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司]如何增强监所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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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下一步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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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下一步工作计划范文一、引言监所作为社会治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维护秩序和改造矫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监所工作也一直在不断地推进和完善,但与社会发展的步伐相比,监所工作还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监所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我拟就监所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说明和阐述。

二、总体目标1. 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监所治安秩序,维护监狱社会稳定;2. 提高矫正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服刑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3. 加强监所与社会的沟通和合作,促进监所改造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具体工作计划1. 加强监所管理(1)健全监所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监所规章制度,加强对监所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监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2)加强监所设施设备的更新和完善,提高监所治安设施的科技含量和可操作性;(3)加强监所内部管理,强化监所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监所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提高矫正教育的质量(1)加强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加强监所教育改造工作,增加教育改造的途径和工具,提高矫正教育的覆盖面和深度;(3)加强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服刑人员的经济自立能力提升,为其重新融入社会做好准备。

3. 促进监所改造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1)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借助外力资源开展监所改造矫正工作,提高工作的多元化和专业化;(2)建立监所开放式社会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对外开放,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监所改造矫正工作;(3)引进新技术,优化监所改造矫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改造效果。

四、工作展望监所是社会的一道重要屏障,维护其秩序和改造矫正工作的成功实施关系着国家安宁和社会稳定。

期盼通过本次工作计划的实施能够取得明显的成效,并对将来的监所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信通过全体监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监所改造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监所检察监督的实效提升分析

监所检察监督的实效提升分析

监所检察监督的实效提升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纵深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全面深入,检察机关肩负着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责任和当代使命。

监所检察作为检察机关重要组成部门,承担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有效履行监所检察监督的重要法律职责。

因此,监所检察工作的完善和提升,既是现实的要求,也是发展的需要。

面对新情况产生的新问题,面临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如何在发展过程中使监所检察监督实效提升,充分发挥监所检察监督职能已经成为监所检察工作中的新课题,亟待思考。

一、当今监所检察的现实情况。

监所检察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监管机关执行刑罚、羁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收容劳动教养等执法工作,以及人民法院变更刑罚执行裁决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的总称。

其工作职责包括刑罚执行监督,看守所等监所机关监督管理活动监督、羁押期限监督,查办和预防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打击在押人员又犯罪、刑事立案监督、受理在押人员的申诉控告等工作,是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活动监督以及反贪、渎侦、批捕、起诉、控申于一体的综合业务部门。

在法制建设不断深入的过程中,监所检察工作在刑罚执行监督和被监管人人权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在各级监所检察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当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渎职侵权犯罪、司法人员犯罪,其中包括徇私舞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犯罪等违法犯罪形势还很严峻,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件和刑罚执行过程中其他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案件时有发生,监所检察监督的现实状况不容乐观。

(一)监督机制不完善。

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监所检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由于诉讼环节多,诉讼时限的计算比较复杂;又由于监所检察部门对各诉讼阶段法律文书的持有率很低,导致一旦出现了超期羁押,有的办案单位利用监所检察部门对案件流程不明而推诿扯皮,不愿配合调查。

完善队伍分析的方法手段,强化公安监所管理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和实

完善队伍分析的方法手段,强化公安监所管理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和实
进 行 交流 沟通 。其工 作 过程 自然也 赋予 民警 对
伍分 析 ,对 不 断加 强 队伍 的 正规 化建 设 具有 重要
论上 能 够 帮助 我们 全 面 、系 统 和彻底 地 理清 民警 思想 动 态 的变 化发 展 脉络 ,而且 在 实践 中能够让
的理 论 意义 和 现实 意 义 。通 过 队伍分 析 不仅 在理 在 各项 行 政管 理 中实 现 公平 、公 开 与 民主 的愿 望
按 照公 安部监 所 管理局 提 出打造 一支 “ 爱 苦 耐 劳 、坚 韧 不 拔 ,昂扬 向 上 、务 实 开 拓 ” 的
队 伍 建 设 目标 ,公 安 监 所 管 理 部 门在 正 规 化 建 设 的 进 程 中 ,只 有 紧 密联 系 队 伍 的实 际 ,与 时 俱 进 地 探 索 新 思 路 、新 方 法 、新 对 策 ,才 能 切 实 增 强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的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性 ,全 面
有效 性 ,毛 泽 东 同志告 诫 我们 , “ 没 有 调查 就没 量
有发 言 权 ” 。因此 ,及 时 、深入 、细致 地实 施 队
( 四) 实施 队伍 分析能够焕发 民警 队伍 的正 能
当前 民警 队伍 的价值认 同已向体 现个人价值 、 谋 求 自身 发展 等更 高 层 次提 出诉 求 ,尤 其是 要 求 H益 明显 。而实施 队伍 分析 ,势必 需要 与不 同层 面 、不 同群体 、不 同文 化 、: 不同年 龄层 次 的 民警
2 0 l 4 年1 2 月
上海公 安高 等专科 学校 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S h a n g h a i P o l i c e C o i l e g e
De c . , 20l 4 Vo1 . 24 N O. 6

