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街(美食广场)入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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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创业大街(美食广场)入驻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地址:

出租方代表人签字:

联系手机: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代表人签字:

联系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入驻甲方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路西双十二城商业A区(版纳创业大街)美食广场经营摊位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摊位标的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美食广场摊位_号(下称租赁物),租赁物面积为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本租赁物乙方用于______美食经营。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物。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如乙方要求续租租赁物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就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物采取免租金方式给乙方使用。

2、租赁物租金按乙方当月营业收入___%收取。每月结算。

3、乙方在入驻前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相关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约定的责任后7日内,甲方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

四、租赁税费

1、乙方自行承担物管费用,物管费标准___元/平米/月,物管费一年预交一次。

2、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等费用,应按时足额交纳。公共部分水电费及损耗(含公共部位空调、电梯、变损、线损、充电等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数,由已入驻商户按照摊位比例分摊收取。乙方入驻时预交水电费_____元,按月扣款,余额不足支付下月费用时乙方需再次补交预交款。

3、因经营需要投入的地面基础、管线、内部装璜、水电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限内,租赁物和土地所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金由甲方依法交纳,其余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相关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租赁物符合法律法规对租赁经营摊位的有关规定。租赁期限内,除租赁物本身质量问题外,其它有关承租物内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修缮、更换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同意按现状承租租赁物,如因租赁物初始存在使用缺陷,导致乙方经营等活动受到影响,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保证该租赁物及所用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有保证租赁物经营安全义务,甲方有监督管理权力,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监督职责,对该租赁物及内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3、租赁期限内,乙方须妥善维护和使用好甲方的摊位及其它设施,不得损坏主体结构、不得超范围使用和超承载能力使用、乱搭乱占,保持文明环境。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内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应赔偿实际损失。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保证各项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摊位按期(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完好归还甲方。

4、租赁期限内、甲方对于水、电、气等能源提供方为租赁物提供的能源的持续性或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涉及前述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涉,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

5、租赁期限内,乙方可按自身要求对租赁物自行装修,但装修方案须经过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方案不得对建筑物主体结构造成任何影响。

6、租赁期限内,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外设立广告牌,须按政

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7、租赁期限内,除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限不得转租、不得违反合同使用承租摊位。否则甲方视同乙方违约,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非约定情况下提前终止合同的,按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

8、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购置的经营设备、桌椅等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因装修、改建而添置的所有不可移动基础设施设备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此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予以补贴。

9、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10日内负责腾空租赁物并交付甲方。如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仍未腾空房屋交付租赁物的,甲方有权将相关可移动物品交第三人保管,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摊位或所提供摊位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2)甲方未尽摊位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3、摊位租赁期限,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摊位,并没收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整体转租、转借承租摊位。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摊位主体结构。

(3)乙方违反双方特别约定的其它情形。

4、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水,电,物管等费,若欠

交超过___个月并经甲方书面通知之后,乙方仍未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停用租赁物相关设施等临时性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水,电,物管等费超过__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微信传真或信函手机短信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被没收乙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水,电,物管费和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因本合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总计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七、免责条款

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件,微信或传真,手机短信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2、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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