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碰撞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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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事故案例分析

塔吊事故案例分析

塔吊事故案例分析目录一、概述 (2)1.1 塔吊事故的定义与特点 (2)1.2 塔吊事故的成因及危害 (3)1.3 塔吊事故的分类 (5)二、典型塔吊事故案例分析 (6)2.1 高空坠落事故案例 (7)2.1.1 案例一 (8)2.1.2 案例二 (9)2.2 脚手架坍塌事故案例 (10)2.2.1 案例三 (11)2.2.2 案例四 (12)2.3 触电事故案例 (13)2.3.1 案例五 (14)2.3.2 案例六 (15)2.4 倾翻事故案例 (16)2.4.1 案例七 (17)2.4.2 案例八 (18)三、塔吊事故预防措施 (19)3.1 加强塔吊设备的选型与安装 (20)3.2 提高塔吊司机的安全意识 (21)3.3 完善塔吊的安全管理制度 (22)3.4 加强塔吊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23)3.5 及时更新换代老旧塔吊设备 (24)四、结论 (25)4.1 塔吊事故的严重性与普遍性 (26)4.2 加强塔吊安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性 (27)4.3 提高塔吊事故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29)一、概述随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塔吊作为施工现场不可或缺的设备之一,其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塔吊事故不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严重影响了建筑工地的正常施工进度和安全秩序。

对塔吊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原因、特点及预防措施,对于提高塔吊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塔吊事故进行梳理,总结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后果,并结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提升塔吊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1.1 塔吊事故的定义与特点塔吊事故往往在短时间内突然发生,难以预测。

事故原因可能涉及设计缺陷、材料疲劳、人为失误、操作不当等多个方面。

这使得塔吊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具有极高的挑战性。

塔吊事故通常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轻者可能导致设备损坏,影响施工进度;重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和法律纠纷。

塔吊事故调查报告

塔吊事故调查报告

塔吊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一、工程名称:青岛红树林度假世界二、事故发生时间:2015年5月13日8点10分三、事故简介会展酒店项目海威TC6012塔吊在非信号工(木工班组人员)指挥吊运木方过程中,吊运的木方直接碰撞通州建总区域C区1段处外防护架体,造成外防护架钢管严重变形,密目网破损,现场没有人员伤亡。

四、事故详细经过会展酒店3#楼海威TC6012塔吊(现场编号7号)塔吊在进行正常的吊运建筑材料,在事发前,木工班组人员指挥塔吊司机,进行吊运木方作业,塔吊大钩吊索落至地面后由木工进行了一捆木方的捆绑,指挥工木工班组人员、指挥塔吊司机起钩至20米时,要求塔吊左转,至主楼北侧时,吊装的整捆木方直接撞击通州建总区域内C区1段南侧外防护脚手架,造成外防护架严重损坏,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五、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1)吊物撞击外防护架现场检查分析塔吊在会展酒店主楼南侧,捆绑好木方后木工施工人员指挥塔吊,起升大钩至20米后,要求塔吊旋转大臂至主楼北侧,由于是在主楼南侧,属于塔吊司机盲区,司机无法看到大钩高度,由于信号不清,塔吊司机盲目旋转塔吊大臂,速度过快,当旋转至通州建总C来不及做出应急措施,直接与22米处外防护架相撞,造成外防护架钢管变形立杆断开。

塔吊吊运物料碰撞脚手架示意图:(2)塔吊指挥违章作业塔吊指挥在指挥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并且对塔吊操作使用规程及要点了解不透彻,无专业信号指挥人员指挥塔吊,工人未经过培训上岗指挥塔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无证指挥塔吊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章作业。

2、间接原因(1)项目对作业人员缺乏严格管理项目上现有塔吊14台,施工电梯2台,小型机具若干,现场仅有一人负责机械管理,既要负责现场又要负责内业,机械管理人员缺少,又没有专门的机械设备维修检查人员,导致项目机管人员疏于对项目上塔吊司机指挥的安全教育和设备的日常巡回检查,对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松散监管不力,未定期对相关人员业务知识进行教育考核,缺少对作业人员的监督,导致指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较随意,缺乏严谨的作业态度。

