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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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新规定

发票专用章新规定

发票专用章新规定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

其中包括了对发票专用章的新规定。

下面将介绍这一新规定并分析其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按照新规定,发票专用章必须具备统一格式,印制和使用必须经过税务机关审批,同时,发票专用章只能由印制发票的税务机关发给纳税人。

这一新规定从源头上规范了发票专用章的使用,提高了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新规定的实施对企业和个人都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对于企业来说,规范使用发票专用章可以提高发票管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减少因为发票问题导致的税务风险。

其次,发票专用章的统一格式和审批标准可以防止假冒发票的出现,增加发票的真实性,提高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

最后,这一新规定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也是有利的,可避免一些不法分子使用他们的个人信用开具虚假发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外,新规定还要求税务机关加强对发票专用章的管理和监督。

税务机关需要定期检查纳税人的发票专用章使用情况,并对出现问题的情况进行追查和处理。

这将有力地遏制了盗用他人发票专用章的行为,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税务机关还将建立起相关的信息系统,实现对发票专用章的全面追溯和监控,进一步提高发票管理的精确性和效率。

然而,也必须注意到,新规定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可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由于审批程序的存在,对于企业而言,可能增加了一些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

此外,审批标准的统一也可能限制了企业在发票设计和使用上的个性化需求。

因此,税务机关在执行新规定时,应该积极引导企业进行优化和提升,减少不必要的负担。

总体来说,新的发票专用章规定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将有力地提高发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加发票的真实性和社会信用水平。

对合法纳税人来说,规定的实施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减少税务风险。

对税务机关来说,增强对发票专用章的管理和监督,将有助于打击假冒发票等违法行为。

然而,执行新规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平衡企业和个人的合法需求和行政管理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最新知识]发票专用章需要备案吗?

[最新知识]发票专用章需要备案吗?

发票专用章需要备案吗?发票专用章需要备案吗?按公安机关现行对企业印章的管理规定,企业行政公章、财务专章、合同专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均应在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刻制,对发票专用章没有强行规定,事实上也没有将发票专用章纳入备案管理,所以发票专用章是不用在公安机关备案的。

但纳税人在刻制发票专用章后应及时到主管国税局进行报备。

刻制发票专用章需要带什么资料,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公章、法人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还需要主管税务局出具的需要刻制发票章的纸质材料。

当地公安局有备案的雕刻店刻制。

发票专用章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吗?首先,发票专用章备案是去公安局备案,而不是国税局备案。

备案是指公司所用的发票专用章是经公安局审核并批准,并持有许可证的印章。

经公安局备案的印章,是合法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印章。

主要是为了防止以后在经营中有人仿造你的印章,而给你带来经济损失。

一般需要备案的印章有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发票上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启用发票专用章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启用时间 1.自2011年2月1日起,新办纳税人在使用发票时必须加盖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2.对于已经营纳税人原用的发票专用章可延期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自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3.对于已经营的部分纳税人原用的财务印章可延期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

自2011年7月1日起,必须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刻发票章去公安局备案要带什么资料?刻制发票专用章不需要您到公安局备案,只要您到公安局备案的刻印社刻印即可。

刻印社会给你备案的。

刻印发票专用章只需要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专用章前言发票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发票专用章是保障发票真实合法的有效工具。

在管理发票方面,发票专用章也具有重要的地位。

本文主要讲解发票管理中的发票专用章的基本情况、使用方法以及管理规定。

发票专用章的定义和用途发票专用章是指经税务机关确认、并被依法授权,用于验正和防伪发票真实合法性的一种图章。

发票专用章是发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是为了保障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虚假发票的存在和侵害。

发票专用章的制作和使用1.发票专用章的制作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发票专用章必须是由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制作,各个企业只能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规定进行印制。

发票专用章可以由税务局或是税务部门授权的专业印章公司制作。

发票专用章必须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2.发票专用章的申领企业在使用发票专用章之前,应当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提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和申领。

申领成功后,企业需要详细记录使用发票专用章的流程,并妥善保管和管理。

3.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应该经过授权的人员进行,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

