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成人全面性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治疗专家共识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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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神经重症协作组的《惊 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监护与治疗(成人)中国专家共识》
3
定义
全面性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 generalized convulsive status epilepticus,GCSE )--即每 次全身性强直- 阵挛( generalized tonic clonic seizure,GTC) 发作持续5 min 以上, 或2次以上发作,发作间期意识未能完全恢复
3、医疗机构间实施的具体方案差异较大,影响了SE的整体 救治水平。
4、大部分研究来自国外,据此制定的指南并不完全适合我 国的医疗现状。
2
四个指南
2010年欧洲神经病学学会联盟《成人癫痫持续状态处理 指南》
2016年美国癫痫学会《儿童和成人的惊厥性癫痫持续状 态治疗指南》
2012年美国神经重症学会的《癫痫持续状态的评估与处 理指南》
16
试验2
2007年印度1项单中心RCT研究,纳入100例地西泮2 次静脉注射控制GCSE失败患者,静注丙戊酸组 (20mg/kg)和静注苯妥英钠组(20mg/kg)的控 制率分别为88%和84%(P>0.05)。
17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试验3
2011年我国宣武医院1项RCT研究共纳入66例静脉注 射地西泮(0.2mg/kg)控制GCSE失败的患者,结果 显示丙戊酸(30mg/kg)静脉注射后续静脉泵注 [1-2mg/(kg•h)]维持和地西泮(0.2mg/kg)静 脉注射后续静脉泵注(4mg/h)维持的控制率分别 为50%和56%,两组控制率相当。
18
试验4
015年另1项来自印度的RCT研究纳入150名初 始劳拉西泮治疗失败的GCSE患者,分别续以 静注苯妥英钠(20mg/kg)、丙戊酸 (30mg/kg)和左乙拉西坦(25mg/kg),每 组各50名患者,结果显示发作控制率分别为 苯妥英钠组(68%)、丙戊酸组(68%)和左 乙拉西坦组(78%),3组间无显著性差异。
成人全面性惊厥性癫痫持 续状态治疗中国专家共识
神经内科
1
背景
1、全面性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generalized convulsive status epilepticus,GCSE)具有潜在致死性。采取有效手段 迅速终止临床发作和脑电图的痫样放电是降低死亡率和改善 预后的关键。
爆发-抑制
2、由于缺乏高质量的随机对照(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研究。
13
建议:
初始治疗首选静注10 mg地西泮( 2~5 mg / min ) , 10~20 min 内可酌情重复一次,或肌注10 mg 咪达 唑仑。院前急救和无静脉通路时,优先选择肌注咪 达唑仑。
14
第二阶段GCSE 的治疗
15
试验1
美国退伍军人事务SE协作组的多中心RCT研究中, 比较了初始治疗失败后续以二线治疗的4组方案的发作 控制率,分别是: 劳拉西泮失败后续以静注苯妥英钠、 苯巴比妥失败后续以静注苯妥英钠、 苯妥英钠失败后续以劳拉西泮 静注地西泮加苯妥英钠失败后续以劳拉西泮, 结果:显示4组间的总控制率无显著性差异。
12
结论
对于GCSE 成人患者的初始治疗,肌注咪达唑仑、静 注劳拉西泮、静注地西泮( 不论是否后续苯妥英钠) 和静注苯巴比妥均能有效终止发作( A 级证据) ;
当发作持续时间大于10 min时,静注劳拉西泮的有 效性优于静注苯妥英钠( A 级证据) 。
静注地西泮和静注劳拉西泮的有效性相当。未建立 静脉通路情况下,肌注咪达唑仑的有效性优于静注 劳拉西泮( A 级证据) ;
当用药后20min内发作终止且60min内不复发被定义为治疗成 功。头对头比较分析发现劳拉西泮组优于苯妥英钠组 (P=0.001),而其他组间比较则无显著性差异。
8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9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10
试验2
2001年美国1项研究纳入205例GCSE患者,由院前急 救人员在救护车上分别对患者静脉注射2mg劳拉西 泮、5mg地西泮和安慰剂,结果劳拉西泮和地西泮 的发作控制率相当,分别为59.1%和42.6%。
美国退伍军人事务SE协作组于1990-1995年进行了国际上第 一个关于SE治疗的多中心RCT研究,该研究总共纳入384例显 著GCSE(定义为发作持续时间超过10min)患者,
比较了4种静脉注射药物方案,即劳拉西泮(0.1mg/kg)、 或苯巴比妥(15mg/kg)、或苯妥英钠(18mg/kg)、或地 西泮(0.15mg/kg)后续苯妥英钠(18mg/kg)对终止发作 的成功率。
11
试验3
2012年的RAMPART试验是1项院前多中心非劣效RCT 研究,纳入748名成人患者,显示肌肉注射10mg咪 达唑仑和静脉注射劳拉西泮4mg的发作控制率分别 为73.4%和63.4%(P<0.01),提示肌肉注射咪达唑 仑的疗效不劣于静脉注射劳拉西泮,而前者在无静 脉通路情况下显然占有优势。
