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采访──新闻采访的基本方式之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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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的定义:记者隐去了记者身份而出现在新闻事件的现场、采访是在被采访者未知的情况下进行的、采访未事先征得被采访对象的同意所谓隐性采访,是指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又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隐性采访的特征:新闻事实周详、社会参与程度较高、隐瞒身份、隐藏目的、隐蔽手段作为一种十分重要的采访方式,隐性采访与公开采访相比较,有自己较为显著的特征:记者主动出击。

隐性采访是记者主动出击进行采访的行为,记者采访时一定始终在新闻发生的现场,否则隐性采访就无法完整地进行。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记者也有可能出现在突发新闻的现场进行采访。

有的时候,记者还有可能直接成为新闻事件的当事人,例如记者乘坐的汽车发生车祸等,但这种不期而遇的目击新闻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隐性采访,因为记者是被动地介入了新闻事件。

隐性采访进行之前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从采访计划的设定,到采访设备安排,都应精心计划,可谓有备而来,不容有所闪失。

--(以上来自百度百科)好处:记者通过隐性采访得到的往往是比较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可信度高,说服力强,舆论监督作用大,深受群众欢迎。

用得好,会起到立竿见影的舆论监督作用作为新闻采访的重要手段之一,隐性采访的作用还是十分巨大的。

新闻的社会功能之一就是追求社会公正,对于社会上的不公和丑恶现象,批评性报道具有强有力的抨击作用。

在进行批评报道时,如果记者采取显性采访,亮明自己的身份,说明采访意图,一般是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的。

因此,把隐性采访用得恰到好处,充分发挥其独特作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显得尤为重要。

隐性采访应遵守的原则:1、正确导向原则。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新闻媒体不能单纯追求卖点和轰动效应,否则,就会走偏方向。

在重视政治性导向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思想导向、价值导向、消费导向、生活导向、行为导向、服务导向、审美导向等等,要让人通过新闻报道迅速领会媒体在宣传什么,反对什么。

电视新闻隐性采访的方式与原则

电视新闻隐性采访的方式与原则

电视新闻隐性采访的方式与原则[电视隐性采访也叫暗访、密访,是相对于公开采访而言的一种非常规的采访方式,也是电视采访中一种特殊的方式。

通常在采写负面的民生新闻、揭露社会弊端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利用电视隐性采访,可以避开不必要的干预与阻挠,可以更真实更客观地获取所需要的资料。

目前各电视媒体大都青睐这种采访方式。

当然,与此同时,这种采访手段也引来一些有关道德和法律方面的争议,加之使用这种非正常采访手段也要冒一定的风险,存在着一些不可知的因素,在使用时要慎而又慎,而且要特别遵循这种采访手段的使用原则。

隐性采访并非“新兴事物”,也该算是舶来品。

早在120年前的1890年,为了弄清楚美国布莱克威尔岛精神病院虐待患者的传闻是否属实,美国《世界报》的女记者就化名为内利·布莱乔装成疯子突破封锁闯入疯人院,了解了该院虐待被收容妇女的情况后又伺机成功出逃,将其见闻以《疯人院的10天》为题分3次连载发表,公众舆论大哗,也促使政府对该院进行了大力整顿。

而我国的电视隐性采访的兴起则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原因有二,第一是因为科技进步,使得采访设备可以更加小型化、微型化、便携化,大大满足了隐性采访技术层面的要求。

第二是因为社会转型、企业改制,使得各方面的矛盾加剧;不少人价值观念嬗变,道德行为失范,官员腐败滋生,社会问题频生、地方保护严重导致电视工作者的采访难度加大,所以电视隐性采访也大有了用武之地。

与平面媒体相比,电视隐性采访主要表现为对新闻现场的拍摄、实录,能够让受众真切地感受到“情景再现”,会产生极大的震撼力与冲击力,这也是电视传媒的优势所在。

1994年6月29日央视《焦点访谈》率先播发隐性采访的新闻《触目惊心假发票》,就是由记者化装成顾客与上海火车站倒卖假增值税发票的票贩子讨价还价,虚与周旋。

隐蔽性拍下的镜头、录下的声音,真实地再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引起了社会轰动。

央视的率先垂范,引得众多地方媒体迅速跟进,上海电视台的《新闻透视》、北京电视台的《第七日》、浙江电视台的《目击》、江苏电视台的《大写真》、黑龙江电视台的《新闻夜航》等都可以看到隐性采访采编的新闻。

隐性采访中的新闻伦理

隐性采访中的新闻伦理

隐性采访中的新闻伦理论文摘要:隐性采访是新闻采访中常用的一种采访方式,恰当的运用隐性采访可以提高新闻媒体的质量,加强舆论监督的力量。

但隐性采访又是在隐瞒记者身份、隐瞒采访目的的情况下进行的采访,其在当今的新闻报道中越来越重要,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越来越大,同时也是受众最需求的。

