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管理规定.docx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盘点管理规定
目的
1、查明各项物品、材料、固定资料的可用程度,以达到有效
利用资产的目的。
2、核对现有存货、固定资产等与帐上记载数目是否一致,以
把握公司资产的准确性。
3、为下期的采购计划、销售计划、生产计划提供依据。
4、最低存量与最高存量的把握。
5、不良品、呆滞品的发现。
6、确定各项资产的真实价值,以利成本的计算。
盘点范围
1、原材料。
2、半成品。
3、成品。
4、边角料、废品。
5、固定资产。
职责
1、盘点组员会: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总监为成员,主
导指挥盘点工作。
2、初盘:各部门上报盘点人员,由盘点组员会按 2 人1 组进行编制。
2 人1组进行编
3、复盘:由盘点组员会似定复盘人员名册,
按排,其中应有原初盘人员 1 人在内进行指引。
4、抽盘:由公司主管级成员 2 人 1 组进行编排,进行抽查,具体名册由盘点组员会拟定。
实施时间
1、每年进行两次,分别为 6 月底及 12 月底。
2、盘点之日全厂停工操作。
3、初盘定于盘点日的第一天,复盘定为盘点日的第二天,抽
盘根据具体情况定于盘点日第二天或第三天。
盘点单准备及注意事项
1、各部门应于一个月前提报盘点需求数量,包括盘点票据需求。行政部应提前两周采购备齐。
2、各部门应召开准备会议,拟制盘点计划、盘点人员名册等。
3、按培训计划进行盘点培训。
4、各部门应于一周内陆续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工作,对盘
点困难较大的部分可以提前一周预盘。
5、盘点票据区分为 ( 最好用颜色区分 ) :
A、原材料为白色。
B、半成品为蓝色。
C、成品为黄色。
D、废品为绿色
E、固定资产为红色。
6、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物料附属料:
A、盘点前一周通知各供应商盘点日停止送货,通知客户盘点
日停止出货。
B、所有帐目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C、进货未入帐之物品存放入进货待处理区,不列入盘点。
D、呆滞废料应事前予以分开。
E、生产线在盘点前一周内现场物料全部整理落实到位。
F、生产线停工后,应进行清线工作,即生产线上不允许残留在制品,然后理行整理整顿工作。
G、已完成的半成品及成品应于盘点日前入仓完毕。
7、固定资产:
A、各固定资产应于盘点前一天由使用人员擦拭清洁,并将盘点票据附挂其上。
B、帐外资产或闲置设备均应于盘点票上注明。
C、已报废之固定资产应于一周内整理至指定区域。
盘点实施
1、材料盘点分类进行。
2、发外加工材料储运部会同综合服务部前往发外加工单位,或委托外加工单位清点实际数量。
3、盘点时应将盘点票据填写好,根据票据要求填写清楚。
4、盘点票不得更改涂写,更改需用红笔在更改处签名。
5、初盘完成后,将初盘数量记录于盘点表上,将盘点表转交给复盘人员。
6、复盘时由初盘人员带复盘人员到盘点地点,复盘人员不应受到初盘之影响。
7、复盘与初盘有差异者,应与初盘人员一起寻找差异原因,确认后记录于盘点表上。
8、抽盘时可根据盘点表随机抽盘,随地抽盘,可以根据材料的比例分 5:3:2 进行抽盘。
盘点后工作
1、帐目:
A、盘点抽查,均未发现问题后,将抽盘数量记录于盘点表上,与帐目核对。
B、差错率:
固定资产产错率为0。
原材料差错率为0.5%。
半成品和成品差错率为1%。
附属性物料差错率为2%。
C、复盘与初盘在差错规定以上者,均需再盘点一次,经初盘、复盘人员共同确认后,再经抽盘组人员核实后予以记录。
D、盘点后储运部需做好《盘点盈亏表》交财务部门。
2、问题及分析:
A、检查呆料比重是否过高,并设法降低。
B、检查存货周转率高低,存料金额是否过大,当造成财务负
担过大时,宜设法降低存量。
C、物料供应不继率是否过大,过大时应设法强化物料计划与
库存管理以及采购的配合。
D、仓储、物料存放地点是否影响到物料管理绩效,若有影响,应设法改进。
E、物料盘点工作完成以后,所发生的差额、错误、变质、呆滞、
盈亏、损耗等结果,应分别予以处理,并分析原因,提出纠正预防
措施,防止以后再发生。
奖惩
1、盘点差错率:
固定资产产错率为0。
原材料差错率为0.5%。
半成品和成品差错率为1%。
附属性物料差错率为2%。
2、奖励:
所有盘点差错率在规定以下者,每人奖励30 元。
所有盘点无任何差错者,每人奖励50 元。
2、处罚:
原材料差错率超出 0.5%以上者,罚款 10 元处理 ; 差错率有 1%以上者,罚款 20 元处理,差错率有 2%以上者,罚款 30 元处理。
半成品、成品差错率超出 1%以上者,罚款 10 元处理 ; 差错率有 2% 以上者,罚款 20 元处理,差错率有 3%以上者,罚款 30 元处理。
附属性材料差错率超出 2%以上者,罚款 10 元处理 ; 差错率有 3%
以上者,罚款 20 元处理,差错率有 4%以上者,罚款 30 元处理。
若有两项以上物质盘点差错率超过规定者,累计罚款处理,但最
高不得超过 3 项之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