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与商业保险的分析比较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一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一、两者的共性(一)两者的共性(1)都是以风险的发生为前提条件;(2)都是对风险进行转移;(3)都具有经济补偿性;(4)都是拥有强大的保险资金最后后盾。
(二)两者的区别1、经营主体不同: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社会保险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2、行为依据不同:商业保险是依据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社会保险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
3、实施方式不同:商业保险是非强制性实施,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4、适用的原则不同:商业保险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玉义务是对等的,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社会保险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
5、保障功能不同:商业保险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求,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得到保障;社会保险的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6、保费负担不同:商业保险的保费缴纳是投保人应尽的义务,收费标准一般较高;社会保险的保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负担的比例因项目不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不同。
二、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比较(一)、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有着显著的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养老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契约关系。
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通常是法定范围的社会劳动者;而商业养老是由全社会的成员自愿参加。
3、缴费方式不同: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
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是投保人本人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缴纳,钱交给商业保险公司。
4、养老金的发放单位不同: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异同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异同
(一)共同点:
1、都是一种社会风险转嫁机制:这两种保险的存在不是消灭风险,风险是客观的,他们只是把风险转嫁出去(社会保险把风险转嫁给了社会保障体系,实质是转给了国家;商业保险把风险转嫁给了类似的保险人,实质是转给了类似的参保人)
2、两者都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义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个人储蓄等层次)
3、两者都需要建立保险基金,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生命。
4、都需要缴纳保险费。
5、都利用了大数法则原理。
(大数法则是作为一种保险而必须具备的原则)
(二)不同点:
1、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福利性;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具有自愿性,商业性,逐利性。
2、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目的是为了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平衡劳动关系,增进劳动者的福利,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商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
3、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遵循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原则;商业保险的保险费完全来自于投保人。
4、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
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5、对象不同
6、主体不同
7、保障水平和范围不同
8、参保条件和方式不同9、责任主体不同10、立法基础不同
11、功能不一样12、管理机制不同
13、监管机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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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的比较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异同
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的比较——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异同前言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
而保险也分为不同类型,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本文将就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
什么是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商业利润。
商业保险分为许多种类,比如汽车保险、房屋保险、人寿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是国家提供的保险服务,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福利。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等。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异同目的不同商业保险由于其本质是商业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盈利。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是需要收取一定的保险费用的,而且商业保险公司还要通过科学的评估机制,合理确定保险费用的高低。
社会保险则不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福利,为了满足全国人民对养老、医疗等福利的需求而设立的制度。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或者政府授权的机构提供的,它的运营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公共利益为首要目的。
起源不同商业保险是由私人投资得到资金发展而来的,其资本主要来自于股东投资、债券和保险产品的销售。
商业保险是为了在经济活动中解决合同风险问题而产生的。
社会保险则是由政府发起设立的,社会保险以解决民生问题,缓解社会矛盾为主要目的。
范围不同商业保险的范围非常广泛,除了政策禁止的领域外,商业保险可以涵盖各类风险,比如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人身风险等等。
社会保险则主要涵盖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方面。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实行了社会保险制度。
费用来源不同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用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保险金额和应缴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根据个人被保险情况来确定。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费用的,其中部分费用是由企业、政府或其他单位来缴纳的,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薪资来支付。