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切实促进司法公正

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切实促进司法公正

时代主人2010.6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切实促进司法公正文/吴定军监督纵横近年来,修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精心谋划监督议题,充分运用监督形式,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切实加大司法监督力度,有效增强了司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广泛性,有力促进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充分发挥了人大监督作用。

一、精心谋划监督议题,增强司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1.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司法队伍建设。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队伍建设是关键。

近年来,常委会就如何促进司法队伍建设,在监督选题上进行了认真谋划。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与司法队伍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着手,先后组织开展了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在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司法机关着力改善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建立了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尤其是常委会了解到法检“两院”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政策待遇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等实际情况后,没有简单地将审议意见一提了之,而是与县委政法委专门进行沟通协商,由县委政法委就加强法检“两院”队伍建设向县委提出专项报告,使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2.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促进涉法涉诉热点问题解决。

常委会每年都对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比较,把选好议题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切入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近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法检“两院”关于民事审判、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清理执行积案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检“两院”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

如,县法院就民商审判案件调解结案率偏低,尤其是婚姻家庭案件调解结案率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问题,通过大力增强法官调解意识、提高法官调解水平等措施,积极整改,使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已达65%以上。

县检察院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手段薄弱等问题,通过加强预防工作机制和网络建设,主动与有关部门联手开展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加强效能监察力度、在求实效上下功夫

加强效能监察力度、在求实效上下功夫

---------------------------------------------------------------范文最新推荐------------------------------------------------------ 加强效能监察力度、在求实效上下功夫加强效能监察力度、在求实效上下功夫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及其效率、效果的监督检查,以达到促使监察对象增强工作责任性,改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加效益,加强勤政建设的目的活动。

这几年,彩南油田作业区积极探索效能监察新路子,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笔者认为,有的单位和个人对效能监察工作仍缺乏深刻的认识,尚未完全走向正规,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搞好效能监察,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在规范、普及、抓落实上下功夫。

为此,笔者就效能监察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抓好效能监察谈点粗浅看法,以求得共识,从而推进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效能监察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一是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对监察对象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能力及其效率、效果和效益的综合性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部门运用其特有的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分权,充分发挥监督、教育、惩处、保护的作用,调动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而达到完善管理、提高效能、促进勤政建设的目的。

二是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使我们找到了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的最佳切入点,也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服从服务于企1 / 17业中心任务的有效途径。

其目的,就是促使监察对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和改善管理,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从而增加经济效益。

也是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防止问题的再发生,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力度。

三是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发现各类问题,进行建章立制,规范企业管理行为。

针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开展效能评价,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节约意识和管理意识。

浅论新形势下监所检察监督的实效提升

浅论新形势下监所检察监督的实效提升
督 的现状 不容乐观。 监所 检察 监督 的法律 资源 配置 严重 匮乏 , 严重 制约了监所检 察监督 职 ( 一) 监督机 制不完善。 监督 机制 的不健 全 , 在很大 程度 上 制约了 责 的履 行。 第三 , 监所检 察监督 具有 艰 巨 性, 其 艰 巨性不 单纯决定 于以
监 所检察监督 工作 的有效 开展 。 在案件 办理过程 中, 由于 诉讼 环节多、 上两个特 和生 活艰苦 等方面 , 最 主要 的还在于监督对象 主体是司法人 诉 讼 时限计 算复杂 、 监 所检 察部 门对各诉讼 阶段 法律文 书持有 率低等 员和违法犯罪 的被 监管人。 司法人 员具 有很强 的反监督 和侦查的能力 ; 原 因, 导致一旦 出现超期 羁押 , 有的办 案单位 之间相互 推诿 扯皮 , 不愿 被监管人在人格方面具 有多重性 , 一方面表现为狡诈 和法律意 识淡薄 , 配合 调查 。 外地 临时羁 押的, 办案单位 为了节 约办 案成本 不按时换 押。 另一方 面又是 合 法权 益易 受侵 害 的弱 势群 体 , 属于受 保 护的对 象 。 第 在法律 没有赋予监所检 察部 门强有力工作 手段 的前题下, 监 所检 察部 门 对超期 羁押难 以认定和 纠正 。 四, 监 所检察 监督具有主动性 。 对监所检 察监督工作范 围内的各项检察 监督 职责的履行 和处理 , 必 须积极 应对 , 快 速反应 。 监督工作 的千 头万
此, 监所 检察工作的完善和提 升, 既是现实的要求 , 也 是发展 的需要。 面 督职责的必要程序规定严重缺失, 尤其是缺乏相关实施法律监督 的程 对 新情况产生 的新问题、 新形势提 出的新要求 , 如 何在发展 过程 中使 监 序规 则。 所检 察监督实效 提升, 充分发 挥监所检察监督 职能已经成为监 所检察工 ( 二) 工作 机制与监 督工作 的不 统一。 近年来 , 监所检 察监督 工作 作 中的新 课题 , 亟待思考。 制 度和 相关行 为规范 正在 逐步建 立 和完善 , 但 远 未形成 协调统一 的制

