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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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X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鼓励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市场、降成本、创品牌,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X 政发〔X〕8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扶持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高端能化强市,特色产业富民,文化旅游带动,生态环境提升,城乡一体发展”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实体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完善服务支撑体系,引进培养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网商集聚中心,为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注入新的动力。
二、目标任务
到X年,全市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基本建成,电子商务发展达到全省领先水平,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新兴重要产业,基本建成产业集中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规模以上(限上)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80%以上,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例达10%以上。到X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亿元,常态化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比例达到65%以上。
三、扶持措施
(一)支持电商企业发展
1.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传统企业服务线上需求,扩大网络销售,支持电商企业借助第三方平台、跨境平台或自建平台开展产品线上订购,促进线下销售,对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电商企业或应用电商的传统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支持。
(二)培育打造线上品牌
2.整合线下品牌资源。依托文化、旅游、农产品等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做大做强特色实体经济,整合特色品牌资源,大力推广专业合作社+电商的营销模式,积极推行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推动县域特色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
3.推广培育线上品牌。加强与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合作,扩大“X苹果”、“X苹果”、“X苹果”、“X小米”、“X蔬菜”、“X地椒羊”、“X 制药”、“X酒”等线上品牌影响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农产品线上“X标准”,打造诚信、安全的农特产品网销体系。
(三)加强电商人才建设
4.强化电商人才培养。鼓励X大学、X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与阿里、京东、网库等电商平台开展校企合作,设立高校人才培养基地,实施电商基础班、提高班、精英班等不同层次培训,着力培养电商应用人才。市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由市商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5.鼓励电商人才引进。对于符合《X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X市办发〔X〕1号)相关条件的高端电子商务人才,可优先享受相关政策。
(四)加快电商园区建设
6.加快区域性电商园区建设。在X新区、高新区分别建立集电商平台、人才基地、企业孵化、信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电子商务园区,各县区要支持企业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兴办电子商务楼宇、电子商务县级服务(孵化)中心,为电商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7.提供市级配套服务。在市级电子商务园区运营前,市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给予市电子商务孵化中心运营费用支持,免费为电商企业、创业青年提供办公、仓储、展示、培训等服务。
(五)支持仓储物流发展
8.鼓励建设仓储设施。支持国内知名物流快递企业在我市建立快递园区、仓储中心、分拨中心、冷链物流等设施,鼓励我市龙头企业在北上广等地及海外建设物流分仓,提升快递物流行业发展水平。
9.支持快递物流发展。对在我市注册并销售地方特产的电商企业,根据电商平台发单量按年度给予每单1元的支持,单个企业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
10.提供融资贴息支持。对从本地银行发生的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最多两年和最高100万元贴息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一)本意见涉及的各类奖补资金,除我市明确规定由市财政承担的外,由企业所在地县级政府或X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承担。本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兑现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二)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政策扶持,不得重复享受。
(三)凡未在我市登记注册、有不良纳税记录、发货地不在X或者达到入统条件未入统的企业,不得享受以上扶持政策;对于弄虚作假、恶意套取资金的,收回支持资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该实施意见自X年11月1日起施行,X年10月31日废止。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