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监督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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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则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权益、促进医疗机构规范经营的重要手段。

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既涉及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制定,也需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有效执行。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

首先,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在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对医疗机构的注册执业资质、医疗设施设备、医务人员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监督,可以有效规范医疗机构的运行行为,提升服务质量,降低医疗事故风险,确保患者安全。

其次,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能够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医疗机构的技术实力和竞争力,推动医疗行业的良性发展。

再次,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对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通过对医疗机构的规模、编制、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可以有效避免医疗机构资源过度集中或分散,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患者能够及时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

最后,建立健全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体系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

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监督评估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质量管理认证,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服务向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是维护患者权益、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医疗服务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力度,完善机制,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共同推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为建设卫生健康中国作出新贡献。

医疗机构评审与监督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评审与监督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评审与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运营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全部医疗机构的评审与监督管理,包含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学科室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评审与监督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依照规范流程运行,供应优质服务,同时通过评审和监督机制不绝提升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医疗机构评审管理第四条评审标准第一款医疗机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订立的标准进行自查,并确保符合以下方面的要求: 1. 临床和医技流程的规范与科学性;2. 设施设备的完备和安全性;3. 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与管理规范;4. 财务管理的合规性;5. 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效性;6. 患者满意度的监测与改进。

第二款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告上报给医务部门。

第五条评审机构第一款医疗机构应委派专业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评审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并由医务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款评审机构应在评审前,与医疗机构签订保密协议,确保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和客观性。

第六条评审程序第一款评审程序包含申请评审、评审准备、评审实施、评审报告、评审结果反馈等过程。

第二款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申请,并供应相关料子。

第三款评审机构应依照商定的时间进行评审,对医疗机构的运营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评审报告。

第四款评审报告应包含医疗机构的整改建议和提升措施,并将评审报告送交医务部门。

第五款医务部门应依据评审报告,引导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评审效果评估第一款医疗机构应依据评审报告中的整改建议和提升措施,订立相应的改进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整改。

第二款医务部门应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监督评估,确保评审效果的实施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第八条监督机构第一款医疗机构应设立专职监督机构,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院卫生管理与监督制度

医院卫生管理与监督制度

医院卫生管理与监督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医院卫生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健康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内容、监督机制等方面的要求,为医院提供一个全面、科学、规范的卫生管理与监督体系。

二、责任主体1. 医院医院是卫生管理与监督的主体,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明确相关职责,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医院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规范,对自身的医疗行为和环境卫生负责。

三、管理内容1. 环境卫生管理医院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灭菌,防止交叉感染。

同时,要加强污水处理,确保排放符合国家规定。

2. 医疗质量管理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与监督,提高医疗安全。

3. 感染防控管理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感染防控制度,加强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

4.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医院应当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规范,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四、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医院应当设立卫生监督机构,对医院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外部监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院的卫生监督管理,对违反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3. 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医院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反映。

五、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有。

七、结束语医院卫生管理与监督制度是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关键。

希望通过本制度的实施,能够进一步规范医院卫生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贡献力量。

医疗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医疗行业作为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领域,其卫生监督管理至关重要。

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不仅能够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还能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卫生监督管理的目标与原则医疗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医疗机构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这包括保障医疗操作的规范性、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医疗环境的卫生性以及医疗人员的资质和职业道德符合标准。

在实施卫生监督管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监督管理活动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所有的监管措施和要求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公正性原则:对待所有医疗机构应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监管的公平公正。

3、科学性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进行监督评估,依据科学证据做出决策。

4、预防性原则:注重预防问题的发生,通过提前制定标准和规范,引导医疗机构自觉遵守,减少违规行为的出现。

二、卫生监督管理的主体与职责卫生监督管理的主体主要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以及相关的专业协会等。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宏观的卫生监督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机构则具体承担日常的监督检查任务,包括对医疗机构的许可审查、定期巡查、投诉处理等。

相关专业协会在卫生监督管理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可以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专业培训和教育,促进医疗机构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

三、医疗机构的许可与登记医疗机构的设立必须经过严格的许可程序。

在申请许可时,医疗机构应提供详细的设置规划、人员资质、设备清单、管理制度等材料。

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对这些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医疗机构具备开展医疗服务的基本条件。

