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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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河西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河西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的管理。

三、为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我校实行弹性学制。

第二章目的实施学分制的目的:一、提高学生素质并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知识的要求。

二、引导学生自我设计和选择成才方向,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三、调动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充分利用我校的各类教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第三章学制与学期一、学制: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

学生取得学籍后,在3--6年学习年限内修业,可提前至3年毕业,也可延长至6年毕业,累计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年。

具有学籍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8年。

二、每学年为两个学期,共40周,其中教学时间36周(每学期18周),考试时间4周(每学期2周),并在适当时间安排入学教育、军事训练、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四章课程设置与学分一、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我校各专业的课程结构设置分为三个平台:校级平台课程、系级平台课程和专业平台课程。

二、学分制是一种教学管理制度,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多少的单位,以成绩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优劣的指标,以取得必要最低学分作为毕业标准。

各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最低总学分为160-170学分(具体学分要求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三、各类课程学分分配的原则要求如下:(一)校级平台课程校级平台课程是大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培养中的基础部分,它包括:1、思想理论课程模块:必修16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4学分,“形势与政策”2学分。

2、体育健康教育课程模块:必修6学分,并完成大学生体能测试。

3、计算机基础课程模块:文史类4.5学分,理工类6学分。

4、大学外语课程模块:必修12学分。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粤科职教字〔2008〕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技能人才,我校从2008级学生开始实施学分制管理。

第二条为保证我校学分制管理有序运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制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弹性学制,各专业标准学制为三年,提前修满学分可以提前毕业,修业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四条学生在五年内(含休学的时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含实践环节)并取得规定最低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提前毕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延迟毕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第五条学生提前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经学校批准后。

报省高教厅就业处,可以提前毕业、落实单位的,可以给予派遣。

学生拟办理提前毕业,应在一学期前申请。

第三章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第六条人才培养方案(一)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关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制订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进行汇编,在新生进校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学习计划和选课计划。

第七条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

(二)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反映专业方向要求,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可在本学院或全校范围内选修的课程。

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种。

1.专业选修课:根据社会需求所开设的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技能,反映专业方向要求可供相近专业学生选择的课程。

2.公共选修课:指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兴趣特长,所开设的可供全校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程。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规定精选版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规定精选版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某某学院普通学生管理规定》和《某某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专科正常学制为3年。

第三条正常学制为3年的专科(高职)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5年。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业。

第二章提前毕业第五条学生提前1年完成了应修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

但普通专科(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申请提前毕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每学年度第3学期的第3-5周内,填写《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二)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三)教务处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知院系,并由教务处和院系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四)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院系安排未修足学分的课程学习,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五)每年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六)已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者,当年按照结业处理,不颁发毕业证书。

可申请正常毕业或延长修业年限毕业。

第七条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

第八条提前毕业以超前1年为限,学生不得申请提前1年以上毕业,也不得申请提前不足1年毕业。

第九条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按正常学制缴纳学费。

第三章延长修业年限第十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制:(一)学生在正常学制时间内,未修够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长学制,继续修读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而延迟获取毕业证书;(二)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根据自己的学习、家庭和生活实际或其它原因,需要通过延长学制的方式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者;第十一条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见附件2)。

山东省技工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管理规定

山东省技工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管理规定

山东省技工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与充分就业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技工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技能教育,提高技工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成效,促进技能学习的社会化、终身化和个性化,满足各类群体接受多样化技工教育的需求,决定在全省技工院校试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学分衡量学业完成情况,并以学生必须取得最低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分为学年学分制和完全学分制。

全日制学生,实行学年学分制,基本学制为三至五年,修满毕业规定学分,可提前毕业;弹性学制学生,实行完全学分制,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

第三条弹性学制是在学分制的基础上演进而至,是学分制的另类发展和表现。

弹性学制的最大特点是学习时间的伸缩性(即可提前毕业,也可滞后毕业),学习过程的实践性(即可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以及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的选择性(即学习科目有必修和选修之分,学习方式有校内和校外之别),其最终目标是构建各类教育相互沟通、衔接的“立交桥”,以满足人们对教育选择的个性化、多样化的要求。

第四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首先在国家重点及以上技工院校试行,在总结经验后面向全省技工院校推开。

鼓励试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技工院校面向企业在职员工技能提升开展更紧密的校企合作。

第五条试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做好与之相配套的课程体系、评价体系、管理体系、师资队伍和实验实习设备等建设工作,专业教学计划必须符合省制订的有关规范,并接受各有劳动保障部门的督导检查。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第七条必修课指为达到技工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规定,要求学生必须学习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包括主干专业课和部分文化基础课,占总学分的60%~70%。