因此,如何处理隐性采访的伦理道德问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探讨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隐性采访;道德困惑;道德规范;欺骗;客观记录何谓隐性采访,在学术界并无统一权威的界定。

如有人认为:“隐性采访是为完成某一特定采访任务而把自己的身份和意图隐藏起来的采访方式。

〔1〕”也有人认为:“隐性采访是不公开记者身份,或公开记者身份但不道出记者采访目的的采访。

〔2〕”还有人是这么界定隐性采访:“所谓隐性采访是指记者有意识的隐去自己真实身份或者真是采访目的的一种采访方式。

〔3〕”上述表述的内容虽各有差异,但却都明确道出了隐性采访的两点基本特征:一是隐瞒记者身份;一是隐瞒采访目的。

离开这两点,就无所谓隐性采访。

一、隐性采访伦理问题在当前的媒介环境下,隐性采访被广泛的运用。

主要是因为隐性采访能够最大限度地逼近事实真相,突破显性采访环境的封闭性和事实本身的隐蔽性,一针见血的抓住问题的实质,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可视性,可听性,能够吸引受众的注意,使之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特别体现了新闻的真实性。

通过隐性采访可以获取其它采访手段难于获取的新闻事实,从而更好的实行舆论监督。

但由于隐性采访是在被采访者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进行的,记者在隐性采访中往往采用隐藏身份、虚假身份的方式来获取信息,被采访者在不知不觉中有可能被采访者误导和诱导,未必反映了被采访者的真实意思,隐性采访可能导致对被暗访者的不公平。

部分学者,尤其是法律学者对隐性采访一般持不认同的态度,甚至有人提出应禁止隐性采访。

也有学者认为,隐性采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这是记者和媒体基本的道德价值取向,也是确定是否有必要用隐性采访手段和把握新闻事实的标准。

隐性采访是电视新闻的特殊采访方法

隐性采访是电视新闻的特殊采访方法

隐性采访是电视新闻的特殊采访方法作者:杨钰芳来源:《活力》2016年第08期[摘要]电视隐性采访是指记者出于特定原因,不公开自己的记者身份,或在不通知被访对象、不申明采访目的等情况下,进行隐蔽的信息搜集的采访方式,电视隐性采访的难度相对较大。

[关键词]隐性采访;电视新闻;特殊采访隐性摄像机及其辅助设备是电视隐性采访的特点。

通常电视隐性采访多用偷拍等手法,避免被采访者察觉采访活动的进行。

电视隐性采访需要特定的技术装备,经常使用的包括微型摄像机、无限话筒、超长焦镜头以及记者的乔装工具等,它们都是为隐蔽电视记者形象或摄制组存在的辅助手段。

一、电视隐性采访的作用1.节目的现场感强,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显得真实可信。

2.观众爱看,满足人们正常的窥秘心理。

3.拓展了节目的领域,许多明处不能拍,以用这种形式得到很多的展现。

4.相比较记者的人身较安全,同时减少节目被撤的概率。

二、电视隐性采访的适用范围记者的新闻采访活动是正大光明的社会活动,一般不需要隐藏身份。

隐性采访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的采访方法,它必须有严格的限制。

1.为了拍摄社会不良现象或不道德行为,取得第一手资料的认证性。

新闻记者被称作“社会的良心”,对于一些社会不良风气和不道德的行为,法律无法约束,而新闻媒介可以进行舆论的批判和引导。

在拍摄这些问题的采访中,假如记者公开采访意图,难以拍到具体的事实,而电视采访又必需拍到具体的画面作为实证,在这种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电视记者可以谨慎地使用隐性采访。

2.抓取罪证。

在拍摄违法犯罪活动时,为揭示犯罪活动以及避免记者采访的危险性,可以使用隐性采访。

比如采访毒品交易、买卖假文凭、私刻公章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如果记者公开身份和采访目的,不仅不能采访到需要的素材,还可能遭遇生命危险。

这时,记者只能采取隐性采访。

3.在公共场合为保证采集的形象素材生动真实、避免镜头前的紧张和不自然,电视记者在不针对“个人”的前提下可慎重选择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案例

隐性采访案例

隐性采访案例在新闻采访中,采访者常常会遇到一些难以直接面对的情况,比如目标对象不愿意接受采访,或者采访对象并不知情。

这时,隐性采访就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手段。

隐性采访是指采访者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采访,这种采访方式常常需要采访者具备一定的技巧和经验,以确保采访的顺利进行和信息的准确获取。

