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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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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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榆林市各界人士联谊会经济组会同工商、药检等部门同志组成调研组,由党凯副会长带队,对我市农贸市场发展状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市农贸市场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榆林市农贸市场从无到有,由小到大,逐步发展。特别是“十五”以来,随着榆林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城镇人口急速增加,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引导下,农贸市场也得到比较快的发展。
1、农贸市场形成一定规模
榆林市农贸市场存在的情形是与当前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体制的现状相一致的,即分为城镇集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两种情形。全市现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218个,其中集贸市场88个(城镇集贸市场50个),副食品(肉食、蔬菜、熟食)专业市场22个,工业品综合市场31个,蔬菜果品批发市场10个。全市有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37家。有大型集散型、综合型的农贸(批发)市场20家左右。截止2006年,全市有11个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
2、城镇集贸比较繁荣
城镇集贸市场紧紧依托城镇经济社会,榆林市各界人士联谊会财经组发展,服务城镇居民,辐射周边乡镇农村乃至周边地区,是全市农副产品的主要集散地和销售渠道。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我市城镇农贸市场年交易量约万吨,交易金额约45. 7亿元。辐射山西、内蒙、甘肃、宁夏等地。农产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亿元,销售网络覆盖包头、西安、成都、重庆、合肥、沈阳、北京、哈尔滨等大中城市。其中出口总值1226万美元,出口国别及地区主要是日本、韩国、台湾等。
3、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农贸市场的发展,不仅满足了群众的需求,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对增强城市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再就业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像昊堡县农贸市场可满足万人的产品需求,安排了100多名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市场菜商(农)年人均纯收人1万元以上。绥德县农贸批发日销售量120余吨,城区四家主要农贸市场经营户近800家,安排就业人员2500多人。城镇商贸活跃,也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绥德县仅从事大棚蔬菜种植的农户就有1400多户,年平均纯收人都在万元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人口的日益增多,农贸市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农贸市场的建设发展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不相协调,市场的数量和质量都不能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与群众的期望值存在着较大差距,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品位的提升。
1、规划布局不尽合理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相当一部分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没有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缺乏前瞻性考虑。一是存在着规划设计不合理,建设不到位的问题。比如榆林市古城农贸大市场,设计规模小,功能简单,设施落后,与它在城区农贸龙头老大的地位极不相称。二是一些市场在城市建设中没有规划,完全是插空而设。比如绥德车站批发市场,是举办者承租了旧车站的院落而建,目前承载着南六县农资物品的主要批发供应,但因租期将到,该农贸市场也面临停业。
2、基础配套设施落后
根据政策,市、县级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最低标准不低于2000平方米,并且要有与商业用户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公共卫生、物业管理、消防等基础配套设施。对照政
策规定,目前我市大部分农贸市场基础设施不符合标准,基础设施差,建设水平低。像榆林城区最大的古城大市场,没有厕所,没有卫生监测、消防设施,更没有停车场地。该市场内熟食品经营摊,由于没有铺设自来水管道,经营户自凿了压管井就地取水,市场内污水、废水下渗后,又被抽上来使用,严重地威胁着居民的饮食健康。在农村乡镇,相当一部分农贸市场没有固定场所,以路为市,露天交易,既影响交通安全也阻碍市场的发展。
3、监管工作不到位
(1)管理体制不顺。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农贸市场的监管大致两种情形。一是多头管理。比如榆林城区农贸市场由多个部门管理,农业、畜牧、药检、工商、商业、卫生、建设等部门都管,但各部门囿于自身利益和权限,各自为政,有利抢着管、无利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管理无序、混乱,没有形成统一监管效能。二是一家统管。政府赋予一个部门监管整个农贸市场的职权。比如吴堡县城农贸市场由市政监督所管理。但农贸市场在经营上涉及畜牧、农业、食品等多个行业,在管理上涉及卫生、安全、消防、检疫等多重执法性能,在发展上需要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各个方面的保障。一个部门因执法权限、管理职能掣肘以及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困惑,很难发挥好监管效能。
(2)监管不力。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场举办者资质、信用等缺乏前期评估、考核,对举办市场行为缺乏控制、考量,对市场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比如榆林城区贾盘石巷口本是公共设施,某单位利益趋动,擅自将该巷口向外租赁承包建市场,市场监管部门行使职权时,经营户又不买账,致使该巷口长期形成交通瓶颈状况。
(3)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农贸市场缺乏科学统一、易于操作的行业标准。比如在榆林城区,鸡、鸭不经过检疫在市场内就地宰杀,牛、羊肉不经过检疫就在市场出售,生鲜果蔬腐烂了仍进入市场等等,严重地危害着群众的健康安全。
4、脏、乱、差现象普遍
市场办管分离后,各类经济主体均可投资建设和举办市场,而市场举办单位追求的是经济利益,不顾社会效益,形成农贸市场举办和管理的脱节。一是市场举办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日常管理中重收费、轻管理、重权力、轻责任,把注意力集中在摊位费的收取上,对市场内环境卫生、占道、搭建、扩摊或流动经营等行为视而不见,使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一些市场举办者经营理念陈旧,短期行为,几乎不进行必要的投入或维修。对市场的发展缺少竞争、创新意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三是一些市场举办者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将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权承包给个人或私营企业经营,承包者往往不愿意承担或推卸社会责任,通过裁减必要的管理人员、压低管理成本等办法减少支出,致使市场脏、乱、差问题突出。
5、农贸市场内经营户整体素质不高
目前市场经营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其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一是经营者缺少必要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安全知识等;二是经营者对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不明,公共服务意识不强;三是经营方式传统单一,多是小规模经营。四是经营作风不良,个别摊位缺斤少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普遍,消费者意见较大。
三、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
农贸市场与其他商品市场一样作为生产者与经销商乃至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纽带,作为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它不仅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它是现代化城市功能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价值取向更能体现政府形象。建设好城市农贸市场不但可提高一个城市的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