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梓山湖(贺胜)新城总体规划文本(201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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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咸政发[2012]34号【发布部门】咸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11.26【实施日期】2012.1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咸政发〔2012〕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已于11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15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26日咸宁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全市上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幸福咸宁的重要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咸宁实现绿色崛起、加快建设鄂南强市的关键时期。

为充分发挥质量兴市战略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咸政发〔2009〕45号)和《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过去五年工作总体回顾我市质量兴市活动自2005年在赤壁市启动试点,至2007年在全市的六个县市区全面铺开。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以质取胜的科学发展观有力推进,“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有效机制逐步完善,全市纵横联动的“大质量”格局基本形成。

2008年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兴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质量兴市”战略;2009年,市政府又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调整和加强了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

咸宁市近期建设规划

咸宁市近期建设规划

咸宁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咸宁市城乡规划局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近期建设目标和原则 (3)第三章近期城市发展规模 (6)第四章空间发展指引 (6)第五章用地规划布局 (7)第六章产业布局 (9)第七章住宅建设规划 (10)第八章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11)第九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5)第十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17)第十一章城市绿地建设和景观特色营造 (22)第十二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24)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设施建设 (26)第十四章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28)第十五章近期建设规划实施 (29)第十六章附则 (3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咸宁市城市近期建设发展,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办法》和《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咸宁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咸宁与嘉鱼、武汉的行政界线,东至贺胜桥镇的花坪、黄祠、万秀村,横沟桥镇的凉亭垴、群力村,西至咸宁与赤壁行政界线以及汀泗桥镇的黄荆塘、古塘村,南至马桥镇的高赛、曾铺、鳖山村以及温泉生态旅游区的边界,总用地面积为674平方公里;主城区范围为现状城区以及向东北拓展至横沟桥镇,向南拓展至马桥镇区域,向西北拓展至向阳湖,总用地面积为165平方公里。

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11-2015年。

第四条基本任务:优化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明确城市近期的发展重点和实施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内的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确定近期建设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安排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明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目标,引导和控制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和近期重大设施建设。

咸宁市主城区绿线管制规划(2011-2030)-说明书

咸宁市主城区绿线管制规划(2011-2030)-说明书

咸宁市主城区绿线管制规划(2011-2030)说明书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 (3)第二章城市绿地现状分析 (3)第三章绿线划定依据及原则 (3)第四章绿线分类、划定范围及面积 (4)第五章绿线管制 (4)(一)公园绿地(G1) (4)(二)生产绿地(G2) (5)(三)防护绿地(G3) (5)(四)其他绿地(G5) (6)第六章绿线控制规划管理图则 (6)附表第一章规划背景1、咸宁市目前正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25号)新出台的情况下,以该标准为指导编制咸宁市城市绿线管制规划,为咸宁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打好基础,提高城市规划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2、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

同步进行绿地系统的专项规划有利于从城市绿色空间、宜居环境、特色塑造等方面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协调,进一步完善城市用地布局,对城市绿地系统的建设实施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

第二章城市绿地现状分析1、总体来看,咸宁市主城区绿化指标偏低,人均绿地不足,城市内树木少,绿化覆盖率较低,居住区公园及与市民生活联系紧密的小游园和街头绿地数量都较少,影响了市区的整体环境质量。

2、从整体性来看,咸宁市现有绿地主要由零星的“点”和稀疏的“线”构成,各绿地空间组织缺乏层次性,绿化体系不完善,没有形成相互联系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3、公共绿地布局不均衡,公园绿地主要集中于温泉开发区,而老城区永安人口稠密,道路狭窄,建筑密度较大,公园绿地较少,旅游、休闲设施缺乏,分布不够均匀,难以形成生态旅游城市的形象。