市场竞争不同商业保险公司是由私人独资或股份公司来运营的。
如何认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如何认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主要包括: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资金的来源是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面负担。
社会保险所提供的仅仅是对社会成员最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
远远不能满足生活安定幸福的愿望,在我国目前只有少部分社会成员享受。
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按企业原则经营管理,由全社会的成员自愿参加。
费用由被保险人个人负担。
可满足人们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保障水平相对较高。
从功能上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
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的产生晚于商业保险,它所使用的术语和计算、预测方法很多与商业保险有关。
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保险的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死亡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它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
这一政策是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它不取决于被保险人的个人意志。
社会保险具有非盈利性质,国家不征税费。
人寿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
其经济活动是由保险与被保险者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契约来实现的。
参加保险完全取决于被保险人的个人意志。
(二)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
主要作用是使被保险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后有切实的生活保障。
这种保障通过收入再分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谐社会。
人寿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实施方式是在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或发生人身事故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其损失。
这种补偿不承担从根本上保障投保者的基本生活和维护社会公平的任务。
(三) 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就能获得为自身及其供养者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社会保障制度与商业保险的分析比较
、
部 分 。社 会 保 障 的原 则 主要 有 普 遍 性原 则 ,公 平性 原 则 , 互 济性 原则 ,强制性 原则 。
三 、 金 额及 费用 承 担
社会 救济 的金 额 由政府 决 定 ,其 发生 的费 用全 部 由政
府承 担 。
商 业保 险 ,又称 合 同保险或 自愿 保 险 ,指投 保人 根据 合 同约定 ,向保险 人 支付 保险 费 ,保 险人对 于 合 同约 定 的 可 能发 生 的事 故 因其发 生 而造 成 的财产 损 失承担 赔 偿 保险 金 责 任 ,或 者 当被 保 险人 死亡 、伤 残和 达 到合 同 约定 的年 龄 、期 限 时承担 给 付保 险金 责 任 的商业 保 险行 为 。商 业保 险 的原则 主要有 保险 利益原 则 ,最 大诚信 原则 ,近 因原则 ,
性 的 ,主要 是体 现 社会 公平 ,而商业 保 险 由专营 的保 险公 司 举办 ,遵循 等价 有偿 的商 业 原则 ,体现 的是一 种 合 同关 系 。社 会保 障 的对 象往往 事 先不 能确 定 ,而 且范 围相 当广 泛 ;商 业保 险 的对 象都 是在 合 同 中事先 确定 的被 险 人或 保 险 金受领人 。 社会 保 障和商 业保 险在 原则 上 区别主 要是 由其 性 质决 高限 额。无论在定值保 险还是在不 定值保 险中 ,保险金 额都 不得超过 保险价值 ,超过 的部分无 效 。保险 金额在财产 保险 合 同根据 保险价值计算 ,保险标 的的实际价值 为限 ,可 以小 于保 险价值 。在人身保 险 中,保险 金额 由双 方当事人 自行 约 定 。投保人可根据 自己的具体情况 自由选择 。 保险 费是保 险基 金 的来 源 。缴 纳 保险 费是投 保 人应履 行 的基本 义 务 ,其 多少取 决 于保 险金 额 的 大小 、保 险期 限 的长 短和保 险消极 影 响的高低 等 。 由此 得知 ,商 业保 险 中的财 产保 险的 保险 金额 由保 险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一、两者的共性(一)两者的共性(1)都是以风险的发生为前提条件;(2)都是对风险进行转移;(3)都具有经济补偿性;(4)都是拥有强大的保险资金最后后盾。
(二)两者的区别1、经营主体不同: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社会保险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2、行为依据不同:商业保险是依据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社会保险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
3、实施方式不同:商业保险是非强制性实施,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4、适用的原则不同:商业保险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玉义务是对等的,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社会保险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
5、保障功能不同:商业保险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求,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得到保障;社会保险的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6、保费负担不同:商业保险的保费缴纳是投保人应尽的义务,收费标准一般较高;社会保险的保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负担的比例因项目不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不同。
二、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比较(一)、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有着显著的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养老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契约关系。
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通常是法定范围的社会劳动者;而商业养老是由全社会的成员自愿参加。
3、缴费方式不同: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
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是投保人本人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缴纳,钱交给商业保险公司。
4、养老金的发放单位不同: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比较(意外)
小结: 商业意外保险完全可以弥补工伤保险 的所有不足,大力发展商业意外险是填补 社保体系市场空白,开拓市场的最有效办 法。
社会工伤保险与商业意外险对比
怎样的情况才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社会工伤保险与商业意外险对比 一、工伤保险的对象 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 公约》曾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作出下列限定: 1.身体受职业病伤害呈疾病状态者; 2.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 工资收入者; 4.由于供养者因工伤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社会工伤保险与商业意外险对比 怎样的情况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 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本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 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 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社会工伤保险与商业意外险对比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比较(养老)