规范管理 强化监督 提高效能监察工作实效性

规范管理 强化监督 提高效能监察工作实效性

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提高效能监察工作实效性海洋工程公司是根据集团公司加快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步伐,持续推进专业化重组的战略部署,于2004年11月组建的海上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几年来,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始终把“抓重点、打基础、强指导、重成效”作为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四个到位”,强化“三个结合”,抓好“三个环节”,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工作的监督与服务职能,不断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公司“打基础、上水平,谋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坚持“四个到位”,保证效能监察工作落地生根(一)思想认识到位。

一是领导重视。

公司领导一直把效能监察工作定位为“反腐倡廉的一把利剑”,在具体实施中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定期组织召开效能监察工作会议,提出具体要求。

总经理黄立功亲自审核立项计划和监察报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也经常督促效能监察工作,主动要求和安排对分管工作进行效能监察。

二是效能监察人员认识到位。

公司监察处积极承担职责,在自身人员少的情况下,通过加强对相关部门人员效能监察知识培训、专题会议等形式,不断加强和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对效能监察工作的认识,使参与效能监察的人员明白效能监察工作是发现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督促落实。

三是员工认识到位。

通过动员会、宣传专栏、内部网站、简报等媒介,有的放矢地向员工讲解效能监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宣传效能监察工作取得的实效,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加强对员工教育,激发员工参与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二)组织领导到位。

公司切实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

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工作机构,及时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年度工作安排。

基层单位设置效能监察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公司提供工作信息,协助落实工作部署。

在实施过程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审定效能监察项目,听取工作汇报,对效能监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稳步扎实推进效能监察工作。

提升管理制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提升管理制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提升管理制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1. 引言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的一种规范行为的方式和手段,旨在提高组织的效率、协调和控制。

然而,许多管理制度存在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如何提升管理制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 明确目标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

管理制度的针对性取决于设定的目标是否明确、具体和可衡量。

例如,一家企业的目标可以是提高产品质量,但如果没有明确如何衡量质量并设定具体的指标,那么管理制度就难以有效落实。

3. 定期评估常规的评估是提升管理制度实效性的关键。

通过定期评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评估应该包括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对结果的分析和对参与者的反馈等方面。

4. 制定明确的责任制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的责任制来确保落实。

每个岗位都应该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以便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在制度中的角色和责任。

责任制的建立还需要有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机制,以激励员工积极执行管理制度。

5. 培训与沟通为了提高管理制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组织应该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员工应该了解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此外,有效的沟通也是关键,组织应该与员工进行定期沟通,倾听他们的建议和问题,并及时解答。

6. 简化流程管理制度繁杂、流程冗长往往导致执行效率低下。

为了提高管理制度的实效性,组织应该不断优化和简化流程,避免过多的审批环节和繁琐的操作步骤。

简化流程可以减少冗余,提高执行效率。

7. 数据驱动提升管理制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需要依赖数据驱动。

组织应该收集、分析和利用相关数据来辅助决策和改进管理制度。

数据可以揭示问题的本质,为制度改进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绩效指标来监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 引入科技手段现代科技手段的引入可以提高管理制度的实效性。

例如,组织可以利用信息系统来管理和执行制度,通过自动化和数字化的方式降低人为差错和提高效率。

此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也可以帮助优化管理制度。

工作总结:提升监察建议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四大着力点

工作总结:提升监察建议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四大着力点

工作总结:提升监察建议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四大着力点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实践发现,部分监察机关对行使监察建议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对监察建议的重视程度不够,执行过程中打折扣。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提高监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明确指导原则,提升监察建议的政治属性各级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大政治意义。

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必须将政治属性贯穿始终。

要树立正确政治导向,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监察建议工作的全过程,结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引导监察对象所在单位以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监察建议。

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收到监察建议,就意味着拉响了“政治警报”,一旦讳疾忌医将面临更大的廉政风险,这促使监督单位把监察建议视为一剂“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药,主动贯彻执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贯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正风反腐标本兼治。

围绕监察对象所在单位特点,提高监察建议的针对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

实践中,监察对象所在单位由于各自权责的不同,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也不尽相同。

比如,在居民医疗、缴纳社会保险、交通罚款等窗口行业往往存在一次性红包问题,而在建筑工程、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的节点繁多,腐败交易形式也极为复杂,贿赂内容既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也包括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提供旅游等。

特别是针对当前扶贫、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领域,亟须找出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

强化监督日常增强监督实效对策

强化监督日常增强监督实效对策

强化监督日常增强监督实效对策为了强化监督日常,增强监督实效,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1.加强监督部门的组织建设,确保人员配备合理、素质高,专业能力强。

