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
DB22T 5046-2020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标准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标准Standard for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riskfor production safety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DB22/T 5046 -2020施行日期:2020 年11 月27 日2020·长春前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 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二)》的通知》(吉建标〔2019〕2 号)的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风险评估;5 风险管控;6 资料管理;7 持续改进。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5)3.1基本原则 (5)3.2组织机构 (5)3.3制度管理 (6)3.4管理职责 (6)3.5培训 (8)4风险评估 (9)4.1一般规定 (9)4.2风险识别 (9)4.3风险分级 (12)4.4风险分析 (17)5风险管控 (18)5.1一般规定 (18)5.2风险管控措施 (18)5.3风险分级管控 (21)6资料管理 (25)7持续改进 (26)7.1 评审 (26)7.2 更新 (26)7.3 沟通 (27)附录A 风险点登记台账 (28)附录B 施工现场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参考样本) (29)附录C 风险控制表单 (30)本标准用词说明 (35)引用标准名录 (36)附:条文说明 (37)1总则1.0.1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规范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行为,持续推进生产安全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逐步降低企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吉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DB22/JTXXX-201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泥聚苯模壳格构式混凝土墙体建筑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ement expansive polystyrene granule form latticed concrete wall buildings2017-00-00发布2017-00-00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水泥聚苯模壳格构式混凝土墙体建筑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ement expansive polystyrene granule form latticed concrete wall buildingsDB22/JTXXX-2017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7年00月00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7·长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00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水泥聚苯模壳格构式混凝土墙体建筑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水泥聚苯模壳格构式混凝土墙体建筑技术规程》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22/JTXXX-2017,自2017年00月00日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00月00日前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6]1号)要求,编制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经调查研究,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规程。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基层工程技术标准》大纲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DB22/T XXXX -20XX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工程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recycled aggregate road base engineering20XX-XX-XX 发布 20XX-XX-XX 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工程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recycled aggregate road base engineeringDB22/T XXXX-20XX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施行日期:20XX年XX月XX日20XX ·长春前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8〕1号)文件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理论分析,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材料;5设计;6 施工;7 质量验收。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恒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编:130041,邮箱:jljsbz@),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恒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恒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古文光陈俊松张立华李铁刚张聪孙宏亮王丽冰田丽鑫王青松姜长龙邵明帅李宁高菲徐俭孙炜宁张宝成朱春凤付伟光金磊李月姝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关洪波周毅陶乐然孟辉刘旭目录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术语 (2)2.2符号 (2)3 基本规定 (4)4 材料 (5)4.1水泥 (5)4.2石灰 (5)4.3粉煤灰 (6)4.4水 (6)4.5再生骨料 (6)5 设计 (10)5.1一般规定 (10)5.2再生骨料混合料组成设计 (10)5.3路面结构设计 (12)5.4改建设计 (13)6 施工 (14)6.1一般规定 (14)6.2再生骨料制备 (14)6.3拌和与运输 (15)6.4摊铺与碾压 (15)6.5养生 (16)6.6交通管制 (17)7 质量验收 (18)7.1一般规定 (18)7.2水泥稳定再生骨料道路基层验收 (18)7.3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道路基层验收 (20)本标准用词说明 (22)引用标准名录 (23)附:条文说明 (234)1总则1.0.1为适应城镇健康发展,消化建筑、道路废弃物,规范再生骨料在城镇道路工程等基层中的应用,制定本标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全省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全省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4.19•【字号】吉建发[2013]9号•【施行日期】201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全省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吉建发〔2013〕9号)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2013年,国家下达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9.2万套。
在各地政府申报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和改造能力,通过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对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现将任务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高度重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今年,按照省政府要求,我省将启动新一轮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有效解决棚户区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省政府将与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紧紧抓住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契机,扎实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地要尽快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地块,提前履行各项审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加快推进房屋征收,保证土地供应,确保项目第一时间开工建设,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新建项目6月底前开工率要达到60%以上,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全面完成工程竣工任务。
三、强化项目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各地要对安置住房项目选址、户型设计等严格把关,确保户型合理、功能齐全、居民满意回迁。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方便群众生活,确保居民及时入住。
四、加强目标责任考核。
今年,省政府将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对各地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各地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住房开竣工等情况,将作为全年目标责任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5.17•【字号】吉财综指〔2021〕281号•【施行日期】202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综指〔2021〕281号各市(州)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1〕11号)要求,现就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现下达你市(州)、县(市)(以下简称市县)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附件)。
该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本年度没有改造任务的,年度绩效评价资金可用于上一年度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
具体适用范围按照《吉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综〔2019〕847号)规定执行。
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市县财政部门收到该项资金后,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210109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科目。
四、请你市(州)、县(市)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吉林省工程建地方标准DB22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DB22/JT××-2016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spection of green building(征求意见稿)2016-××-××发布2016-××-××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spection of green buildingDB22/JT××-2016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6年××月××日2016·长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号———————————————————————————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统一编号为:DB22/JT××-2016,自2016年×月×日起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月×日前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3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3〕1号)文件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室外环境检测;5 室内环境检测;6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7 暖通空调系统性能检测;8 给水排水系统性能检测;9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检测;10可再生能源系统性能检测;11 监测与控制系统性能检测;12 建筑年供暖空调能耗和总能耗检测。