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对《企业所得税法》的解读
解读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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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一、背景介绍我国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税收,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新《企业所得税法》于某年月日正式实施。
这部新法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调整和规定。
本文将对新《企业所得税法》进行详细解读。
二、主要变化1. 税率调整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将发生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的不同范围,分别确定了不同的税率。
这一调整的目的是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2. 税收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细化了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定了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负,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3. 引入超额累进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超额累进税率的概念。
对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超过一定范围的部分,征收更高的税率,从而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累进性,提高了税收的公平性。
4. 减税措施为了支持创新创业,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这一措施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了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5. 扩大适用范围新《企业所得税法》将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涉及境外投资的企业在内。
这一调整将更好地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推动境内外企业的互联互通。
6. 指导性意见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对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三、影响和意义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具体来说,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1. 促进企业发展通过调整税率和优化税收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这将有助于培育更多的优秀企业,推动经济的良性发展。
2. 改善税收环境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将改善我国的税收环境,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了税收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有助于建设良好的投资环境。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汇总解读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汇总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0aa50a21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36.png)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汇总解读
一、企业所得税法
1.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分为三类:25%、20%和17%。
对于营业收入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税率为25%;营业收入超过300万
元至1亿元的企业,税率为20%;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税率为17%。
2.税务义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有以下税务义务:
(1)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2)企业必须按期申报所得税,并支付相应的税款。
(3)当企业发生变更,如经营范围、负责人、登记地址、企业名称、企业性质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并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4)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完备会计凭证,保存会计账簿,定期报送会计报告等。
3.免税额度
免税额度是企业所得税中税收减免的措施,有助于企业的发展。
免税
额度一般分为农村小微企业免税额度和经营一定期限内的企业免税额度。
农村小微企业免税额度指由农民经营的企业,按征收期内营业收入的
比例。
企业所得税法讲义
![企业所得税法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4edcd397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c8.png)
企业所得税法讲义企业所得税是指针对企业利润所征收的一种税种。
它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本文将从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概念、纳税义务、税率计算、税收管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企业所得税是指针对企业所得利润征收的一种税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核算期内,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各项收入扣除相关费用、税金等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是根据企业所得的金额来计算和征收的。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的纳税义务。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包括申报义务和缴纳义务。
1. 申报义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申报表中需要包括企业的纳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信息。
企业需要按照真实、准确的原则填报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的财务报表等资料。
2. 缴纳义务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并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缴纳。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将应纳税额缴入国家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
企业应当保留好缴款凭证,作为缴纳证明,并在纳税申报表上填写相关信息。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计算是根据企业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率档次。
根据不同的利润水平,企业将按照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纳税金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20%、25%和30%三个档次,适用的税率取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管理为了促进企业税收合规和管理,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进行严格的监管。
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财务报表进行核对和审核,以确保企业的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企业,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和追缴欠缴税款。
五、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和创新,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政策做出了一些优惠措施。
企业所得税法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27a55d8602d276a200292e98.png)
企业所得税法解析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本章内容是依据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发布的最新相关规定所编写。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及税率一、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国税收管辖权的有效行使。
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双重管辖权标准,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
(一)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其中,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上述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3.提供劳务的场所;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企业所得税法》“特别纳税调整”亮点解读