同时,要加强对监督部门的培训和研究,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分析能力。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明确的监督目标和指标,明确各级监督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同时,对监督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对工作成果进行公开,确保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建立监督信息化系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信息的快速采集、分析和处理,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实效。

二、加强监督的力度和广度2.扩大监督的广度,加强对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个领域的监督。

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学者参与监督,加强外部力量对监督工作的监督,提高监督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加强对监督对象的监督1.建立起对监督对象的全程监督机制,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全程监督,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加大对主要监管对象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对象要进行专项检查。

2.加强对监督对象的问责,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四、积极推进社会监督1.加强群众监督的渠道和机制建设,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工作。

通过公众投诉、意见建议箱等方式,及时获取监督对象的不正之处和问题,对于民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和反馈。

2.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监督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高监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五、加强国际合作1.借鉴国际监督经验,学习先进的监督理念和方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监督机构进行交流和合作,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加强跨国追逃追赃合作,加大对外逃腐败分子的追查和打击力度,形成合力,构建完整的国际反腐败监督机制。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我们可以有效强化监督日常,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

把握检务督察重点增强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握检务督察重点增强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ﻪ二、把握检务督察工作的开展重点ﻭ根据全国检察机关已开展的检务督察来看,检务督察工作的主要职责和范围包括:
(一)检察业务督察ﻭﻪ执法办案是检察权运行情况的主要表现形式,因此检察业务督察的重点是办案质量,包括具体的执法办案和诉讼活动方面的督察。从实体监督上说,检务督察将督察“关口”前移,对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督察,从实体审查上纠正违法办案;从程序监督上说,检务督察的重点还在于检察人员在办案程序、办案纪律以及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在福建泉州市检察院,要求将本院所办理的案件全部输入检务督察办案系统,由该院检务督察办公室对本院所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对是否需要由检委会进行研究讨论的案件进行实体和程序上的审查把关,再由检委会予以讨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与检委会的职能相交叉,但作为一种监督程序,区别于检委会会前审查和检委会决定事项的职权,体现的是检务督察部门对检委会办事机构及检委会的执法行为的监督,从实体和程序上同时确保了案件质量,有效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
ﻪ从定义上看,《暂行规定》第二条指出:“检务督察是检务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这是新时期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探求,也是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题的有效措施。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倍受争议,检察机关监督一切执法、司法部门,那么,谁来监督检察院呢。ﻭ对检察机关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外部监督,包括人大监督、党委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宪法赋予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权力制衡方面的监督;一种是内部监督,包括检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地方党委派驻检察机关的纪律监察监督和检察机关聘请的人民监督员的人民监督员机制。但人大、党委由于不是专业执法机关,其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没有深度和广度;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的监督显得很苍白无力;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只是对检察机关有可能做出撤案、不起诉等案件进行监督,其监督的范围较狭窄。因此检察机关需要建立和制定一个检察机关内部对检察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有深度的监督部门和监督制度,这就是检务督察应运而生的前提和必然。检务督察在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的基础上建立,但又监督制约检察权的行使,它改变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原有构架,在职能作用上与其他监督方式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交叉。ﻭﻪ第一,检务督察具有权威性和刚性。在机构设置、权责配置及协调运行机制方面,检务督察都体现出一级独立权力的特性,这与纪检监察部门类似。《暂行规定》就检务督察委员会的组织设定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即督察长由一名院领导担任;副督察长分别由政治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委员分别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级检察机关除了设置常设机构外,可设置检务督察小组,对案件质量、检容风纪、检务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具体督察,督察组长及成员,可由群众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投票,并由督察长任命产生。实践中,检务督察人员主要由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也包括法律政策研究室、政治处其他部门人员。ﻭﻪ第二,检务督察具有主导性和特殊性。在监察对象上,检务督察以检察执法活动为对象,纪检监察则是党内对人的纪律监察,上级检察机关的监督则是一种上对下的机关领导,各个业务部门的监督主要针对办案的执法程序和相关业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在内容上,检务督察指向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和活动,涵盖业务监督、行政监督甚至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而纪检监察侧重于对机关内部执法作风、工作纪律的检查和惩戒,上级检察机关的监督则集合业务监督与执法守纪等方面的行政监督,各个业务部门的监督主要针对案件办理。检务督察的内容更为宽泛,涵盖并拓展纪检监察及上级院监督的内容,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中统领全局,兼具行政监督和诉讼监督的职能,强化了上级院监督和对其他部门的协调和监督,奠定了检务督察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体制中的主导地位。