11月13日塔吊碰撞事故处理报告

11月13日塔吊碰撞事故处理报告

关于11月23日塔吊碰撞事故的处理报告一、事故发生经过2010年11月13日下午13点30分,土建队使用750塔吊在核心筒八区进行钢筋吊装过时,在750塔吊落钩的过程中,钢结构单位使用3200塔吊进行作业,造成3200塔吊平衡重与正在落钩的750塔吊主吊钢丝绳发生碰撞,导致750吊物发生水平位移,造成平台上气瓶、临边防护倒斜!事故发生后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到现场对事故情况进行核查分析。

二、事故造成的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核心筒操作平台防护被吊物撞坏、土建队气瓶被撞飞导致仪表损坏。

三、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情况进行了解,并于2010年11月13日15时15分,由刘经理组织事故分析会议,项目部各职能部门、重庆鑫昌单位、钢结构单位管理人员、塔吊司机、信号工参加。

根据事故分析会的讨论结果,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如下: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吊吊物过长,为12米钢筋,落钩困难;两台塔吊相距较近。

人员的不安全因素:土建队信号工在进行指挥塔吊的过程中,兼职司索工,没有对各塔吊的相关动作情况进行监控;3200塔吊司机在操作塔吊时,没有环顾四周工作情况,在没有确认回转是否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塔吊动作;钢结构单位在进行外筒作业时,核心筒内没有设置专职信号工进行塔吊监护。

管理缺陷:各单位没有严格落实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安全员对现场安全危险源辨识差,在现场从事非安全管理工作,只单纯的追求生产,忽略安全,安全管理意识薄弱;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对平时的机械管理不到位,工作不细不认真;各单位不积极配合项目安全管理。

四、认定事故责任土建队信号工在进行塔吊指挥过程中兼职司索工,没有集中精力指挥750塔吊作业,以及相邻塔吊作业情况,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钢结构单位在使用3200塔吊进行外筒作业时,核心筒内无信号工预防群塔碰撞,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3200塔吊司机在进行近距离群塔作业时精神力不集中,没有环顾四周作业环境,变私自快速进行塔机回转动作,导致3200塔吊配重与750塔吊主吊钢丝绳发生碰撞,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乌海市6。17 塔吊事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报告及内容

乌海市6。17 塔吊事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报告及内容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96万吨捣固焦建筑工地“6.17”塔式起重机受力构件折断事故调查报告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96万吨捣固焦建筑工地“6.17”塔式起重机受力构件折断事故调查组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报告及内容一、事故概况(一)事故情况:1、事故时间:2009年6月17日18时35分2、地点(场所):位于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的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39米高煤塔建筑施工工地3、人员伤亡情况:无人员伤亡4、直接经济损失: 10万元(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1、事故单位名称:河南广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注册地址: 河南省沈丘县城闸北路1号3、成立时间: 2003年11月21日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5、所属行业:建筑6、经营范围:工程承包、土木工程等7、事故岗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情况:1人(三)发生事故设备基本情况:1、设备名称及型号:塔式起重机2、设备设计及制造单位:济南建筑机械厂3、制造时间:不详4:投用时间:2008年5月5、使用登记情况:未登记6、定期检验情况:未检验二、事故发生的主要过程2009年6月17日上午8时左右,位于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的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39米高煤塔建筑施工工地突然停电,河南省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在作业的事故塔吊,吊钩未能及时升起而垂在距地面1米的高度,因当日风大,塔吊司机杨青为防止吊钩在风中摆动伤人,就将吊钩上的两根钢丝绳分别固定在地面上的两个称作炉柱的钢构件上(每个炉柱重约3吨左右)。

当日下午18时30分左右工地来电,由于停电后塔吊司机未关闭塔吊电源,也未将塔吊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导致来电后塔吊起升电机自动工作,钢丝绳起升,由于司机杨青不在现场,且固定吊钩的炉柱过重,导致塔吊自升到一定程度后,将塔吊从距地面26米高度的第8个标准节处折断,塔身上部的6个标准节、大臂和塔帽全部摔落在地面报废。

因当时事故现场无人员经过,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青岛市崂山区“12·24”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2月24日13时20分许,位于崂山区的青岛体育中心辅助训练场项目工地发生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0.8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青岛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市人防办、市应急办、崂山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派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青岛体育中心辅助训练场项目(以下简称辅助训练场项目),工程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3号,项目为地下三层,建筑总面积66612.83平方米,其中结建防空地下室面积54768平方米,防空地下室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物资掩蔽、电站”,平时用途为“车库”。