在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商品名称、金额等核心内容处加盖发票专用章。

使用完成后,必须在发票上注明专用章的编号、押印日期和使用人信息。

同时,还需要在企业档案中提交发票、专用章使用记录,并保存备份。

发票专用章的管理规定1.发票专用章的保管(1)发票专用章必须存放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等条件良好的专用保险柜或安全柜中。

(2)专用章发生丢失或者被盗,需要立即报警并向税务部门报案。

(3)发票专用章在换章、停用、报废等情况下,必须将专用章上的油墨清除干净或者破坏后交一次性使用。

2.发票专用章的使用(1)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的人员,并在专用章使用记录中予以登记。

(2)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不得超出审核和审批范围。

发票专用章格式要求

发票专用章格式要求

发票专用章格式要求《发票专用章格式要求》篇一:发票专用章格式要求引言:嘿,咱为啥要这么讲究发票专用章的格式呢?这可关系到财务上的大事儿啊!你想啊,发票在商业活动里就像是交易的“身份证”,而发票专用章呢,那就是这个“身份证”的认证标志。

要是格式不对,就好比身份证照片模糊不清,别人怎么能相信这是个有效的证件呢?从目标来说,正确的发票专用章格式是为了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可识别性。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无数的交易都需要开具发票,这涉及到税收、审计等多个环节。

如果发票专用章格式乱套,那整个财务体系就像一盘散沙,根本没法有效运转。

主体要求:一、形状与尺寸要求1.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

这个椭圆形可不是随便画的哦,它的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就像定制的衣服一样,尺寸必须精准。

如果这个尺寸不对,那盖章的时候就可能要么盖不全,要么盖出去一大截,多难看啊,而且还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章。

2. 章的边宽为1mm,这1mm虽然看起来很细,但却是明确规定的,可不能随便加粗或者变细。

你要是把边宽搞成2mm,那这章看起来就像个“胖墩儿”,不符合规定啦。

二、内容要求1. 发票专用章中间必须刻有纳税人识别号。

这个纳税人识别号就像是企业的“身份证号码”,独一无二。

它得清晰可辨,不能有模糊、错字或者少数字的情况。

如果识别号刻错了,那这发票就像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去办事,肯定不行啊。

2. 章的上部环行刻制“发票专用章”字样,这几个字得规规矩矩的。

字体呢,一般是宋体,字号要适中,不能太大显得突兀,也不能太小让人看不清楚。

要是你刻成了什么奇奇怪怪的艺术字,比如说像那种弯弯曲曲的藤蔓字,别人看半天都不知道这是啥,那这章就白刻了。

3. 在纳税人识别号下方,要刻制企业名称全称。

这个企业名称也得准确无误,一个字都不能差。

假如企业叫“快乐小商店”,你写成了“快乐小商铺”,虽然只差一个字,但也是不行的。

这就像你去银行取钱,名字写错了能取出来吗?结尾:正确的发票专用章格式对企业来说就像灯塔对航船一样重要。

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的风险

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的风险

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的风险一、公司各章的作用1、公章:公司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盖了公章就代表公司为此时负责。

常用于公司对外事务的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

公章几乎可以处理公司切事物,代表公司法人的完全意愿,能够处理财产,承担责任。

所以公章一般交由公司法人代表或董事会保管。

2、财务专用章。

公司票据出具时加盖,如收据、支票等,公章不能代替财务章。

但公司可以不设置财务专用章。

3、合同专用章。

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这个章是大家经常能够见到的章,其权力只限于合同范围内。

合同章未经备案是不具备法律效力,其所有效力都可以被公章取代。

4、法人人名章、法人章代表公司法人代表签字,一般需要法人签字的地方用到此章。

此章归法人保管,尽管支票、汇票需要法人章盖印,但建议财务不要保管此章,这枚印章严格来说是私人财产,一但公司有不可预料的事情,保管法人人名章的很难处理。

5、发票专用章。

拜拜,SEEyou!成为历史了。

二、合同章管理不严格会不会有风险合同章管理不严格还是有很大风险的,只要是公司员工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加盖了合同章,企业都需要执行。