浅议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公安监督管理工作

浅议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公安监督管理工作

(二)要进一步理顺监督渠道。首先要理顺外部监督体制,增强监督的广泛性。一是扩大警务公开范围,增强透明度。对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情,实行阳光操作,及时把相关的政策、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监督权力运作的全过程。对于来不及直接与群众见面和接受群众监督的重大决策、程序、结果的警务要事后公布,并采取多种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的事后监督。二是建立群众监督的绿色通道。整合纪委、监察、督察、审计、控申等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公布举报电话,强化对群众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告来告去,领导批来批去,监督部门转来转去,基层推来推去,最后还是哪来哪去”的问题。三是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要通过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受理转办案件、组织到公安机关视察等形式,自觉接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相对于外部监督而言,内部监督更具有直接性、针对性、有效性,必须重点予以加强。一是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上级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措施,加强对基层领导的教育、提醒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对犯下一般性错误,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采取责令辞职等措施进行调整,防止“小错”转化为大错。二是通过贯彻民主集中制,硬化同级监督。要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一把手”或班子其他成员的帮助教育。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权力要分散,用票决权制约决策权,防止“一言堂”一人说了算。三是广泛发扬民主,实行自下而上的监督。要推广民主评议、质询问责等民主形式,让广大民警对重大事务、重大决策享有必要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各级公安机关的权力行使处于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真正达到使之不能、不敢违法违纪的目的。四是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纪检监督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碰硬和顶住压力,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做到案件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务必把“从严治警”措施落到实处。

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监督机制和方式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为了更好地应对社会发展的需求,完善监督机制和增强监督实效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

监督机制是保障监督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

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督责任和权力的界定。

要建立健全监督部门和人员的配备,提高监督机构的专业素质。

要注重监督机制的创新,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全面、高效、透明的监督系统,提升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要加强对监督机制的评估和监测。

监督工作的效果往往难以直接观察和衡量,评估和监测是必要的。

需建立科学的监督评估指标体系,从监督机制的完善程度、监督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督结果的成效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估。

要运用数据分析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监督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和改进。

要加强监督信息公开和参与。

监督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是保障监督工作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要完善监督信息公开制度,将监督的过程、结果及其依据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要积极倡导公众参与监督工作,通过设立投诉热线、征求公众意见等方式,让公众成为监督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提高监督的广泛性和深入性。

要加强监督机制和方式的创新。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监督的对象和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必须加强监督机制和方式的创新。

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智能化监督,提高监督的精确性和针对性。

要推动监督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通过信用评价和信用奖惩机制,促进企业和个人遵守法律法规,增强监督的约束力。

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是当前必须面对的任务。

只有建立起科学、高效、透明的监督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我们应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加强监督机制和方式的改革和创新,营造一个更加公正、透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开展执法检查 增强监督实效

开展执法检查 增强监督实效

开展执法检查增强监督实效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和经常性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督法颁布实施后,信州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突出重点,创新方法,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制定好执法检查计划监督法第九条规定,执法检查项目的来源主要有六个途径,但具体如何来确定好执法检查项目,制定好执法检查计划呢?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体现一个精神。

即“少而精”的精神。

执法检查的项目过多过滥,不但不利于常委会集中精力抓大事、议大事,而且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重点不突出,效果较差,费力不讨好。

如果执法检查的项目过少,又起不到举一反三和典型带动作用。

因此,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来看,我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选取2-3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

(二)坚持两个围绕。

监督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法第九条规定的途径,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根据这一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的确定和计划的安排,重点坚持两个围绕:即围绕区委的工作重心和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握好执法检查的正确方向;围绕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握好执法检查的重点。

(三)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分析筛选。

每年11月底,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均应对监督法规定的六个渠道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析,认真筛选,然后在每年年底提出下一年度拟开展的执法检查项目建议,并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汇总,初步形成区人大常委会下一年度执法检查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区人大常委会下一年度执法检查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印送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区人大常委会下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方案(草案)。

打出“组合拳”增强监督刚性实效

打出“组合拳”增强监督刚性实效

打出“组合拳”增强监督刚性实效作者:暂无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6年第2期张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着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努力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

执法检查针对性与实效性并存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

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安排对水污染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职业教育法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2015年4月12日至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河南省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

由委员长担任组长到地方进行执法检查,这还是第一次。

职业教育关乎国家经济转型和竞争力提升,关乎亿万劳动力就业,其不仅是教育问题,更是重大民生问题和经济发展问题。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改善民生、保证充分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根本举措。

把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列为今年第一项执法检查任务,足见中央对职业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

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可谓抓住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体现。

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施行。

一年多来,有关部门出台了部门规章,细化了消费者投诉流程、经营者义务,对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欺诈消费者行为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公检法司]如何增强监所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检法司]如何增强监所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检法司]如何增强监所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何增强监所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书中指出:“中国绝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类规章、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

”在监所精细化管理中如何增强监所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的是我们做把信送给加西亚的罗文中尉,扎扎实实、精心细致、主动做好每一件事,从小事入手,针对每个细节精益求精,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事事有检查,时时有计划,事事有总结,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及时消除管理上的盲点,注重管理实效,提高管理效能。

一、创新勤务运作模式,实现基础工作程序化以看守所安全为中心,创新管理模式,健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安全机制。

一是完善基础建设。

按照上级公安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看守所硬件设施的投入、维修和保养,努力建成现代化智能化的新型看守所,为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执法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科学分工,合理设岗。