该项目主体于2015年10月底开始施工,至事故发生时,正在进行负三层防空地下室底板施工。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其全资子公司青岛国信久实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青岛海荣劳务承包有限公司;施工监理单位:青岛高园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按规定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及安全报监,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单位概况:1.建设单位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成立于2008年07月17日,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法人代表:王建辉。

塔吊完全损坏报告范文

塔吊完全损坏报告范文

塔吊完全损坏报告范文报告编号:TD2021001 日期:2021年7月1日一、事件概述我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接到报警通知,在某工地的塔吊发生严重事故,导致塔吊完全损坏。

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撰写此报告。

二、事故经过根据现场调查和目击者的证词,事故发生在2021年6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

当时,塔吊正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吊臂悬挂着重物,正在进行物料的吊装作业。

突然,塔吊主臂出现异常晃动,并发出异常噪音。

随后,塔吊失去平衡,向一侧倾斜,最终坠落在建筑物附近的地面上。

三、事故原因经过现场勘察和技术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1. 设备故障:塔吊的主臂异常晃动和噪音是由塔吊自身的故障引起的。

初步判断,可能是塔吊的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平衡和稳定性失去控制。

2. 施工操作不当:根据目击者的证词和施工记录,当时的操作人员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例如,在进行吊装作业时,没有正确调整塔吊的平衡和角度,且吊装物料的重量超过了塔吊的额定工作负荷,加大了塔吊的负荷。

3. 设备维护不到位: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维护记录,塔吊的定期维护未按时进行。

塔吊作为一种大型机械设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对于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至关重要,而延误维护可能导致设备出现故障。

四、损失评估塔吊完全损毁,损失较为严重。

具体损失评估如下:1. 塔吊本身:据塔吊的厂家报价,该塔吊的购置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并且其仍在质保期内。

鉴于该塔吊已经完全损坏,预计无法修复,损失为100万元。

2. 建筑物和设备:塔吊的坠落导致部分建筑物和设备受损。

具体受损情况需要进一步评估,预计损失在10万元左右。

3. 人员伤亡:据现场调查,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仅有一名目击者受到了轻微惊吓,无需进行医疗救治。

五、事故责任根据调查结果,事故的责任主要由以下两方面构成:1. 设备供应商:设备本身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并导致塔吊完全损毁,故设备供应商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吊车事故报告模板

吊车事故报告模板

吊车事故报告模板
1、事故基本情况描述
•事发时间:
•事发地点:
•事故类别:
•事故原因:
2、事故过程
请详细描述事故现场情况,包括如下方面: * 吊车起吊的物品名称和数量; * 吊车运行的路线、速度和方向; * 引起事故的操作失误; * 现场清理和处理情况。

3、影响和损失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环境污染:
•社会影响:
4、原因分析
详细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主体,并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性质和影响程度,从法律、管理和技术等方面进行处理,并进行事故处理的评估。

6、经验总结
总结事故的教训和经验,并对类似事故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预警和改进,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

以上为吊车事故报告模板,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事故发生后,需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化影响。

同时,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和调查,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塔吊事故案例分析及其质量改进方案

塔吊事故案例分析及其质量改进方案

现代质量管理课程论文主讲教师:***学生:胡周学号:********班级:材料学院材控一班时间:2013年6月4日塔吊事故案例分析及其质量改进方案近两年,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升温,全国建筑施工现场塔吊安全事故频发,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010年发生的事故中,塔吊事故59起,占总数的9.41%。

通过以下近两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分析总结,希望用现代质量管理来改进塔吊的生产及其运作,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一﹑近年来的塔吊事故分析1.西安建筑工地塔吊断臂事故事故回顾:2009年12月28日下午4时左右,深圳“凤凰花苑”建筑工地在建楼盘塔吊折断,当场致6人死亡1人重伤。

事件回顾:丹东欣鑫丽园工地塔吊倒塌6人死亡1人受伤近两年我市主要发生的重大机械事故2010年7月北大街一台电梯在拆除过程中,违章操作,先行拆掉附墙,电梯折断,致使2名拆除人员当场死亡。

2010年12月20日马道坡一建筑工地塔吊超高附墙,在作业过程中塔吊在附墙处拦腰折断,操作人员当场死亡。

2010年4月27日,太原市瞬时九级大风分别刮倒亲贤街及山西大学附近的工地各一台塔吊,操作人员当场死亡。

今年上半年理工大一台塔吊因违章吊装,大臂折断,发生事故。

今年上半年重机厂一塔吊钢丝绳崩断,吊装物砸向地面,一名正在施工的工人被当场砸死。

4月15日上午10:40分许,六安市城东皖西大道一小高层建设工地发生塔吊吊臂倒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

