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试行)
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社区工作者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区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合同制工作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社区工作者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
2.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社区领导层制定并提前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3. 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
4. 社区工作者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5. 社区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值班制度,值班安排由社区领导层制定,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履行值班职责。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社区工作者每日需通过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员工卡等。
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管理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9:0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18:00。
(3)未能按时签到或签退的,需在当日工作时间内完成签到或签退,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工作人员,需在返回社区后立即补签,并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
4、忘记签到处理工作人员因忘记签到导致未能记录考勤的,需在当日内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填写忘记签到申请表。
经主管领导核实无误后,可予以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社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监督本部门工作人员按时签到、签退。
(3)社区领导层负责对全社区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工作人员本人需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签到、签退,如实报告考勤情况。
社区员工考勤制度
社区员工考勤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员工的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和合同制人员。
二、工作时间1. 社区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照国家和社区的规定执行。
三、考勤方式1. 社区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采用指纹识别或其他电子打卡设备。
2.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计算。
3. 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出差或请假,需提前向上级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卡。
四、请假制度1. 工作人员请假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含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含2天)的,由社区主任批准;请假时间超过2天的,报上级领导批准。
3. 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联系,确保能及时参加工作。
五、加班制度1.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上级报告,填写加班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和社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旷工制度1. 工作人员未按时上下班,未经批准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2. 旷工半天以内,按工资的50%扣除;旷工半天以上,按工资的100%扣除。
七、考勤记录与统计1. 社区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进行统一管理,定期进行考勤统计。
2. 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奖惩制度1. 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2. 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考勤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办公室所有。
通过以上考勤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社区员工的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居委社区考勤管理制度
居委社区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居委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人员的出勤行为,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管理的要求和流程,强化工作纪律,促进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居委社区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 工作时间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社区主任提前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3. 值班安排: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值班。
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4. 加班规定:因工作需要,工作人员需加班的,应提前向社区主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5. 工作时间内的用餐、休息时间,由工作人员自行安排,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用餐、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工作人员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作为出勤记录。
签到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或纸质签到表,具体方式由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4:00-14:30。
(3)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签到,需向社区主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社区后及时向考勤管理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考勤管理员核实情况后,可予以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需在当天内向考勤管理员说明情况,并经管理员核实后,可在当天补签。
连续或多次忘记签到者,将按社区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社区主任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考勤管理工作。
(2)考勤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考勤管理,包括签到表的发放、收集、统计以及异常情况的核实和处理。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三篇)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社区是一个基层组织,起到了连接政府和居民之间的桥梁作用。
社区工作人员是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核心力量之一,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发展进程。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既能够有效管理工作人员,也能够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重要性,制度的目标和原则,以及具体的考勤管理方法。