小结: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解决有饭吃的问题 商业养老保险:解决吃得饱、吃得好的问题 二者是相得益彰,而非相互冲突! 推进全民养老市场化进程,解决社会养老压 力,商业养老保险当仁不让。
我国社会养老现状: 养老金缺口带来的担忧: 在这次养老保险的变革中,中央政府没有把 存在的养老金缺口由谁负责处理明确化,更没有 设定一个解决方案,甚至没有估算出它的规模, 于是在具体施行中,中国所有的省份在支付养老 金的时候,都还和以前一样实行现收现付,把个 人账户中的缴费,用来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以弥补目前养老保险金的资金缺口,这就造成了 个人账户的普遍空账。
我国社会养老现状:
2、养老金领取额度少,社会养老覆盖面低 目前,中国的养老金体系仅能覆盖部分人群, 其保障对象是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 有企业职工,其他人没有纳入养老金范围。而且 发放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数额也十分微薄,2003 年城镇退休人员每月实际拿到的养老金平均还不 到700元. 2003年,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基 本养老金为621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 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统一 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 100%两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由选择,退休 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 金。缴费期限可按半年也可按一年缴费,最晚缴 费期限为本年度的11月底。
晋政发[1998]21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晋政发 [2006]32号文件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 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 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 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11%及其以上比例 (2006年1月1日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以及机关、事 业单位调入企业的职工按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 账户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3%。
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的比较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异同
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的比较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两种保险制度,它们都是为保障个人或组织在意外或风险事件中的利益而设立的。
本文将对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进行比较,并分析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异同。
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商业保险公司通常会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险,如车险、医疗保险、人寿保险等。
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根据风险事件的概率和损失程度进行计算,一般较为灵活且多样化。
商业保险的优点商业保险的最大优点在于灵活性。
商业保险具有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不同的保险产品可以满足不同需求的个人或组织所需的保险服务,比如投资型保险、风险型保险等。
此外,商业保险的理赔过程也比较简单容易,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保险条款的要求,保险公司会给予理赔。
商业保险的缺点商业保险的最大缺点在于费用较高。
商业保险责任主要是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保险费用通常会按照风险事件的概率和损失程度来计算,因此费用较高。
另外,商业保险的保险条款通常比较复杂,保险人往往不容易理解其中的条款,从而影响理赔的效率和申请的成功率。
类似制度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由政府部门提供的一种保障制度,旨在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风险保障,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这种制度一般由国家机构来管理和监管。
公共福利公共福利是指由政府部门提供的一种基于服务和福利的制度。
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公共福利可以包括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福利等。
这种福利一般是国家为了解决社会问题以及促进全民福利而提供的服务。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异同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虽然都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而设立的,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多异同之处。
首先在制度方面,商业保险主要由保险公司提供服务,而社会保险则由政府部门提供基本的保障服务。
其次,在服务对象方面,商业保险服务的对象是个人或组织,主要是为了满足个人或组织对于自身利益的保障需求,而社会保险则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风险保障,包括老年人、工薪阶层、贫困人群等。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共同点①对可能的风险、事故进行保险,并提供事后的经济补偿。
②对可能的风险实行社会共同分担方式。
③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都属于保险学的范畴,因此都具有保险学的一般共性。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点①两者的保险性质、保险目的不同a.社会保险是国家、政府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制度,在立法的基础上进行强制实施交费参加保险的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造成的社会生活问题面前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b.商业保险的本质是追求利润,以盈利为目的,强调个人公平的原则,这也就决定了它以严格的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以被保险人的自愿性为原则,因而具有商业性,是商业性的活动。
②两者的保险依据、实施方式、作用和对象的不同a.社会保险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实施的,因而是一种强制性的政府行为它的保险对象是社会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保障他们在遭遇风险时的基本生活水平,以维持社会再生产和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并通过制度的安排,实施收入的再分配,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性。
b.商业保险则根据自愿性原则,以全体国民为对象,只要按照商业合同缴纳保险费,就能在遭遇风险时获得事后的对等性经济补偿。
它并不能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不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机制,只是单纯实施其商业性的“契约行为”。
③两者的管理体制、资金来源和保障水平的不同a.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政府,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领导的社会保险机构直接管理运行的它是政府的公共事务,属于行政管理的体制。