![《企业所得税法》“特别纳税调整”亮点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34307031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2c.png)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 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 (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 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根据上 述规定,如果我国一家居民企业控制了设在避税地的某外国 企业,并且出于避税方面的考虑不让该外国企业对利润进行分配,那么这家居民企业也应将这笔应分未分 的外国企业保留利 润计入到当期收入总额中一并纳税。《实施条例》还对上述条款作了以下具体规定:
1.《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中的“控制”概念给出了两个具体的控股比例:一是全体中国 居民股东(包括居民企业 和居民自然人)共同持有外国企业的股份比例要在50%以上。如果满足了这个条件,说明该外国企 业确实受中国居民的实际控制,甚至可能受单个居民企业的控 制,因为这些居民股东之间可能具有关联关系。二是在满足上 述第一个条件的前提下,居民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外国企业 1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如果某居民企业满足了这第二 个条件,说明它对外国企业的经营决策有较大的发言权,而且有可能影响外国企业的股利分配政策,而 《企业所得税法》 要“打击”的,正是这种有能力操纵外国企业利润分配决策的中国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在企业关联交易资料提供方面有所突破。首先,有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关联交易资料的企业范围扩大了。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规定,“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 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这表明,在转让定价调查中,不 仅被调查企业,而且与被调查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 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第三方企业(如与被调查企业产品品种相同或经营活动相同的其他企业),都 有义务向税务 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其次,《企业所得税法》首次要求企业提供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所谓同期资料,是指纳税人在进行关联 交易的当期就准备好的资 料,它一般要求纳税人按纳税年度准备或提供,而不是事后当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时 再准备的资料。以往,企业只有在被转让定价调查时才被要求提供 转让定价的相关资料。第三,企业有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 的资料的范围也扩大了。过去企业只需提供“与其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但 根据《实施条例》第 一百一十四条,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价格、费用的制定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等同期资料”, 如定价原则、定 价方法、可比性、功能风险分析等。至于上述同期资料的具体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加紧制定具体的管理 办法。
企业所得税法详细概述
![企业所得税法详细概述](https://img.taocdn.com/s3/m/8294048b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d1cef1a.png)
企业所得税法详细概述引言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应缴纳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法是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所得计算、税率确定、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详细概述。
一、纳税主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主体包括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其他经营组织等。
企业法人是指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个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或者法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风险和收益的经济组织;其他经营组织是指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经济组织。
二、所得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基础是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额的计算涉及收入、成本及费用等方面。
1. 收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五类收入,分别是经营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资本利得和其他收入。
经营收入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许可使用财产等方式取得的收入;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存放货币资金或债权取得的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其他企业股权或者其他权益所取得红利或股息收入;资本利得是指企业以转让资产、股权等方式取得的差价收入;其他收入是指除以上四类收入之外的其他各类收入。
2. 成本及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对成本及费用的计算规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
主要包括成本直接性原则、费用必要性原则、费用合理性原则、费用实际发生性原则等。
三、税率确定企业所得税率的确定是企业所得税法所关注的重点之一。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和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两种。
1. 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25%和20%两档。
对于企业实行经营期限限制和投资方向限制的,适用25%的税率;对于鼓励性产业或者鼓励性项目的,适用20%的税率。
2. 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对税率进行优惠的政策。
当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研发型企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政策解析与运用
![企业所得税法政策解析与运用](https://img.taocdn.com/s3/m/7f241343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6c28b11.png)
企业所得税法政策解析与运用引言企业所得税是指在特定税收主体〔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中,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一定税率和依照法定税基,对企业所得征税的一种税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开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所得税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越来越大。
因此,熟悉企业所得税法政策的解析与运用对企业和税务机关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法政策进行解析,并探讨其运用。
1. 企业所得税法政策概述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税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局部,旨在标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
企业所得税法政策主要包括税率、税基、税收优惠等内容。
其中,税率是指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比率,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根底,税收优惠是针对特定行业或情况下给予的减免或延期缴纳的税务优惠。
2. 企业所得税法政策解析在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操作中,理解和解析税法政策非常重要。
以下是对企业所得税法政策的解析:2.1 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指在企业所得〔税基〕上适用的税收比率。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根本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类。
目前,我国普通企业所得税的根本税率为25%,对于小型微利企业,那么适用10%的优惠税率。
税务优惠是指国家为鼓励特定行业或区域的开展而设立的减免或延期缴纳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减免或延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2.3 税基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根底,是企业所得税法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
企业所得税税基以企业的实际利润为根底,通过与规定的税务调整工程相结合,计算出最终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税前扣除工程,包括本钱费用、损失、折旧等。
这些税前扣除工程可以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3. 企业所得税法政策的运用企业所得税法政策的运用是指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应用税法政策的过程。
