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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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

4.1

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

4.2

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

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

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

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

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

4.6

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为确保在生产加工环节过程中,杜绝因操作不慎造成损失及违反作业指导书等问题的发生,制定本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1、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车间、质检员、仓库管理员认真执行本规定。

2、车间认真按生产加工计划,及时安排组织生产,有下列情况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负:品种、包装规格、数量不符,合格证漏填或错填内容的。

3、生产加工的成品应严格执行糕点食品标准规定。

4、辅助材料按消毒规定进行操作。

5、仓库保管员必须按下达的生产加工通知单内容,准确无误的落实发放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袋、合格证、标签等。擅自更改包装、品种规格、增减包装数量,错发、误发辅助材料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质检员按生产加工通知单下达的品种,标准、规格准备合格证,及时安排打印生产日期,快速传递到位,擅自更改合格证品种、标准、规格、漏、少合格证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7、仓库保管员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车间生产,保证各种辅助材料数量的供给,因工作不慎、错发、擅自脱岗影响车间正常生产的按厂内有关规定处理。

8、对蜜饯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生产作业按规定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9、生产过程分为一般工序和关键工序。本公司蜜饯生产的关键工序有:原料验收、渗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烘烤(卫生控制等)包装,除关键工序以外的生产工序为一般工序。关键工序应重点控制。

10、关键工序在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中添加了★,各环节应认真操作并对工艺操作作记录。

11、生产结束后,各工序(原料验收、分拣、去核、清洗、煮制、化糖、渗糖、烘烤、冷却、包装、检验、入库等)认真填写岗位工作记录,生产科长审核后,上报质检员进行出厂检验。

12、各工序操作人员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未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的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理。

13、生产车间环境卫生班前、班后各清扫一遍,班后清理卫生完毕开启杀菌灯,时间不低于2小时,确保生产车间的卫生。

14、此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

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产品的出厂检验控制。

3、职责

3.1、检验员、复检员负责执行本制度,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记录。

3.2、技术保障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制度。

4、内容

4.1、出厂检验是公司对产品的最后一次质量检验,也是判定产品是否满足客户要求的重要手段,因此,出厂检验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检验。

4.2、检验员按照《分析计划》的检验项目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做好详细记录,复检员确认。

4.3、产品出厂检验完合格后,检验员按要求填写《出厂检验记录》并出具《质检报告单》。

4.4、对出厂检验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员应报告上级领导,禁止产品出厂。

4.5、检验员应保证记录应清晰、完整,并且能准确反应产品的质量状况。

4.6、《出厂检验记录》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存档。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3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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