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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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1.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什么?答:①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②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③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2.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答: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范围为本市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国有单位及其职工。

3.实行新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好处?答:①建立了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的基本医疗有了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②建立了对个人和医疗单位的相应制约机制,可以减少卫生资源的浪费,使有限的医疗经费和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服务。

③扩大了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和提高了社会化管理的程度,发挥了社会保险的互济性作用,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经济发展。

4.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有卿些?是怎样分工的?答:①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医管办),负责医疗保险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②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医疗保险机构)是医疗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营运和管理。

5.我市开展了哪几个层次的职工医疗保险?如何缴费?答: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9%.其中用人单位7%,个人2%,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二是住院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职工不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三是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率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4%,由用人单位缴纳.所缴基金的30%划入个人帐户,其余划入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6.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待遇有哪些?答: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使用完后由本人自付。

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实施办法

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实施办法

辽宁省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实施办法为了指导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辽宁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1999]14号)和劳社部、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劳社部发[1999]22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参保人中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要与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相适应;要保证参保人员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需求,要有利于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包括取暖费,下同)。

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产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出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担架费;(二)门诊煎药费;(三)膳食费;(四)护工费、电话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应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

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和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规定的普通病房床位费和观察床位费标准确定。

各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位费支付标准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四川宝石花医院 王俊芳(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自理、自付、自费各不同看病的时候会发现发票上有自费、自付、自理部分,是不是一头雾水呢?最后跟大家普及一下——自费:指不列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需要自费的项目如下:(1)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2)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不予支付部分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3)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

自付:指职工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门诊账户支付不足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及重大疾病医疗(即医疗救助)补助时,由个人按比例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包括低于起付金额和超过起付金额后患者自付的金额,例如三级医院住院,超过800以上的费用才能报销。

自理:指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先应由个人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总之,医保是“最基础”的医疗保障,具有强制性、互助性、社会性和福利性,它也是投保其他商业保险的基本前提。

不管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者一定要有其一。

医保能够报销哪些,主要看医保目录。

但很多人对基本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及其相关管理规定不是特别了解。

那么,医保报销的“三个目录”到底是啥?药品目录中的“甲类”和“乙类”有什么区别?下面笔者就来具体科普一下。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由省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进行严格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主要是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其主要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

甲类药品:由国家统一制定,在临床治疗中必须使用的药品。

2020年关于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

2020年关于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

关于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关于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20xx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报销范围及标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会诊费、出诊费、门诊诊疗费、远程诊疗费、导医服务费等。

2.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预约)医疗服务费、查房费、自请特别护士费、上 ___费、出院随访费、母子系统全程服务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3.病历工本费、微机查询与管理费、各种帐单工本费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如雀斑、粉刺、黑斑、疣、痤疮、祛斑、色素沉着与脱发(含斑秃)、白发、脱痣、穿耳、鞍鼻、隆胸、单眼皮改双眼皮、按摩美容等项目。

2.各种整容、矫形(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除外)和生理缺陷治疗如割狐臭、补兔唇、正口吃、矫斜眼、切多指(趾)、包皮环切、“O”形腿、“X”形腿、屈光不正、视力矫正等手术项目。

3.糖尿病决策支持系统、睡眠呼吸监测系统、微量元素检测、骨密度测定、人体信息诊断、电脑选择最佳妊娠期、胎儿性别与胎儿发育检查等诊疗项目。

4.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健美、戒烟的诊疗项目。

5.各种健康体检。

6.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7.各种医疗咨询(包括预测、健康预测、饮食咨询、疾病咨询)、各种预测(包括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各种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劳动鉴定、医疗鉴定、亲子鉴定)、健康指导等项目。

(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细胞刀、正电子发射段层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眼、义齿、义肢、助听器、健脑器、皮(钢)背心、钢围腰、钢头颈、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拐杖、轮椅、畸形鞋垫、药枕、药垫、热敷袋、压脉带、输液网、提睾带、疝气带、护膝带、人工肛袋等器具。

3.各种家用检查检测仪(器)、治疗仪(器)理疗仪(器)、按摩器和磁疗用品等治疗器械。

4.采用不符合国家或省有关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材料管理监督规定的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材料进行的诊疗项目。