以下是企业所得税法政策的运用:3.1 合理规划税务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所得税法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减少企业的税负。
例如,通过合理调整利润结构、优化资本结构等方式,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企业所得税法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bf2c1972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8b.png)
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企业的盈利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种。
企业所得税法是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
下面,我们来解读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内容。
一、税款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通过计算企业的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一定的税率进行征收。
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应税所得减去允许扣除的费用、损失等所得额。
税率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来确定的。
二、税务登记和申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设立之初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税务申报。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提交相关的财务报表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三、会计核算和报表要求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报表要求有详细的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并按照法定的期限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
企业应当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四、税务稽查和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税务稽查和纳税调整的程序和要求。
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核实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并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和协助进行核查。
五、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和支持企业的发展。
例如,对于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或者优惠的政策。
企业应当依法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但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申报和报送义务。
六、税务管理和课征检查企业所得税法对税务管理和课征检查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税务机关负责对企业的税务登记、申报、核查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可以进行课征检查来查验企业的纳税情况。
企业应当遵守税法规定,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
七、税务争议和纳税争议解决如果企业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以依法提起税务争议。
税务争议解决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最终由法院做出判决。
企业应当根据法律程序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企业所得税法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
关于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则和意义的几点认识
![关于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则和意义的几点认识](https://img.taocdn.com/s3/m/eca5aecf8bd63186bcebbc6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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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 企业所得税法》 的立法原则和 意义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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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规精要讲解
![企业所得税法规精要讲解](https://img.taocdn.com/s3/m/bbbf1c0e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98.png)
企业所得税法规精要讲解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对企业所得应征的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为25%。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务部门不断加强管理,企业所得税管理也相应越来越严格。
企业在遵守税法规范的同时,也需要了解有关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具体内容,以更好地把握税务管理。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经营所得进行征收的税款。
其征收范围包括境内的全部企业和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应当从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资本利得、提取未保险费用及其他收益中扣除成本、费用、捐赠和税前亏损后的净额。
其中,成本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并采用先进的会计制度确认;费用应当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其扣除期限内产生的、具备合理性、真实性、直接性或必然性的支出;捐赠应当是指企业为公益事业、社会福利等非营利性活动所作的捐赠;税前亏损后的净额指企业在今年度实际发生的负债净额。
除此之外,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还有一些重要的抵免、减免等规定。
其中,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特殊维修费用、环保支出等抵免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税务部门还提供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减免税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当企业需要纳税的时候,必须依照税法规定,及时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部门对未按照规定申报或者未按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因此,企业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及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管理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财务会计问题。
企业在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时要遵循税法规定,同时需要与税务部门沟通配合,了解企业所得税法规的最新变化和政策,确保企业纳税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根据其具体情况,计算出应当纳税的企业所得税,确定纳税时间和缴费形式,并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同时,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税法要求,进行认真、准确的财务会计记录和资料备份。
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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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之一,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指导思想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指导思想是: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之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则革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需要贯彻以下原则:(一)公平税负原则,解决目前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
(二)科学发展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调控经济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
(四)国际惯例原则,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最新经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尽可能体现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
(五)理顺分配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入。