隐性采访案例一,调查报道。

某地发生了一起重大事件,新闻媒体需要对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报道。

然而,相关当事人并不愿意接受采访,这就需要采访者进行隐性采访。

采访者可以选择在事件现场进行匿名采访,或者通过与事件相关的其他人员进行接触,获取更多的信息。

在采访过程中,采访者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泄露自己的身份和目的,以确保采访的顺利进行。

隐性采访案例二,医疗报道。

在医疗报道中,有时候医生和患者并不愿意接受采访,这就需要采访者进行隐性采访。

采访者可以选择在医院内进行匿名采访,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医生和患者的信息。

在采访过程中,采访者需要保持敏感和细心,不触犯医生和患者的隐私,同时获取到足够的信息进行报道。

隐性采访案例三,企业报道。

在企业报道中,有时候企业高层并不愿意接受采访,这就需要采访者进行隐性采访。

采访者可以选择通过企业的员工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获取信息,或者在企业周边进行匿名采访。

在采访过程中,采访者需要保持谨慎和稳健,不泄露自己的身份和意图,以确保采访的顺利进行。

总结。

隐性采访是一种常见的采访方式,它在新闻报道和调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采访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技巧和经验,以确保采访的顺利进行和信息的准确获取。

同时,采访者在进行隐性采访时需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避免触犯法律和道德规范。

隐性采访需要采访者保持冷静和理性,同时保持敏感和细心,以确保采访的成功进行。

新闻报道中的隐性采访

新闻报道中的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是一种非常采访隐性采访,是相对显性采访而言,指在一定条件下,记者不向采访对象公开自己的身份,不告之自己的采访目的,或通过模拟某种社会角色,或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接近新闻源,获取新闻事实的——种非常采访。

也称‚暗访‛或‚私访‛。

所谓非常采访,是指采访适用范围的狭窄性、频率的个别性和使用条件的限制性。

显性采访的最大特点,是采访可以得到采访对象的配合与支持。

但如遇采访对象不配合、不支持,或谈虚假情况等情形,采访就无法深入下去了。

然而,以勇于探索、追求真实为天职的新闻记者,另辟溪径,开辟了采访的‚第二战场‛——隐性采访。

19世纪末,就职于美国纽约《世界报》的著名女记者勒丽〃蓓蕾,获知纽约某疯人院虐待精神病患者,侵犯人身权利。

但由于疯人院控制十分严格,人们很难搞清事实真相。

在普利策的支持‘下,勒丽〃蓓蕾装疯住进了疯人院。

在长达几个月的装疯采访期间,勒丽〃蓓蕾经历了一次又一次令人难以忍受的虐待,亲身经历了疯人患者的非人生活。

当她了解到这一切以后,设法逃出了疯人院,把内幕公之于众,立即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政府和院方不得不进行整顿,改善了对疯人患者的不人道的待遇。

史称勒丽〃蓓蕾的这一隐性采访为‚装疯采访‛。

无独有偶,美国白人记者约翰〃格里芬为揭露种族歧视,用照射紫外线和化装等方法使自己的皮肤变得如同黑人一样,然后深入社会生活,在大街上擦皮鞋,乘坐公共汽车,观察和体验美国黑人备受种族歧视的屈辱生活,据此采写出反映黑人生活的《像我一样黑》一书。

由此可见,隐性采访的基本特征是记者通过模拟某种社会角色,或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来接近新闻源,实现对事物的探究。

在我国,隐性采访的使用可追溯至20世纪20年代。

1923年5月,中国当时著名的外文报纸《密勒氏评论报》主编鲍威尔乘火车从南京至北平采访,车至临城,惨遭抢劫。

这就是有名的‚临城大劫案‛。

鲍威尔以普通乘客的身份亲历了这场劫案,他在一些废纸上偷偷写下了火车被劫、人质被扣的报道,并设法送至《密勒氏评论报》刊登。

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

在隐性采访中,偷拍、偷录有时使用的是 窃听、窃照的器材,这是不允许的。 4、此外,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或制度已规定的 公开播报禁区,大致有这样几种: A不可获取和泄露国家机密,包括军事机密 B.不可泄露和侵犯商业秘密。 C.不可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要包括隐私 权和名誉权、肖像权等。 D.不可侵害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E.不得干扰法庭审判活动


1995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当事人 同意私自录音取得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 中强调,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取其谈话,系 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 证据使用。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201次会议通过并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 则》)。该《规则》颁布以后,立即引起了传媒界 的欢呼,声称媒体的“偷拍偷录被法律认可。”
(二)道德问题
1.
欺骗手段采访 2. 尊重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 3.扰乱公共秩序
(三)其他问题
问题一:一方面,隐性采访是必需的,无论
是新闻媒体、新闻受众还是新闻记者,都需 要隐性采访来丰富新闻的形式和内容;另一 方面,隐性采访并不能保持受众持续的兴趣。
问题二:隐性采访所涉及的题材往往是富有
尚文静
(一)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作为一个新闻概念,从一个非新
闻专业的法律人士看来,尚无准确的界定。 用新闻学者的语言,界定为"是在采访对象 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 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 者以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 生而并未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三、社会与公众赞成、认可的隐性采访 四、折忠派理论