要不断完善一人多岗、混合值班、分组运作的勤务模式;加强领导带班,实行带班领导全程管控;优化管教力量,推行主协管制度,实现由单一化管理到复合型管理质的转变,提高安全系数;同时依靠信息技术,实现监所动态信息主导监所勤务。

三是规范操作流程。

要梳理整合监管业务,使每一岗位成为监管“流水线”上一个环节,环环相扣,实现监管工作流程化。

按照看守所业务流程要求,将主要业务(收押—日常管理与刑事诉讼—出所)环节流程控制作为监所精细化管理的切入点 ,在看守所总的工作流程下面,规划出收押换押工作流程等五项重要工作流程,细化工作程序和标准。

四是建立严密的岗位责任制度。

引进 ISO 质量认证管理体系,运用精细化管理原理,及时整合现有规章制度,废除已经过时和不合时宜的制度,补充和细化既简单明了又易于操作的各项规范流程,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予以丰富完善,按精细化管理要求成为每个民警、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细则,扎实推进监所管理标准化和流程化。

工作心得:提升五种能力强化法律监督效果

工作心得:提升五种能力强化法律监督效果

工作心得:提升五种能力强化法律监督效果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需要不断提升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能力。

只有不断提升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能力,才能实现良好的检察监督效果。

具体而言,可以从五方面提升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能力:一是获取分析信息数据的能力。

法律监督通常可以分为依申请启动的法律监督和依职权启动的法律监督。

依申请启动的法律监督,存在明确的申请人,可以较好地解决监督线索来源问题;依职权启动的法律监督,则需要检察官从海量信息中及时发现监督线索。

按照宪法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行政执法活动、诉讼活动等实行监督,这就决定了检察官面对的是不同部门、不同环节和不同领域的海量数据。

通过传统的人工方式审查发现其中的监督线索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偏离度分析等从中发现可能违法的行为,由此提高监督效率,扩展监督范围和监督效果。

如,对于每年数量巨大的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发现存在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等情况,要求检察人员一件一件查阅并不现实,只有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才能从中筛查出可能存在错误的案件,然后进行重点跟进监督,方能实现全面监督与个案监督的良好结合。

二是解决监督事项专业问题的能力。

法律监督关系可以分为三部分,即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监督事项。

监督事项,主要是指监督对象在履职用权过程中的执法司法活动,这些执法司法活动本身具有专业化特点。

如,对食品、药品领域执法监督,因为食品、药品领域的专业性,检察官需要深入了解食品、药品专业知识,还要深入了解食品、药品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否则,难以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实质性监督,也难以判断案件是否需要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虽然可以借助专家进行相关鉴定,但专家鉴定意见本质上仍是一种“专家证言”,对其审查判断仍需要检察官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三是调查核实的能力。

检察监督不是一种泛泛的监督,而是针对性很强的具体监督,监督的手段不仅包括建议权,还包括一定的决定权。

以增强监督实效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以增强监督实效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以增强监督实效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进步的灵魂。

任何一个单位,任何一项事物,只有创新才能前进,这是一个无可争辩的真理。

但是哲学上讲“过犹不及”,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应注意避免一种过度强调“创新”的倾向,特别是我们质监执法工作的创新,更应慎之又慎。

1.是要健立建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形成依法行政的机制和环境。

严肃工作纪律,警惕重服务、轻执法的倾向,杜绝纪律松驰、执法不力的问题。

要严格执行错案追究等制度,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要制定和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来管人、管事,按制度办事,防止执法随意性。

要梳理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执法业务流程,力求细化、严谨可操作,用于指导全局的执法办案。

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内部管理等法无明文规定的内容,要结合自己实际来明确,只有按程序和规范办事,才能保证我们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提高人员素质来提高执法水平。

首先是改进工作方法。

重点要转变思想观念,做到既要有法律观念,更要有政策观念,在依法办事的基础上,秉持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要灵活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式,学会不但运用法律,也能灵活运用法律条文以外的,如宣传的方法、教育的方法、抓重点的方法、抓典型的方法来达到执法目的,实现自身职责。

具体讲,就是要坚持依法办事,就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就是要坚持教育为主,整改为主,处罚为辅。

其次是要加强系统内部的工作协调。

各科室、二级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局执法科要加强对全局执法打假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督查工作,要在开辟执法打假工作新领域上下功夫,着重办理一些带有示范性、开拓性、方向性的大案要案。

2.完善案件备案体制,严格执行案件所适用的法律、规章备案登记制度案件办理的质量高低是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具体表现,为了加强对案件行政行为的监督,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今年来,我们将案件备案工作作为法制监督的重要方面来抓。

形成监督合力 提高监督实效

形成监督合力 提高监督实效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反腐倡廉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落实这一要求,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着眼大局,拓展监督内容。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也在不断加强,呈现出监督意识越来越强、监督思路越来越清晰、监督途径越来越多样的良好态势。