(六)便于征管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共8章,60条。
第1章“总则”共分4条,主要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即对纳税人、纳税义务和法定税率等作出规定。
第2章“应纳税所得额”共17条,主要明确了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收入、不征税收入,允许和不得企业扣除的成本费用,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亏损结转等方面的规定。
第3章“应纳税额”共3条,对应纳税额的概念、境外所得已缴所得税抵免和间接抵免等作了规定。
第4章“税收优惠”共12条,对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范围、优惠内容、优惠方式等作了规定。
第5章“源泉扣缴”共4条,对非居民企业实行源泉扣缴的范围、扣缴人的义务、扣缴办法和时间等作了规定。
第6章“特别纳税调整”共8条,对企业的关联交易、成本分摊协议、预约定价、核定程序和反避税地避税、资本弱化条款、一般反避税规则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强化了反避税手段。
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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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解析实施细则解析(部分)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政策调整及其解读鉴于我国LI前施行的企业所得税区分内、外资企业进行分别立法、分别征收的分立模式所逐渐显露出来的巨大弊端,进行“两税合并”乃大势所趋。
XXXX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自XXXX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税法对原有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
其主要变化如下:(一)纳税人和纳税义务实行法人税制是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方向,为迎合这一趋势,新企业所得税法把纳税人的范围确定为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取消了以往内资税法以“独立经济核算”为标准确定纳税人的规定,同时为避免重复征税,乂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新企业所得税法,即对上述二企业仍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其次对于纳税义务的范围,新企业所得税法采用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前者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即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后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而对于两者的判断标准,新企业所得税法参照国际的通行做法及结合我国的实际悄况,釆用“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最后鉴于港澳台地区的特殊性,新企业所得税法把在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视同在我国境外登记注册的企业(将在实施细则中作具体规定)。
(二)收入和扣除关于收入的确定,新企业所得税法增加对收入总额内涵的界定,即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不同于原企业所得税法只就收入总额的外延进行举列,而缺乏对收入总额内涵的界定;其次新企业所得税法严格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本身即不构成应税收入,而后者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4]具体规定增加把财政拨款、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明确规定为“不征税收入”,而把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等规定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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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讲解企业所得税是指针对企业所得的一种税收,由法律对其征收和管理。
下面将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详细讲解。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及税率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所得额,按照一定的税率进行征税的。
企业所得额是指企业取得的各项所得减去允许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三档:20%、25%和30%。
不同类型的企业享有不同的税率优惠,如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可以享受较低的税率。
第二部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总额计算法和分项计算法。
总额计算法是将企业的全部所得加总后,再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税款。
分项计算法是将企业的各项所得分别计算税额后再加总。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还需要考虑一些税前扣除的项目,比如研发费用、技术改造费用等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扣除的费用项。
第三部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是企业必须按照法定规定进行的。
企业需按照税法的要求,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期缴纳相应的税款。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一般分为按月和按季两种方式。
对于税负较大或者涉及高新技术企业等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可以选择按季缴纳税款。
第四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研发费用的支出、技术创新的投入等,企业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
此外,对于某些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的企业,国家也会推出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和发展。
结语:通过对企业所得税的讲解,我们可以了解到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概念、税率及计算方法,同时也了解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的相关要求,以及减免和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企业在进行税务管理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同时也可以根据政策规定,合理利用减免和优惠政策,优化企业的税务成本,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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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解析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企业所得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为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以确保企业纳税行为的规范性和税收的公平性。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税法。
一、税收主体范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纳税主体的范围,一般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等。
不同的纳税主体在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遵守不同的规定和程序。
企业应准确划分所得税纳税主体,按规定及时缴纳所得税,避免造成税收风险。
二、所得税的计算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企业利润总额乘以适用税率。
实施细则中对于利润总额的计算方法以及不同类型企业的税率进行了详细说明。
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应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准确计算,并及时申报纳税。
三、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设定了一系列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实施细则中规定了相应的减免税政策。
企业在享受减免和优惠政策时,应符合相关条件和限制,并及时申请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四、税务稽查与监督为了保障企业纳税行为的合规性,税务局对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进行定期的审核和检查。
企业应当依法配合税务局的稽查工作,并主动配合提供相关的财务和税务信息。
企业应加强内部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意识,降低被税务稽查的风险,避免出现违法和违规行为。
五、企业税收风险防控企业应关注企业所得税的风险防控工作,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和合规制度。
企业要积极参与税收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自身的税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
同时,企业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保持良好的纳税信誉,积极配合税务稽查和纳税审批工作。
