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注射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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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注射查对制度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操作前核对时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床号、姓名、住院号、出生年月等),以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对新生儿及因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有陪同人员时由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九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过敏史。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
三、摆药后需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时需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空瓶。
五、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六、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