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性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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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用地性质的分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通过对不同用地性质的分类,可以更好地统筹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城市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通常可以将土地分为以下几类:1.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加工,包括工厂、仓库、物流配送中心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同时要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购物、娱乐等功能,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影剧院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便利的交通和人流条件,同时要求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

3.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包括居民区、住宅小区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要求设施齐全、配套完善。

4. 农业用地农业用地主要用于农作物种植、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活动,包括耕地、草地、林地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良好的水土条件,同时要求环境友好和农业生产安全。

5.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便利的交通、良好的环境条件,同时要求服务质量和效益。

6.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主要用于特定的行业、用途或功能,包括体育场馆、文化遗产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严格管理和保护,同时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通过对不同用地性质的分类,可以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

因此,科学规划和分类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希望各地政府和规划部门能够加强对用地性质分类的研究和管理,为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城市用地性质分类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将城市土地根据其不同的使用用途分类的一种标准。

通常,城市用地性质分类是指城市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入账方式和管理权限等方面的标准化分类。

本文将介绍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城市土地利用现状。

一、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各种城市用地性质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的《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表》统一界定。

1.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住宅用地可分为:•多层住宅区•独栋别墅区•住宅小区•居住用地2. 教育用地教育用地是指用于各种类型教育机构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教育用地可分为:•高等教育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初中教育用地•小学教育用地•幼儿园教育用地3.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服务、旅游、娱乐业等用途的土地,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商业服务业用地可分为:•中型综合商业区•大型综合商业区•市场•专业市场•旅游景区•休闲娱乐中心4. 技术研发用地技术研发用地是指用于科研和生产科技成果所必需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技术研发用地可分为:•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工业用地•工程技术开发区5.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基本生产设施、工业、仓储等用途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工业用地可分为:•重工业区•轻工业区•研究开发用地•仓储用地6.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和基本生活设施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公共设施用地可分为:•医疗保健用地•公共教育用地•公共体育用地•公用事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7. 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是指用于交通运输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交通运输用地可分为:•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用地•机场用地•市内交通用地•综合交通用地二、城市用地性质代号城市用地性质代号是指城市用地用于不同用途时所标记的代码。

最新的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

最新的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R(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一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M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中国政府土地建设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一般字母代码代表什么意思RCTSM、W、G、D、U、E、

中国政府土地建设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一般字母代码代表什么意思RCTSM、W、G、D、U、E、
高等学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C6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工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C63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
C64
特殊学校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U42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粪便、垃圾的收集、转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U5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U6
殡葬设施用地
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消防、防洪等设施用地
G
绿地
D2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D3
保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
E
水域和其它用地
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E1
水域
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内的水域
E2
耕地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M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其它用地(E)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最新的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

最新的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


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
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
地,不包括制气场用地
U14 供热用地 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
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

U15 邮政设施 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
用地 处理中心、电信局、移动基
站、微波站等设施用地
U16 广播电视 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
设施用地 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
A53 特殊医疗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
用地 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
A59 其他医疗 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
设施用地 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
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

文物古迹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
用地 葬、古建筑、古窟寺、近代代
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
用地 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
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
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A31 高等院校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
用地 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
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
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
学校用地 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
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A42 体育地用地
A5
医疗卫生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
A6
A7
A8 A9 B商业 服务业 设施用 地 B1
B2
用地 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A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
用地 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

第5讲 城市用地的分类与用地

第5讲  城市用地的分类与用地

1986年第一次全国房屋普查结果表明,全 国1/4位缺房户、无房户、生活不便户 (人均小于4M2、老少三代同堂、成年未 婚男女分不开等)
我国住宅建设投资比例的发展 1949—1978年 1979—1989 1991 0.78% 1.0% 3.67%
2000 > 5%
根据联合国的标准,正常投资比例为5%,小 于3%时,是会出现住宅问题的临界点。
国际居住标准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孙中山 最低标准:每人一个床 文明标准:每户一套房 舒适标准:每人一个房间 豪华标准:每人一套房 现在我国正朝着舒适标准努力, 争取每户一套房,每人一间房。
住宅制度的改革
• 个人购房: 1997年:20% 2002年:95%以上
2、城市居住用地的组成 (1)城市居住区的类型 – 按所处位置分类 • 城市型居住区 城市功能用地的一部分,相对集中的居 住用地,与城市其它功能用地相连, 不含居住区以上级公共设施 • 独立工矿型居住区 独立性较强,与城市其它功能用地距离 较远,含有部分居住区以上级公共设 施(医院、商业服务、公园等)