获得许可后,医疗机构还需进行登记,包括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等信息。

登记信息的变更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医疗人员的资质管理医疗人员的资质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关键。

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医师、护士、药师等各类医疗人员的执业资格,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它是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

医务人员是医疗机构的核心力量,他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对医疗机构来说至关重要。

二、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的意义1. 保障患者权益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举止,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服务时,需要遵守医德、医风,言行举止得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确保医疗服务的公正、公平。

同时,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能够为患者提供投诉渠道,对医务人员的不当行为及时进行制裁,保护患者权益。

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能够促使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制度规定了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需要遵循的标准和规范,可以有效地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概率,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3. 维护医疗机构形象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维护医疗机构的形象。

医务人员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形象,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出现问题,将对医疗机构的声望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建立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可以通过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举止,提升医疗机构的形象和信誉。

三、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1. 医疗行为规范医疗行为规范是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它包括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这些规范和标准既包括专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也包括伦理和道德方面的规范。

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需要严守医德,遵守医学伦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公正、公平和安全。

2. 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是医疗行为监督管理制度需要进行的重要工作。

通过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和提升。

同时,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也可以为医务人员提供一个自我检查的机会,促使他们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医疗行业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行业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行业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在当今社会,医疗行业的发展与每个人的健康息息相关。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业秩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医疗卫生监督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医疗卫生监督管理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质量。

这意味着要保障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受伤害,所接受的治疗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并且医疗服务的提供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

其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即医疗卫生监督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公正性原则,对待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公开性原则,监督管理的过程和结果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预防性原则,通过提前制定规则和标准,加强培训和教育,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科学性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监督管理,如基于数据和证据进行决策。

二、医疗卫生监督管理的主体和职责医疗卫生监督管理的主体通常包括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协调各方面工作,并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卫生监督机构具体承担医疗卫生监督的日常工作,如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管部门、医保部门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相关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三、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执业许可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在设置方面,要考虑区域卫生规划、人口分布、医疗需求等因素,确保医疗机构的布局合理。

执业许可则要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具备提供医疗服务的条件。

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是重点之一。

这包括对医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和整改。

医疗安全管理同样不容忽视。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医疗机构内部环境的卫生与安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全部医务人员、护理人员、服务人员、行政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安全与保密医疗机构应加强员工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不得泄露或滥用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工作人员任何与医疗机构有关的行为都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道德准则。

第四条卫生监督管理机构本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卫生监督、管理和检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医疗机构内部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第五条设备和工具消毒1.全部医疗设备和工具必需在使用前、使用后进行消毒。

2.消毒方法必需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彻底灭菌。

3.消毒记录应详尽,包含消毒时间、方法、人员等信息。

第六条环境清洁1.医疗机构内的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无垃圾聚积和异味。

2.地面、墙面、门窗、家具、设备等应定期进行清洁,保持无尘、无污渍。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并定期进行消毒。

第七条废弃物管理1.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必需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分类和处理。

2.废弃物应放置于专用容器内,定期由专人进行收集和处理。

3.收集和处理过程中,必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传播病原体和其他有害物质。

第三章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第八条医疗废物分类1.医疗废物依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包含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和其他医疗废物。

2.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必需单独存放和处理。

第九条医疗废物收集与运输1.医疗废物必需有特地的容器进行收集,并严格依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运输。

2.运输过程中必需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废物泄漏或造成污染。

第十条医疗废物处理1.对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应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2.尖锐器械应在使用后被放置在特地的容器中,并禁止重复使用。

第四章医疗机构感染掌控与病例报告第十一条感染掌控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感染掌控管理制度,订立感染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有效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能够帮助医疗机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医疗水平,确保患者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本文将从规范制度、实施评估和监督监管三个方面探讨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的内容。

一、规范制度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规范制度。

医疗机构应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临床操作规范、感染控制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等,以确保医疗过程中各项环节的规范操作和质量控制。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明确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形成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

二、实施评估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实施评估。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内外部的评估与审核,以评估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内部评估可以包括医生、护士和患者的满意度调查,检查医疗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医疗记录的完整性等。

外部评估可以由相关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进行,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和文献审查,评估医疗机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评估的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医疗机构,并制定改进计划,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监督监管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监督监管。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医疗服务。

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和合格的医疗器械,是否规范操作等。

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保护患者权益,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秩序。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的建立是医疗行业发展的需要,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基石。