市区公园现有面积不能满足游人的需要,服务半径不能满足市民游憩的需要。

4、生产防护绿地严重缺乏,大多数污染企业周围没有设置绿化防护林带,而且厂区绿化的面积和绿化树种多为落叶乔木,冬季则丧失净化空气的功能及美化环境的作用。

城区道路防护绿地严重缺乏,除城市主要干道,如咸宁大道、107国道、京广铁路等,一般道路基本无绿化隔离带或道路防护带。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4•【字号】咸政办发〔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4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目录一、发展背景(一)发展基础(二)存在问题(三)发展机遇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建设目标三、构建“一核一带多极”创新空间布局(一)一核:咸宁主城区创新发展核心区(二)一带:赤壁嘉鱼沿江创新发展带(三)多极:通城、崇阳、通山创新发展极四、打造“主城区”创新发展“核”(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1.发展目标(三)梓山湖大健康示范区1.发展目标2.重点产业(四)武咸(贺胜)战略发展区1.发展目标(五)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含向阳湖)1.发展目标(六)咸安经济开发区1.发展目标(七)咸嘉临港新城(产业园区)1.发展目标(八)森林温泉大旅游产业示范区1.发展目标五、布局沿江创新发展“带”(一)赤壁市(二)嘉鱼县六、形成三个创新发展“极”(一)通城县(二)崇阳县(三)通山县七、打造与武汉协同的创新创业生态(一)汇聚高层次人才队伍(二)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三)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八、建立与武汉协作的创新协同机制(一)加强产业协同(二)探索政策协同(三)推进资源共享九、加快与武汉融合的基础设施建设(一)完善道路建设(二)打造优质生活圈(三)加快推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十、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大资金投入(三)强化用地保障(四)制定专项政策(五)加强宣传引导附件1附件2一、发展背景近年来,咸宁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对接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发展道路,努力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形成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结构优化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创造了有利条件。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14•【字号】咸政发〔2017〕29号•【施行日期】2017.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咸政发〔2017〕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现将《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4日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二五”期间发展的现状分析。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打造现代服务业强区的发展思路,咸宁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现代服务业整体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了在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作用。

1.服务业总量规模不断扩大。

“十二五”以来,咸宁市坚持把加快服务业发展,拉动城区经济繁荣放在首位,全市服务业得到长足发展。

第三产业351.01亿元,比14年增长10.2%。

第三产业成为拉动经济的主要动力,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7.9:49.4:32.7调整为17.3:48.6:34.1。

服务业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

2.产业结构内部优化,特色优势日趋明显。

服务业内部结构呈现优化升级趋势,正向宽领域、多层次方向拓展。

传统服务业如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势头。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营利性服务业及非营利性服务业2015年分别增长9.4%、9.4%、22.2%、10.7%和12.6%。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1.4%,其中食品类上涨2.3%,烟酒及用品类上涨0.7%,衣着类上涨2.7%,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8%,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上涨1.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5%,交通和通信类下跌1.2%,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服务业比重稳中有升。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城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城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交通企业春运安全总结工作总结范文一、工作背景在中国,春运是每年农历新年前后,人们回家过年的高峰期。

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承受着巨大的客流和货流压力,交通安全问题也成为关注的焦点。

作为交通企业,我们对春运期间的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春运期间的安全运营。

二、工作亮点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春运前,我们组织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所有员工进行了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调春运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

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审查车辆和设备我们对所有运营车辆和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的机械性能、安全装置、轮胎磨损情况等,设备的电气线路和防护措施等。

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保障车辆和设备的安全使用。

3. 安全巡视和排查春运期间,我们加大了安全巡视和排查力度,确保车站、客车、货车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我们及时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隐患的消除。

4. 安全应急预案我们制定了全面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了各岗位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对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我们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确保旅客和货物的安全。

5. 加强司机队伍管理我们对司机队伍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

定期进行驾驶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加强对驾驶员的态度和行为的监督,确保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

三、工作成效在春运期间,我们切实做好了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 安全事故数量下降由于我们加大了安全宣传力度和安全管理措施,春运期间的安全事故数量明显下降。

通过与政府交通部门的紧密合作,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避免了一系列潜在的安全事故。

2. 安全意识提高通过安全培训和宣传,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他们更加注重安全细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1.07
•【字号】咸政办函〔2016〕69号
•【施行日期】2016.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的批复
咸政办函〔2016〕69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告》(咸规〔2016〕61号)已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控规调整),同时将控规名称调整为“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滨湖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控规调整须依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

三、调整后的控规成果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此复。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2010 年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重点突破、深入推进年,是实施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年。

根据省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咸宁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和 2010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2010 年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六个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厅市合作,深入推进试验区改革和建设,力争改革有新突破,重大项目有新进展,示范区建设有新面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全省环保模范城市有新成果,“两型”社会建设和圈域一体化建设有新局面。

二、着力推进五个一体化工作(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

按照“打造一枢纽、强化三主轴、架构五联接”的思路,抓好交通路网建设。

重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武咸城际铁路、武咸快速通道、杭瑞高速公路咸宁段、大广高速公路咸宁段、咸通高速、通界高速、沿江一级公路建设。