(第三方与员工串通的除外)三、员工或相关负责人偷拿“公章”签的合同有效吗?有效,公章效力高,代表公司的意志。

如果签约第三方不知道对方是盗取的公章,则该合同有效。

公司可以追代理人的责任,但合同需要执行。

四、合同上没有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签字有效吗?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五、个别股东把持公章,有没有办法解决?这是一个大难题,除协商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

企事业单位公章尺寸大小规定

企事业单位公章尺寸大小规定

企事业单位公章尺寸大小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企事业单位公章尺寸大小规定公章是指必须经区一级公安机关审批之后才能刻制的印章,通常包括企事业单位行政印章、企事业单位财务专用章、企事业单位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党章工会章等印章,此类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权威属性,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标志,能有效代表本单位。

一、行政章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章,也就是单位名称印章,国内事业单位或者内资企业行政章的形状一般是圆形,直径一般在3.8—4.2厘米之间。

内资企业的公章都会带五角星,部分区的个体也带五星,而其他部门章或专用章一般不带五星。

(1)工会章、党支部章与集团总公司直径为4.2CM(2)一般内资企业行政章4.0CM(3)个体户公章3.8CM(部分区中间不带五角星)(4)外资企业必须是椭圆形,规格尺寸是4.5*3.0CM。

二、财务专用章企事业单位财务章专用章统一规定为圆形,直径3.8厘米。

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简宋体字。

三、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规定必须是椭圆的,规格4.0*3.0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间是一排税务登记号,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

四、合同专用章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内容分别为单位名称,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使用简宋体字。

五、报关专用章报关专用章规定必须是椭圆的,规格是5.0*3.6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带海关名称的放在中间)。

发票识别

发票识别

识别发票真伪的方法一、真伪检查法1、发票真伪鉴别方法:发票监制章是识别发票真伪的重要法定标志。

全国统一启用的新版发票“发票监制章”,其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 * 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国税、地税机关所在地的省、市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紫外线灯下,呈桔黄色,荧光反映,套印在发票联的票头正中央。

从发票联采用有“SW”字样防伪专用纸等方面识别,用发票防伪监别仪器识别防伪油墨看其是否是统一的防伪油墨。

这些防伪措施也是识别发票真伪的重要依据。

2、普通发票联发票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刷,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

3、第三、发票票面内容字样清晰,不模糊。

另外,经营者通常不在假票上盖有与其经营名称相符的财务章,盖章相当模糊,故意让人辨认不清。

4、其次因为真发票使用的是特殊防伪纸,手感应比较柔韧,内含的菱形水印从正反两面看,其线条均没有外力压制痕迹,透过光线可见比较通透,线条圆润;而假票的纸张较为光滑、硬、脆,菱形水印透过光线好像用实线描画成,无通透感,从纸张背面看,菱形标志的线条有外力压制痕迹5、增值税专用发票真伪鉴别方法:为鉴别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首先应了解其防伪措施,然后采取特定的审查方法来鉴别其真伪。

对照光线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看是否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带有水印图案的防伪专用纸印制。

用紫外线灯、发票鉴别仪鉴别无色和有色荧光防伪标志“SW”。

6、云南省地税局颁布了新版浅近发票的重要特性:新版通用定额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印有同色团花图案,背涂为绿色和紫色,同时采纳不规则的斜条拉纹;光照下有“干式复写纸”字样的水印图案。

新版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丁宁票、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使用双色防伪纤维无碳纸印制,发票背面用手指甲或光滑硬物轻划,可察看到红线发生;做作光下可见发票上有匀称的赤色和蓝色玄色纤维,在荧光灯下可见清晰蓝色荧光纤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8日国税发 [1993]157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8日国税发 [1993]157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8日国税发 [1993]157号发布)2010-06-01 阅读次数:1548 [ 字体大小:大中小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三章发票的领购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第五章发票的检查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级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批准外,发票均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第三条发票种类的划分,由省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开票方作为记帐原始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还应包括抵扣联,收执方作为抵扣税款的凭证。

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减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五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有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的,其发票内容应当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种的税率和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其税务登记号。

第六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本条所说发票的式样包括发票所属的种类、各联用途、具体内容、版面排列、规格、使用范围等。