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制度,实施评估和监督监管,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依法严惩违规行为,确保医疗行业的良性发展。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设置规定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设置规定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设置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对医疗质量的关注日益增加,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的设置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将详细探讨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设置规定的相关问题。

一、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医疗机构是社会上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重要单位,因此其质量管理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核心目标是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患者得到有效的治疗和关怀。

通过规范医疗流程、加强医疗设备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等措施,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质量,增加病患的满意度。

二、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的设置为了保障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有效进行,监督机构的设置是必不可少的。

监督机构既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是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

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规范医疗服务质量、处理医疗纠纷等。

监督机构应当拥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并与医疗机构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以确保其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的职责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确保医疗机构的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 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的评审、检查和考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医疗机构实施问责措施;3. 推动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促进医疗机构的持续改进;4. 处理医疗纠纷和投诉,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的正常运行。

四、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的合作与协调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之间应当建立起密切的合作与协调机制。

监督机构应向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帮助其改善质量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主动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共同维护医疗质量和安全。

同时,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之间还应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传递信息,解决问题,并定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交流合作,共同完善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医院依法执业监督管理制度

医院依法执业监督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医院依法执业管理,规范医院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组织机构(1)成立医院依法执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医院依法执业监督管理工作。

(2)设立依法执业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 监督管理职责(1)依法执业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①组织制定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②负责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③负责对医院依法执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④负责对违反依法执业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各科室负责人负责:①对本科室依法执业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②对本科室依法执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③对违反依法执业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3. 依法执业自查(1)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依法执业自查内容包括: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②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许可证相符;③医疗机构是否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④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资质是否合法有效;⑤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是否符合规定;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并有效执行。

4. 违法行为查处(1)对违反依法执业规定的行为,依法执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2)对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

三、制度执行与监督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科室、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2. 医院依法执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依法执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准入许可管理
医疗机构不予登记情形:
(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投资不到位; (四)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五)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 构正常运转; (六)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七)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 查考核不合格;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界定
3.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同级政府给予的财政 补助,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享受政府财政补助。非营利 性医疗机构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 税收优惠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 主经营,照章纳税。 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财 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政策。营利性医 疗机构参照执行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
关于职能的界定
一、法律规定(法定职能) 二、编办(三定方案) 三、上级主管机关文件
医疗服务监督
医疗机构不仅是提供诊疗保健服务的场所,
也是国家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障的载体, 同时还是经济活动的实体。因此,医疗机构 的监督管理工作内容非常丰富、复杂和多样, 涉及的法律法规也非常多。 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的对象是整个医疗服务市 场,而不仅仅是医疗机构。
2、大中型公立医院: (1)超范围执业; (2)新进大学医学毕业生、研究生,未取得

医师资格独立执业; 3、小型公立性医院(中医院)(经济效益差, 人员负担重): (1)出租、承包科室(恶意诊疗); (2)超范围执业; (3)人员资质;
目前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特点

医疗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公立、民营、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三、监督管理职责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全国医疗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四、医疗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内容1. 药品质量安全: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调配及使用药品,应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

2. 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应遵守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器械质量。

3. 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

4. 医疗废物处置: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规定,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5. 用电安全:医疗机构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6. 医疗事故处理: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医疗事故处理规定,妥善处理医疗事故。

五、医疗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措施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医疗机构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废物等管理,确保其质量与安全。

5.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处理医疗事故。

六、监督检查1. 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药品质量安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处置、用电安全、医疗事故处理等。

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监督管理职权是:①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②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③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④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项目包括:①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②执行医疗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③医德医风;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⑤执行医疗收费标准;⑥组织管理;⑦人员任用;⑧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检查、指导项目。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即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并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1。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定一、总则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医疗机构分类和等级划分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设施和服务水平,将医疗机构分为三级。

一级为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二级为综合医疗机构,提供常见病、疑难病的诊断和治疗;三级为综合医院,提供高级复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三、医疗机构的注册和执业许可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依法注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药品,并按照执业许可证的范围和要求提供医疗服务。

四、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服务质量和安全。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的设施、人员、药品管理、医疗记录等方面的合规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整改要求。

五、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处罚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改变医疗机构级别、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

处罚方式包括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

六、医疗机构质量评价卫生行政部门将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主要参考指标包括医疗事故发生率、患者满意度、医疗技术水平等。