一、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重要性社区工作人员是服务居民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涉及社区治安、环境卫生、文化活动等多个方面。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考勤制度对于保证社区工作正常运转和提高工作效率非常重要。
首先,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负责范围可能比较灵活,没有一套固定的办公时间和工作要求,如果没有考勤制度会给工作人员带来较大的自由度,很有可能导致一些工作人员工作不尽责、不按时完成任务。
其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比较复杂,没有一个相对封闭的办公场所,有些工作人员需要外出办公、处理突发事件,如果没有考勤制度将难以追溯工作人员的工作轨迹和工作量。
最后,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涉及到对居民的服务,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与居民进行沟通和协调,如果没有考勤制度将难以对工作人员与居民的交流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对于保证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提高工作效率必不可少。
二、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 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激励工作人员为社区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3.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
(二)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相同的考勤制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2. 简便高效原则:考勤制度的操作简单明了,方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使用。
3. 安全隐私原则:保护工作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和考勤数据的安全。
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及依据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的合法休假权益,提高工作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与工作效率,保证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本制度制定依据《劳动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
二、休假的种类和权利社区工作人员的休假分为带薪休假和非带薪休假两种。
1.带薪休假:社区工作人员每年享受带薪年假,休假天数为工作满一年至不满十年的,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5天;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10天。
2.非带薪休假:社区工作人员可以申请非带薪休假,包括事假和病假。
事假按天计算,年度累计不超过15天。
病假按照医疗证明的天数计算,年度累计不超过30天。
三、休假的申请和批准1.带薪年假: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带薪年假的申请,申请中应明确休假的日期和休假天数,并附带有关个人情况的说明。
工作负责人在核实后,应当及时批准休假申请,并告知休假人员。
2.非带薪休假:社区工作人员需要请事假或病假时,应当提前尽量减少不便,维护公共利益,提前向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附带有关请假原因和证明材料。
工作负责人应当依法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通知请假人员。
四、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带薪休假:社区工作人员在带薪休假期间,按照其正常工作日的工资待遇发放工资。
2.非带薪休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病假期间,工资按照规定的病假工资发放标准进行支付。
五、违反休假制度的处理社区工作人员如果无故旷工、擅自离岗、无正当理由推迟返岗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相应的工资。
同时,对于滥用休假、私自转嫁工作等行为也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其他事项1.社区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应当保持联系畅通,以免出现紧急情况无法及时联系的情况。
2.社区工作人员需合理安排休假时间,确保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尽量避免集中休假。
七、落实与监督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的具体实施由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
2024年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2篇)
2024年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____年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管理是社区工作人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工作绩效和达成员工奖惩的依据。
第四条考勤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歧视和压迫任何工作人员。
第五条所有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本考勤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法进行纪律处理。
第二章考勤方式第六条本考勤制度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管理。
第七条具体的考勤方式包括:刷卡考勤、人脸识别考勤、指纹考勤等。
第八条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每日上下班时都按时进行考勤打卡。
第三章考勤时间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第十条社区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办公室,并在下班时准时离开。
第十一条出差、请假、加班等情况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报备。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考勤记录由电子考勤系统自动记录,工作人员需确保准确地刷卡、识别或按指纹。
第十三条考勤异常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勤、加班等,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考勤月度总结将根据每月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包括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次数、加班情况等,作为工作绩效评定的依据。
第十五条调休和年度休假的申请将根据考勤记录和工作绩效进行审批。
第五章考勤奖惩第十六条对于考勤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如表扬信、奖金等。
第十七条对于考勤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将进行相应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
第十八条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累计超过一定次数的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做出相应处理,包括降级、停职等。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二十条考勤记录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篡改或提供给他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并进行通知。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行为,维护社区工作秩序,促进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 公休日:每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五条考勤方式1. 社区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每日上班、下班均需签到。
2. 社区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1. 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15分钟以上至1小时,扣除半天工资;迟到1小时以上,扣除一天工资。