浅论隐性采访

浅论隐性采访

浅论隐性采访作者:李志情来源:《新闻世界》2012年第06期【摘要】隐性采访俗称“暗访”、“秘密采访”、“偷拍偷录”,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新闻采访方式。

由于隐性采访新闻的真实感、现场感与可读(看、听)性很强,在实践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采用。

当然有些人对这种“揭人短处”“挖人隐私”的采访方式也提出过异议,但这并不妨碍它对热衷挖掘“秘闻”记者的巨大吸引力。

【关键词】隐性采访;合法性;类型一、关于隐性采访的概念界定隐性采访是相对于显性(公开)采访而言的。

在我国1923年出版的第一本新闻采访学专著《实际应用新闻学》中,著名记者邵飘萍就曾提到采访的“隐”“显”问题。

在邵飘萍看来,面对不同的采访对象及情况,记者是否亮出身份,是应该随机应变的。

就此而言,他实际上肯定了隐性采访具有适用性和合理性。

那么,何谓“隐性采访”?甘惜分主编的《新闻学大词典》将隐性采访定义为:“记者隐瞒记者身份或采访目的而进行的采访。

”蓝鸿文主编的《新闻采访学》对隐性采访的定义是:“记者为完成某一特定的采访任务而把自己的身份和意图隐藏起来的一种采访方式。

”熊高的《采访行为学概论》则认为:“隐性采访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记者不向采访对象公开自己的身份,不告知自己的采访目的,通过模拟某种社会角色或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接近新闻源,获取新闻事实的一种非常采访。

”尽管专家、学者对隐性采访的界定各有侧重,表述方式也不尽相同,但归纳起来都包含了这样几层意思:一、隐性采访是新闻工作者的重要采访手段之一;二、隐性采访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采集公开采访得不到的真实情况而使用的一种特殊的采访方法;三、隐性采访具有不同于其他采访的自身特点。

二、关于隐性采访的合法性既然隐性采访在新闻学上确实存在,那么它在我国的新闻实践中有没有法律依据呢?由于我国法律在新闻采访这一领域没有明确的法律权限规定,因此,对隐性采访的合法性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其一,包括隐性采访在内的新闻采访权是《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延伸。

浅谈隐性采访

浅谈隐性采访

浅谈隐性采访隐性采访虽然得到了法律的许可,也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但是敏感的观众势必会考虑这些内容是如何来的,就会联想到那些身上藏有偷拍偷录器材的新闻记者如果接近自己时将何以自处?长期以往,公众对于媒体的信任和尊重就会大大降低。

如果群众对于新闻媒介和记者敬而远之的话,那么我们的新闻媒介和记者该怎么生存呢?“媒介为了追逐新闻的轰动效应而刻意地侵犯隐私权,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践踏,也是对人类尊严的蔑视”。

个人隐私不容侵犯,每个记者在进行隐性采访时都要牢记,这是我们采访权利的底线。

美国《新闻周刊》说过:“每一个记者必须掂量一下,他所寻求的事实的重要性是否值得他采取下策去把它弄到手。

但是这样做既有道德的也有实际的限度。

从长远的观点来看,新闻工作毕竟不能建立在习以为常的欺骗手段之上”。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闻传播活动全面介入现代社会生活。

在这一过程中,隐性采访这种方式凭借自己的优势被越来越多地采用,并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然而,从它诞生之日起,隐性采访就在法律和道德伦理层面一直倍受争议。

由于记者在采访过程中的积极介入和隐去真实身份的角色扮演行为,很容易超越适度的界限,因此更需要慎重地把握。

一,隐性采访的定义隐性采访主要是指新闻记者不暴露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以偷拍偷录等隐蔽手段对人物或事件进行采访。

所谓偷拍偷录,是指未经他人知晓和同意,对他人的活动进行拍照、摄像或对其谈话进行录音的行为。

这种非常规的采访手段主要运用于采访对象弄虚作假或以暴力抵制正当采访的特殊情况,由于这种行为是在他人没有戒备的情况下进行的,突破了采访环境的封闭性和事实本身的隐蔽性,一针见血地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因而内容比较接近客观事实。