沈阳旧版发票专用章样式

沈阳旧版发票专用章样式

沈阳旧版发票专用章样式沈阳旧版发票专用章样式:回顾与评估1. 引言沈阳旧版发票专用章样式是指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在沈阳地区使用的一种特定的发票专用章样式。

发票专用章是在发票上进行盖章的一种印章,用于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沈阳旧版发票专用章样式在过去曾经被广泛使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技术和安全的发展,这种样式逐渐被新版的发票专用章所取代。

2. 深度评估2.1 过去的使用情况在过去,沈阳旧版发票专用章样式曾经被广泛使用。

这种样式通常由一组特定的图案和文字组成,其中包括发票开具方的信息以及发票的唯一编号等。

这种样式的使用的初衷是为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同时也方便了管理和监管部门对发票信息的核对和管理。

2.2 技术和安全的发展随着技术和安全的发展,发票专用章样式也不断进行更新和改进。

新版发票专用章通常采用了更复杂的图案和更先进的材料,使得发票更难以伪造和篡改。

新版发票专用章还引入了一些高科技的防伪措施,比如二维码和条形码等,以加强对发票真实性的验证。

3. 广度评估3.1 与其他地区的比较沈阳旧版发票专用章样式在过去的使用中,与其他地区的发票专用章样式进行了一定的差异化设计。

这种差异化设计可能是出于地区的管理要求或者是为了防止发票的跨地区流通。

然而,随着信息化和数据互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采用统一的发票专用章样式,以加强发票信息的一致性和管理效率。

3.2 对发票管理的影响沈阳旧版发票专用章样式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发票管理的监管工作,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挑战。

旧版发票专用章样式可能过于简单,容易被人仿制或伪造。

另外,由于旧版样式的逐渐淘汰,涉及到旧版发票的处理和管理也可能需要特殊的操作和程序。

4. 个人观点与理解个人而言,沈阳旧版发票专用章样式的回顾使我对过去的发票管理方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旧版样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发票信息的管理和监管目的,但随着技术和安全的发展,新版发票专用章所采用的更先进的技术和防伪手段无疑更有利于保障发票的真实性。

报销指南

报销指南

报销指南第一部分发票要求一、发票均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收款单位应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收据套印“票据监制章”,收款单位应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税务局代开发票应有“税务局代开发票章”及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个人代开要附身份证复印件。

往来收据不能报销。

二、发票的客户名称应为“山东大学”或“山东大学xx学院”。

“个人”或个人名字不予报销(电话费、火车票、机票除外)。

三、只有发票(收据)联才能报销,记账联、抵扣联等不能报销。

四、发票不允许涂改,如有涂改不予报销,应回原单位重开,或修改后加盖出具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五、报销时限:在开票之日起一年内报销,超过一年的不得报销。

第二部分报销流程一、经办人员分类整理好发票,需要办理有关审批、验收手续的先去办理。

如需要办理固定资产手续的,要先在资产部办理入库手续。

二、普通报销应通过预约系统。

预约时要按事项内容一事一约,一类一约,每张预约单的发票附件不要超过20张。

三、打印出预约报销单后,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并加盖报销单位的公章。

需要单位领导审批的或填写《特殊事项说明》的,应先去办理并将审批手续附在报销单后。

如报销公务接待费,应将经领导审批的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附在报销凭证后。

四、将整理好的单据送到财务报账大厅预约接单处交由会计人员处理。

报销金额不得随意修改,如果将金额改小,可由经办人员确认;如将金额改大,必须由项目负责人重新签字。

五、报销要求(一)购买实物、服务的发票(发票内容为统称的)必须附销货方盖章的购物清单。

二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需要提供采购合同。

购买购物卡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二)购买打印纸、复印纸、硒鼓、墨盒、碳粉、色带的应在学校以下指定商户购买:富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中维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方菱经贸有限公司。

(三)发票背面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购买物品的还需验收人签字。

为避免重复劳动,对相同的经济业务,原始单据金额较小且比较零散的,如市内交通费、公共汽车票、邮费等,可不在每张原始单据后签名。

【收藏】国地税合并,发票监制章大变样!这些“老章”截止日期……

【收藏】国地税合并,发票监制章大变样!这些“老章”截止日期……

【收藏】国地税合并,发票监制章大变样!这些“老章”截止日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