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政府的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有根本性的责任。
而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则是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分担,从而保证社会保险待遇能够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水平。
b.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盈利性企业法人或其他类型的经济实体商业保险的经营活动完全是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属于金融管理体制。
企业对被保险人的工作也只是涉及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契约进行理赔。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异同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异同在我们的生活中,保险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我们的未来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
其中,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两种常见的保险形式,但很多人对它们的区别和联系并不是很清楚。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异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
比如,我们常见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就都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
商业保险,则是由保险公司经营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商业保险的种类繁多,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等。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状况,自愿选择是否购买以及购买何种商业保险。
首先,从性质上来看,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和福利性。
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而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
而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盈利。
其次,在保障范围方面,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通常是比较基础和广泛的。
它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一些常见的风险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保障水平相对有限。
例如,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和比例有一定的规定,可能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
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则更加灵活和多样化,可以根据投保人的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和全面的保障。
比如,一些高端的商业医疗保险可以提供更广泛的医疗服务选择和更高的报销额度。
再者,在缴费方式上,社会保险的费用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或者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
缴费标准和比例由国家统一规定。
而商业保险的费用则完全由投保人自行承担,缴费金额根据保险产品的种类、保额、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而定。
另外,在保险金的给付方面,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通常与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关,相对较为固定。
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对比
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对比
1、性质、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其作用是通过法律给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得到生活保障的权利;而商业性保险是自愿性的,赔偿性和盈利性的,它是运用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企业和个人在遭到损失时,根据经济合同得到经济赔偿。
2、立法范畴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是属于劳动立法范畴;而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3、保险费的筹集方法不同。
社会保险费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缴费比例进行筹集,由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行政强制实施;而商业保险实行的是自愿投保原则,保险费视险种、险情而定。
4、保险金支付方法不同。
社会保险金支付是依据投保人交费年限〔工作年限〕,在职工资水公平条件,按规定付给,支付标准以保障基本生活为前提;而商业保险金的支付是根据经济合同给付。
5、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管理,其所属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仅负责筹集、支付和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还要为劳动者供应必要的管理服务工作;而商业保险则由各级人民保险公司进行自主经营,属于企业行为。
注: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不一样的`,社会保险属于我国的基本保险制度,这是对广阔居民的一种基本的保障。
但假如是商业保险的话,虽然其中也有可能消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实际这却带有商业性质。
许多时候我们购置保险,就要区分不同的保险,千万不能将社保当做商业保险购置,之后可能自身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谈谈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异同
名词解释: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 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 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 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 贫”。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 见》,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异同点分析
再次,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任何一 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 其本人或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 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 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 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时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增强劳 动者的费用意识,要求缴少量保险费,但他们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 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
异同点分析
