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的使用管理及急救常用药品器材配置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八章救护车的使用管理及急救常用器材配置标准

救护车急救设备配置

要求:

A型:应具备院前救护应用的基础治疗和监护设备;

B型:应具备院前重症监护应用的高级治疗和监护设备;

C型:应具备传染病病人以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应用的高级治疗和监护设备并且充分保障随车人员不被感染和造成环境污染的防护设备。

为避免设备相关功能重复,以相关功能高度组合为优。

设备装备时也可由使用单位按本标准购置,表中规定不同救护车类型所携带最少的设备。

大多数条目中,给出所需要的数量。栏中“选装”表示根据城市地区当地需要数量决定。

条目不适用的地方,用“-”表示。设备应适用于所有年龄组的病人。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按功能系统分类,重复提到的项目,不要求重复配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