2. 早退:早退15分钟以内,给予口头警告;早退15分钟以上至1小时,扣除半天工资;早退1小时以上,扣除一天工资。
3. 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旷工1天,扣除一天工资;连续旷工2天,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请假制度1. 社区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及请假时间。
2. 请假时间:事假、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超出部分按旷工处理。
3. 请假手续:请假需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八条考勤记录与考核1. 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由考勤管理员负责,每月底汇总考勤情况。
2. 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社区办公室所有。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社区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4篇)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是指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和要求参与考勤。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作人员按时参与工作,并对其工作时长进行监督和管理。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签到和签退:工作人员需要按指定的时间签到和签退,以确保工作上班时间的准确记录。
2. 工作时间:规定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段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3. 弹性工作制:考虑到社区的特殊性,可以设立弹性工作制,即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调整工作时间。
4. 休假制度:规定工作人员的休假制度,包括带薪假期、病假、事假等,以便工作人员在需要休假时能够按规定请假并得到工资或福利的保障。
5. 加班和补偿:对于需要加班的情况,规定加班的补偿办法,如加班工资、调休等。
6. 考勤记录和管理:社区可以使用电子考勤系统或其他方式记录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并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按规定参与工作。
7. 考勤迟到早退处罚:对于迟到和早退现象,可以设立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除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
8. 公平公正:要求考勤制度的执行是公平公正的,不偏袒任何一方,并给予工作人员足够的权益保障。
以上是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二)一、考核背景与目的社区工作人员是联系群众、为居民提供服务的重要力量。
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动力、优化工作效能具有重要作用。
考核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社区工作人员的成长发展:通过考核制度,鼓励社区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提升能力,为居民提供更加专业和高质量的服务。
2.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与要求:考核制度有利于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使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能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从而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建立公正公平的评价机制:通过公正公平的考核制度,减少主观因素的干扰,实现对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客观评价。
社区职工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社区职工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社区职工的管理,确保社区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全体职工,包括全职与兼职员工、临时工及合同工。
3. 社区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工作时间
1. 社区职工应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2. 根据社区工作特性,工作时间分为日常办公时间和值班时间,具体安排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3. 加班工作需提前申请并得到上级批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或调休。
三、考勤记录
1. 社区管理部门应设置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工作,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职工应于每日上班前通过打卡或其他电子考勤系统签到,下班时签退。
3. 出现机器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手工补录。
四、请假规定
1. 职工因病假、事假等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 紧急情况下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在事后尽快补办请假手续。
3. 长期病假或特殊事假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社区管理层审批。
五、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纪律处分。
2. 连续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次数者,将视为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予以相应处罚。
3. 无故旷工达到一定天数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
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职工。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社区管理部门所有。
社区职工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社区职工考勤制度管理规定一、目的与原则本规定旨在明确社区职工的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时间的合理分配,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考勤管理应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中工作。
二、考勤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全职社区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安、清洁工等。
兼职人员、临时工及外包服务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性质参照执行。
三、工作时间1. 社区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职工应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签到、签退。
3. 加班工作须经过上级批准,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四、考勤记录1. 社区应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或手工签到方式准确记录职工的出勤情况。
2. 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签到,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3. 对于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请假规定1. 职工因病假、事假、年假等原因需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 年假的申请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由上级审批。
4. 紧急情况下,职工可电话通知上级,并在事后补交请假手续。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社区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扣发绩效奖金等措施。