实行一体化课程体系的技工院校,必修课指要求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领域或课程模块,包括部分职业核心能力课程和专业通用能力课程。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学业管理办法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学业管理办法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学业管理办法一、学分制管理学分制是学生根据兴趣爱好修读课程、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分而准予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相结合,学校实行学分制。

(一)学制与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

学制四年,修业年限为3~6年;学制五年,修业年限为4~7年。

(二)开课、选课1.开课教务处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任务、发布课表、安排学生网上选课。

2.选课与退课选课前,学生应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专业本年级人才培养方案,预先了解课程安排和毕业要求,确定学习计划。

学生每学期根据教务处通知上网选课。

选定的课程若与其他课程冲突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课。

人数少于20人的选修课原则上不开班,学生可以改选其他课程。

(三)免修与免听1.免修及成绩认定免修包括等级(资格)证书免修和课程免修两种类别。

(1)等级(资格)证书免修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应课程。

①英语 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可免修大学英语。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x 268+=(x 为原考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分数);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口语考试(国家)、IELTS (雅思)考试、TOFEL (托福)考试,成绩x 278+=(x 为原考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分数)。

②计算机 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可免修相应的计算机课程,直接以考试成绩记分。

③普通话 普通话测试达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可免修“普通话”课程,直接以考试成绩记分。

④数学建模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可免修“数学模型”课程。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成绩分别记为95分、90分,获得省级奖项,记为85分。

⑤其他课程其对应关系由教务处认定并公布。

(2)课程免修由于学籍异动、提前修读等原因,已修读合格课程与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近似,可申请免修,成绩以原修读课程考试成绩记载,学分按免修课程的学分计算。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

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化、多规格化的要求,培养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复合型应用人才,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并建立更具生机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计划1.制订原则根据“厚基础、宽口径、重应用、求创新”的基本原则,按照“淡化专业、拓宽基础、强化实践、因材施教”的基本要求,构建专业大类的学科基础课平台,适当设置专业必修课,柔性设置专业选修课程,形成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计划,使学生通过学习,构建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2.学时与学分课内教学总学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计划学时,总学时控制在2300学时以下,本科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原则上最低不得低于150学分。

3.课程设置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和实践教学课。

(1)公共基础课:指教育部要求或学校规定全校各专业均需开设的课程。

主要包括两课、大学英语课、体育课、军事理论课等。

(2)学科基础课:指讲授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按学科门类和专业大类设课,原则上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要求开设相同的学科基础课。

(3)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和专业训练的主体性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专业必修课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基础性,同类专业和专业方向的专业基础课尽可能相同,以适应“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理念。

专业选修课是指为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加深专业学习的广度、深度而设置的课程。

(4)通识教育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而设置的课程,共分五类: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体育类、美育类、教师教育类。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对在籍的本科、专科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在校大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的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及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六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期到校报到。

学校弹性作息管理规定

学校弹性作息管理规定

学校弹性作息管理规定在当代社会,学校弹性作息管理规定已成为一种趋势。

学校通过合理设置上课时间、休息时间以及课程安排,使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发展得到更好的保障。

本文将分为以下十二个小节,探讨学校弹性作息管理规定的意义和影响。

一、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学生是社会的未来和脊梁,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弹性作息管理的出现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需求,倡导合理的作息安排。

二、充分利用时间资源学校按照弹性作息管理规定,能够更好地利用时间资源,充分安排学校活动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

合理的时间安排能够帮助学生充实自己的时间,提高学习效果。

三、缓解学生学习压力弹性作息管理规定的出现,有助于缓解学生学习压力。

通过设置适当的休息时间和放假安排,可以让学生得到更好的休息和放松,减轻学习带来的精神压力,有利于学生成长和发展。

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学校弹性作息管理规定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兴趣,提高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合理安排的作息时间,学生不会感到长时间的紧张和疲劳,能够保持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热情。

五、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学校弹性作息管理规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通过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和自由安排时间,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学习的方向和方式,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能力。

六、促进学生多元发展学校弹性作息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促进学生的多元发展。

通过适当的安排和设置,学校能够鼓励学生参与各种课外活动和社团组织,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七、家校合作学校弹性作息管理规定的实施需要家校合作。

学校可以与家长共同商讨,制定适合学生的作息安排,共同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发展。

八、有效减少学生违纪行为学校弹性作息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学生的违纪行为。

通过合理的作息时间和安排,学生能够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能够更好地保持学习状态,减少违纪行为的发生。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工校教[]22号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苏教学( )9号)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一条本校本科专业实行标准学制和弹性学制。