加快推进黄咸、咸宁长江大桥及连接线高速公路等列入武汉城市圈大外环公路网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贺胜金融小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贺胜金融小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贺胜金融小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28•【字号】咸政办函〔2018〕82号•【施行日期】201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贺胜金融小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通知咸政办函〔2018〕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为加快推进贺胜金融小镇创新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贺胜金融小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贺胜金融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何开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吴刚副市长夏福卿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成员:熊峰市政府副秘书长葛军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能强市政府金融办主任王江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方立清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爱民市财政局副局长柯传训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孙金兰市住建委副主任袁双英市税务局副局长黄勇市工商局副局长吴晨曦市招商局副局长张建群市高投集团董事长魏朝东咸安区区长王元金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指挥部)主任黄宗远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宏辉咸安区贺胜桥镇党委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王能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抽调一名具体负责同志组成。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做好贺胜金融小镇金融人才及团队的引进及配套服务工作。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咸宁高新区财政局、税务局落实优惠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做好基金与园区产业对接服务工作,对通过基金招商落户园区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

市财政局:加大贺胜金融小镇资金保障力度,安排特色小镇创建引导专项资金,负责优惠奖励政策有关资金兑现;配合开展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路演推介、基金小镇考察学习等活动。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6•【字号】咸政发[2012]34号•【施行日期】2012.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咸政发〔2012〕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已于11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15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26日咸宁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全市上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幸福咸宁的重要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咸宁实现绿色崛起、加快建设鄂南强市的关键时期。

为充分发挥质量兴市战略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咸政发〔2009〕45号)和《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过去五年工作总体回顾我市质量兴市活动自2005年在赤壁市启动试点,至2007年在全市的六个县市区全面铺开。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以质取胜的科学发展观有力推进,“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有效机制逐步完善,全市纵横联动的“大质量”格局基本形成。

2008年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兴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质量兴市”战略;2009年,市政府又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调整和加强了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

滨水新城绿地系统规划

滨水新城绿地系统规划

滨水新城绿地系统规划作者:周浩来源:《现代园艺》2015年第18期摘要:人类城市的发展与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外文明大都依水系而发展起来,在一个城市中,滨水地区往往是发展最早的区域之一。

近几年来,为了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树立城市形象和满足人们休闲游憩的需求,人们开始重新关注城市滨水区的设计与改造。

关键词:滨水;新城绿地;系统规划;成宁;贺胜桥1.概况咸宁市整体多丘陵,且多河湖环绕,其贺胜桥地区的东南两面为丘陵地带,湖岸曲折,西北两面为冲积平原,湖岸较平直。

贺胜桥地区的现状是:两面临水,为梓山湖所环绕。

梓山湖为天然淡水湖,位于贺胜镇的西北部,水质良好,自然环境优越,景观生态丰富。

镇西北的斧头湖为镇内最大水域,湖内水位年平均20m,平均水深4m。

根据斧头湖的防洪标准,贺胜新城按50年一遇洪水位设计。

通过综合分析,斧头湖近年来水位的变化数据,特此确定洪水淹没线的高程为22.69m。

此外,规划范围内还有大量的水塘和内湖,如颗颗碧玉镶嵌于大地之上,为基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更添光彩。

基地处于湖水环绕之中,近1/2边界与湖水相邻,有着极为丰富的岸线资源。

多样的岸线与波光粼粼的湖水相映生辉,不仅提供了美丽的岸线景观资源,也为基地带来了许多珍贵的自然生态效益。

2.生态基底贺胜桥东南两面属于丘陵地带,山体连绵蜿蜒,呈拥城之势。

贺胜桥拥有斧头湖天然水体,斧头湖位于贺胜桥西面,水体沿着山体之间的低洼处向内渗透,形成自然优美的水系网络。

借助天然的水体优势,斧头湖天然渔场的生产建设为贺胜桥带来“鱼米之乡”的美称。

目前,贺胜桥镇仍是以发展农业为主,丰富的地貌地形条件形成了该地区多层次的农业空间形态。

贺胜桥是湖北省产油大镇,因此,油菜花田更是成为这个地区极具特色的农业景观。

贺胜桥土地肥沃,盛产西瓜、水稻、花生和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

丰富的土地资源给贺胜新城的城镇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3.规划结构依据贺胜新城“中心集聚、依山面湖、组团发展”的空间拓展策略,以及新城”一轴、两心、六脉、七组团“的用地布局规划格局。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6〕13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6〕13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6〕13号咸安区、嘉鱼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委牵头制定的《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6日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推进城市绿色发展现场会精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打造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