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票票种及启用新发票监制章的公告》规定,2018年6月15日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原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作废。

新发票监制章规格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字体为楷体8pionts。

原江苏省国税机关监制的已印制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式样的公告》(2018年第11号):从新机构挂牌之日起,我省原《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作废,新印制普通发票时,一律使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挂牌前印制有原发票监制章的旧版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附1附2:国地税合并前老发票监制章模式哈尔滨市阿城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哈阿国税通〔2014〕0903号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230112571929075):事由:要求企业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依据:详见通知内容正文通知内容:2012年1-8月,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571929075)从哈尔滨泉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75632710X)购入水泥熟料等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9张,不含税金额合计56,191,679.51元,进项税合计9,552,585.39元。

开票日期均为2012年,加盖旧式发票专用章。

经调查,上述业务真实,取得的发票,除加盖旧式专用章外,没有其它问题。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纳税人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纳税人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纳税人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1999.04.02•【字号】武地税发[1999]78号•【施行日期】1999.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纳税人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78号)各分局,稽查局,涉外局,机关处室:为加强地方税务局发票使用环节的监控管理,增强发票的综合防伪能力,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既防止纳税人利用发票偷逃税行为的发生,又保护纳税人合法经营,维护正常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的规定》(鄂地税发〔1994〕63号),现就统一纳税人发票专用章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属本市地税机关征管的纳税户,并使用地税局管理普通发票(包括自印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刻制,并从1999年6月1日起启用统一加密防伪的发票专用章,同时,原来的非统一发票专用章废止。

二、发票专用章的式样按单位和个人分二种规格;单位纳税户使用圆形发票专用章,印章直径4cm,上环刻单位名称,下环刻制“发票专用章”字样,上半圆中间部位刻制纳税户税号;个体纳税人使用椭圆形发票专用章,印章长轴4.5cm,短轴3cm,边宽0.1cm,上环刻制“武汉市××区个体工商户及法人名称”,下环刻制“发票专用章”字样,上半圆中间部位刻制业户经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名称,下半圆中间部位刻制个体纳税人税号。

三、发票专用章中央刊五角星图案,用密纹曲线通过特殊算法进行数据化,使其具有独一无二的信息含量,实行网络管理,制约了仿制的可能。

每枚印章配有专用密件,使印章的信息和防伪特征只有内部人员了解,确保安全性。

为保证专用章盖印清晰,使用寿命长,加密防伪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专用印油。

四、发票专用章的刻制工作,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组织,各分(县)局具体实施管理。

【发票专用章怎样才能盖清晰】发票章都盖不好,还能干什么

【发票专用章怎样才能盖清晰】发票章都盖不好,还能干什么

【发票专用章怎样才能盖清晰?】发票章都盖不好,还能干什么?税月伴你行——专业的视角,及时的纳税指导,为您办税提供最有用的涉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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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章是随便盖的吗?答案必然不是!一发票盖章规定这里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以上两条规定分别属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法律效力最高,对自开发票和代开发票均有效。

要注意的是,发票上一定是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公章及财务章均不符合要求。

二发票盖章动作so easy具体盖的时候,还要注意看准盖章的地儿,发票右下角有一个销售方盖章字,不要盖在中间,最好字体头朝上,尽量盖清楚,如果不想重复劳动,就争取一次成活儿。

三发票章能不能好好盖了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答: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答:那还用说,直接将发票作废/冲红。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答:发票有效。

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武汉市客运出租车定额统一发票改版后需加盖纳税人专用章的有关补充意见的通知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武汉市客运出租车定额统一发票改版后需加盖纳税人专用章的有关补充意见的通知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武汉市客运出租车定额统一发票改版后需加盖纳税人专用章的有关补充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0.06.26•【字号】武地税发[2000]214号•【施行日期】2000.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武汉市客运出租车定额统一发票改版后需加盖纳税人专用章的有关补充意见的通知(武地税发〔2000〕214号)各分局:按照武地税发〔2000〕47号文件《市局关于对武汉市客运出租车定额统一发票改版后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自2000年6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版《武汉市客运出租车定额统一发票》,原旧版客运票同时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出租车行业发票管理工作,保证改版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改版后的发票需加盖纳税人发票专用章的有关具体意见通知如下,请各分局遵照执行。