在现代社会中,公众需要新闻媒体提供的是大量真实的、有现实意义的消息,尤其是揭露现实中阴暗面的事实,隐性采访可以给受众以最大程度的”可信度”。

隐性采访中获得的声音、图像更好地客观再现新闻真实,发挥了电视的优势,真实的记录了事件的发生和过程。

试论隐性采访

试论隐性采访

试论隐性采访摘要:在我国,唐朝中期后就已经出现了隐性采访的端倪。

如今,随着电视行业的快速发展,隐性采访作为一种能有效进行舆论监督的新闻报道形式,以其突出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在新闻界大行其道,越来越受观众的喜爱,但是自身又存在着问题和弊端,是一把双刃剑。

关键词:隐性采访特征受欢迎双刃剑存在问题一、什么是隐性采访隐性采访,是指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又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隐性采访,也称秘密采访或暗访,指新闻记者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公开身份的采访。

它是与显性采访相对而言。

这种采访的优点是不会因为记者的采访而改变采访对象活动的原貌。

是隐藏记者的身份与采访目的的采访方式。

只适用于某种特殊场合、特殊题材或特殊采访对象。

运用这种方式,目的在于减少采访障碍和干扰,获取有价值的新闻事实,务必十分慎重,一般应控制在法律和新闻道德允许的范围之内,或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授权,切勿滥用。

二、隐性采访的特征作为一种十分重要的采访方式,有自己较为显著的特征:记者主动出击。

隐性采访是记者主动出击进行采访的行为,记者采访时一定始终在新闻发生的现场,否则隐性采访就无法完整地进行。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记者也有可能出现在突发新闻的现场进行采访。

有的时候,记者还有可能直接成为新闻事件的当事人,例如记者乘坐的汽车发生车祸等,但这种不期而遇的目击新闻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隐性采访,因为记者是被动地介入了新闻事件。

隐性采访进行之前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从采访计划的设定,到采访设备安排,都应精心计划,可谓有备而来,不容有所闪失。

1、新闻事实周详对于准备作正面报道的新闻,也可以采取隐性采访的手段,但这种选择并不是唯一的,因为通过公开采访进行正面报道,一般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但对社会不良行为的采访却正好相反,通过隐性采访抨击社会不良,进行舆论监督,效果比公开采访好。

浅议新闻记者隐性采访

浅议新闻记者隐性采访

浅议新闻记者隐性采访摘要]在新形势下,我国纸媒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新闻记者隐性采访新闻事件以其真实、鲜活、生动的特点,受到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并具有强烈的可读性,这一做法常被媒体的新闻工作者所应用。

在不断创新发展的新闻事业中,新闻记者在进行隐性采访中既得到全面的新闻素材而又不损害新闻职业道德,已经成为传媒界研究的重要课题,可以说隐性采访对于媒体公信力而言是把双刃剑,同时又作为一种新闻现象和社会现象引起了新闻界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隐性采访;法律意识;建议我国的法律条款对新闻媒体报道规定的禁区有:国家机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等。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也明确规定:“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誉和正当要求”。

也可以理解为在新闻采访活动中不提倡记者隐性采访。

目前在世界各国法律都没有明确赋予记者隐性新闻采访的权利,但也没有完全禁止,隐性新闻采访得以存在,只是依据各国法律没有禁止记者便可以进行新闻采访的一般原则,所以它的法律保障是脆弱的。

一、隐性新闻采访的法律意识新闻采访是新闻报道的前提和基础,成功的新闻采访很大程度取决于准确、恰当的提出问题。

尤其在激烈的媒体竞争中,新闻素材的挖掘是否成功到位,更是决定了新闻报道的效果和质量,这也是新闻报道成败的关键。

1.隐性新闻采访的概念内涵。

隐性新闻采访是指新闻工作者为完成某一特定的采访任务而把自己的身份和意图隐藏起来,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或以其他假身份,采用各种获取信息的手段进行的采访形式。

我国新闻界又把这种采访方式通俗地称为“秘密采访”或者“暗访”。

近年来隐性采访借舆论监督之风不断盛行。

因为隐性采访的方式具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显著特点,因此通过此种方式采访到的新闻素材常常具有广泛的真实性。

但这种隐瞒身份和采访意图的做法使人们越来越多地从法律和道德角度质疑其合理性与合法性。

随着新形势下媒体事业的不断发展与创新,以及我国目前市场经济的新格局新环境,隐性新闻采访的魅力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被新闻工作者在新闻采访中不断应用。

电视新闻记者如何做好隐性采访

电视新闻记者如何做好隐性采访

新闻记者利用伪装的身份让采访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言语和行为的记录,就是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更加直观更透彻地揭露一些隐藏在社会最黑暗角落的实事,所以在有些时候会造成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在隐性采访中掌握一个“度”至关重要。

一、隐性采访中“度”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隐性采访这个采访方式的保护手段,所以在一定的层面上,隐性采访会和国家法律产生一定不可避免的冲突,导致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以及在采访的内容上,都是无限制的。

