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案场接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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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案场接待制度

为了售楼部营造积极有序的案场氛围,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接待环境,请售楼部置业顾问遵守以下原则:

一、客户接待制度

1、案场接待实行轮流接待制,每天以接待轮序表轮流接待客户。

2、对待每一个客户要积极热情,如遇新客户接待时间过长或老客户到访,无法正常轮序,置业顾问安排补接客户。

3、置业顾问因公事(如帮同事接待客户,带客户去项目现场等)离开接待岗位,无法参与正常轮序,置业顾问安排补接客户。

4、置业顾问因私离开接待岗位(如上厕所,吃饭,打电话等),轮序到此置业顾问,视为自动放弃,过后不再安排补接。

二、前台站位轮序制度

1、前台站位实行轮序站位,每天以接待轮序进行前台站位。

2、站位时间为每人半小时为准。

3、站位当值置业顾问站位时,有客户到访,不能继续站位轮序的,由下一个站置业顾问轮序,当值站位置业顾问与补位置业顾问,在不影响其他置业顾问站位轮序前提下协商站位时

间。

三、值班轮序时间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接待客户值班人员轮序接待。

2、当日值班人员未全部轮序,则下次值班时间继续轮序,值班时间接待客户不按正常轮序,客户按照值班人员接待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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