1、根据武地税发〔1999〕78号文《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纳税人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凡属本市地税机关征管的纳税户,并使用地税局管理的普通发票(包括自印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主管机关申请刻制全市统一加密防伪的发票专用章,原用的印章废止。

为此,市局再次重申,各分局要严格按此规定,认真做好全市各客运出租汽车公司的刻章工作,并坚持一户一章的原则,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禁止对客运出租汽车公司刻制一户多枚发票专用章。

2、针对个别用票量大的客运出租汽车公司,在主管税务部门核准用量的基础上,可申请采取在统一发票上套印该出租汽车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办法,以减轻劳动强度,解决实际运用中的具体问题,申请手续按自印发票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3、为进一步做好发票专用章换章工作,市局决定,在价格上与武汉市国家税务局保持一致,取消原保留的查询系统,价格由每枚138元,降至每枚118元,请各分局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4、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宣传工作。

刻发票专用章介绍信模板

刻发票专用章介绍信模板

您好!我单位[单位名称],为便于日常业务往来,特向您介绍我单位使用的发票专用章。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发票专用章简介发票专用章是税务机关依法规定,用于开具发票的单位在其发票上加盖的专用印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应当使用税务机关指定的发票专用章。

我单位使用的发票专用章,符合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具备以下特点:1. 材质:采用优质铜材,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耐腐蚀性。

2. 尺寸:按照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标准尺寸,确保章印清晰、规范。

3. 图案:采用标准的发票专用章图案,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专用章字样等。

4. 印色:采用专用印泥,确保章印颜色鲜艳、不易褪色。

二、发票专用章使用范围我单位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以下范围:1.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发票。

2. 用于证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3. 作为我单位财务核算、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

三、发票专用章管理制度为确保发票专用章的规范使用,我单位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1. 专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发票专用章的保管、使用和监督工作。

2. 严格审批:使用发票专用章,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3. 定期检查:定期对发票专用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章印清晰、规范。

4. 不得转借:发票专用章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严禁私自刻制、复制、伪造发票专用章。

四、发票专用章介绍信模板以下为我单位开具的发票专用章介绍信模板,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介绍信尊敬的[收件单位名称]:我单位[单位名称],为便于日常业务往来,特向贵单位介绍我单位使用的发票专用章。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发票专用章基本信息1.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 发票专用章图案:[发票专用章图案]二、发票专用章使用范围我单位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以下范围:1.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发票。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刻制使用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刻制使用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刻制使用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春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刻制使用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公安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加强发票专用章管理,防止利用发票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现将《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春市公安局关于刻制使用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告》、《发票专用章》样章(附件1)、符合承刻公章资格的合法刻字企业名单(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春市公安局关于刻制使用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告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按照《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加强发票专用章管理,防止利用发票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经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春市公安局研究决定,现就发票专用章刻制和使用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一)新办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加盖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二)对以前设立登记的纳税人原用的发票专用章可延期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自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专用章规格样式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关于发票盖章,你不可不知的十个注意事项

关于发票盖章,你不可不知的十个注意事项

关于发票盖章,你不可不知的十个注意事项前几日乘车,我取得了一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员先是很认真地帮我打印出来,然后又郑重地在上面盖了一个发票专用章。

我说:不用麻烦,不用盖章。

他诧异带鄙夷地看我一眼:不盖章怎么能行?我们会计交代过,发票一定要盖章的。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心说:你开心就好。

由此看来,发票盖章一些细节问题,有的朋友还是不太清楚。

在此,我给大家归纳整理一下。

有关盖章的注意事项一共有十条:第一: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当然,如果像上文提到的开票员,非要再盖一个章,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除了给自己的工作增添一些麻烦。

第二:发票应该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能盖其它章。

曾经发票是允许盖财务专用章的,自2011年2月1日,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后,明确了发票只能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章都不可以。

第三:发票专用章的样式、尺寸、字体等有明确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发票专用章是以下样式。