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区域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区域涉及到市中心城区、咸安区和嘉鱼县部分区域,本方案的建设区域包括:梓山湖新城、贺胜桥镇、咸宁高新区(含横沟桥镇)、香泉映月景区、向阳湖镇、向阳湖奶牛场、渡普镇、潘家湾镇和咸嘉临港新城,具体路线是从桂乡大道咸宁北起,经梓山湖大道、107国道、贺胜路、高新区、武咸快速通道、东外环、南外环、嫦娥大道、西外环、咸宝路、通江大道至潘家湾镇。

二、项目清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初步确定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的重点项目50个,具体清单如下:1.桂乡大道地下通道工程(横穿桂乡大道至梓山湖大道)(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2.咸宁北部空间(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3.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全线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内容是绿化建设、立面整治)(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嘉鱼县政府、梓山湖新城管委会、咸宁高新区、市城发集团、市住建委)4.际华目的地中心(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5.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中华文明园(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6.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月季观光园(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7.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海狼行汽车露营公园(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8.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碧桂园小高层农民安置点(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9.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华师大附属梓山湖学校(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10.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11.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梓山湖跨铁路桥(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12.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茶园小区农民还建房(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13.城铁贺胜东站小镇建设(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14.横沟桥东站(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15.横沟街头绿地(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16.横沟公园(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17.立邦漆项目(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18.3D科技城(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19.职教园(责任单位:职教新城)20.咸宁公铁物流区(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21.金融信息港(含档案图书馆)(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22.天成会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23.王家湾水库公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24.香城古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25.咸通高速马桥连接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26.东外环社会停车场(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27.冰雪王国(责任单位:旅游新城管委会)28.潜山国家森林公园5A级景区打造工程(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旅游委、市城发集团)29.阳光奋达养老城(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30.香泉映月(责任单位:旅游新城管委会)31.通用航空机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局)32.永安阁(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33.碧桂园森林城(责任单位:市林业局)34.万豪孝子山麓山温泉小镇(责任单位:省联发投等)35.孝子山体育公园(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省联发投)36.双龙山公园(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37.凤凰工业园咸安节能环保产业园(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38.向阳湖历史名人博物馆、历史名人故居(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39.斧头湖畔生态农业园(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40.咸嘉临港新城小康社区(责任单位:咸嘉临港新城管委会)41.凯迪智能制造园区(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2.烟墩社区(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3.顾氏新村(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4.潘家湾蔬菜基地(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5.潘家湾镇省级新型城镇化“四化同步”示范区(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6.潘家湾镇省级新型城镇化“四化同步”示范区—四邑新村(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7.嘉鱼嘉安综合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8.湖北大禾农业温室育苗基地(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9.嘉鱼县恒大农机专业合作社(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50.体育中心(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三、建设方式以“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目标导向、绩效评估”为原则,科学谋划各项工程建设。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发文字号】咸政办发[2012]132号【发布部门】咸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11.11【实施日期】2012.10.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2〕132号)咸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梓山湖(贺胜)新城、旅游新城管委会:《咸宁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于7月2日经市政府2012年第10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11日咸宁市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咸宁市城市规划区内个人住宅建设管理,集约节约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个人住宅建设,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所确定的674平方公里(含主城、新城、近郊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办法所称的个人住宅建设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民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规划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改建供其本人或家庭居住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第三条市城乡规划局是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设审批前的控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个人住宅建设的查处工作。