其次,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当投保的公民因意 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 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 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有利于社会安定和 维护社会公平,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方面。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
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具体保障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社会保险的特点为:强制性、低水平、广覆盖。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1、社保是国家政策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有国家补助在内;商业保险是自愿参保,是营利性的,是国家社保的有益补充;2、当然是先上国家社保+医保,有经济条件的,还得上商业保险,因为国家的社保是最基本的保障,其保障程度较低,不能完全解决将来的养老和医疗问题;3、国家的社保和商业保险二者各有利弊,不能完全互相替代。
有很多认为自己有了社保,就不需要其它保险了,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观念误区。
社保是电风扇,商业保险就是空调;社保是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商业保险就是高中、大学,甚至硕士、博士;社保是内衣,商业保险就是外套,除了遮羞,还能取暖……朱总理曾经说过:“社保是个好东西,可中国的现状决定了我们只能保不能包!”所以,如果费用合理,而且是我们能够承担的,何乐不拥有一些社保之外的保障呢?社保与商业保险的优缺点:●社保交费每年都会增加,而商业保险交费固定不变。
●社保养老没有受益人,如果中间出现意外,交的钱可能比领的钱多,而商业保险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保证拿的钱比交的钱多,即使没有领到规定的年限,后代也可继承大笔的身故保障金。
●社会医保不能豁免保费,发生重大疾病时,社会医保还需继续交钱,而商业保险有豁免功能,由保险公司代交剩下的保费!●社会医保保险责任有限,有很多不可保责任,如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再如交通意外伤害、食物中毒造成的伤害、医疗事故或其它责任造成的伤害、重要器官移植等都不在可保范围之内,而商业保险可以100%保额报销,并且还有津贴型保险,弥补生病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和部分医疗费!●社会医保为事后报销(即出院结算后才能报销),下有门槛费(即免赔额,对免赔额以下部分不予报销),上有封顶线(对超过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而商业保险只要确诊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可凭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得赔付,且不管交了几次费用,都赔付保额,为被保人选择更好的医疗设备/药品/服务赢得更佳的医疗结果,甚至是为增加存活的几率提供了可贵的经济基础!●社会养老保险只能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需求,且未来每年领取是不确定的,如果在没有领取前发生意外身故,只能拿回个人帐户里的钱和丧葬费、抚恤金,而没有别的补偿;而商业保险领多少由自己决定,而且是一定领那么多,还有红利抵制通货膨胀,让自己的老年时代过上更丰盛的生活,即使被保人身故时不仅剩下的保费由保险公司代交,而且也可由家人继续领取养老金!具体一点来讲,就是:最大区别就是社保是国家福利性质的;商业保险是私人性质的!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保障范围的不同。
对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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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放 。 但商业保 险的可靠性不如社会保
@ 管理观察・ 1 年1 月下旬刊 2 0 1 0
Is r n e 9 h e i in 北京: n u a c , t d to . 中国人 民大学
出版 社 . 0 8 1 5 1 6 2 0 : 9- 9
步 提 高 企 业 和 个 人参 保 意 识 。
2 商业保险未得广泛认 同 、
虽 然 在 整 体 上 我 国 人 均 商 业 保 险 消 费呈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但 仍 处 于 较 低 水 平 , 这 表 明 我 国 整 体上 风 险 抵 御 能 力 仍 然 较
一
、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劣势分析
l 社 会保 险未 能实 现 对 全 民 的覆 盖 、 因 社 会 保 险 需 要 先 缴 费 才 能 享 受 到
给付 ,因此对于社会保险来说要想实现全
民覆盖 是 比较 困难 的。 比如养 老保 险 , 于 对
面主要关注 两个 目标,其一是个人 自保, 其二是 良好 的流动性 。 然而商业保险本身 就 具有这两个特性 。 商业保险不光是个人 保 障的工具, 而且还是个人与商业保 险公 司的风险转 嫁契约, 契约 中规定 的责任 与 义务不随投 保人的地域、 雇佣关系 以及户
购买商业保险居多, 但这并不说明商业保险
实现 自身的利益, 必须深入 了解社会保险和
商业 保 险的劣势 与优 势所在 。
浅谈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浅谈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佚名
【期刊名称】《江苏科技信息》
【年(卷),期】2013(000)009
【摘要】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互补性进一步显现,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项目,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如何实现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这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页数】2页(P43-44)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浅谈我国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竞争与合作 [J], 杨瑷源
2.论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互补性 [J], 诸葛彩霞;徐林萍
3.浅谈我国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竞争与合作 [J], 杨瑷源
4.浅谈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在养老方面结合的必要性 [J], 李军
5.商业保险在农民工保险保障中的作用及政策分析——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互替效用研究 [J], 曹明;丁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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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比较(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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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保障范围:只保因疾病住院 最高上限:3万 起付标准:市级以上医院:2000元起付 2000以上按45%报销; 县级医院:300元起付 300元以上按60%报销; 乡镇医院:100元起付 100元以上按75%报销
商业保险
自愿参加的社会成员 保险公司的主要目的获取利润
保险性质 保险费支付 保险金给付原则 及标准 保险功能 价格 采取手段和方法 法律基础
自愿参加,依保险合同实施的合同行为 被保险人个人负担 强调"个人公平"原则,即权利义务完全对等。给付 标准以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来确定,交费多收 益高,交费少收益低 满足人们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与社保配合 保障水平可以相对较高 商保价格如果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全国价格相同且一 旦确定则终身不变 是一种商业行为,自愿参加 属于经济立法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约束 合同签定,权利收益都在保单上写的清清楚楚,并 在合同生效后需要的话会有专人提供保单详细 的解答或者其它的服务 有意外风险保障 保障性大,保障期长,保险费一经确定不随年龄的增 长而增加等优势,即使没有交满相应的年数,中 途发生变故,只要保单有效,依然可以享受到合 同所约定的权利以及利益