六、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中规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运用这些优惠政策,降低纳税负担,提高经济效益。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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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解读:本条主要界定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问题;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条例中所界定的纳税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外商投资所得税法中所界定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与老法相比,新法对纳税人的界定更具概括性,外延也更大;如引用了“组织”的概念;通过引入这个概念,使得税法对纳税人的规定更加抽象、更加全面、更加简洁、更加严谨;另外,新法也首次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适用于《个人所得税法》)与国外一致。
税收筹划思路:一是如要规避企业所得税尽量将企业注册在企业所得税税率比境内低的境外或地区;二是注册个人独资或个人合伙企业,不仅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且可以按营业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各地对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征收个税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税务机关主要采取核定征收或带征的办法进行税款征收;如根据财税[2000]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中对中介行业个人所得税核定10%-30%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由于中介行业的利润较高,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节税效果较理想。
例:东莞市个人所得税带征率表行业所得税带征率% 适用范围工业生产工业生产和加工、修理修配商品销售 1 商品批发、零售、批零兼营服务业 2 饮食、旅业、租赁、旅游、仓储、代理、广告、其他服务5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1 个人房屋出租美容美发、沐足、桑拿浴美容美发以及兼营与美容、美发有关的商品销售、沐足、桑拿按摩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网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仅指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项目)文化体育 2 表演、播映及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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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之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发生了的变化:1、法位之变《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
而《企业所得税法》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属于法律范畴。
后者法律地位上要高于前者。
《企业所得税法》也成为继《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征管法》之后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第四部法律。
2、结构之变《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全篇共二十条,而没有章节结构,只有条款之分。
《企业所得税法》全篇共六十条,并且按照一般的法律体例,设总则等章节。
3、纳税人之变《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只适用于内资企业,而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则对所有企业适用,既包括内资企业,也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因此,《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与施行标志着在中国并行了二十多年的内外资两套所得税法的合并,同时也宣告了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终结。
4、税率之变《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法定税率为3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为25%.同时明确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应税所得适用20%的税率。
除此之外,还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应纳税所得额概念之变《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解释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基础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的界定则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照税收征管实际,后者显然更加规范。
6、收入构成之变《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人的收入构成包括七大项,即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_规章制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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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每一个公民都要尽到纳税的职责,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已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在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颁布实施的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税收法律法规。
新法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统一了税率,统一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以及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统一了税收优惠,并强化了反避税的措施。
条例在这些方面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具体规定。
一、“法人”与“居民”:纳税义务人的两个关键词就新法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条例作了具体界定和明确。
1、关于“企业”。
条例中的“企业”具有广义的外延。
例如,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所以,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质上是一部法人所得税法律法规。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中,排除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此类企业一般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现行税法只对投资人、合伙人征收所得税,对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本身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消除重复征收。
而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依照外国法律法规成立、取得来自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仍视为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纳税义务人。
2、关于“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这一对概念是国际税收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前者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后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新法将划分两者的标准由原税法中的单一“注册地”标准转为“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并重。
何为“实际管理机构”?条例第四条明确: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ec5d6d9e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c5.png)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得额进行计算并征收税款的税种。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是税法领域中的重要法规,对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包含了一系列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对象、计税方法、税率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在计税对象的规定上,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计税对象为各类企业的所得额,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合作社等。
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各类纳税人的所得额计算方法和税前扣除项目。
其次,在计税方法的规定上,企业所得税法采用的是年度汇总和分期偿还的方式。