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DB22/JT XXX-2015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Specification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报批稿)2015~ ~ 发布2015~ ~ 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Specification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主编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年月日2015·长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X号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统一编号为:DB22/TXXXX~2015,自2015年X月X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X月X日前言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5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5】1号)要求,由主编单位会同吉林省有关单位以及相关专家组成编制组,依据有关国家标准,结合我省地貌单元多样、地域差别较大的实际,认真总结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省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勘察、设计、施工、科研、教学等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基础上,经多次论证修改校审,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 勘察工作布置和要求;5 原位测试;6 室内土工试验;7 地下水;8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9 检验与监测;10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11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本规程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oc-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DB22/JT×××-201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报批稿)2015-××-××发布2015-××-××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DB22/JT ×××-2015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5年××月××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5 长春前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4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xx)〉的通知》(吉建办〔2014〕xx号)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结合我省的气候、资源、建筑业发展等具体情况,对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 1591-2012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节地与室外环境;5 节能与能源利用;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8 室内环境质量;9 施工管理;10 运营管理;11 提高与创新。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 将原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 将原标准采用的达标条数计数法判定绿色建筑星级,改为分数计数法判定;3 取消“一般项”和“优选项”,二者合并成为“评分项”;4 新增“施工管理”及“提高与创新”等相关评价内容。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吉林地区建设项目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22年度)
《吉林地区建设项目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22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22)一、编制说明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造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22]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和国家税制、税率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造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22)、《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22)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22)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22)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合用于建造、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
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造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建造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造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22]4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造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造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偶尔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者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11.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2022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我厅组织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山西省住建厅科技处,邮编:03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
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10日。
吉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22DB22/XXX―2015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city heatingsystem2015- - 发布 2015- - 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city heatingsystemDB22/XXX—2015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5年月日2015·长春前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3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组织吉林省科研设计、大专院校等单位,经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3. 规划;4. 可行性研究;5. 设计;6. 施工调试与验收;7. 运行与管理;8. 节能评价。
本规程由吉林省建筑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长春工程学院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寄送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编:130041,E-mail:jst_bzs@)。
本规程主编单位:长春工程学院设计研究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建筑设计院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宇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光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学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吕耀军崔宝库赵凯峰朱立新鲁亚钦蒋忠义王继鑫邵子平储义王琛张显民胡俊峰张宏宇赵婧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规划 (3)4可行性研究 (4)4.1一般规定 (4)4.2热源 (4)4.3热力网及热力站 (5)5设计 (5)5.1一般规定 (6)5.2热源 (6)5.3热力网 (8)5.4热力站 (9)5.5街区供热管网 (10)5.6室内供热系统 (11)5.7监控系统 (12)6施工、调试与验收 (13)6.1一般规定 (13)6.2热源与热力站 (13)6.3供热管网 (14)6.4室内供热系统 (14)6.5监控装置 (14)6.6工程验收 (15)7运行与管理 (16)7.1一般规定 (16)7.2热源 (16)7.3供热管网 (18)7.4热力站 (19)7.5室内供热系统 (20)7.6监控系统 (20)8节能评价 (21)本标准用词说明 (22)引用标准名录 (23)制定说明 (25)1总则1.0.1为贯彻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法规和政策,落实吉林省建筑节能目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供热系统能耗,制定本规程。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3.19•【字号】吉建联发〔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吉建联发〔2018〕9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财政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财政局:经各地政府申报,并报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全省2018年计划改造城市棚户区9.124万套。
现将任务计划(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抓好落实。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各地要坚持早落实、早开工、早见效,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进度。
按照已经上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全力推进项目落地、资金筹集、房屋征收征地、项目审批等工作;加快开工建设进度,严格掌握开工统计口径,确保实现“6月底开工率达到60%以上,9月底开工率达100%”的目标任务。
二、因地制宜确定棚改安置方式。
各地要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范围和界定标准,因地制宜确定棚改安置方式。
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要以新建棚改安置住房方式实施改造。
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市县,原则应以现房实施货币化安置;因可供选择的房源不足确需购买期房的,所购买房源形象进度要达到主体完工并进入装饰施工阶段。
禁止将不符合条件的房源抵顶安置房源,禁止用虚假购买存量商品房合同抵顶计划任务等行为。
三、加快推进棚改贷款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研究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依据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加快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积极协调国开行、农发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加快贷款授信审批和发放进度,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保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地方标准研制资助经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地方标准研制资助经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9.21
•【字号】厅头〔2022〕1852号
•【施行日期】2022.09.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地方标
准研制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住保中心、林业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省市场监管局对2021年度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开展资助,我厅归口管理的项目共16项入选资助名单(具体名单附后),其中重点省级地方标准6项(每项资助4万元),优质省级地方标准10项(每项资助2万元)。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地方标准研制资助经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1日
相关附件: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地方标准研制资助经费的通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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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6.09
•【字号】吉建设〔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6.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
正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
吉建设〔2022〕4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2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吉建标〔2022〕1号),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确定《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编制工作,按进度要求完成。
标准编制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
附件: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