2014年湖北咸宁梓山湖新城绿地规划方案72页

2014年湖北咸宁梓山湖新城绿地规划方案72页
Ⅲ类水体功能标准,基本满足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梓山湖(贺胜)新城目前为湿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湖泊生态系统和林地
生态系统四种类型,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 二级标准要求。
梓山湖(贺胜)新城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1类区标准,拟建项目所在地四周声环境较好。
2
《咸宁市梓 山湖(贺胜) 生态科技新 城滨湖片区 Ⅰ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 ( 20122030)》
优化滨水绿地,增加居民亲水 空间;
尊重地形地貌,利用现有绿地 资源;
双子岛生态绿核;通过度假休闲组 团滨湖绿地的布局形成环状绿化空 间;通过规划景观水系两侧滨水绿 地的布局形成带状绿化空间;通过 对基地内部山丘、林地、水塘进行 选择性保留形成点状绿化空间;最 终形成“环状+带状+点状+绿核”的
咸宁市梓山湖(贺胜)新城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年)
上位规划概况及解读 • 已有规划编制概况 • 上位规划概要 • 上位规划对本规划的指导意义
咸宁市梓山湖(贺胜)新城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年)
上位规划概况及解读—已有规划编制情况
序号 时 间
规划名称
规划对象 与本规划的关系
1
咸宁市梓山湖(贺胜)新城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年)
上位规划概况及解读—上位规划概要
《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 •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49.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17.6%。其中,公园绿地
125.9公顷,防护绿地17.9公顷,广场用地5.9公顷。
咸宁市梓山湖(贺胜)新城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年)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体制的意见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体制的意见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体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5•【字号】•【施行日期】201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体制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为进一步推进市、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调整完善市、区规划管理事权,理顺市、区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市、区两级规划管理责权根据《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和《咸宁市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咸宁市城市规划区面积674平方公里,包括:东至咸宁市与武汉市的行政界线以及咸安区贺胜桥镇的花坪、黄祠、万秀村,咸安区横沟桥镇的凉亭垴、群力村;南至咸安区马桥镇的高赛、曾铺、鳖山村;北至嘉鱼县行政界线;西至咸宁与赤壁行政界线、旅游新城的边界以及咸安区汀泗桥镇的黄荆塘、古塘村。

咸宁市主城区面积165平方公里,包括:咸安区三个办事处以及向东拓展至咸安区横沟桥镇,向北拓展至斧头湖,向南拓展至咸安区马桥镇,向西拓展至旅游新城。

(一)市、区城乡规划管理范围。

1.市级城乡规划管理范围。

根据《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咸宁市主城区范围的城乡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权集中在市级行使。

市城乡规划局及其城区分局、咸安分局履行咸宁市主城区(165平方公里)范围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咸安区不再行使咸宁市主城区城乡规划职能。

市级城乡规划管理范围是:四至界限:以马桥河、王山寨山脊为界,北边为市级规划管理范围南侧界限;以潜山、双龙山、孝子山等自然山体、武广高铁以及桂乡大道以西外拓2公里为市级规划管理范围西侧界限;以京港澳高速、桂乡大道以东外拓2公里以及咸通高速东北外拓1.5公里处为界的规划范围为市级规划管理范围北侧界限;以咸通高速东北外拓1.5公里处为界的规划范围为市级规划管理范围东侧界限。

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33页

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33页

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总则第节规划编制背景第条在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进程中,以京广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大畈核电站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的上马为契机,地处“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之间中心位置的咸宁,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按照咸宁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战略决定和“五个一工程”为核心的战略目标,结合当前区域发展的新形势,完善城乡规划成为咸宁市立足武汉城市圈、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年咸宁市政府组织开展了《湖北咸宁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获专家评审通过。

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咸宁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咸宁城市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第节规划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第条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咸宁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咸宁在湖北省南部及中部城市群中心的辐射、带动与链接作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思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生态型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坚持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和谐城市。

第条总体规划本着延续历史,面向未来,立足咸宁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突出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拉开城市空间发展框架,调整优化主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促进工业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

()培育和提升温泉旅游、交通物流、金融商贸、科教文化等产业功能,形成系统完整、特色突出、集聚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服务功能体系,增强城市多元化服务能力。

()建设区域快速道路系统,构建现代化的城市交通体系和高效便捷的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26•【字号】咸政办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6〕13号咸安区、嘉鱼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委牵头制定的《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6日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推进城市绿色发展现场会精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打造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

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区域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区域涉及到市中心城区、咸安区和嘉鱼县部分区域,本方案的建设区域包括:梓山湖新城、贺胜桥镇、咸宁高新区(含横沟桥镇)、香泉映月景区、向阳湖镇、向阳湖奶牛场、渡普镇、潘家湾镇和咸嘉临港新城,具体路线是从桂乡大道咸宁北起,经梓山湖大道、107国道、贺胜路、高新区、武咸快速通道、东外环、南外环、嫦娥大道、西外环、咸宝路、通江大道至潘家湾镇。