2. 严重违反考勤制度,影响工作秩序的,社区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与执行1. 社区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职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时,可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实并给予回复。
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社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八、附则社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评估考勤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优化。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为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工作人员自我约束能力,促进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请各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一、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二、考勤由社区副主任负责,每日到岗、退岗需签到签退。
三、考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真实地记录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每月底汇总上报街道办事处,与工资挂钩,考勤过程中不得徇私情,不得弄虚作假,考勤负责人不在位时,由司法警务室内勤代理考勤,履行责任。
四、年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累计两次者给予警告;累计三次者在社区居务会议上作检查;累计四次者按半天矿工记录。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一次者,给予警告;累计两次者在社区居务会议上作检查;累计三次者按半天矿工记录。
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半天矿工记录。
五、外出办事需事前向工作队队长、工作站站长、社区副主任、主任告知去向,凡先斩后奏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六、凡需请假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的程序进行。
半天以内经工作队队长、工作站站长审批后,报送考勤负责人处备案;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经工作队队长、工作站站长、社区副主任审批后备案;一天以上二天以内经工作队队长、工作站站长、社区副主任、社区主任审批后备案。
七、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的,需出具医院疾病诊断证明,逐级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审批后备案。
八、十四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因病需护理的,按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规定的天数,视孩子病情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附医院疾病诊断证明,逐级按程序审批后备案。
九、凡参加学生家长会的人员,需书面履行请假手续,并附学校家长会通知单,逐级审批后备案,不计入月考勤。
十、凡享受正常休假和探亲假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逐级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后备案。
十一、凡外出离开本市(含节假日)的工作人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工作队队长、工作站站长、社区副主任、主任逐级审批后备案,不计入月考勤记录。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范本(三篇)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范本1. 考勤时间和地点:- 上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00,下班时间为每天下午5:00。
- 工作地点为社区办公室。
2. 考勤方式:- 考勤采用刷卡机进行记录,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和下班时需使用员工工卡刷卡。
- 离岗期间、外出办事、请假等情况需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请示并填写相应的请假申请表。
3. 迟到和早退:- 上班迟到超过3次(早上 8:00之后到达)、下班早退超过3次(下午5:00之前离开)者,将作为迟到或早退记录,3次以上视为违纪。
- 违纪者,每次迟到或早退将扣除相应的工资。
4. 请假制度:- 请假应提前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如因突发情况需要请假,应尽快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 请假期间需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 请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如需请假超过3天,需提前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获得批准。
5. 加班制度:- 如遇紧急情况或工作需要,可能需要工作人员加班。
- 加班需提前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报备,获得批准后方可加班。
- 加班时间超过每天下班时间的2小时,将视为加班,并按照加班工时支付工资。
6. 考勤记录和奖惩:- 社区将定期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总。
- 违纪行为将被记录,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
- 工作时间和考勤记录将作为评定员工绩效的参考依据。
7. 其他规定:- 社区工作人员需保持岗位和工作内容的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相关信息。
- 社区工作人员需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规定将接受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范本,具体的考勤制度可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方式1.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方式为刷卡考勤。
2.社区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应使用工作人员专用卡进行刷卡签到。
3.社区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后,应使用工作人员专用卡进行刷卡签退。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作风建设,严肃社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我街实际,制订如下考勤制度:一、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去向告知公示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1、上下班签到制度。
按照区政府规定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前、下班后由本人在刷脸机上签到。
不请假也未签到者半小时以内按迟到早退处理,超过半小时以后一律按旷工处理。
2、去向公示制度。
签到后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外出,本人向社区书记告知准确去向并保持电话畅通,同时在去向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未告知或不如实请假的视为旷工。
社区设置去向登记簿,由社区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社区各工作站(窗口)因工作原因空岗时,要在窗口贴好去向卡。
3、、请销假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实行请销假制度。
请病假需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开具的病情介绍书、诊断书或病历证明,如有必要同时提供X光、CT、费用清单等相关检查诊断资料,如不提供相关检查诊断资料,一律按事假处理。
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下(含半天)由社区书记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民政科审批;两天以上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
请假需由本人或家属持假条及相关手续逐级报批,审批后方可休假。
请假条一式两份交街道民政科、社区备查。
假期期满后由本人及时向民政科销假。
二、社区班子成员向街道主要领导请假。