评价结果将作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重要依据。

七、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医疗风险评估等方面。

八、医疗机构的举报与投诉公众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

卫生行政部门将对举报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投诉。

对于属实的举报,将依法给予医疗机构相应的处罚。

九、医疗机构的信息公开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公开自身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项目、医师资质、收费标准等。

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查询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

十、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在医疗系统中,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是确保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探讨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的重要性以及有效实施的方法。

一、引言医疗机构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健康服务的需求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然而,由于医疗环境的复杂性,医疗机构的运行往往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因此,为了确保医疗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变得尤为重要。

二、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性1.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可以帮助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过程和结果的监控。

通过对医疗机构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 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通过规范医疗机构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可以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3. 保障患者权益: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是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和投诉渠道,可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和疑虑。

三、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的实施方法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的设定、质量标准的制定、质量控制的实施等。

通过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和标准,医疗机构能够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并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得到有效监控。

2. 强化医疗过程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过程的管理,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规范和标准。

通过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医务人员能够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工作,减少错误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3. 培训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注重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医疗机构能够及时发现医务人员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4. 加强监督与评估: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自身质量的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善。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现状及对策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现状及对策

维护市场秩序
推动医疗改革
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可以规范 医疗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 为的发生,促进医疗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推动 医疗改革进程,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 续发展。
02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现状
监管政策与法规体系
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医疗机构监督 管理的政策法规,为监管工作提供了 法律依据。
进医疗机构诚信经营。
监管效果评估
评估指标体系建立
01
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评估指标体系,用于衡量
监管效果。
定期评估与报告
02
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接受社会监督。
问题反馈与改进
03
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医疗机构,并督促其整改
落实,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地方政策法规因地制宜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适 用于本地区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政策 法规。
监管机构与职责
01
02
03
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监督管 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 施。
监管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 门的医疗机构监管机构, 负责具体实施监管工作。
其他部门
如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 保障部门等也参与医疗机 构监督管理,共同维护医 疗市场秩序。
监管职责不明确
部分监管机构的职责不明确,存在推诿扯皮、监管缺位等问 题。
监管手段单一落后
监管手段单一
目前医疗机构监管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依靠传统的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手段, 缺乏创新和灵活性。
监管技术落后
部分监管机构在技术手段上相对落后,难以适应信息化、网络化等现代技术的发 展趋势。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内容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内容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内容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工作,也是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医疗机构环境卫生监督。

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是指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内外环境卫生状况,包括门诊大厅、病房、手术室、诊疗室、洗手间等各个区域的卫生情况。

卫生监督部门要定期对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确保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符合卫生标准,防止交叉感染和传染病的传播。

其次,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卫生监督。

医疗设备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物质基础,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卫生监督部门要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防止因医疗设备污染导致的医疗事故发生。

再次,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卫生监督。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预防、检查、手术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医疗器械、药品包装物等。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确保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最后,医疗机构卫生管理制度监督。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卫生管理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卫生教育,提高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水平。

总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内容涉及医疗机构的各个方面,是保障医疗质量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工作。

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医疗机构整改,确保医疗机构的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设置规定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设置规定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设置规定近年来,医疗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广大患者的就医体验和健康权益。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与监督,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设置规定。

本文将针对这一规定展开阐述,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医疗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监督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等方面。

一、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患者为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通过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的过程。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患者的权益: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是保障患者权益的基础。

通过有效管理和监督,可以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可以促进医疗机构内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疗效,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3. 促进医疗机构的发展: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有助于加强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的优化,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推动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二、医疗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医疗监督机构是负责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以下职责和权限:1. 监督医疗机构的注册和执业许可:医疗监督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的注册和执业资格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医疗机构合法合规地开展医疗服务。

2. 监督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医疗监督机构负责评估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3. 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和技术操作:医疗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和技术操作是否符合专业规范和标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4. 处理医疗纠纷和投诉:医疗监督机构负责处理医疗纠纷和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监督与管理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监督与管理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监督与管理近年来,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我国不断推行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这些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解决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提高患者就医体验,推动医疗行业的发展。