二、项目清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初步确定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的重点项目50个,具体清单如下:1.桂乡大道地下通道工程(横穿桂乡大道至梓山湖大道)(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2.咸宁北部空间(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3.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全线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内容是绿化建设、立面整治)(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嘉鱼县政府、梓山湖新城管委会、咸宁高新区、市城发集团、市住建委)4.际华目的地中心(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5.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中华文明园(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6.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月季观光园(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7.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海狼行汽车露营公园(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8.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碧桂园小高层农民安置点(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9.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华师大附属梓山湖学校(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10.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11.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梓山湖跨铁路桥(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12.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茶园小区农民还建房(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13.城铁贺胜东站小镇建设(责任单位:梓山湖新城管委会、省联发投)14.横沟桥东站(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15.横沟街头绿地(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16.横沟公园(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17.立邦漆项目(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18.3D科技城(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19.职教园(责任单位:职教新城)20.咸宁公铁物流区(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21.金融信息港(含档案图书馆)(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22.天成会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23.王家湾水库公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24.香城古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25.咸通高速马桥连接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26.东外环社会停车场(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27.冰雪王国(责任单位:旅游新城管委会)28.潜山国家森林公园5A级景区打造工程(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旅游委、市城发集团)29.阳光奋达养老城(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30.香泉映月(责任单位:旅游新城管委会)31.通用航空机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局)32.永安阁(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33.碧桂园森林城(责任单位:市林业局)34.万豪孝子山麓山温泉小镇(责任单位:省联发投等)35.孝子山体育公园(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省联发投)36.双龙山公园(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37.凤凰工业园咸安节能环保产业园(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38.向阳湖历史名人博物馆、历史名人故居(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39.斧头湖畔生态农业园(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40.咸嘉临港新城小康社区(责任单位:咸嘉临港新城管委会)41.凯迪智能制造园区(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2.烟墩社区(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3.顾氏新村(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4.潘家湾蔬菜基地(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5.潘家湾镇省级新型城镇化“四化同步”示范区(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6.潘家湾镇省级新型城镇化“四化同步”示范区—四邑新村(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7.嘉鱼嘉安综合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8.湖北大禾农业温室育苗基地(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49.嘉鱼县恒大农机专业合作社(责任单位:嘉鱼县政府)50.体育中心(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三、建设方式以“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目标导向、绩效评估”为原则,科学谋划各项工程建设。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咸宁市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兴建仙鹤山公墓的预批复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咸宁市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兴建仙鹤山公墓的预批复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咸宁市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兴
建仙鹤山公墓的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民政厅
•【公布日期】2012.06.04
•【字号】鄂民政函[2012]253号
•【施行日期】2012.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
正文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咸宁市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兴建仙鹤
山公墓的预批复
(鄂民政函[2012]253号)
咸宁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兴建咸宁市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仙鹤山公墓的的请示》(咸民政文[2012]3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在咸宁市梓山湖新城规划区贺胜桥镇黎首寺村兴建仙鹤山经营性公墓,占地面积50亩。

请你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墓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划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工期建设,待土地征用手续办理完毕后,我厅再正式批复。

本批复有效期2年。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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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梓山湖(贺胜)新城总体规划文本(2011-2030年)第一章规划界定第1条编制背景(1) 湖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要求湖北省“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城镇化发展,贺胜桥作为武汉城市圈城铁站点“一站一城”城镇化试点,同样需要在城镇化发展方面作出新的突破。

(2)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背景“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及武汉城市圈的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区域空间整合和协调发展,梓山湖(贺胜)新城位于武汉和咸宁的交接地带,因地理区位的重要性以及资源环境承载力强而有望获得较好的发展机会。

(3) 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的机遇湖北省及武汉城市圈依托城际铁路站点,建成35个卫星城市,贺胜桥成为武汉城市圈城铁沿线“一站一城”战略的首个城镇化试点地区,这为梓山湖(贺胜)新城带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

(4) 大咸宁地区性中心城市建设的契机在《咸宁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咸宁主城区的城镇村体系确定为:“一主城、四新城、四集镇、十四中心村”的4级城乡居民点布局体系,其中四新城当中的梓山湖新城和和梓山湖(贺胜)新城在贺胜桥镇及官埠桥镇内。