标准学制又称标准学习年限,包含休学时间,不含服兵役时间,由学校根据教育部专业设置有关规定,在培养计划中予以确定。

4年制本科专业弹性学制为3~8年,5年制本科专业弹性学制为4~9年。

第二条在标准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可于当年6月向所在学院提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一次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期限为一年,可连续申请,但累计学习年限不能超过规定的最长年限。

第三条学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按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数收取学分学费;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我校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条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者,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自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两周内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某某学院普通学生管理规定》和《某某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专科正常学制为3年。

第三条正常学制为3年的专科(高职)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5年。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业。

第二章提前毕业第五条学生提前1年完成了应修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

但普通专科(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申请提前毕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每学年度第3学期的第3-5周内,填写《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二)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三)教务处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知院系,并由教务处和院系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四)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院系安排未修足学分的课程学习,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五)每年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六)已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者,当年按照结业处理,不颁发毕业证书。

可申请正常毕业或延长修业年限毕业。

第七条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

第八条提前毕业以超前1年为限,学生不得申请提前1年以上毕业,也不得申请提前不足1年毕业。

第九条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按正常学制缴纳学费。

第三章延长修业年限第十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制:(一)学生在正常学制时间内,未修够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长学制,继续修读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而延迟获取毕业证书;(二)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根据自己的学习、家庭和生活实际或其它原因,需要通过延长学制的方式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者;第十一条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见附件2)。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一、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背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教育的需求也在不断改变。

传统的教育模式往往是按部就班,一刀切地对学生进行统一的教育和管理,导致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同时,教职员工的工作压力也日益增大,缺乏弹性的工作安排和管理模式往往导致教育教学效率低下。

因此,教育机构和组织逐渐意识到,必须借助新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来满足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教育教学的灵活性和效率。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它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特点1. 个性化需求满足。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允许学生和教职员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学习和工作安排,大大提高了个体的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2. 灵活性和适应性。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允许教育机构和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学习和工作计划,更好地满足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需要。

3. 教学质量提升。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能够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因为它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4. 教职员工工作压力减轻。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减轻教职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5. 教育机构和组织形象提升。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出现不仅可以提高教育机构和组织的形象和声誉,还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

三、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优势1. 个性化需求满足。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2. 教学质量提升。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可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因为它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3. 教职员工工作压力减轻。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减轻教职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4. 教育机构和组织形象提升。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出现不仅可以提高教育机构和组织的形象和声誉,还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试行)》。

第二条 本《规定(试行)》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 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三条 标准学制为三年,以此制定教学计划。

第四条 学生取得学籍后,实行弹性学制,可在三至五年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

在最高学习年限内,不论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实际年限,毕业时均为三年制专科。

五年期满,仍未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者,作结业处理。

第三章 入学与注册第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我院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学院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书面向学院请假。

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立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七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向学院教务处申请入学,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系部报到,缴清学费和有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到校的学生,必须提前向学院请假。

弹性学制管理办法

弹性学制管理办法

弹性学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7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专科标准学制为3年;五年一贯制专科标准学制为5年。

第三条标准学制为3年的专科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6年;标准学制为5年的专科学生,弹性学制为4-8年;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业。

第五条提前毕业和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需按照当年住宿标准按学年向学校缴纳住宿费。

不按时缴费者,不得提前毕业和延长修业。

第二章提前毕业第六条学生提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

标准学制为3年的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年,标准学制为5年的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4年。

第七条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每年3月初,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1),提交到所在系部;(二)学生所在系部对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三)教务处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成绩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知相关系部,并由教务处和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四)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系部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教学;(五)每年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按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者,按学院正常毕业程序处理。

第八条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分制的有效实施,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

第二章学制与修学年限第三条我校高职专业一般学制为三年(部分中高职衔接专业学制为两年),实行弹性学分制。

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为所在专业学制(2.5至6年),休学创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为2.5-8年,超过最长年限者不予注册。

第四条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不能在正常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申请提前毕业或者延长学习年限者,应在正常毕业当年的五月底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分院审批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批准。

第五条学分累计达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和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各专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要求以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

三年制高职培养方案的最低总学分一般为130学分,两年制专业一般为90学分。

- 1 -第三章学业安排与课程修习第六条学生应当修习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参加考核并取得相应学分,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

第七条学生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人学习能力、学习基础和意愿,在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自主学业安排:1.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学生可在学业导师指导下,参照专业培养方案,适度调整学期课程的修习安排,申请提前或延迟修读某门课程。