本文将分析并介绍这些医疗核心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效果。

一、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是指根据医院的规模、综合实力、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将医疗机构分为三级,并按照不同的等级确定其职责、服务范围和设备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这个制度的实施使得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了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了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医务人员管理制度医务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培训、考核、招聘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医疗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是指根据临床诊疗规范和治疗指南,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通过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过程,加强对医疗风险的防控,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四、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药品采购、管理、配送和使用等环节的要求。

通过加强药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管,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

五、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旨在控制医疗费用的过高增长,合理调控医疗服务价格,并规范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

通过制定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方式和医疗机构,降低医疗费用的负担。

六、医疗投诉和纠纷解决制度医疗投诉和纠纷解决制度是指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纠纷,并提供合理的赔偿机制。

通过及时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七、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是指将医疗信息化技术应用于医疗机构管理和临床服务过程中,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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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机构管理(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人员管理(医师、护士、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服务管理(血液、医疗废物、医疗事故、医疗美容、药品、广告、医院感染、临床技术准入、临床技术操作和临床诊疗活动、母婴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实验室等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9.1,修订2004.8.23,实施2004.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6.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8.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5.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5.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9.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12.3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9.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6)部令规章《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3.1.1)《医疗广告管理办法》(1993.12.1)《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9.1)《血站管理办法》(1998.10.1,2005.11.17发布,2006.3.1实施)《处方管理办法(试行)》(2004.8.10)《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7.16)《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7.16)《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7.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8.1)《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8.1)《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5.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9.1)《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9.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10.15)《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03.5.1)《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04.5.27《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2006.2.27发布,2006.6.1实施)《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2005.7.1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2006.3.16发布,2006.7.1实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2006.4.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章程》(1994.9.1)《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9.2)《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1994.9.5)《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1994.9.5)《医疗机构评审办法》(1995.7.21)《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1996.6.11)《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1996.6.11)《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1996.6.11)《综合医院评审标准》(1997.9.1)《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1997.9.1)《医院、乡(镇)卫生院评审结论判定标准》(1997.9.1)《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1999.7.16)《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1999.7.16)《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2001.4.30)《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2001.6.20)《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2000.11.30)《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2002.1.21)《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2002.4.16)《医疗美容项目》(试行)(2002.7.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2002.8.2)《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2002.8.16)《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2002.9.1)《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5.12.16)《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2002.9.1)《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2002.9.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02.9.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5)《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2005.8.1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94年)共分7章55条—总则—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登记—执业—监督管理—罚则—附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共分8章91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总则—设置审批—登记与校验—名称—执业—监督管理—处罚—附则明确了医疗机构的类别共十二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疗养院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其他诊疗机构登记和校验制度申请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提交有关材料登记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审核合格的,发给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人或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向社会开放的校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远、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3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诊疗科目登记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界定了当时我国允许开设的诊疗科目的范围和种类,并统一了诊疗科目的名称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共规定了32个一级科目和130个二级科目执业印章、帐户、牌匾等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的名称一致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门诊病历保存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不少于30年监督管理非法行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不按期校验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视性质、情节、后果给予下列处罚—警告;立即改正;限期改正—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药品和器械—罚款(500元以下;500-1000元;3000元以下;3000-5000元;3000-10000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管理医师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第5号主席令,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核心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执业注册取得医师资格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的30日内予以注册,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师必须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医师《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临床类别:内、外、妇、儿等16个专业中医:中医、中西医结合、蒙医、藏医、维医、傣医等6个专业口腔类别:口腔专业公共卫生类别:公共卫生专业变更注册与重新注册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需到原注册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的,需按规定办理重新注册手续非法行医非医师行医经注册的医师在非医疗机构内行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行医的法律责任视情节、性质、后果分别给予—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1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师资格一经取得,终生有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医师资格证书》仅作为医师注册的依据,并不是医师行医的法律凭证,医师必须持《医师资格证书》注册,领取《医师执业证书》后获得依法行医的权利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行医。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行医。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注意高等院校的毕业生(本、硕、博)在毕业前的实习以及毕业后的见习阶段,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诊疗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进修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行医不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护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9月26日,陈敏章部长签署第31号部长令,予以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总则考试注册执业罚则附则核心护士执业考试制度—领取《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注册制度护士执业考试获得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考试合格,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可以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再次注册:每2年进行再次注册中断注册5年以上,须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3个月的临床实践法律责任未经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非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缴销护士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或拒不履行护士义务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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