一个公司可以刻制若干个发票专用章,但需要在最下面的括号中标明顺序编码(1)、(2)……第四: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不需要全部联次加盖发票专用章,只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其他联次,比如存根联、记账联上都不需要盖章。

第五:第四条的一个例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这是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

这个规定的产生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当时如果在抵扣联上盖章,扫描认证时经常会通不过,所以不得不明文规定不允许在抵扣联和报税联上盖章。

但这个规定现在看来有两个问题,一是和《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相抵触。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 二是目前发票通过勾选确认即可,不需要扫描认证,不让盖章也失去了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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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五 (錯誤收據)
1.廠商為有限公司應 開立統一發票,而 非收據
2. 收據不可蓋大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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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六 (錯誤收據)
非免用統一發票 收據,請廠商開 立正式收據
17
其他種類收據
二、購郵票(資)取得郵局「購買票品證明單」
需填寫完整
18
稅額為0
騎縫章請蓋 發票專用章
6
發票種類
三、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2.營業稅勾應稅,且列出稅額,須取得扣抵聯+收執聯
有額,需檢附 扣抵聯+收執聯
7
發票種類
三、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品名若為 英文,經 辦人應加 註中文品 名並簽章
8
發票種類
四、收銀機統一發票 (1)
需打上學校統一 編號,經手人需 加註各項品名及 數量並簽章
2
發票種類
一、二聯式統一發票 (取得收執聯) 二、三聯式統一發票 (取得扣抵聯+收執聯) 三、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1.營業稅勾應稅,但無金額,取得收執聯 一張或扣抵聯+收執聯二張皆可
2.營業稅勾應稅,且列出稅額,須取得扣 抵聯+收執聯
四、收銀機統一發票
3
發票種類
一、二聯式統一發票 (取得收執聯)
買受人為 本校校名
原始憑證注意事項
1.本校統一編號:77119224 2.買受人為「建國科技大學」 3.單據應清楚註明買受人、日期、品名、數量
(勿寫一批)、 單價、金額及大寫金額,品 名若以代號或外文填寫,應加註中文品名。
4.品名勿籠統,如:文具用品、五金用品、電 腦耗材等,需詳列貨品名稱。
5.單據若有塗改請加蓋廠商負責人私章。大寫 金額不得塗改,需請廠商重新開立,若有塗 改,視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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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種類收據
一、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須蓋免用發票專用章及負 責人私章)
範例一
廠商需蓋免用 發票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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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二 (錯誤收據)
廠商蓋統一發 票專用章應開 立統一發票, 而非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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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三 (錯誤收據)
請補上廠商 統一編號
收據章無廠 商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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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四 (錯誤收據)
買受人需為「建國科技 大學」,不得簡稱,請 蓋廠商負責人私章修正
未打統編,需 蓋廠章統一發 票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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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種類
四、收銀機統一發票 (2) (三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須取得扣抵聯+收執聯)
買受人可寫可不寫, 但學校統編一定要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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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種類收據
一、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須蓋免用發票專用章 及負責人私章)
二、購郵票(資)取得郵局「購買票品證明單」 三、團體或個人保險保險費收據 四、購出國機票之「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五、個人收據 (由學校提供格式) 六、印領清冊 (由學校提供格式)
1
原始憑證注意事項(續)
6.統一發票應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7.三聯式發票應同時附收執聯及扣抵聯。 8.收銀機統一發票請廠商打上本校統一編號,
若未打入,請廠商蓋上「統一發票專用章」 並註記統一編號77119224,不可為店章。 9.若收銀機統一發票未顯示品名、數量或單 價,請購買人在發票上每一筆註明詳細品 名、數量及單價並簽章。
日期需填寫 完整
數量單價需 填寫完整
大小寫金 額要一致
4
發票種類
二、三聯式統一發票 (取得扣抵聯+收執聯)
收執聯與扣抵聯 需一起核銷
5
發票種類
三、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1.營業稅勾應稅,但無金額,取得收執聯(一張)或扣 抵聯+收執聯(二張)皆可
品名籠統及數量為 一批,廠商應在發 票上列出詳細品名 及數量或另附明細, 並蓋廠商發票章, 貼在發票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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