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待遇支付管理办法

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待遇支付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员转院到襄阳市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标准支付。
第二十二条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或在襄阳市区域内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费用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一)转诊单或异地居住登记表、外出证明;
(二)乡镇以上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收据原件;
(三)医疗保险住院病例抽查审核中,科室或医生一个结算年度内被通报批评两次的。
整改期间仍在收治医保病人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结算,由医院承担。
第十五条 参保患者住院治疗出院后,十五日内又需住院(不论前后是否为同一家医院)治疗的,必须事先(急诊入院后二十四小时)报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 恶性肿瘤参保患者(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手术治疗或放化疗在同一结算年度内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统筹金起付标准均为200元。
第二十七条 参保患者住院治疗时,普通床位费报销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三级医院33元/天、二级医院20元/天、一级医院15元/天。住院床位费超出上述规定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自付;低于上述规定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待遇支付管理办法
襄人社规[2011]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利益,根据《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和《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襄阳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城乡居民)。
第二十条 对于在参保地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将患者的就医信息告知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患者身份、住院期间医疗及医疗保险规定执行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也可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到就医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其中,对于在襄阳市区域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抽取部分病例以上述方式进行重点核查。

邯郸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邯郸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邯郸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来源:本站| 作者:原创| 日期:2010年6月28日| 浏览3933 次] 【大中小】1、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健康城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是解决城镇非就业居民的基本医疗,通过统筹共济保障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医疗需求,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决心。

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减轻居民家庭负担,使所有的居民不至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发生重大疾病时基本医疗需求能够得到保障。

2、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什么?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遵循的原则是: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重点保障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需求;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群众自愿原则,个人缴费和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相结合;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统筹地区居民医保的组织实施。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何部门具体负责经办?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居民医保的经办部门,具体负责居民医保的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等经办工作。

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的筹集,做好居民医保基金监督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基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

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

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鄂劳(2000)18号为指导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劳社部发[1999]22号《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担架费;(二)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煤火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四)膳食费(含营养餐、药膳);(五)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分以下三类:1、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2、隔离以及危重抢救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标准(如:ICU、CCU、层流病房、器官移植病房等);3、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标准。

以上收费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和市、州、林区、省直管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床位费标准执行。

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不得超过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

由于床位紧张或其它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求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匾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医疗保险复习资料

医疗保险复习资料

1、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均包括以下的待遇支付( )?A、治疗费B、诊疗费C、检查费D、住院费E、挂号费2 、“两江试点”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暴露了( )等问题。