企业需要每年年底对当年所得额进行计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税款。
对于多年度亏损的企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将亏损延续到后续年度进行抵扣。
最后,在税率方面的规定上,企业所得税法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所得采用了不同的税率。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分为一般企业所得税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两种税制,其中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税率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进行具体实施的细则,通过对条例的解读,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实施条例明确了企业的计税期限、纳税申报期限和纳税支付期限等基本要求。
企业在计税期限内需要对当年的所得额进行计算和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税款。
其次,实施条例详细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税前扣除项目。
根据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应当遵循合理、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并利用法定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合法避税。
最后,实施条例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检查程序。
针对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新企业所得税法讲解
![新企业所得税法讲解](https://img.taocdn.com/s3/m/30e22f1a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b008241.png)
新企业所得税法讲解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税收体制的完善,企业所得税法也在不断调整和修订。
最近修订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当代经济形势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对新企业所得税法进行全面讲解,以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首先,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的适用对象进行了明确。
根据新法,全体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应当纳税。
居民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成立并且实质管理和控制在我国境内的企业,而非居民企业则是指居民外国的企业。
其次,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所得的界定做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所得是指企业从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所得,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承包经营权使用费、许可权使用费、转让价款等。
这些所得减去相应的支出、损失和费用后,即为应纳税的企业所得。
随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基于企业所得额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
企业所得额是指企业所得减去相应的减免项目后的金额。
新法明确规定了一系列减免项目,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此外,新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程序。
企业应当按照月季年的纳税期限向税务机关纳税,并提供相应的税务申报表和相关资料。
同时,企业还应当自行评估纳税义务,并按照规定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新企业所得税法还强化了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
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和核算,对于逃税和偷税行为,将依法予以追缴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税务机关还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大对企业所得的监督力度,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公平合理。
最后,新企业所得税法还对违法和违纪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制裁。
对于虚假报税、逃税、偷税等行为,企业将面临罚款、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这一举措是为了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综上所述,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布对于企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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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所得税法》的解读对《企业所得税法》的解读作者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胡明远【摘要】本文从立法背景、立法原则、新旧税制的变化、新税法的主要内容及影响等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法》作了全面解读。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因为涉及作为主要市场经济主体的各种类型的企业的直接利益,该法在立法过程中即受到极大关注。
本文从立法背景、立法原则、新税法的主要内容、新税制的变化及影响等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法》作粗浅的解读,以方便关注企业所得税的人士了解和运用该法。
一、《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背景在《企业所得税法》通过以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伴随着社会结构和经济体制的重大调整而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区分企业所有制形式,对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所得税分别规定,分别立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9月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1981年12月通过了《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国务院于1984年9月发布了《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1985年 4月发布了《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88年6月发布了《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分别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开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个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企业所得税制度改变了区分所有制的模式,改以区分内外资企业立法,分别统一了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内资企业所得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1年4月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并于1994年1月1日施行。
这两部法律法规构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这种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税制不统一造成了内外资企业之间、区域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特定区域的税收优惠,也造成企业不公平竞争和地区发展不平衡。
二是税收优惠漏洞造成税款流失:“离岸公司”“、返程投资” 现象等“假外资”真避税情况较多。
三是企业所得税制度散乱,法规阶位低,不适应税收法定原则的确立。
由于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加上我国加入WTO后形势的发展,进行企业所得税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呼声高涨。
2001年财政部着手起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2004年财政部、国税总局向国务院提交草案。
但是,因为涉及各利益主体的直接利益,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进程却是一波三折。
2005年54家在华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向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书面意见,要求延长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期。
商务部和沿海地区地方政府官员也表达了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影响外资引进的担忧。
这些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立法进程。
毕竟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大势,2006年9月,国务院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
二、《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则1、公平税负原则,解决现行税制内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及区域差别待遇问题,统一税率和税收优惠措施。
