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及综合管网报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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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及综合管网报建流程

一、立项、可研(发改委)

立项

1、立项申请

2、项目建议书及附图(区位图)

可研

1、申请(原件1份)

2、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

3、国土预审意见(复印件1份)

4、环评批准意见(复印件1份)

5、可研报告(原件1份,电子档1份)

二、选址

1、书面申请及申请表(原件1份)

2、1:500现状地形图(原件1份,电子档1份)

3、项目设计方案(文本2套,电子档1份)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备注:领取650元一张的报建光盘(区规划分局),规划下发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三、方案

道路方案审查意见书:

1. 书面申请及申请表(原件1份)

2. 道路设计方案(文本2套,电子档1份)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综合管网审查意见书:

1. 书面申请及申请表(原件1份)

2. 管网设计方案(文本2套,电子档1份)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备注:规划下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缴纳光盘费650元)

四、初设(区建委)

1. 初设申请及申报表(原件1份)

2. 初设图纸、说明书及概算(文本2套,电子档1份)

3. 立项批复、选址意见书及附图、方案审查意见、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4. 地勘资料(直接详勘1份)

备注:计委审概算(出具概算批复)

(市建委)

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预审申请表》(原件1份,含电子表格)

2、初步设计全套图说(原件1份,电子档1份),另附总图3张

3、初步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原件1份,电子档1份)

4、整体彩色效果图1张

5、工程勘察报告及其质量审查合格意见(原件1份)

6、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盖建设单位鲜章)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盖建设单位鲜章)

8、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盖建设单位鲜章)

注:市政部门另需一套初设文本(含电子档),园林部门另需一套初设文本(含3份绿化布置图及电子档)

五、施工图备案(建委)

1. 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原件3份,电子档1份)

2. 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1份)

3. 勘察、设计合同,审查合同,审查收费发票(复印件1份)

4. 经审查并修改合格的施工图(电子档3份)

5. 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1份)

六、规划许可证

1. 书面申请及申请表(原件1份)

2. 施工设计图(原件2份,电子档1份)

3.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4.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文件及其附图(复印件1份)

5.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其附图)(复印件1份)

6.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 地质勘察报告(原件1份)

8. 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1份)

备注:规划发放线通知书后,提施工图(道路部分)及电子版1份、委托书1份给勘测院,进行实地放线(放线情况记录于附图),领取规划许可证时需缴纳规划许可综合费(以概算批复总投资的1‰计)。

七、规划验收合格证

1. 书面申请及申请表(原件1份)

2. 建筑工程竣工图(原件1份)

3. 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4. 批准的施工图(原件1套)

5. 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6. 竣工实测地形图(原件1份,电子档1份)

7. 竣工验线回单(原件1份)

8. 竣工规划实测面积测量报告及建筑工程实测图(原件2份,电子档1份)

国土手续办理: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1. 预审申请及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

2.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文(复印件2份)

3. 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有关说明(原件1份)

4. 《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批表》(复印件1份)或《重庆市建设

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

5.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局部总体规划图(A4复印件2份)

6. 建设项目范围1:500地形图(原件2份)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1. 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 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原件1份)

5. 原土地权属证明或地籍资料(原件1份)

6. 规划选址及附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复印件2份)

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原件1份)

9. 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或其他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2份)

10. 总平面布置图(复印件2份)

11. 建设单位用地申请(原件1份)

12. 征地安置补偿完毕的证明(原件1份)

13. 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用地的批示(原件1份)

14. 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1份)

流程:

区行政审批大厅收件受理局经办人审查(是否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科长审核分管领导复审报市局办件大厅审批领图批文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及红线图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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