伤者随后被营救,送医抢救。

据悉,当时3名当事工人正在这栋18层大楼上拆解塔吊,突然发生事故。

总结通过对以上塔机重大事故原因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防范不到位、施工人员自身素质差、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违规操作时常发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彻底、存在盲区和盲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得不到有效落实等因素等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原因。

起重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起重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xxx项目一期起重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一、基本情况1、事发单位:xxx项目一期2、事发时间:2019年4月24日下午15点30分左右3、事发地点:5#楼筏板基础4、事故类别:起重伤害5、事故性质:责任事故6、事故等级:公司级一般事故7、事故后果:右桡骨远端柯氏骨折、右手拇指近节指骨远端软组织内条形不透x光异物影残留。

二、受伤人员及损失情况三、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2019年4月24日下午15点30分左右,xxx项目一期xxx钢筋班组带班长xxx。

在5栋筏板基础进行钢筋绑扎,塔吊将钢筋转运到筏板筋上,因站在脚下松动钢筋失稳,导致右脚踩滑,右手撞击在钢筋上面。

事故发生后,伤者立即电话通知栋号工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组长xxx立即向项目经理朱敏和上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xxx汇报事故情况。

随后钢筋班长与钢筋房工人xxx开车将xxx送到宜宾和康医院进行检查,经医生检查后,xxx右桡骨远端柯氏骨折、右手拇指近节指骨远端软组织内条形不透x光异物影残留。

四、事故原因分析根据事故现场勘验和对事故相关人员的调查了解,事故原因分析如下:1、直接原因(1)钢筋班带班长xxx安全意识淡薄,在接材料时未及时观察周围环境,导致身体失稳摔倒。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1)xxx钢筋班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管理原因之一。

(2)xxx钢筋班工人在绑扎筏板钢筋作业,未及时使用筏板钢筋上面放置的箱板。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管理原因之二。

(3)项目部对日常安全管理监督不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管理原因之三。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1、xxx、5栋钢筋带班长,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对周围环境没有进行观察确认,且没有进行有效的防范措施。

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受伤害,免于经济处罚,在项目部内部通报批评。

2、xxx,5栋钢筋班班组长,本班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事故报告】 53人被追责!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722”塔吊坍塌较大事故调

【事故报告】 53人被追责!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722”塔吊坍塌较大事故调

【事故报告】53人被追责!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7·22”塔吊坍塌较大事故调...2017年7月22日,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建筑工地塔吊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顶升作业工人在塔吊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违规饮酒后作业,最终导致内塔身滑落,塔臂发生翻转解体,塔吊倾覆坍塌。

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7·22”塔吊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7月22日18时07分,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建筑工地塔吊坍塌较大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47.73万元。

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以下简称B区项目)是广州市新城市中轴线上地标建筑物“广州之窗”的一部分。

广州之窗由A、B、C三区项目组成,完工后三栋建筑物由东往西排列成“001”的组合,A区是001组合的1,现是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大厦,已投入使用,B区项目是001组合中间的0。

B区项目属于民用建筑建设工程,为1栋连体的40层办公楼,主要由东、西塔及上、下连体钢结构组成,建筑总面积是192788平方米,其中主体工程合同价格是44663.5万元。

事故发生时,该项目已完成总量约30%。

(二)项目立项及批准情况2011年5月25日,取得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11]82号)。

2012年4月16日,取得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复函,明确该工程符合“可不进行招标”的规定。

2014年3月14日,取得了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环管影[2014]5号)。

2014年4月28日,取得了广州市规划局核发的《关于同意中交集团总部基地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复函》(穗规批[2014]105号)。

2014年7月14日,取得了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关于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批复》(穗建技复[2014]56号)。

塔吊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

塔吊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

塔吊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在建筑工地上,塔吊是一个重要的施工设备。

然而,塔吊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正确的现场处置方案将帮助减少事故的影响和伤害。

本文将介绍塔吊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类型和应对策略1. 塔吊倾覆如果塔吊倾覆,应该立即采取以下策略:•确保所有人员撤离事故现场,尤其是在塔吊周围的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立即与维修和修建部门联系,并报告事故的发生。

