资源。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副总工兼数据管理与开发部总经理程晶带领团队负责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和运营。
他介绍,以前数据汇聚共享可能一次性就完了,后续没有更新,但数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已经旧了。
“今后数据就像血液一样,通过数据治理,不断会有新的数据提供,保证数据及时、高质量,这就是鲜活”。
程晶介绍,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除了提供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还将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公共平台建设能力,他们将从寻求数据共享渠道中解放出来,去关注上层的数据应用。
数据赋能
提升政府信息化能力和服务能力
实现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只是第一步。
陈峻华表示,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要促进对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汇聚数据、提供大数据平台,来提升政府的信息能力,进一步推进提升各部门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社会。
以前政府各部门也基于各自系统内部数据进行分析应用,这在一定阶段一定程度上可以产生一些增值服务,随着社会发展,如果不融合更多部门相关数据一起挖掘分析,就存在局限性。
政务数据共享后,一方面,各部门可以接触、使用到更多、更广的数据源和数据类型,通过挖掘和分析利用数据,可以催生更多创新服务提供给社会。
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现大数据资源的分析利用。
“现在很多部门不清楚到底有什么数据,哪些能够帮助其负责的相应业务,政务数据对他来说是一个黑盒,只清楚自己的,不清楚外面的。
当把彼此之间的门打开以后,未来的想象空间是巨大的。
”程晶认为,对于各部门来说,数据共享联合先进技术,再结合其本身业务诉求,无形中能帮助各部门拓展整体数据化思维,这在数据层面也是一种赋能。
程晶表示,“数字政府”最为核心的就是数据,从“数字政府”应用层面,对数据源内在价
值的深度挖掘,能够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包括未来智慧城市建设需要的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都需要有足够种类、高质量的数据支撑。
数据安全
所有数据在一个体系内流转
“数据安全是生命线!”程晶表示,数据安全是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过程中极为重视的问题。
一方面,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另一方面,通过顶层设计来保障数据安全。
办法提出,政务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和政务部门的安全责任。
程晶举例说明,以前A部门找B部门要数据,B部门是数据源部门,数据批量交付之后,如果出了什么问题,责任怎么划分?数据在分散的体系间流转,部门间对数据的溯源和流向不清晰,这也是造成以往数据共享难的原因之一。
现在设计的是省市县一体化的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可以在一个体系内流转,所有数据的流动、使用可以溯源、审计,数据源部门也清楚数据到底用到什么地方去了,从而打消各部门共享数据安全性的疑虑。
同时,数据不离开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各部门可以通过分析,经过审核、审计后把结果带走,但是本身的数据,尤其是敏感的数据,都必须按分级分类的要求在体系内进行流转,这样既能保证数据使用的各类需求,也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陈峻华介绍,目前正按照数据安全体系规划,推动数据分级分类。
这意味着,对不同级别的数据,将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同时,体系内的数据,可以针对不同的角色,在体系内进行开放和屏蔽隔离,保证不同角色不同人调用相应级别的数据。
数据使用有了安全保障,那数据安全监管谁来负责?陈峻华介绍,在数据分级分类的基础上推进“分确三权”。
针对省大数据中心的运维执行方,聘请具有涉密资质的机构作为安全管理方,对运维执行方使用数据、开发应用数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估、审计。
而针对运维执行方和安全管理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公安、网信、保密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对政务数据安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总量已逾83亿条
据悉,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部署,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已开始建设省级数据量最大、数据融合较彻底的大数据平台,为实现”数字政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目前,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已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5大类公共基础数据库。
基础库已初步建成并对外提供数据共享、接口服务等各类数据服务。
该中心已对47个省级部门、7个地级以上市共享了近2400类数据,数据总量逾83亿条;提供各类数据服务接口222个,其中,电子证照库开通服务58个,日均调用7.8万次。
(广东发布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建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