面对咸宁市域城市空间拓展与重构,梓山湖(贺胜)新城需要制定全新的发展目标。

(5) 目前需要完善的法定规划指导城镇建设随着区域发展条件的快速变化,梓山湖(贺胜)新城亟需编制总体规划来指导城镇科学合理建设。

第2条规划依据(1) 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3《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3《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村[2000]36号,2000年发布)《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1993年发布)《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44号令,1995年发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1993(2) 上位规划《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3) 相关规划《咸宁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7-2020》《武咸城际铁路沿线贺胜桥地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2009第3条规划原则①集约高效②功能完善③社会和谐④环境友好⑤城乡一体第4条规划期限本次总体规划编制期限为:近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30年。

第5条规划范围本次总体规划范围包括贺胜桥镇武咸城际铁路以西的大部分区域以及官埠桥镇北部的部分区域,总面积合计为45.66平方公里。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第6条发展目标(1) 总体发展目标依据“两型社会试验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城乡统筹样板区、武汉城市圈城铁“一站一城”城镇化试点区”的战略愿景,梓山湖(贺胜)新城的总体发展目标是:①滨水高档居住中心②滨水旅游休闲度假中心③城铁站点特色商贸物流中心④高科技研发中心⑥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中心(2) 经济发展目标实现“农业现代化、旅游特色化、居住宜居化”争取至规划期末,梓山湖(贺胜)新城GDP总量达到135亿元,人均GDP达到90000元。

(3) 社会发展目标构建和谐梓山湖(贺胜)新城,至规划期末,每万人医疗床位数达到90个、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70%、公共服务设施人均面积达到19.1m2、绿色公共交通出行率达到40%,人均就业年限达到26年。

(4) 资源与环境保护目标至规划期末,万元GDP耗水量小于50m3/万,新城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m2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5) 城市建设目标①宜居宜业新城以人为本,创造优越的生活居住环境、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选择和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提高新城安全保障水平和新城管理水平,建设咸宁市最适宜居住的新城。

②休闲旅游新城彰显新城生态环境特色,改善新城旅游及人文环境,形成以休闲度假、康体娱乐等多元文化兼容并蓄的休闲旅游新城。

③绿色生态新城构建山、湖、城、田的自然生态格局,建设成为山水相映、城湖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生态城市。

第7条总体规划指标经济、社会、资源、环境规划指标一览表第8条交通先导战略①扩大外延、畅通内连充分利用京港澳高速、107国道、京广铁路、武咸城际铁路、武广高铁、长江航道等交通优势,强化与武汉城市圈其他地区的联系,强化梓山湖(贺胜)新城重要交通节点地位。

②疏通脉络、构建体系根据自然生态基底条件以及新城空间拓展方向,疏通新城交通脉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原则,构建健全的新城交通网络体系。

第9条产业聚合战略“以农稳城、以工振城、以商活城、以居兴城”。

①一产现代化、规模化、与特色化②二产低碳化、园区集聚化③三产发展多样化,大力发展四大产业类型第10条人口聚集战略①农村人口就地转化②吸引武汉城市圈与咸宁市区居住人口③发展产业,吸引就业居住第11条生态保障战略①保持山水相映、城湖共生的生态格局引水入城,以自然水体为载体,实现山、水、湖联通,构建梓山湖(贺胜)新城山水相映滨水特色空间。

依托斧头湖以及其支流水系,整合周边池塘、水库等水体,打造城湖共生的生态特色。

②建立项目准入机制,严控污染总量③加强环保设施建设,进行三废污染治理第12条特色彰显战略①整合资源、挖掘文化内涵挖掘农耕文化资源,彰显滨水生态旅游休闲文化,形成多元文化并存的特色文化网络。

②构建山、水、林、城相融合的城镇空间格局③打造新城标志,完善景观特色体系,强化新城个性空间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第13条城市性质武汉城市圈城铁站点卫星城市,咸宁市旅游度假、滨水宜居的科技生态新城。

第14条城市职能①旅游服务职能②休闲度假职能③生态居住职能④高科技研发职能⑤商贸物流职能第15条城市规模(1) 人口规模近期2015年梓山湖(贺胜)新城人口规模为6.0万人;远期2030年梓山湖(贺胜)新城人口规模为15.0万人。

(2) 用地规模近期2015年梓山湖(贺胜)新城用地规模为7.2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梓山湖(贺胜)新城用地规模为17.25平方公里。

