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选聘及任用管理制度0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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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
为使公司统一用人标准,并可以甄选符合公司需求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之所有部门。
2 、本办法之所称员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体员工。
3 、本公司员工的招聘任用管理除应遵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用人原则
用人所长,容人所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四条员工选聘与任用程序
一、人员的定额编制
1、公司本着精兵简政的原则对人员进行预算控制,对各部门可设岗位及可用人员数额予以规定,以订立各部门“员额编制表”;
2、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及部门发展战略,考虑到员工离职、退职,人员异动等因素,每季度将部门岗位设置、人员需求计划整理上报主管领导审核,然后报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核定并整理汇总,报综合部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的“员额编制表”将作为招聘、人员异动、培训计划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3、人力资源根据“员额编制表”每季度进行一次人力资源盘点;
4、根据人力资源盘点结果,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应储备人力及需求数量上报公司总经理,并依据审批情况对“员额编制表”进行检查修订。
二、人员增补申请
1、因需要更换部门内现有岗位任职人员而发生的暂时超编情况,应在新员工报到后
一个月内完成编制调整工作;
2、部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特殊情况导致岗位人员增减,须报请总经理审批;
3、当各部门在季度内,需增添计划外人员时,应由部门经理将所需名额、工作岗位、
任职条件、需到任日期以及申请理由等细项填于《需求人员申请表》,报其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确认后送交公司综合部,综合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计划外招聘。
三、招聘作业
1、公司根据人员数额编制计划,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需求时,可以由内部晋
升或调配,使之达到人尽其才,出现下列情形则对外招募:
(1) 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
(2) 需求量大,内部人力资源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聘人才。
2、各人员需求部门可根据具体的招聘要求,与人力资源共同制定招聘计划;
3、招聘工作实施时,除个别专案经审核批准后,可特殊处理外,一律按综合部下发
的人员编制季度规划和招聘计划执行;
4、招聘的主要渠道有:
(1)人才招聘会现场招聘;
(2)媒体刊登招聘广告招聘;
(3)公司主页及商业人才信息网站招聘;
(4)人才库查询;
(5)求职者自荐;
(6)公司内部员工推荐。
5、录用条件:
身体健康,为人正直,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及相应业务特长和学历。
1、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收集整理,分类汇总,所需岗位的直接领导进行初步的筛
选,确认初试人选。
2、人力资源通知人选,确定面试时间与次序,填写《人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3、人员面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二种:
(1)初试
通常为面试(口试):由各部门经理主持,主要内容:
A、聘者首先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B、需求岗位直接领导简单介绍公司的概况(公司的结构及规模、主要的业务情况及
未来的发展前景等);
C、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由需求岗位直接领导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进行测试;
D、需求岗位直接领导询问员工的薪资要求、可到岗时间;
E、通过对应聘者回答问题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及外形等诸多内容考核,
填写《人员面试意见表》中“初试意见”。
(2)复试:
第一轮复试(口试或笔试):由人力资源主持。
A、了解应聘者对未来职位的理解、吃苦精神及勇于接受挑战的信心与决心等,综合
考察应试者的整体素质;
B、依据人选要求和公司的薪资体制建议薪资。
第二轮复试:由各部门的主管领导主持
A、第二轮复试主要是对前两轮面试结论的进一步把握和确认;
B、同时决定员工是否可以被录用并最终确认员工薪资;
注意:
A、每轮面试结束后,各部门应将应聘者资料及《人员面试意见表》及时交予人力资
源,对于筛选下来的人员,人力资源将资料存档。
B、人力资源负责统一安排时间对通过初试或第一轮复试的人员进行下一轮面试。
C、各个部门的面试主持人须在面试前认真阅读上一轮面试的意见,以便综合考查面
试者。
4、人力资源将合格人选的资料汇集整理,同时填写《人员录用汇总表》交予综合经
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备案。
5、人力资源将审批结果通知各部门,并通知合格人员岗前培训时间。
五、报到
1、新录用人员报到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原公司离职证明;
(6)一寸照片2张。
2、员工报到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
六、岗前培训
1、员工报到后须先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结束后,公司将组织考核;
3、岗前培训通常包括书面与实际操作两部分;
4、人选须在岗前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正式被录用。
(1)被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
(2)人力资源审核上述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存档,然后为新录用人员开具《录用通知书》。
(3)综合部、财务部以《薪资调整通知单》为凭据为新员工计发试用期工资。(4)综合部负责为新员工安排办公桌、椅、工具、名片及发放各种备品(办公用品、胸卡、劳保用品等),为新员工设立公司统一对外的个人E-MAIL地址。(5)部门经理为员工安排具体的工作内容。
(6)在新员工报到工作结束,人力资源应向总经理提交招聘情况总结报告。
第五条试用
1、试用期人员须参加公司举办的新员工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具备上岗资格。
2、试用期人员在试用期的管理由用人部门负责。
3、新员工试用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若有特殊情形,则须向人力资源特别申请。
4、试用员工若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被确认不适合岗位工作,公司可以予以解除试用协议。
5、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者,依公司相关规定处理,但应将公司交给无偿使用或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损坏者应给予赔偿。
第六条转正
1、试用人员试用期满,人力资源要求员工本人提交试用期工作总结及个人转正申
请。
2、待转正人员的直接领导对其进行考核,并填写《试用期员工业绩考核表》。
3、待转正人员的再上一级领导对员工试用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批,并确定员工转正薪
资,填写《试用期转正定级表》;原则为转正薪资的前两级,如超出此范围应请更上级领导审批。
4、根据整个转正审批过程,由人力资源、综合部经理及各上级主管领导做进一步审
批、确定。
5、员工转正定级时,人力资源提交的材料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