在揭露黑暗社会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在进行隐性采访的过程中,掌握一定的度是十分重要的技能,在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相关报道,不违反社会的公共道德,保护他人必要的隐私。

新闻记者需要正确的对待“度”的掌握,合理的运用隐性采访。

近些年来对隐性采访的采用越来越多。

隐性采访的主要用途是在揭露社会存在的一些丑恶不公平的现象。

所以在运用隐性采访手段进行采访时要有一定的约束性。

真正的运用好隐性采访的采访手段,需要电视新闻记者有着较高的综合素质,在采访中具备一定的能力,能有节制的对新闻信息进行判断,梳理是否有新闻价值再报道。

隐性采访中将新闻的真实感和现场感这两者表现的淋漓尽致,因此隐性采访在采访中具备一定的挖掘深度新闻素材和掌握独家新闻的能力,因此想要在新闻界中占据一定的优势,对隐性采访的手段必须有一定的掌握技巧。

近些年来,有些新闻记者在进行隐性采访的过程中没有把握住度的要求,造成隐私的侵权,引起法律纠纷,造成一定的伤害,这种现象越来越多。

二、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如何掌握“度” 1.避免新闻侵权行为法治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一步一步的提升,在社会法律的保护下,人们增强了对自身的保护意识。

因此,目前再次使用隐性采访,存在的风险性要远远超过往昔。

在记者进行隐性采访的过程中,通过手机和摄像机录音笔进行隐蔽获取信息时,往往会触犯人的隐私权,最后反被告上法庭。

因此在进行隐性采访的过程中,严格要求对“度”的把握,任何人都需要运用法律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

广播新闻采访中的隐性采访

广播新闻采访中的隐性采访

广播新闻采访中的隐性采访作者:杨芳来源:《传播力研究》2018年第05期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媒介传播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媒体行业面临着异常激烈的市场竞争。

广播新闻记者想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绝对优势,就必须真实有效地获得第一手信息资料,而隐性采访就是广播新闻记者获得新资料的重要途径。

隐性采访是一种特殊的采访方式,要求新闻记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隐性采访的重要性,并且把握好采访的度,只有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真正提升新闻采访的质量和价值。

关键词:广播新闻;隐性采访;有效性隐性采访作为一种重要的采访方式已经受到众多新闻媒体的青睐,很多新闻媒体甚至已经将其作为首选的采访方式。

不可否认,与传统采访方式相比,隐性采访会给新闻媒体带来更多的利益,但我们必须要全面的看待事物,我们必须看到隐性采访会给整个社会与新闻媒体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只有采取措施控制这些不利因素,才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和传媒业的健康发展。

一、广播新闻隐性采访存在的问题(一)偷录及偷拍现象十分常见众所周知,媒体业为了获得第一手有效信息,常常采取偷录及偷拍等手段,这给社会风气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一方面,造成人们使用影像设施的法律意识越来越淡薄,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偷录和偷拍行为是正常行为;另一方面,也助长了偷窥文化的不良发展,由于媒体的隐形采访,更好的满足了人们的偷窥欲望及探知他人隐私的心理需求,偷录及偷拍行为变得越来越常见,很多人道德意识逐渐薄弱,开始追求在社会面前揭露各种罪恶现象,对社会风气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二)新闻记者的专业素质较低只有最快获得重大、有效新闻信息,才能让新闻媒体占有市场竞争的绝对优势,而记者的采访技能和收集新闻资料、线索的能力对新闻媒体业的新信息获得影响重大。

很多媒体记者为了最快获得信息并增加信息量,往往会不假思索地采用隐性采访的手段,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行为常常出现。

很多新闻记者专业素养和行业素养较低,常常做出一些有失职业道德和违法违规的采访行为。

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保护共3篇

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保护共3篇

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保护共3篇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保护1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保护采访是新闻报道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通常情况下,记者会请到一些公开表态的人士就话题进行采访。

但是有时候记者们也会采取一种特殊的方式——隐性采访。

所谓隐性采访,就是指记者不透露自己的身份,潜伏在被采访者身边,获取信息并进行报道。

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争议,隐私权保护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隐性采访的好处首先,隐性采访可以让记者获得更真实的信息。

如果被采访者知道面前是一名记者,就很可能会刻意控制自己的言行。

但是,如果记者隐匿身份,被采访者就会放松警惕,将自己真正想说的话说出来,这样可以获得更真实的信息。

其次,隐性采访也可以避免被采访者疑虑记者的目的,从而向记者撒谎或是回避问题。

比如,如果记者明面上向某个政府官员询问有关某个具体问题的态度,由于官员很可能存在得罪某些人的风险,从而不敢完全真实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但是如果记者采用隐性采访,这位官员就可以不必担心言行被泄露,从而更加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隐性采访的弊端虽然隐性采访有很多优点,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对于被采访者来说,隐性采访可能会侵犯他们的隐私权。