A、缺乏对离退休人员的照应政策B、社会统筹基金普遍超支C 、“一账多用”造成个人账户透支D、不利于企业摆脱社会事务的处理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A、基本水平B、广泛覆盖C、双方负担D、统账结合E、条件允许可实行行业统筹4、以下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诊疗项目正确的说法有( )?A、我国实行诊疗技术的准入制度B、诊疗项目费用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主要部份C、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用准入法D、各种健康体检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5、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项目是,应兼顾不同地区的( )A、经济发展水平B、人口结构C、疾病谱D、筹资水平E、医疗技术水平6、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包括( )A、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B、病房基本配置的日常生活用品C、院内运输用品D、水电费E、空调费、电话费F、膳食费7、我国传统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体制的弊端在于( )A、医疗费用增长速度过快,国家财政和企业难以承受B、医疗供需双方缺乏费用制约机制,医疗经费浪费严重C、盲目重复引进高档医疗设备,造成卫生资源配置上的浪费D、缺乏合理的经费筹措机制和个人积累机制,职工医疗费用无稳定来源E、医疗保障覆盖面窄,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程度低8、在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不属于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是()?A、大额医疗费用津贴制度B、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C、农村合作医疗制度D、公务员医疗费用津贴制度9、社会医疗保险的作用包括( )?A、保障国民及家庭的基本健康权和生存权B、消除疾病风险C、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完善D、体现社会公平与效率10、英国的国家卫生服务制度提供包含( )的三级服务形式?A、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全科医师提供)B、地级服务(政府提供的社区服务)C、医院服务(专科医疗服务)D、中央医疗服务11、个人账户包含哪些项目划入的资金( )?A、个人缴费的50%B、单位缴费的50%C、个人缴费的100%D、单位缴费的30%12、下面哪些人员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A、离休人员B、老红军C、二等乙等及其以上革命伤残军人D、退休人员13、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A、强制性原则B、普遍性原则C、保障性原则D、补偿性原则E、共济性原则F、一定福利性原则14、医疗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有( )A、定点医疗机构B、医疗保险机构C、参保单位D、参保人15、社会医疗保险需方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主要包括( )等形式A、起付线B、共同付费C、混合支付D、封顶线16、目前, 以下( )国家是实施国家医疗保险制度A、英国B、瑞典C、法国D、泰国17、医疗保险基金具有以下哪些特点( )A、基金的收缴具有自愿性B、基金的收缴具有强制性C、基金的给付带有普遍性和社会化的特点D、基金的筹集方式和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相同18、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对基本医疗保险的界定包括( )A、基本诊疗服务设施B、基本诊疗技术C、基本药物D、基本给付费用19、目前我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主要有( )A、低水平、广覆盖B、社会统筹C、双方负担D、统帐结合20、统筹基金可以用于支付( )A、住院医疗费用B、特殊门诊费用C、门诊医疗费用D、乙类药品21、美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主要包括: ( )A、医疗照应制度B、医疗救助制度C、少数民族免费医疗制度D、社会救助制度22、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包括( )?A、保费负担不同B、保险关系不同C、保险金给付及其标准不同D、保险目的不同E、保险对象不同23、社会医疗保险具有如下哪些特征( )?A、普遍性B、复杂性C、费用难以控制性D、短期性与时常性24、关于社会医疗保障方面的专项国际公约有( )?A 、《农业工人疾病保险公约》B 、《工商业工人及家庭佣工疾病保险公约》C 、《医疗护理与疾病津贴公约》D、《贝弗里奇报告》25、新加坡的医疗保险体系包括以下哪些方面( )?A、保健储蓄基金B、健保双全计划C、医疗卡计划D、保健储蓄计划26、现代医疗保险制度费用控制机制的发展趋势包括如下方面( )?A、由需方控制转为供方控制B、由数量性控制转为结构性控制C、由限制性控制转为诱导性控制D、由司控与被控转为共同控制E、由三角关系转为双边关系27、影响被保险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关系的重要因素有以下哪两项( )?A、服务范围大小B、是否为第三方付费C、被保险人直接支付费用的多少D、参保方式是自愿还是强制E、被保险人选择服务的自由程度28、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在医疗保险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主要体现在( )?A、不以营利为目的B、医疗保险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者C、无自主经营权D、医疗保险资金的控制者29、《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份,由政府赋予补贴。

【医疗知识】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医疗知识】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医疗保险知识问答1、我国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目标:“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也就是“低水平,广覆盖”。

原则: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属地参保原则,统筹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分担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

其核心内容是建立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费用由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形式?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加的统账结合(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也包括困难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的单建统筹医疗保险(没有个人账户)。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金制度。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还享有公务员医疗补助。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4、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本地医保,中央、省驻毫单位、市直属单位参加市直医疗保险,县、区所属单位参加县区医疗保险。

参保提供资料: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及工资花名册,用人单位财务报表或工资报表。

5、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合同后如何参保?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合同后,应及时办理保险接续手续,也可以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单建统筹医疗保险。

如果重新就业的,由新的用人单位缴纳费用。

6、职工调动时医疗保险怎么办?职工在本市调入、调出时,可以凭调动证明到市医保中心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调出市外的,个人帐户随同转移。

程序:先在调入地办理参保手续,然后提供调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基金帐号,到调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账手续,不能提取现金。

7、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怎么办?职工退休时,凭退休证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职工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费用(退休前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除外)。

医保报销范围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

医保报销范围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

医保报销范围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医保报销范围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在报销时,很多⼈不太明⽩为什么有些药品可报销,有些药品却不给报销,尤其奇怪⾃⼰不能报销的药品,为什么同样的医保,别⼈却可以报销。

下⾯是⼩编整理的医保报销范围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的相关内容,供⼤家参考。

哪些医保能报销,哪些不能报?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录、诊疗项⽬、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中⽀付。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

这类药物的费⽤纳⼊基本医疗保险基⾦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付费⽤。

⼄类药物⽬录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根据⾃⾝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付⼀定⽐例的费⽤后,再纳⼊基本医疗保险基⾦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付费⽤。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的药品。

(2)部分可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果类。

(3)⽤中药材和中药饮⽚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服泡腾剂。

(5)⾎液制品、蛋⽩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不予⽀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付部分费⽤的诊疗项⽬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范围》确定。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付部分费⽤诊疗项⽬⽬录以内的,先由参保⼈员按规定⽐例⾃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付。

属于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付费⽤诊疗项⽬⽬录以内的,职⼯基本医疗保险基⾦不予⽀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