2.自主选择课程层次。

在实行分层次教学的课程中,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选择比专业培养方案所设定层次更高的对应课程,但一般不能选择低层次的课程。

3. 为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允许学生在有效弹性学制期内,自主调整学业进程或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4. 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学分不得低于专业培养方案所建议的学分数。

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累计GPA≥3.50)学期修读学分允许超过培养方案建议值,但最高不得超过30学分。

河南工程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

河南工程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

河南工程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不断的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河南工程学院本科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按学年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按需照培养方案的要求选修课程,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取得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和绩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许毕业;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可提前毕业;不能再标准血脂年限内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申请延期毕业;未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但修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准许结业。

第二章入学第二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河南工程学院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需事先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由校医院组织身体检查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下同)真的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年新生入学前一周内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复查合格后,可以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报道与注册第四条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返校到所在院、部报道,并凭学生证和交费凭证办理报到手续。

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费的学生,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减免学费、申请贷款或者缓交手续后注册,未按学校规定交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五条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上的由所在院、部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学生返校后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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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
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某某学院普通学生管理规定》和《某某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专科正常学制为3年。

第三条正常学制为3年的专科(高职)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5年。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业。

第二章提前毕业
第五条学生提前1年完成了应修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

但普通专科(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申请提前毕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每学年度第3学期的第3-5
周内,填写《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
(二)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知院系,并由教务处和院系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
(四)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院系安排未修足学分的课程学习,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
(五)每年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
(六)已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者,当年按照结业处理,不颁发毕业证书。

可申请正常毕业或延长修业年限毕业。

第七条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

第八条提前毕业以超前1年为限,学生不得申请提前1年以上毕业,也不得申请提前不足1年毕业。

第九条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按正常学制缴纳学费。

第三章延长修业年限
第十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制:
(一)学生在正常学制时间内,未修够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长学制,继续修读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而延迟获取毕业证书;
(二)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根据自己的学习、家庭和生活实际或其它原因,需要通过延长学制的方式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者;
第十一条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见附件2)。

属于第十条第一款的未按期毕业学生,在每年6月底以前,提交申请和《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学生所在院系初审;符合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在正常学制的最后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交申请和《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由学生所在院系初审;
(二)教务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并通知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通知学生本人。

第十二条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按照就读年级当年专业收费标准或修读课程的学分缴纳学费,同时按照当年住宿标准分学期向学校缴纳住宿费用。

不按时缴费者,取消其延长修业资格,按学籍管
理相关规定作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在延长修业期间,原所学专业的专业类别不得申请变更。

第十四条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保留学籍,由所在院系编入相应的班级进行管理。

院系要加强对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学习管理,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帮助他们按时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学生在最高修业年限内仍未完成学业的,作结业处理。

第四章推迟毕业
第十六条学生在正常学制内完成了规定的学分,但由于违犯校纪校规被作推迟毕业处理的,须推迟毕业。

第十七条推迟毕业分为推迟1年毕业和推迟半年毕业。

推迟毕业1年的学生,当年不予毕业注册,1年后注册毕业;推迟毕业半年的学生,当年予以注册,但毕业证书缓发半年。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2. 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某某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日
附件1:
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姓名性别民



学号所在
院系
所学专

联系电话身份
证号
所在
年级
基本
学制
入学时间年

拟毕业
时间



在院系审核学分必修课
通识课
应修读学分:
实际修读学分:专业基础课
应修读学分:
实际修读学分:选修课
通识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应修读学分:
实际修读学分:专业限选课
(专业选修课)
应修读学分:
实际修读学分:
修读情况
其他(素质拓
展学分等)
应修读学分:
实际修读学分:
审核结

培养方案规定
学分
目前实际修读
学分
审核人(教学
秘书)签字
申请理由:
学生签字:
年月日系(院)初审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

教务处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月日学校审批意见:
年月

注:1.本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钢笔填写,并在有效期内交所在院系办公室审核;
2.本表与系部提供的学生学业成绩表一同报送;
3.学校同意后,教务处将书面通知院系,由院系通知学生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处、学院院长办公室各一份。

附件2:
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姓名性别民族籍贯
学号所在
院系
所学
专业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入学时间年

应毕业
时间


延长
修业年限至年

提交申
请时间


长修业年限
申请理由学生本人确认后签字(盖章):
年月日
家长意见学生家长确认后签字(盖章):
年月

辅导员(
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签字(盖章):
年月


院系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
日教务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月日
注:1.本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钢笔填写,并在有效期内交所在院系办公室;
2.学校同意后,教务处将书面通知院系,由院系通知学生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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