(3) 城市职能梓山湖(贺胜)新城应充分发挥其生态自然资源、综合区位、交通条件等优势,抓住武汉产业结构升级和扩散的有利时机,承接产业转移,重点打造旅游服务、休闲度假、生态居住、高科技研发、商贸物流五大职能。

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第16条空间拓展策略以“有机弹性”的空间发展理念作为指导原则,延续原有城市发展脉络,尊重山水空间格局,采取“中心集聚、依山面湖、组团发展”的空间发展策略。

第17条规划布局结构规划采用:“一轴、两心、六脉、七组团”结构。

(1) 一轴:规划的贺胜大道新城发展主轴线;(2) 两心:中心组团的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和城际铁路站前组团的商贸商务服务中心;(3) 六脉:由斧头湖渗透进入新城内部的六条“指状”水系生态绿地;(4) 七组团:①城铁站前组团:特色商贸服务和居住中心②贺胜组团:旅游度假、高档居住组团③中心组团: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及特色物流服务中心④滨湖组团:旅游服务、高档居住中心⑤张公庙西组团:居住综合组团⑥张公庙东组团:高科技研发综合组团⑦桃林组团:高科技研发及中试基地组团第18条居住用地及住房建设规划(1) 居住用地及居住人口分布①中心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87.5公顷,规划人口16360人。

②滨湖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222.1公顷,规划人口为41510人。

③张公庙西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97.0公顷,规划人口为18130人。

④张公庙东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72.0公顷,规划人口为13460人。

⑤贺胜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230.8公顷,规划人口为43140人。

⑥城铁站前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70.9公顷,规划人口为12450人。

(2) 配套中小学规划建设4所小学、3所初中、1所高中。

教育设施规划一览表(3) 保障性住房规划规划拟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3.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0万平方米;两类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保证不小于21.7公顷。

梓山湖(贺胜)新城保障性住房规划用地一览表(单位:公顷)第19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1)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将老镇区行政服务职能疏解至中心组团片区。

着力完善中心组团片区建设,镇区级行政机关逐步搬迁至桃林大道与凌云路交岔口处,形成行政服务中心。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0.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0.6%。

(2)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商业金融用地形成“两主三副”的结构,“两主”指中心组团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以及城际铁路站前组团特色商贸服务中心;“三副”指由张公庙西组团、贺胜组团、滨湖组团形成的三个居住区级的公共服务中心。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18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0.3%。

(3)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在桃林大道以西、中心组团内部建设新城文化娱乐中心用于布置文化馆,影剧院、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娱科技设施,同时在各个新城副中心布置少量的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1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0%。

(4) 体育设施用地规划新城体育中心用地10.4公顷,位于静湾北路与滨湖大道交叉口处,占城市建设用地0.6%。

(5)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保留并扩建镇区现有的贺胜桥卫生院,增建一个中心医院和两个社区医院,形成“一主三副”医疗设施服务体系。

医疗设施规划一览表医疗卫生用地1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8%。

第20条工业用地规划新城桃林工业组团,主要发展科技型工业,为一类工业园区,规划用地面积20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1.4%。

第21条仓储物流用地规划规划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中心组团以及桃林组团,集中建设特色物流服务区。

规划仓储总用地面积10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5.6%。

第五章新“三农”建设规划第22条新“三农”建设模式(1) 农业产业化、规模化①政府组织,市场主导。

②业主经营,公司化管理。

(2) 农民产业工人化、市民化梓山湖(贺胜)新城农民的产业工人化、市民化应走“以迁带转”的道路。

(3) 农村社区化第23条农村人口迁移及还建点布局在新城范围内的村庄有四个:贺胜村(部分)、桃林村(部分)、滨湖村和官埠桥镇的张公庙村(部分)。

搬迁人口约8000人,规划拟全部在新城内就近集中安置。

贺胜村、桃林村和滨湖村在新城范围内村民小组,就近安置在城铁站前组团107国道与贺胜大道相交处东北侧,安置人口5500人,1602户。

张公庙村在新城范围内的村民小组,在官埠桥镇区进行集中安置,安置人口2500人,695户。

拆迁村庄及人口一览表第24条外围村庄整治规划外围村庄分为集聚发展型和保留发展型:(1) 集聚发展型村庄集聚发展村庄的发展策略主要是集聚自身及周边村庄的农村人口,通过村庄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规划的实施,使村庄建设用地也逐步集中,同时完善村庄生产生活的各种功能设施,成为周边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中心,即规划居民点体系中的中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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