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物价局(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进行管理。

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既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顾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见附件),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组织制定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支付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支付范围

附件8: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各项资料费及资料复制费等;2、专家门诊诊金费、各种特诊费、出诊费、巡诊费、院内外会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加班费、自请特别护士费、陪护费、护工费、陪人床位费、家庭医疗保健服务、优质优价费等特需医疗服务的有关费用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所发生的检查、诊疗等费用。

包括重睑术、隆乳术、斜视矫正术、矫治口吃、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咖啡斑、外伤后斑痕、白发、脱痣、除皱、穿耳、单双眼睑、腋臭、脱发、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非功能性的鼻面和乳房整形、颌面部缺损计算机辅助设计、鼻鼾(睡眠性呼吸困难综合症除外)、多毛症等手术、变性手术、美容洁齿、镶牙、种植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验光配镜、装配假眼、假肢(下肢除外)、假发等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

4、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

包括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等费用。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疾病预测费、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各种验伤和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孕妇做的胎儿性别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费用。

6、属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费用。

7、各种保健性疗养费、使用日常生活和娱乐物品的康复性治疗及其用品费用。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PE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X线计算机体层综合显像(PET/CT)、氩氦刀、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治疗费用。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下肢除外)、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包括按摩器、各种磁疗用品、各种牵引带、轮椅、拐杖、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子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药枕、药垫、热敷袋、神功元气袋、透明敷料、镇痛泵等费用。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办法作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1号】颁布日期:2005-9-13执行日期:2005-9-13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范围,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当的诊疗项目;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以及符合上述条件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主要是指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当,符合基本医疗需求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1、医用诊疗设备(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单光子断层扫描(ECT)、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同一检查、治疗目的价格较高的检查、治疗项目。

2、治疗项目类(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3、各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价格昂贵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三)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1、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理费、尸体料理费、处置费和保管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诊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号:苏劳社医[2009]5号颁布日期:2009-05-31生效日期:2009-05-31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和适应医疗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和苏劳医[1999]17号文件的要求,按照《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分类标准,省厅对2008年印发的诊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进行了增补,并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制定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以下简称《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适用于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

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不得调整或另行制定。

二、省统一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并建立《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标准库》(以下简称《医疗服务项目库》),实行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管理。

医疗服务项目库中的项目内容随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三、诊疗服务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依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的不同,执行分类管理,共分为三类:(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服务项目(丙类):1、综合医疗服务类挂号费、体检费、救护车费、陪护床费、会诊费、静脉氧输液仪给氧、家庭巡诊费、围产保健访视、传染病访视、出诊费、建立健康档案、疾病健康教育、尸体料理费等。

2、医技诊疗类(1)尸体解剖与防腐处理。

(2)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3)自身免疫病的实验诊断蛋白芯片法、遗传疾病的分子生物学诊断、分子病理学诊断技术等。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办法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办法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5-09-13 生效日期: 2005-09-01发布部门: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1号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范围,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当的诊疗项目;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以及符合上述条件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主要是指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当,符合基本医疗需求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1、医用诊疗设备(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单光子断层扫描(ECT)、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同一检查、治疗目的价格较高的检查、治疗项目。

2、治疗项目类(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3、各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价格昂贵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三)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1、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理费、尸体料理费、处置费和保管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诊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l.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 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三)各省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价格昂贵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通知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劳发[1999]11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通知各市、地劳动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为了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为加强对我省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规范诊疗项目,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并对各地执行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意见》所列项目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内的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并由我省物价部门制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二、《意见》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三、在具体执行《意见》时,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经济状况,规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并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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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是哪些?
(1)参保人员就诊或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车费;
(2)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病房内的除床位费以外的其他服务设施费用以及损坏公物的赔偿费;(3)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药引子费、中药材加工费、尸体存放费;
(4)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膳食费、营养费;
(5)书刊、报纸、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是什么?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诊、急诊留观床位费。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两类诊疗目录项目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本市参保人员使用《诊疗项目目录》中的诊疗项目发生的费用按以下规定支付:
(1)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的诊疗项目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2)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的诊疗项目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其余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什么是诊疗项目?
诊疗项目是指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定点医疗机构的概念和识别定点医疗机构的办法分别是什么?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厂矿与高校内设的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自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之日起,将悬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医疗费报销范围有哪些?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属于个人负担的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以及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享受照顾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要支付一部分。

不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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