•要封锁事故现场,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并疏散周围的人。

•在确定现场安全后,应立即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以确定事故原因。

2. 塔吊倾斜如果塔吊出现倾斜,应该采取以下策略:•在发现塔吊出现倾斜时立即与维修、修建部门联系,并报告事故的发生。

•在封锁事故现场之前疏散周围的人,并确保不再有人员进入现场。

•如果有必要,应在周围的地方引导交通,警告行人和车辆不要进入危险区域。

•取消塔吊的工作任务,并消除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因素。

例如,钢丝绳的断裂超过安全值时,它应该被更换,并在任何必要的时候进行改装。

3. 塔吊坠落如果塔吊坠落,应该立即采取以下策略:•确保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尤其是在塔吊周围的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立即拨打紧急电话,报告事故的发生,并与维修、修建部门联系。

•在周围的道路上设置警告标志,引导交通,确保维修团队可以方便地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总结塔吊事故发生时,正确的现场处置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在事故发生时,要根据特定的情况判断和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控制损失。

处理后,需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建筑工作中的每个人都应为安全负责,并理解塔吊的正确使用和保养。

塔吊碰撞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塔吊碰撞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塔吊碰撞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2014年4月16日17时10分,中国某某工程局(以下简称甲)6#塔吊与某某建设(以下简称乙)3#塔吊发生碰撞事故。

我监理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找到当时6#塔吊司机李加友了解事故发生过程,并结合监控录象对本次事故作出以下分析。

2014年4月16日17时10分,甲6#塔吊在旋转大臂过程中,碰触到正在多塔交叉作业区内吊运材料乙3#塔吊钢丝绳,当时乙3#塔吊大臂处于静止状态。

造成乙3#塔吊钢丝绳及其下方吊物晃动,甲6#塔吊回转大臂,牵动乙3#塔吊钢丝绳,再次造成钢丝绳及其下方吊物晃动。

事故原因分析:1.乙3#塔吊在多塔作业区内长时间停留。

2.天气阴暗,正直傍晚,塔吊司机视线受影响。

3.甲6#塔吊司机未按多塔作业方案要求操作,存在违章操作行为。

4.甲乙双方在最后一次塔吊顶升加节后未相互告知。

责任追溯:1.甲6#塔吊司机违反群塔运行安全控制原则第三条“动塔让静塔”,且在事故发生后直接回转大臂,未按塔吊碰撞应急管理措施处理,甲6#塔吊司机应负主要责任。

2.甲6#塔吊信号工未能及时给予塔吊司机警示信号,工作疏忽,应负部分责任。

3.甲启用操作经验不足的塔吊司机操作存在多塔交叉作业的塔吊,与多塔作业方案不符,应负部分责任。

4.甲乙双方在最后一次塔吊顶升加节后未相互告知,违反南国雄楚广场塔吊管理小组管理条例,应负次要责任。

处理意见:甲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找到事故主要责任人,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进行了处罚,鉴于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我部对甲的事故调查处理表示认可。

事故发生后,甲乙有义务立即对各自事故塔吊进行全面检修,防止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塔吊故障再次造成其它事故。

作为江汉广场工程项目塔吊管理小组成员,以上为我部对本次塔吊碰撞事故分析及处理意见,最终处理办法还需江汉广场工程项目塔吊管理小组商定抉择。

某监理有限公司江汉广场工程监理项目部2014-4-16。

塔吊安装运行拆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本(四篇)

塔吊安装运行拆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本(四篇)

塔吊安装运行拆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本塔吊是建筑施工中常用的设备之一,其安装、运行和拆卸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塔吊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制定并实施塔吊安装运行拆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塔吊安装运行拆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范本,供参考。

一、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保护人员安全1. 迅速切断塔吊电源,停止电动机运转。

2. 检查周围是否有人员受伤,确保人员的安全,做好伤员的急救和疏散工作。

3. 立刻向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报告事故情况,寻求领导和现场的支持。

二、功能、设备、物资齐备1. 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置。

2. 启动事故现场保护措施,确保现场的安全。

3. 提前准备好相应设备和物资,确保事故处置所需设备的齐备。

例如安全带、救生绳等。

三、事故调查和定责1. 进行事故的详细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

2. 确定现场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的追究,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事故现场的处置1. 对于进行拆卸工作的塔吊,应立即停止拆卸工作,确保其稳定,防止进一步事故的发生。