4
三个阶段
1、GTC 发作超过5 min,为第一阶段GCSE,启动初 始治疗,最迟至发作后20 min 评估治疗有无明显反 应;
2、发作后20 ~ 40 min 属于第二阶段GCSE,开始 二线治疗;
3、发作后大于40 min 进入第三阶段GCSE,属难治 性癫痫持续状态( refractory SE,RSE) ,转入重症 监护病房进行三线治疗。
5
超级难治性癫痫持续状态(super-RSE)
2011年在英国牛津举办的第3届伦敦-因斯布鲁克SE 研讨会上首次被提出。 当麻醉药物治疗SE超过24h, 临床发作或脑电图痫样放电仍无法终止或复发时(包 括维持麻醉剂或减量过程中),定义为super-RSE。
6
第一阶段GCSE 的初始治疗
7
试验1
19
建议
可选择丙戊酸15~45 mg/kg[< 6mg/( kg·min) ] 静脉推注后续1~2 mg / ( kg·h ) 静脉泵注,或苯巴 比妥15~20 mg/kg ( 50~100 mg/min ) 静脉注射, 或苯妥英钠18 mg/kg ( <50 mg/min ) 或左乙拉西 坦1000~3000mg 静脉注射。
3
定义
全面性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 generalized convulsive status epilepticus,GCSE )--即每 次全身性强直- 阵挛( generalized tonic clonic seizure,GTC) 发作持续5 min 以上, 或2次以上发作,发作间期意识未能完全恢复
3、医疗机构间实施的具体方案差异较大,影响了SE的整体 救治水平。
4、大部分研究来自国外,据此制定的指南并不完全适合我 国的医疗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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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指南
2010年欧洲神经病学学会联盟《成人癫痫持续状态处理 指南》
2016年美国癫痫学会《儿童和成人的惊厥性癫痫持续状 态治疗指南》
2012年美国神经重症学会的《癫痫持续状态的评估与处 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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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2
2007年印度1项单中心RCT研究,纳入100例地西泮2 次静脉注射控制GCSE失败患者,静注丙戊酸组 (20mg/kg)和静注苯妥英钠组(20mg/kg)的控 制率分别为88%和84%(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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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试验3
2011年我国宣武医院1项RCT研究共纳入66例静脉注 射地西泮(0.2mg/kg)控制GCSE失败的患者,结果 显示丙戊酸(30mg/kg)静脉注射后续静脉泵注 [1-2mg/(kg•h)]维持和地西泮(0.2mg/kg)静 脉注射后续静脉泵注(4mg/h)维持的控制率分别 为50%和56%,两组控制率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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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4
015年另1项来自印度的RCT研究纳入150名初 始劳拉西泮治疗失败的GCSE患者,分别续以 静注苯妥英钠(20mg/kg)、丙戊酸 (30mg/kg)和左乙拉西坦(25mg/kg),每 组各50名患者,结果显示发作控制率分别为 苯妥英钠组(68%)、丙戊酸组(68%)和左 乙拉西坦组(78%),3组间无显著性差异。
成人全面性惊厥性癫痫持 续状态治疗中国专家共识
神经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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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1、全面性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generalized convulsive status epilepticus,GCSE)具有潜在致死性。采取有效手段 迅速终止临床发作和脑电图的痫样放电是降低死亡率和改善 预后的关键。
爆发-抑制
2、由于缺乏高质量的随机对照(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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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初始治疗首选静注10 mg地西泮( 2~5 mg / min ) , 10~20 min 内可酌情重复一次,或肌注10 mg 咪达 唑仑。院前急救和无静脉通路时,优先选择肌注咪 达唑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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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GCSE 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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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1
