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教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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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教学建议
(征求意见稿)
品德与生活课程是在小学低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参与社会,学习做人是这两门课程的核心。
为规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的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课程理念和实施要求,提出以下教学建议。
一、教学准备
第1条认真学习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的性质、目标,理解课程的基本理念,了解内容标准及实施建议。
第2条通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全套教材,了解各册教材内容。研读本册教材、教师教学参考用书,整体把握本册教材内容和目标。
第3条了解任教学生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认知基础、能力水平、行为习惯等,以便结合学习主题做好预先安排。
第4条根据本册教材要求、学生特点和需求,确定学期教学目标。安排教学进度。整体设计、规划与教学相关的搜集、调查、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协调与学校活动、其他课程的配合。在此基础上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第5条进行单元备课。根据课程设计综合交叉、螺旋上升的特点,分析各册教材中相关单元的联系与区别,明确单元定位。了解单元体现的内容标准、单元设计目的和思路,掌握单元教学目标。
第6条进行课文备课。分析单元内各课之间内容与目标的联系与区别,明确课文定位。通过观察、调查、座谈等方式了解学生与课文学习主题相关的认知、情感、态度、能力水平和行为习惯,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针对性。确定课文教学目标,划分教学课时。
第7条进行课时备课。依据课文教学目标和学情分析准确定位课时目标,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课时目标的表述应具体明确,具有操作性,体现“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三维要求。
第8条课堂教学内容的确定和组织要合理、有效地利用教材,联系学生现实生活,及时吸收社会发展信息。
第9条教学活动形式和方法的选择应依据目标、内容、资源条件、学生特点和能力等情况。既要备教师的教法,也要备学生的学法。
第10条根据教学需要,开发、利用校内外的相关课程资源,准备录音、投影、课件等教学媒体。教学媒体手段和课程资源的利用要为教学服务,不求花样繁多,但求切合实际,注重实效。
第11条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学习领域广泛,教师要查阅资料,准确掌握教学中涉及的概念和背景知识。
第12条编写教案。教案是针对课的具体设计。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的教案,一般以课文教案和课时教案结合呈现。课文教案主要包括:课题名称、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课时安排。课时教案主要包括: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预设、课外延伸活动设计等。
二、教学实施
第13条根据教学需要布置、参与和指导学生开展阅读、搜集、观察、实验、调查、访问等课前准备活动,及时了解学生完成情况。
第14条课前熟悉教案,准备好教学所需的教具和材料等。
第15条教学过程要围绕教学目标展开,思路清晰,结构合理,容量适中。
第16条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正确引导和能力培养,相关知识概念、技能传授准确。
第17条善于调动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经验,结合学生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究学习主题,不断丰富和发展学生的生活经验,形成符合社会规范的价值观。
第18条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常用的教学活动形式有讨论、资料调查、现场调查、情景模拟与角色扮演、操作性与实践性活动、教学游戏、参观访问、欣赏、练习、讲故事、讲授等。教学活动形式、方法要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经验背景、能力水平和学习主题要求。
第19条根据学习主题要求和学生特点创设适宜的学习情境,灵活多样地选用教学组织形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帮助学生获得体验感悟。低年级宜以活动体验式教学为主,中高年级宜增强问题探究式教学。
第20条营造平等、民主、宽松的课堂氛围,注重师生、生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多元对话,教师有真情实感。
第21条重视教学过程中的信息反馈,有效利用课堂生成资源,合理调整教学预设。
第22条教学空间不限于课堂,根据学习主题需要,结合学校和本地实际,可以扩展到校园和校外相关教育场所。教学时间可以在与学校活动或其他课程的配合和联结中弹性地延展。
第23条根据学习主题需要布置行为练习、资料搜集和阅读、调查访问等课外延伸活动。课外延伸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应关注学生个别差异,注意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实践性活动需要考虑可操作性和安全性。
三、学习评价
第24条学习评价要从学生的原有基础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强调以鼓励为主的发展性评价。
第25条要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学习结果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价。学习态度包括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参与和完成学习任务的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包括学习中观察、探究、思考、表达的能力,收集、整理、分析资料的能力,与人合作完成学习任务的能力等;学习结果指完成学习任务的质量和进步程度。
第26条评价主体多元,有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学生相互评价、家长和社会参与评价等方式。评价方法多样,有教师观察记录、学习活动记录、学生访谈、作品评析、书面测试等方法。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用方式、方法,并不断探索创新和完善。
第27条重视课堂教学中的即时评价,及时进行学习反馈。做好课内外学习活动记录和评价。以主题单元为单位进行阶段性评价和反馈。期末进行必要的书面检测。结合日常观察、学习活动记录、阶段性考查、期末检测等方式,综合评定学期学业成绩。
四、教学资源
第28条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的资源是多样、开放的,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教材。根据教学需要,可利用学生的经验、兴趣等生活资源;利用学校、学生家庭、社区中的各种物质设施资源;利用学校周围的社会教育机构、自然环境资源;利用学生、教师、家长、社会人士等人力资源。教学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注意因地制宜,注重教学实效。
第29条教师应重视阅读报刊书籍,关注时事新闻,加强科学常识、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完善综合知识结构,以适应综合课程教学要求,注意运用相关知识和社会信息资源开展教学。
第30条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的教学活动应注意利用学校教育活动和其他课程的成果,特别是与学校德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等相互结合,资源共享,实现综合教育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