体现了“四个统一”:内外资统一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统一税率;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环保,强调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比如第二十八条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低税率规定,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征或免征规定,第三十条对安置残疾人员工资的加计扣除,第三十四条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税额抵免,等等。
3、发挥调控作用原则,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从立法层面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功能。
比如第二十八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的规定。
其他各项税收优惠的规定也无不体现税收的调空引导作用。
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借鉴国际上税制发展的最新经验。
比如第二条“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
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充分发挥税收作为财富再分配手段的作用,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确定税负。
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比如第五十条关于法人汇总纳税的规定。
三、《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概要《企业所得税法》共8章,60条:第1章“总则”共4条,主要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纳税义务和法定税率等。
第2章“应纳税所得额”共17条,主要明确了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收入、不征税收入,允许和不得企业扣除的成本费用,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亏损结转等方面的规定。
第3章“应纳税额”共3条,规定了应纳税额的概念、境外所得已缴所得税抵免和间接抵免等。
第4章“税收优惠”共12条,对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情形、优惠措施等作了规定。
第5章“源泉扣缴”共4条,对非居民企业实行源泉扣缴的范围、扣缴义务人及扣缴人义务、扣缴办法等作了规定。
第6章“特别纳税调整”共8条,强化反避税手段,对企业的关联交易、成本分摊原则、预约定价安排、核定程序和反避税地避税、资本弱化条款、一般反避税规则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
第7章“征收管理”共8条,对企业纳税地点、汇总纳税、纳税年度、汇算清缴以及货币计算单位等作了规定。
第8章“附则”共4条,对过渡性优惠安排、与税收协定的关系、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条例以及本法实施日期等作了规定。
四、新税制的主要变化(一)关于纳税人的变化1、原内资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组织”为纳税义务人,新税法规定实行的是法人税制。
同时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2、将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划分标准采用“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
在中国境内成立或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其就境内外所得纳税;依外国(或地区)法律设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就境内所得或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
(二)关于税率的变化1、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①理论税率均为33%;②对一些特殊区域或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24%(主要是沿海经济开放区)、15%(经济特区及经济开放区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等鼓励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税率;③设在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的定期减免税政策,对特定区域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等鼓励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五免五减半”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④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应纳税所得额在3-10万元之间,含10万元)、18%(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二档照顾税率等;⑤内外资实际税率不同,区域差别也较大。
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①统一内外资企业税率为25%;②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境内所得纳税时,适用税率20%;③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收;④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⑤民族自治地方对属于地方分享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在国际上的比较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我国25%税率在国际上属于适中偏低水平。
最高的科威特为55%,日本为39.5%,美国为39.3%,德国为38.9%,加拿大为36.1%,印度为35%,法国为34.4%,澳大利亚为30%,泰国30%,英国30%,越南28%,韩国27.5%,巴西25%,中国台湾25%,俄罗斯24%,新加坡20%,中国香港17.5%,中国澳门15.75%。
(三)《企业所得税法》在应纳税额计算方面的规定因为税法是操作性极强的法律,应纳税额的计算又相当繁杂,新法仅规定了计算的基本公式,具体的计算还要等年内将出台的实施条例和办法规定。
同时,因为企业所得税的实施与《会计准则》关系密切,《会计准则》也将作比对修改。
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扣除项目―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征税的所得)-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扣除项目包括:①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工资扣除,现行税法内资企业“按计税工资标准扣除”,外资企业则据实扣除);②公益性捐赠(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为3%);③固定资产折旧(第十一条);④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第十二条);⑤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第十三条);⑥转让资产的净值(第十六条)等。
(四)税收优惠方面的变化1、《企业所得税法》体现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 的原则。
规定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优惠(第二十五条)。
区域优惠则体现和谐发展观,从特区优惠“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民族自治地方减免征的“共同富裕”。
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①国债利息收入;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益收入;③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其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益;④符合条件的非赢利组织的收入。
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下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①从事农、林、牧、渔业所得;②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③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所得;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⑤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⑥民族自治地方对属于地方分享部分可决定减征免征(第二十九条)。
4、税率优惠:①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②国家需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
(第二十八条)5、《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下支出可以加计扣除(第三十条):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②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6、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十一条):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7、加速折旧(第三十二条):因技术进步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8、减计收入(第三十三条):对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
9、税额抵免:①境外税收抵免,抵免不超过该项所得的应纳税额(第二十四条);②企业购置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