美国退伍军人事务SE协作组的多中心RCT研究中, 比较了初始治疗失败后续以二线治疗的4组方案的发作 控制率,分别是: 劳拉西泮失败后续以静注苯妥英钠、 苯巴比妥失败后续以静注苯妥英钠、 苯妥英钠失败后续以劳拉西泮 静注地西泮加苯妥英钠失败后续以劳拉西泮, 结果:显示4组间的总控制率无显著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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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于GCSE 成人患者的初始治疗,肌注咪达唑仑、静 注劳拉西泮、静注地西泮( 不论是否后续苯妥英钠) 和静注苯巴比妥均能有效终止发作( A 级证据) ;
当发作持续时间大于10 min时,静注劳拉西泮的有 效性优于静注苯妥英钠( A 级证据) 。
静注地西泮和静注劳拉西泮的有效性相当。未建立 静脉通路情况下,肌注咪达唑仑的有效性优于静注 劳拉西泮( A 级证据) ;
当用药后20min内发作终止且60min内不复发被定义为治疗成 功。头对头比较分析发现劳拉西泮组优于苯妥英钠组 (P=0.001),而其他组间比较则无显著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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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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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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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2
2001年美国1项研究纳入205例GCSE患者,由院前急 救人员在救护车上分别对患者静脉注射2mg劳拉西 泮、5mg地西泮和安慰剂,结果劳拉西泮和地西泮 的发作控制率相当,分别为59.1%和42.6%。
美国退伍军人事务SE协作组于1990-1995年进行了国际上第 一个关于SE治疗的多中心RCT研究,该研究总共纳入384例显 著GCSE(定义为发作持续时间超过10min)患者,
比较了4种静脉注射药物方案,即劳拉西泮(0.1mg/kg)、 或苯巴比妥(15mg/kg)、或苯妥英钠(18mg/kg)、或地 西泮(0.15mg/kg)后续苯妥英钠(18mg/kg)对终止发作 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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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3
2012年的RAMPART试验是1项院前多中心非劣效RCT 研究,纳入748名成人患者,显示肌肉注射10mg咪 达唑仑和静脉注射劳拉西泮4mg的发作控制率分别 为73.4%和63.4%(P<0.01),提示肌肉注射咪达唑 仑的疗效不劣于静脉注射劳拉西泮,而前者在无静 脉通路情况下显然占有优势。
4
三个阶段
1、GTC 发作超过5 min,为第一阶段GCSE,启动初 始治疗,最迟至发作后20 min 评估治疗有无明显反 应;
2、发作后20 ~ 40 min 属于第二阶段GCSE,开始 二线治疗;
3、发作后大于40 min 进入第三阶段GCSE,属难治 性癫痫持续状态( refractory SE,RSE) ,转入重症 监护病房进行三线治疗。
5
超级难治性癫痫持续状态(super-RSE)
2011年在英国牛津举办的第3届伦敦-因斯布鲁克SE 研讨会上首次被提出。 当麻醉药物治疗SE超过24h, 临床发作或脑电图痫样放电仍无法终止或复发时(包 括维持麻醉剂或减量过程中),定义为super-RSE。
6
第一阶段GCSE 的初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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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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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可选择丙戊酸15~45 mg/kg[< 6mg/( kg·min) ] 静脉推注后续1~2 mg / ( kg·h ) 静脉泵注,或苯巴 比妥15~20 mg/kg ( 50~100 mg/min ) 静脉注射, 或苯妥英钠18 mg/kg ( <50 mg/min ) 或左乙拉西 坦1000~3000mg 静脉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