1、社区书记请假在一天以内的,征得社区第一书记同意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时报民政科备案。
2、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照程序填写假条。
假条一式两份交街道民政科、社区备查,假期期满后由本人及时向民政科销假。
社区工作人员休工龄假需分别征得社区书记及第一书记同意后,由本人填写假条,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一式两份,报民政科备案。
民政科要将当月考勤情况报送街道主要领导。
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或假期期满不归者,按旷工处理并在全街进行通报批评。
三、社区工作人员由民政科负责管理,其日常考勤去向等由社区副主任负责管理,并于月末情况汇总后,向社区书记汇报,报街道民政科备案。
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一、公休假制度1、休假年限职工工作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休假制度⑴各部门、社区年初应制定本单位人员年休假计划,不能一次安排的,可分期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而全年都不能安排休假的,原则上须于次年安排补休;如次年仍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由分管领导报请党工委研究给予一天50元的补贴。
已列入休假计划,但因个人原因不休假的,视为放弃休假;⑵本年度公休假已休满天数,超出部分冲抵次年公休假。
⑶如职工请事假,需先抵休公休假,公休假已休满,经领导研究后,再履行事假。
⑷如遇上级单位组织培训,是带有休假、旅游性质的培训,培训天数抵冲本年度公休假;如正常培训不冲公休假。
⑸如遇单位组织职工出差或参观学习,如占用正常工作日的1天抵2天公休假,如本年度公休假已休完,外出费用自理。
如公休假未休完,剩余天数1天抵2天,不足部分自费。
二、病假管理制度1、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三天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分管领导批准,转办公室备案。
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医保定点单位医院诊断书及请假条,由分管领导转呈主管领导审批,转办公室备案。
2、根据人通[]130号文规定:机关、社区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需持医保定点医院相关证明)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⑴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⑵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90%,或扣工资总额10%。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⑴工龄满三十年的,工资照发;⑵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10%;⑶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20%;⑷工龄不满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30%。
社区员工考勤制度
社区考勤制度
为加强社区劳动纪律,端正员工的工作作风,保证社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工作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特别安排业务工作实行调休制。
调休及休假不跨年。
二、上班时间为夏季和冬季规定时间执行。
三、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
凡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或提前10分钟下班者,按迟到或早退计,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社区对出勤进行监督,并随时进行抽查,社区领导必须对管辖人员的出勤情况认真进行记录,并作为每月发工资和考核的依据。
五、病假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批准后休息,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上须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附在考勤表后。
审批按管理权限进行,3天以内由社区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街道领导批准。
七、社区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产假、丧假、搬迁假、年休假、工伤假等,员工享受的各类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处罚:
(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元,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及各类奖励;
(二)迟到和早退按月累计,每三次按旷工一次计;
(三)连续旷工5次作解除合同处理。
九、每月5日前负责统计出勤情况,作为计发工资或扣罚的依据。
十、本制度由社区负责实施和解释。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精)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作风建设, 严肃社区工作纪律, 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结合我街实际, 制订如下考勤制度:一、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去向告知公示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1、上下班签到制度。
按照区政府规定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前、下班后由本人在刷脸机上签到。
不请假也未签到者半小时以内按迟到早退处理, 超过半小时以后一律按旷工处理。
2、去向公示制度。
签到后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外出,本人向社区书记告知准确去向并保持电话畅通,同时在去向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未告知或不如实请假的视为旷工。
社区设置去向登记簿,由社区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社区各工作站 (窗口因工作原因空岗时,要在窗口贴好去向卡。
3、、请销假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实行请销假制度。
请病假需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开具的病情介绍书、诊断书或病历证明,如有必要同时提供 X 光、CT 、费用清单等相关检查诊断资料,如不提供相关检查诊断资料,一律按事假处理。
社区工作人员请假, 半天以下 (含半天由社区书记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民政科审批;两天以上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
请假需由本人或家属持假条及相关手续逐级报批,审批后方可休假。
请假条一式两份交街道民政科、社区备查。
假期期满后由本人及时向民政科销假。
二、社区班子成员向街道主要领导请假。
1、社区书记请假在一天以内的,征得社区第一书记同意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时报民政科备案。
2、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照程序填写假条。
假条一式两份交街道民政科、社区备查,假期期满后由本人及时向民政科销假。
社区工作人员休工龄假需分别征得社区书记及第一书记同意后, 由本人填写假条, 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 假条一式两份,报民政科备案。
民政科要将当月考勤情况报送街道主要领导。
凡未经请假, 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或假期期满不归者,按旷工处理并在全街进行通报批评。
三、社区工作人员由民政科负责管理, 其日常考勤去向等由社区副主任负责管理,并于月末情况汇总后,向社区书记汇报,报街道民政科备案。
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休假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休假种类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种类包括:1. 公休假: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的休假;2. 年休假:根据工作年限和岗位性质,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3.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病假、产假、护理假等;4. 带薪年假:根据工作年限,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带薪休假;5. 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的休假;6. 陪产假:男职工配偶生育期间享受的休假;7. 病假:因疾病需要休息的休假;8.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探亲等。
