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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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 )(5年 )
5、条例共6章37条 ( ╳ )(35条) 6 、 2008 年 1 月 23 日 , 国 务 院 第 206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了 《 护 士 条 例 》 ( √ )
护士执业应当:
经
并取得
4个条件要求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 、学历要求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完成国务 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 课程学习包括教学和综合性医院完成八个月以上的护理
临床实习,并取的相应的护士资格证书
3、要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权利:
第一项是保障护士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第二个方面,做好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职业卫生防护权
利。
护士还有晋升职称,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和接受教育 参加培训的权利,还有参加学术团体,参加学术活动的 权利。
护士还有职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护士的义务
1、依法执业的义务 2、紧急处置的义务 (1)立即通知医生 ( 2 )紧急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 紧急救护
1952年发布《医师、药剂士、助产士 、护士、 牙科技士暂行条例》;
1956 年发布《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务名称和职 务晋升条例》;
1979 年发布《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 1979年发布《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的意见》。
1993 年 3 月 26 日,卫生部发布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护士条例解读
急诊科 张丽玲
护士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
一、我们国家护士立法的一个进程 二、《护士条例》一般情况的介绍 三、《护士条例》的主要内容解读
内 容
1 护士条例立法的目的、概 念、原则 2 执业护士考试与注册 3 护士权利和义务
4 医疗机构的职责 5 法律责任
护士条例内容解读
护士责任
1、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没有立即通知医师的;
2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或者诊疗技术 规范规定的; 3、没有按照条例第17条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4、泄露患者隐私; 5 、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 命健康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也 就是说护士没有依法履行其法律责任的
变更的时间: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
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 的,应当在护士职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 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 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准予延续,延续职业注册有效期为 5 年; 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待续延 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报考护士需要两个条件
01 身份证
02 毕业证
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
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 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的有效期延长到5年
百度文库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
点的,应当向拟职业地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的责任:
扰乱医疗机构的秩序,阻碍护士依 法开展职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 或者有其它侵犯护士合法权益的行为 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 法》的规定,来给予处分处罚,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护士条例解读试题
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护士执业场所的变化。( )
2、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决策,护士不应参与。( ) 3、护士的具体职责不包括指导诊疗活动。( )
1、没有执行国家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 2、对于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没有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足额交了社会保险费用的 3、没有为我们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没有 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 4、对于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或者直接从事有毒 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没有按 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津贴的
4、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
5、条例共6章37条 ( ) )
6、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护士条例》(
护士条例解读试题
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护士执业场所的变化。( √ )
2、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决策,护士不应参与。( ╳ )(应该参与) 3、护士的具体职责不包括指导诊疗活动。( √ )
是指经职业注册, 取得护士职业证书, 按照本条例规定从事 护理活动,履行保护 生命,减轻痛苦,增 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 术人员
护
士 的 概 念
在维护护士合法权益上 要遵守的基本原则?
第一个原则 是护士的人格尊严,人生安全不受侵犯 第二个原则 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三个原则 是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护士
3、 问题医嘱报告义务
4、尊重关爱患者, 保护患者隐私
5、服从国家调遣的义务
医疗机构的第二个义务
对护理工作
要求
实习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
实习护士必须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 工作
违反《护士条例》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卫生行政机关的责任 2.医疗机构责任
四种情况包括什么呢?
《 护士条例》是在 2008.1.23 国务院
第 206 次 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 2008.5.12开始实施的
1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规范护理行为 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
2
3
4
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1
为加强护士管理 提高护理质量 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
2
3
4
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符合护士资格注销情况
1 )卫生行政许可复验期届满或者有效
期届满未延续的,
2 )附予公民特定资格的卫生行政许可, 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应该
注销
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这些人应该 怎么办? 条例施行前,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
书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可以发给护士执 业证书,不需要再重新考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