被采访者有权选择是否向外界表达自己的想法,如果记者不透露自己的身份就进行采访,就可能没有获得被采访者的同意,就行使了别人的隐私权。

其次,隐性采访也可能会误导公众。

许多采访的情况下,被采访者往往会对记者进行某些“演讲”。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记者并不意在同意,他们并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来判断某些话是否可信。

隐性采访与隐私权的平衡在进行隐性采访时,记者需要考虑如何在隐私权和信息披露之间取得平衡。

首先,记者需要尽可能地获得被采访者的同意。

如果被采访者知道为何采访是必要的,并且同意进行采访,那么侵犯隐私的程度就会降到最低。

其次,记者也应该在报道中注明自己进行过采访。

除此之外,可能还应该在隐性采访时与采访对象达成共识,例如对于稳定和公共利益问题的细致解释和讨论。

隐性采访小论

隐性采访小论

隐性采访小论1998年8月25日《羊城晚报》头版刊出了《本报记者在上海街头报警》的新闻:为了测试上海警方的快速反应能力,在得到有关部门的特许后,羊城晚报记者阮巍冒充遭抢劫的外地旅客,向上海“110”报警。

报案后仅2分钟零10秒,先后便有4辆警车呼啸而至。

新闻登出后,关于记者诚信以及隐形采访的利弊争论在社会上掀起了一番热烈的讨论。

记者被常被冠以“无冕之王”的称谓,他们是社会中一股强大而又特殊的力量,他们的武器就是他们手中的笔,就是他们的文字,他们的话语,都具有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

在新闻行业不断发展的今天,记者获取新闻的方式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广,而其中引发最多争议的手段之一,莫过于隐形采访。

所谓隐性采访,就是指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又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隐性采访得以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记者隐去了记者身份而出现在新闻事件的现场。

第二,采访是在被采访者未知的情况下进行的。

第三,采访未事先征得被采访对象的同意。

隐形采访是记者的一种采访方式,一般来说,隐性采访只适用于一些特殊场合或者特殊事件,在记者非隐性采访而不能获得具有重要新闻价值新闻时,记者才会不得已而为之。

要追究起隐形采访的起源,其最早的实践者大概可以追溯到英国记者W•T•斯蒂德,1885年,他以“买了一个女孩写故事”而闻名于英国调查性新闻事业史。

稍于其后,美国女记者伊丽莎白·克科伦为调查莱克韦尔岛精神病院病人的受虐待情况而假扮成精神病人住进其中,之后她写了三篇相关长篇报道并在《纽约世界报》上发表并取得了重大的反响。

由此可见,最早的隐性采访,其初衷是为了发掘事实真相,保护公众利益。

如今新闻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然而隐形采访再次引起人们的注意,并不是因其保护了公众利益,而是由于恰恰相反的原因。

山西阳泉的新闻媒体曾报道,在市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配合下,几家媒体汇集一地,同时拨打几家医院的急救中心电话,声称某处有危重病人需急救,请派救护车。

评隐性采访

评隐性采访

评隐性采访【文章简介】隐性采访,作为一个新闻概念,从一个非新闻专业的法律人士看来,尚无准确的界定。

用新闻学者的语言,界定为“是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以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而并未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我们姑且用这种概念的界定为基础,来研究隐性采访的合法性问题【关键字】隐性采访合法性合法范围原则对于隐性采访,作为一个新闻概念,从法律上来看,尚无准确的界定。

但在新闻学的角度来看普遍的观点认为:隐性采访是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以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而并未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

从新闻实践来看,这种采访方式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增强了舆论监督的力度,从而受到了社会的普遍欢迎。

然而,隐性采访是一把“双刃剑”。

用得好,就能够更好地发挥新闻的舆论监督作用;用得不当,不仅达不到记者的采访初衷,有时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甚至引起法律上的纠纷。

因此在法律上隐性采访究竟是否合法,确实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一、隐性采访的合法性问题可以肯定地说,在我国目前的立法活动中,对于隐性采访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新闻媒体对于一些通过正常采访无法采访得到的新闻素材,运用隐性采访的手段,全面、真实地了解事实真相,将那些见不得阳光的丑恶事件公之于众,使之受到社会的谴责,满足了广大民众知悉社会真实情况的要求,受到各界的欢迎。

当然,根据这种采访采制的新闻和其他文字,公开发表以后,有的也会引起麻烦,在法律上引起纠纷,甚至于被判决赔偿精神损害。

要知道隐性采访究竟合法与否,首先就必须准确理解采访权的性质,是属于“权力”范畴还是“权利”范畴。

虽然两者只是一字之差,但性质截然不同。

如果混淆两者之间的界限,不但会造成理论上的错误,甚至在实践中出现更大的失误。

按照对权力和权利的权威解释,权力是公法上的概念,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而权利,则既是公法上的概念,也是私法上的概念,与义务相对,是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做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关于新闻记者隐性采访的几点探讨