但也必须看到,目前监督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这既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反腐倡廉工作要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就必须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拓展监督内容。

一是通过监督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是通过监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

应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部署,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监督力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通过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

应通过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和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改正纠错制度等,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民主意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扩大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

四是通过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党的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

对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来说,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

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丁丁
【期刊名称】《人大研究》
【年(卷),期】2006(0)10
【摘要】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举措,对于更好地发挥人大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健全和规范人大监督机制、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页数】1页(P1)
【作者】丁丁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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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司]如何增强监所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何增强监所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书中指出:“中国绝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类规章、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

”在监所精细化管理中如何增强监所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的是我们做把信送给加西亚的罗文中尉,扎扎实实、精心细致、主动做好每一件事,从小事入手,针对每个细节精益求精,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事事有检查,时时有计划,事事有总结,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及时消除管理上的盲点,注重管理实效,提高管理效能。

一、创新勤务运作模式,实现基础工作程序化以看守所安全为中心,创新管理模式,健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安全机制。

一是完善基础建设。

按照上级公安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看守所硬件设施的投入、维修和保养,努力建成现代化智能化的新型看守所,为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执法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科学分工,合理设岗。

要不断完善一人多岗、混合值班、分组运作的勤务模式;加强领导带班,实行带班领导全程管控;优化管教力量,推行主协管制度,实现由单一化管理到复合型管理质的转变,提高安全系数;同时依靠信息技术,实现监所动态信息主导监所勤务。

三是规范操作流程。

要梳理整合监管业务,使每一岗位成为监管“流水线”上一个环节,环环相扣,实现监管工作流程化。

按照看守所业务流程要求,将主要业务(收押—日常管理与刑事诉讼—出所)环节流程控制作为监所精细化管理的切入点 ,在看守所总的工作流程下面,规划出收押换押工作流程等五项重要工作流程,细化工作程序和标准。

四是建立严密的岗位责任制度。

引进 ISO 质量认证管理体系,运用精细化管理原理,及时整合现有规章制度,废除已经过时和不合时宜的制度,补充和细化既简单明了又易于操作的各项规范流程,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予以丰富完善,按精细化管理要求成为每个民警、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细则,扎实推进监所管理标准化和流程化。

二、强化在押人员考核,实现教育感化、矫治最大化充分发挥监所教育转化特殊的职能作为,健全对在押人员的新型教育转化机制。

一是强化考核机制,制定并落实对在押人员的作用,以为抓手加强教育,充分调动在押人员的改造积极性,使其由“被动管理”向“自我管理”的模式转变。

二是强化面对面直接管理力度,实现管理方法的“精细化”。

直接管理就是要求民警与在押人员直接见面,及时、迅速、准确、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在押人员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在押人员现实表现进行量化计分,然后按“日记载、周汇总、月公布”的方法实行考核。

三是注重多元化教育,不断丰富管教内容和形式。

充分利用电教化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和专题教育活动,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自学成才能手进行现身教育,同时积极关注国家大事(如钓鱼岛、黄岩岛、十八大等)对被监管人员实施爱国教育;以监区文化为载体,创办教育特刊,增加监内图书数量和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学习、书法书画、出手抄报等比赛,营造浓厚监内文化气氛,体现教育转化效果;积极开展社会帮教方面,结合大走访活动,坚持“请进来、宣传出去”方式,邀请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管教,开展现身说法,提供亲情电话等措施;运用开发的“被监管人员关押状况短信、微信交互平台”,让民警通过这个平台和被监管人员的家里建立了安全和高效的沟通平台,形成被监管人员、管教民警、家属之间的间接互动。

四是成立心理矫治和心理干预中心,充分利用“心理咨询”教育平台,发挥现有心理咨询师的作用,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教育,解决被监管人员心理问题,推行心理矫治教育。

三、立足信息技术运用,实现信息运用日常化在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硬件建设和开发实用的应用管理系统,不断拓展“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

实现监管工作全程网上流转,实现完成事后统计分析到事前事中管控的转变,进一步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开发运用在押人员财务管理系统。

对在押人员代管财务进行代存、消费、提取管理,同时还包括在押人员食品及其他生活用品的代购管理,提供相应的单据、报表等。

二是开发在押人员医务管理系统。

针对监管医务实际,研发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医务管理系统。

对在押人员的入所体检、所内就医、出所治疗等工作过程进行实时管理,同时还包括医务室的药品管理和在押人员的病历管理。

同时拓展巡诊医生的职能,对巡诊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情况进行实时记录。

三是在押人员的考核系统。

根据开发考核系统,辅助完成对在押人员的考核管理。

利用考核系统对在押人员实行等级化管理,累积管教、值班民警和巡控民警违规计分,实现预警提醒,通过预警研判平台加强对预警系数的分析、研判和评估,注重对看守所安全规律、特点的研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促进看守所安全动态管控。