第三章休假审批第五条社区工作人员休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休假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休假类型;2. 休假时间;3. 休假理由;4. 休假期间工作安排。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休假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不予批准,并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休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休假时间或延长休假,需重新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第四章休假工资及福利待遇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休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十条年休假、带薪年假、产假、陪产假、病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一条事假期间,按照公司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第五章休假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社区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
第十三条社区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如遇紧急工作需要,应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社区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应按照规定提交休假报告,如实反映休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结束后,应按时归岗,参加相关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社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居委考勤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考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考勤制度是为了加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考勤制度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
居委会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条考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请假制度、加班制度、出差制度等。
二、作息时间第四条居委会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
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三、请假制度第六条工作人员因私事请假,应当提前向居委会主任请假,并填写请假单。
请假单需在请假前提交给居委会主任。
第七条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含一天),需经居委会主任批准;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经社区居民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工作人员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居委会主任可安排其他工作人员代为处理。
四、加班制度第九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当提前向居委会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加班时间应当在当天内完成。
第十条居委会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工作人员在适当时间进行补休。
无法安排补休的,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五、出差制度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应当提前向居委会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出差申请表。
出差时间、地点、任务等事项由居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第十二条出差期间,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差任务,确保安全。
六、其他规定第十三条居委会工作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勤汇总,居委会主任进行审核。
考勤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居委会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居委会主任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社区工作考勤制度_社区工作考勤制度条例
社区工作考勤制度_社区工作考勤制度条例社区工作考勤制度篇1为了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社区居委会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
一、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共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二、社区干部必须按时签到考勤,工作时间不得缺岗漏岗,有事外出应向社区主要领导请假,并在社区日志中写明外出原因。
三、社区干部因公出差,开会,次日可补考勤。
双休日或业余时间因事加班,可做串休休息。
三、请假一天的需提前向社区书记请假,两天以上向街道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休息。
四、社区干部一个月内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劝退或解聘。
五、考勤情况作为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社区干部个人连续缺岗三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社区工作考勤制度篇21、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闲聊、不串岗。
2、社区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每天上午8:30之前,下午2:00—2:30(夏季为2:30-3:00)要进行指纹打卡考勤,因故请假、因公外出办事要按规定报批。
社区日常考勤工作由何芬负责,每周公示。
3、凡街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在业务时间、节假日、公休日安排的`轮班、值班、加班、公益活动等,均纳入日常考勤管理。
对无故缺勤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社区工作人员外出公务必须向社区书记报批,严禁代签和弄虚作假,凡发现代签和弄虚作假者,双方当事人当日出勤均按旷工处理。
5、社区工作人员病休,应持正式医疗机构病休证明向社区书记请假,病休证明报何芬处备案,未履行上述程序的按旷工处理。
6、社区工作人员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但必须写请假条向社区书记说明情况。
7、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办公事、开会,必须提前向社区书记说明原因及外出地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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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试行)
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制定《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根据社区工作者性质,实行综合工时制。
以月为计算周期,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
2.社区的一般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另外,中午休息时间、晚上下班后两小时、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需安排人员值班。
二、日常考勤管理
1.社区工作者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2.各社区应设立考勤员,本着真实、准确原则填写考勤登记表。
党组织书记负责监督执行。
3.考勤表于每月考勤日之前由考勤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社区办外勤干部签字后,报社区办。