关于新闻记者隐性采访的几点探讨

关于新闻记者隐性采访的几点探讨作者:陈磊蒋成丽来源:《活力》2014年第10期[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电视新闻记者隐性采访的必要性,提出了隐性采访存在的问题与采访要求。

[关键词]电视新闻;隐性采访;新闻记者隐性采访即暗访,指记者出于某种特定的原因,不公开自己的身份,或在不通知被采访对象不明采访目的的情况下,进行隐蔽的信息搜集的采访方式。

一、隐性采访的必要性通常隐性采访都是公开进行的,记者为什么要进行隐性采访呢,这里因为:1.隐性采访是新闻记者舆论监督的要求现实生活充满着美与丑、正与邪、善与恶、光明与黑暗等各冲突。

扶正祛邪是传媒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相对于“扶正” 而言,“祛邪”更加困难重重,而媒体的公开曝光是邪恶所恐惧的武器,所以,面对记者时,邪恶势力总是千方百计来掩盖事实真相。

在这样的情况下,若还以记者公开的身份来采访,势必遭到种种阻挠,难以获得真相。

因此,隐性采访是新闻记者为了揭露黑暗、进行舆论监督的必然选择。

一些煤炭矿区发生的透水事故,瓦斯、煤炭爆炸事故的只能采取隐性采访。

才达到了揭露事实真相的效果。

2.隐性采访是新闻记者记录现实的要求在被采访者知道自己正在接受采访或者有摄像机正对准他们的时候,不免有些紧张、局促、防范的心理障碍,他们会以谨慎、被动的姿态接受采访,即使在重复和往常一样的行为时也会表现出细微的差别。

记者的参与,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状态,这时,运用隐性采访可以达到一种 "真实"的效果。

二、隐性采访的适用空间1.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批评报道目前记者在运用隐性采访时面对最多的情况。

在对社会上的丑恶现象、不正之风以及违法行为、犯罪活动等进行揭露、曝光的时候,如果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来采访,难以获得真实的情况.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理运用隐性采访,能完成采访任务,还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2.了解某些社会人群的生活及生存状态这也是适合隐性采访的重要领域。

记者应按特定的目的来隐蔽摄像机,拍摄画面以及广场、街道等公众场合的镜头,或了解他们的生存状态3.采访先进典型事迹和正面人物,有时也可用隐性采访隐性采访并不仅仅适用于负面报道. 在某些正面报道中运用隐性采访反而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新闻专业主义视域下探讨隐性采访

新闻专业主义视域下探讨隐性采访

新闻专业主义视域下探讨隐性采访我们经常会被电视上那些有着晃动的镜头和一些模糊不清的画面以及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的节目吸引,他们除了富有巨大的冲击力之外还因为让广大观众有了一个正义的发泄口而受到很多观众的欢迎,这就是隐性采访。

1992年邓小平南巡,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从此整个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也大大带动了新闻业的变革发展。

在发展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一漫长的过程中,与政治经济息息相关的新闻界同样也面临着新的形式机遇挑战,各个新闻媒体不断崛起,之间的竞争也愈发激烈,为顺应整个新闻业改革发展和竞争的潮流,也为提高媒体的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竞争力,各个媒体纷纷采取了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的措施。

近些年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不但极大拓宽了各种媒介传播和涉及的的领域,也使新闻人能够熟练并且随心所欲的操纵各种新型的传播工具,也给隐性采访提供了技术方面的支持。

隐性采访受到广泛的欢迎是因为其具备强大的优势,比如它具有其他采访方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它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在实践中。

因此,记者开始频频采隐性采访这一方式进行舆论监督,采写和发掘出的有深度、有思想有影响力的新闻作品不断增多,并日益引起理论关注。

一什么是“隐性采访”呢?隐性采访是与显性采访采访相反的,也叫“暗访”。

它是“记者不携带摄像机麦克风等采访工具并且不公布自己的真实记者身份或真实的采访目的而进行的采访。

”隐性采访一般用于一些采取显性采访得不到结果的一些极端的情况和环境。

例如与国计民生相关的假羊肉、瘦肉精、苏丹红等食品安全上的重大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显性采访是很难得到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且涉事方行动非常警觉,他们的窝点隐蔽,很少会留下蛛丝马迹并且对于进行显性采访的记者人身安全有威胁,在这种特定的不得已的情况下新闻媒体为履行新闻专业主义中提到的新闻记者对社会承担的责任有义务将这类不光彩的事件报道出来,而为了得到准确详实的素材,在显性采访基本得不到资料的情况下就必须要采用隐性采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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