四是建立留所服刑人员家属会见的短信预约平台,增强便民措施,方便在押人员家属会见。

四、注重教育感化,实现深挖犯罪工作专业化深挖工作是看守所工作的一个亮点,要以突破疑难、零口供案件为主要抓手,加强深挖工作。

一是加强深挖犯罪工作质量管理。

认真制定执行,规范深挖犯罪工作操作流程和案件认定统计工作,完善深挖犯罪档案建设和线索查证机制、案件核实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深挖犯罪工作的质量。

二是加强深挖犯罪手段建设。

强化有关力量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切实发挥狱侦攻关基地的作用,提高疑难案件的攻坚突破能力。

同时,加强对青年民警的深挖犯罪能力培养,建议选派到刑侦交流培训,不断改善深挖犯罪工作队伍结构,提高看守所民警整体破案攻坚能力。

三是加强深挖犯罪工作破案机制建设。

深化细化深挖犯罪工作破案奖励机制、政策兑现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将破深挖犯罪工作案融入日常的管教工作之中,扩大破案线索来源。

加强与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切实解决在押人员政策兑现问题,确保工作深挖犯罪工作可持续发展。

四是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对民警进行培训。

一方面请刑侦部门的专家、心理学家来所讲课;另一方面组织骨干民警到先进单深挖犯罪工作位取经学习,提高队伍深挖犯罪工作工作能力。

五、完善管理监督体制,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和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是监所精细化管理最终目的。

在管理工作中,必须围绕“双保障”这个重心,规范对在押人员的生活管理、教育改造与刑事诉讼,建立、健全各种工作规范。

一是以人为本,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不打骂、不变相虐待和体罚保证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伙食标准,进一步完善在押人员生活、财物管理等制度,加强帐目管理和送物回执制度,公开代购物品价格。

注意调剂在押人员伙食,每周制定食谱,关注未成年、女性和老弱病残的在押人员的生活状况,给予适当的营养搭配与补充,给刑释人员发放路费。

二是为在押人员依法开辟“绿色通道”。

健全在押人员辩护、上诉、申诉、举报、控告材料转递制度;在监内设置了的“检察举报信箱”和“所长信箱”,建立在押人员受虐报警制度,及时制止侵害行为的发生;同时建立在押人员超期羁押催办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坚持在押人员超期羁押网上预警通报制度,实行零超期,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以创建“文明监室”为载体,严厉打击“牢头狱霸”行为。

由带班所领导每天在学习、生产、饭前饭后、收视、静坐、就寝等重点时段对监室和在押人员的内务和秩序全方位评分,以此作为评比“文明监室”条件。

同时对监区内存在的“牢头狱霸”现象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打击,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完善预防和治理“牢头狱霸”机制,建立违规人员档案,对违规行为实行告知制度,按照规定进行教育处罚。

四是规范医疗运作,实现医疗社会化。

坚持做到监室每天巡诊、监区每周消毒,确保在押人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继续深化医疗社会化改革,加大医疗设备(心电图、血常规、血糖仪等)运用频率,加强对诈病、伪病的鉴别能力;开辟就诊住院“绿色通道”;成立心理矫治和心理干预中心,定期给看守所民警和在押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教育,解决民警和在押人员心理问题,推行心理矫治教育。

五是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

强化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加强监督的意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警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继续聘请执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看守所工作,适时召开在押人员家属座谈会征求意见;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发挥警务督察和纪检监察的作用,强化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

六、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实现看守所队伍正规化民警是看守所所工作的主要力量,是管理的核心要素。

拥有一支精干高效的民警队伍,是做好看守所工作的必备条件。

一是开展队伍教育活动,提升队伍素质,提高队伍战斗力。

以建立“优善”和“瑕疵”档案的队伍分析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队伍建设,以解决队伍中不和谐因素;同时要加强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学习,强化安全和大局意识,制定详细的精细化管理培训计划,增强实用性,促使民警有效掌握监所工作的各种流程规范,实现警力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的转变。

二是合理配置警力、调整激励举措。

看守所民警从事最直接、最具体的管理工作,常年与在押人员直接面对面,超负荷工作,身处最危险的环境,承受最直接的压力,要将警力向管教、巡控、医务等岗位倾斜;在待遇上要向管教、巡控、医务等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

同时要加强重点岗位掌控,建立岗位交流制度,实行队伍动态管理。

三是强化领导职责,引领队伍正气。

坚持所领导带班负责制,每天负责对看守所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日常警务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促进队伍管理,提高民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将领导履行职责情况与民警监管执法行为进行捆绑式管理,强化“一岗双责”制,促进队伍管理机制,为确保队伍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建立严格的机制和考核办法。

按照“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定奖惩”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做到细化量化,做到项项工作有规范,每项业绩有考核;对每个岗位的职责、目标作具体规定和明确分工,实现目标量化管理;同时要有科学的民警评价机制,严格奖惩措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不仅要与经济利益挂钩,还要与公务员考核、表彰奖励、后备干部推荐挂钩,最大限度地激发民警队伍活力,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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