4、基本医疗个人帐户(IC卡) 划入额: 30岁以下:缴费工资的3% 30-35岁:缴费工资的3.5% 35-45岁:缴费工资的4% 45岁-退休:缴费工资的5% 退 休: 退休金的6%
5、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案例 例:某地一在职职工2008年患脑溢血, 共花费医疗费8600元,其中丙类 1900元,则他可报销多少元?(三甲 医院起付线950元) 8600-1900=6700元 (5000-950)*80%=3240元 1700*82%=1394元 3240+1394=46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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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与商业保险的分析比较
作者:李治蓉施林楠
来源:《新农村》2010年第09期
摘要: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都是保险,都是为了保证被保人的经济利益在发生意外事件时的损失减少到最小,但同时二者又在被保对象,基金管理等方面存在很大区别。
本文主要通过对二者的分析比较分别得出二者相通和不同的方面。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障
一、内涵及原则
社会保障是国家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公共政策,具有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等功能。
现代社会保障从性质上划分,可分成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部分。
社会保障的原则主要有普遍性原则,公平性原则,互济性原则,强制性原则。
商业保险,又称合同保险或自愿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商业保险的原则主要有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
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都是使被保人的经济得到保障的方法,前者是一种政府行为,后者是经济行为或者是一种合同行为。
二者在内涵上的区别主要在于社会保障的最终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对公民基本生活的保障,是对公民生活遇到社会风险时的一种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和物质帮助,是通过国民收再分配,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保护的社会收分配政策。
而商业保险主要是分摊灾难事故所致损失或风险管理的一种经济方法,是一种合同行为。
社会保障由政府举办,是非盈利性的,主要是体现社会公平,而商业保险由专营的保险公司举办,遵循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体现的是一种合同关系。
社会保障的对象往往事先不能确定,而且范围相当广泛;商业保险的对象都是在合同中事先确定的被险人或保险金受领人。
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在原则上区别主要是由其性质决定的。
二者虽然都有涉及公平方面的原则,但社会保障的公平是相对于收入分配来讲的,商业保险中保证公平则是由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决定的。
社会保障的原则是由于其制度安排属于公共产品,是政府调节收入再分配的手段之一。
由于商业保险行为属于一种经济行为,保险利益的存在是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保险合同关系属于民商事法律关系,所以必须遵守诚信的原则;由于在商业保险的实践中,损害的原因错综复杂,因此要实行近因原则;由于商业保险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于经济补偿,因而损失补偿原则成为保险的重要原则。
二、作用
社会保障的作用在于从社会公平的角度,通过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为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加社会经济的有序性,使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持续、稳定、均衡、协调地发展。
它具体表现为: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
保险的作用是由保险的性质所决定的保险职能实现的后果。
因此,经济保障就是商业保险的作用。
商业保险的直接作用体现在对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稳定提供物质保障。
保险的间接作用包括由保险的直接作用所引发的第二层次的作用以及保险业务活动的内容所引发的作用。
在作用方面,二者相通的地方主要为都实现了促进社会安定的目的,都为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加社会经济的有序性,使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持续、稳定、均衡、协调地发展。
而且二者都是通过保证社会再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正常进行而实现保证社会安定的。
二者在作用方面的主要区别在于实现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的方法上。
社会保障主要是通过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来实现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商业保险主要是通过货币资金在不同市场之间的互动活动来实现其对货币流通所发挥的辅助性调节作用,从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三、金额及费用承担
社会救济的金额由政府决定,其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内容。
政府强制要求社会成员将现在收入的一部分存入社会保险账户,由政府进行管理。
其缴纳金额由政府规定并强制实施,在社会成员缴纳的保费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由政府进行补偿。
由国家举办的社会福利项目金额由政府决定,费用主要由国家财政支付;由民间、企业举办的社会福利项目金额由举办人决定,费用由举办人支付,民办公助的社会福利项目金额由举办人决定,政府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费用。
社会优抚是国家按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如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休和退伍军人、烈属等,为保证其一定生活水平而提供的资助和服务。
其金额由政府决定,由国家财政承担费用。
商业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无论在定值保险还是在不定值保险中,保险金额都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在财产保险合同根据保险价值计算,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限,可以小于保险价值。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金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由选择。
保险费是保险基金的来源。
缴纳保险费是投保人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其多少取决于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期限的长短和保险消极影响的高低等。
由此得知,商业保险中的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利益的价值决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的需要及其支付能力决定;社会保障政府负担的金额则由国家规定,一般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费和基本的医疗保健费用。
为保护公众利益,防止商业保险公司破产,监管者要求商业保险公司必须筹集充足基金。
从理论上讲,一个私营保险公司在任何时点都应有支付能力,承担所有责任。
相反地,社会保障体系难以拥有充足的基金。
就费用来说,商业保险的保险费全部是由投保人交纳,其多少取决于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期限的长短和保险消极影响的高低等;而社会保障的费用政府要视情况而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即政府要负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社会保障费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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