2. 针对事故现场进行整体评估,确定应急处置方案和时间安排,确保现场顺利进行应急处置。

五、事故处置的步骤1. 快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明确分工,确保事故能够迅速得到控制。

2. 确定事故处置的优先级,根据实际情况调动各项资源进行处置。

3. 对可能影响周围环境和人员安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4. 遵守现场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处置过程的安全。

六、事故的善后处理1. 彻底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2. 对于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关注事故的后续处理工作,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善后工作。

七、事故的记录和报告1. 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故的经过、现场照片、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塔吊安装施工技术交底的事故与紧急处理

塔吊安装施工技术交底的事故与紧急处理

塔吊安装施工技术交底的事故与紧急处理塔吊是现代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之一,它的安装和施工技术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然而,在塔吊安装施工过程中,事故和紧急处理是无法避免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塔吊安装施工技术交底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并介绍相应的紧急处理方法。

首先,塔吊安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之一是塔吊倾覆。

塔吊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承受巨大的重量和压力,如果施工现场的地基不牢固或者塔吊的安装不稳固,就有可能导致塔吊倾覆。

一旦塔吊倾覆,不仅会造成工程的停工和延误,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施工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迅速撤离现场,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其次,塔吊安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之二是塔吊起重绳索断裂。

塔吊起重绳索是承载重物的关键部件,如果起重绳索断裂,不仅会导致起重物坠落,还会危及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为了避免这种事故的发生,施工人员在进行塔吊安装施工前应对起重绳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并且定期对起重绳索进行维护和更换。

一旦发现起重绳索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此外,塔吊安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事故还包括塔吊碰撞和塔吊操作失误等。

塔吊在施工现场的操作空间有限,如果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没有注意周围环境,就有可能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而塔吊操作失误则可能导致起重物坠落或塔吊失控等严重后果。

为了避免这些事故的发生,施工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和指导,熟练掌握塔吊的操作技术,并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针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事故,紧急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在塔吊倾覆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其次,在塔吊起重绳索断裂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塔吊,并及时更换起重绳索。

最后,在塔吊碰撞和操作失误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其他潜在的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塔吊安装施工技术交底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处理方法是建筑施工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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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塔吊碰撞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2014年4月16日17时10分,中国某某工程局(以下简称甲)6#塔吊与某某建设(以下简称乙)3#塔吊发生碰撞事故。

我监理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找到当时6#塔吊司机李加友了解事故发生过程,并结合监控录象对本次事故作出以下分析。

2014年4月16日17时10分,甲6#塔吊在旋转大臂过程中,碰触到正在多塔交叉作业区内吊运材料乙3#塔吊钢丝绳,当时乙3#塔吊大臂处于静止状态。

造成乙3#塔吊钢丝绳及其下方吊物晃动,甲6#塔吊回转大臂,牵动乙3#塔吊钢丝绳,再次造成钢丝绳及其下方吊物晃动。

事故原因分析:
1.乙3#塔吊在多塔作业区内长时间停留。

2.天气阴暗,正直傍晚,塔吊司机视线受影响。

3.甲6#塔吊司机未按多塔作业方案要求操作,存在违章操作行为。

4.甲乙双方在最后一次塔吊顶升加节后未相互告知。

责任追溯:
1.甲6#塔吊司机违反群塔运行安全控制原则第三条“动塔让静塔”,且在事故发生后直接回转大臂,未按塔吊碰撞应急管理措施处理,甲6#塔吊司
机应负主要责任。

2.甲6#塔吊信号工未能及时给予塔吊司机警示信号,工作疏忽,应负部分责任。

3.甲启用操作经验不足的塔吊司机操作存在多塔交叉作业的塔吊,与多塔作业方案不符,应负部分责任。

4.甲乙双方在最后一次塔吊顶升加节后未相互告知,违反南国雄楚广场塔吊管理小组管理条例,应负次要责任。

处理意见:
甲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找到事故主要责任人,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进行了处罚,鉴于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我部对甲的事故调查处理表示认可。

事故发生后,甲乙有义务立即对各自事故塔吊进行全面检修,防止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塔吊故障再次造成其它事故。

作为江汉广场工程项目塔吊管理小组成员,以上为我部对本次塔吊碰撞事故分析及处理意见,最终处理办法还需江汉广场工程项目塔吊管理小组商定抉择。

某监理有限公司
江汉广场工程监理项目部
20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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