各种假条一并上报。
4.日工资的计算:本人月全部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执业补贴)除以21.75为日工资。
三、出勤管理
1.日常出勤,指社区工作者按规定时间在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社区正常上班;
(2)外出开会;
(3)参加组织安排的培训或业务学习;
(4)其它经组织批准的在社区外的工作内容。
2.以下情况视同为出勤,不扣任何款项,但须在考勤汇总表上注明。
献血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凭防疫部门通知单,带子女进行免疫;女工作人员哺乳时间;因公负伤,按规定享受的治疗与休养假;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陪同未成年子女看病,每次半天,每月2次以内。
3.病假:
(1)病假为因病治疗或休息的假期,需有医院病休证明。
(2)病假每月累计2天以上(不含2天)10天(含10天)以下的,扣发当月月奖金的30%;病假每月累计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月奖金。
(3)当年病假连续20天以上(不含20天)或累计60天以上(不含60天)者,扣发当年年度奖金的50%。
(4)因病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需长期病休的社区工作者,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北
京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4.事假:
(1)事假为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个人私事的情况。
(2)事假必须提前按照审批程序,经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3)事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相应天数全部日工资。
(4)事假当月累计7天以上(含7天)者,扣发当月月奖金,当年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者,扣发全部年度奖金。
(5)因事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早退与迟到:
(1)早退为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迟到为在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到达工作岗位。
(2)当月迟到与早退累计4次视为旷工一天,按旷工相应处理办法处理。
(3)当月累计迟到、早退7次以上(含7次)者或当年迟到、早退累计30次以上者,街道办事处有权按违纪解除服务协议。
6.旷工:
(1)未经请假程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旷工,旷工按日计算。
(2)当月旷工一天,扣发月奖金的50%;当月旷工两天,扣发全部月奖金。
(3)当月旷工5天以上(不含5天)或年累计旷工10天(不含10天)以上者,街道办事处有权按违纪解除服务协议。
7.职工带薪年休假
(1)在社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者,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年休假的年度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得跨年度安排。
如因工作特点需要跨年安排的,务必在次年一季度内完成休假。
(4)社区工作者应根据个人意愿,在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提前一周申请休假并填写《休假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5)各社区负责人应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带薪年休假,保障社区工作者利益。
工作人员在休假前,应切实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避免给工作造成混乱。
社区办有权对休假申请在一定范围内做出合理调整。
8.婚假:
(1)婚假务必一次性使用,不得分拆。
(2)婚假为3天,晚婚者(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再增加7天奖励假。
(3)婚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
(4)婚假不扣发任何款项。
9.丧假:
(1)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去世,享受丧假3天。
(2)丧假需一次性使用,不得留存。
(3)丧假不扣发任何款项。
10.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及计划生育假仅限婚内生育及计划生育使用,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者不适用。
(2)产前检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均可享受生育假,期限按照北京市相关法规执行。
(3)假期不扣发任何款项。
11.工伤假:
(1)社区工作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或履行职责时受到事故伤害和意外伤害的,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天数休工伤假。
(2)工伤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有关待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与《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执行。
12.探亲假:
社区工作者休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1.工作人员若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必须由本人于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审批表》,按下列条款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如确因急病或急事,不能亲自假前办理相关手续者,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并于恢复正常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交验有关证明。
2.请假期满,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时,应于假期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未准应按时上班。
请假及续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凡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全体外出活动的,须由街道组织部或社区办批准,并至少留一人值班,负责处理紧急事务。
4.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3天以内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由街道组织部领导批准。
社区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由街道社区办领导批准。
其他成员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分别审批。
(2)请假3天以上的,除按上述程序申报外,还需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
(3)所有《休假审批表》、《请假审批表》均需报社区办内勤备案。
五、超出工作时长的相关规定
1.社区工作者实行综合工时制,在一般作息时间以及值班时间外安排工作的,须由所在组织的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
个人自行安排工作的不予计算。
2.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社区各组织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应尽量将个人月工作时间控制在规定时长以内。
特殊情况需要超过的,超时部分安排调休。
3.调休的具体时间由本人提出,各组织的负责人批准。
调休必须在三个月内安排完。
逾时视同本人自动放弃。
六、其它
本办法实施后,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社区工作者考勤汇总表
备注:全勤者在全勤栏打对勾即可。
病假及事假者在相应栏写天数,病假附医院证明。
职工带薪年休假一栏填写本月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
如有旷工、早退等
情况写在其它项中。
本月工作超过166.64小时以上的小时数,填写在本周超时部分一栏中。
XX街道社区工作者请假审批表
(社区办留存联)
XX街道社区工作者请假审批表
(社区留存联)
备注:请事假、病假者填写此表格,按照《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申报。
XX街道社区工作者休假审批表
(社区办留存联)
XX街道社区工作者休假审批表
(社区留存联)
备注:需休职工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者需填写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