3、城市居住用地的选择 (1)自然地质条件
不能存在地震、洪水、滑坡、崩塌、沙
土液化等自然灾害的隐患
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尽量选择通风和
向阳的坡面
应当尽量少占高产农田和不占基本农田
保护区
(2)周围环境
自然环境
• 接近水面、森林,将人文景观组织到居住区中 • 与城市主导风向的关系 功能用地环境 • 与工业区的关系 • 与对外交通的关系 • 与公共设施的关系 建筑环境 • 城市小气候 • 高层建筑群
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城市土地十大分类

城市土地十大分类

城市土地十大分类
我国城市土地均为国家所有。

城市用地按用途类型大致可划分为十类:
1.生活居住用地
生活居住用地包括住宅建筑用地、街坊道路、庭院绿化用地以及各项附属设施用地。

2.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主要指工业生产用地,包括工厂、动力设施及工业区内的仓库、交通线、防护地带等用地。

3.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是指城市交通运输设施用地,包括铁路、公路用地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港口码头、飞机场等用地。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通常指设置公用设施和工程构筑物的用地,包括水源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所、煤气站、消防站、各种管线工程及其构筑物、防洪堤坝、火葬场及墓地等用地。

5.风景游览区用地
风景游览区用地包括城市风景区、游览区、园林绿地以及各种名胜古迹用地。

6.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是指为全体城市居民服务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街心花园以及城市林荫道绿地等。

7.文教卫生等公共用地
文教卫生等公共用地主要指大专院校、中小学校、科学研究机构、体育机构、医疗卫生以及为整个城市服务的商业用地等。

8.道路广场及仓库用地
道路广场及仓库用地主要指城市主干道、广场、停车场以及专门用来存放生活资料的生产资料的仓库用地。

9.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通常指各种军用设施、监狱、看守所以及自然保护区等作特殊用途的用地。

10.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指不属于以上所列项目的其他城市用地,包括市区边缘的菜田、苗圃、果园、牧场等地以及城市内不易划出的零星用地。

城市的功能性质和建设规模不同,城市用地的构成也各不相同。

分析城市土地时应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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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新版城市用地性质分类

(完整word版)新版城市用地性质分类

类别代称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R 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R1一类居住用地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一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1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R12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用地R2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R22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R3三类居住用地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R32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A1 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A2 文化设施用地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1图书展览设施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A22文化活动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A3教育科研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A31高等院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A33 中小学用地中学、小学用地A34 特殊教育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A35 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A4 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A41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A42 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A5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A51 医院用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A52 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A53 特殊医疗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A59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A7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与标准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与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小类。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完整版)中国政府土地建设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一般字母代码代表什么意思(R、C、T、S、M、W、G、

(完整版)中国政府土地建设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一般字母代码代表什么意思(R、C、T、S、M、W、G、
C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C53
休疗养用地
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C6
C61
M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其它用地(E)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T3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T4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
T41
海港用地
海港港口用地
T42
河港用地
河港港口用地
T5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E21
菜地
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等用地
E
E22
灌溉水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
E29
其它耕地
除以上之外的耕地

中国政府土地建设-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一般字母代码代表什么意思(R、C、T、S、M、W、G、D、U、E、1-2-3)

中国政府土地建设-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一般字母代码代表什么意思(R、C、T、S、M、W、G、D、U、E、1-2-3)
高等学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C6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工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C63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
C64
特殊学校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D2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D3
保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
E
水域和其它用地
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E1
水域
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内的水域
E2
耕地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T3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T4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
T41
海港用地
海港港口用地
T42
河港用地
河港港口用地
T5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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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用地
R2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A51
U13
供燃气用地
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场用地
U14
供热用地
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地
U15
邮政设施用地
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电信局、移动基站、微波站等设施用地
U16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区、发信区以及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监测站等设施用地
U3
安全设施用地
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31
消防设施用地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U32
防洪设施用地
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
U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地
B49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B1
商业设施用地
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B11
零售商业用地
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等用地
B12
批发市场用地
以批发为主的市场用地
B13
餐饮用地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4
旅馆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B2
商务设施用地
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B21
S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U11
供水用地
城市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等设施用地
U12
供电用地
变电站、开闭所、变配电所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M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A31
高等院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
W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
W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一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S41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设施,公共汽(电)车首末站、停车场(库)、保养场,出租汽车场站设施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
A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A8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A9
宗教设施用地
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停车场等用地
S1
城市道路用地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独立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
S3
交通枢纽用地
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2
环境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等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21
排水设施用地
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
U22
环卫设施用地
垃圾转运站、公厕、车辆清洗站、环卫车辆停放修理厂等用地
U23
环保设施用地
垃圾处理、危险品处理、医疗垃圾处理等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设施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
A53
特殊医疗用地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
A59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G1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2
防护绿地
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G3
广场用地
已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金融保险用地
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司等用地
B22
艺术传媒用地
文艺团体、影视制作、广告传媒等用地
B29
其他商务设施用地
贸易、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办公用地
B3
娱乐康体设施用地
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B31
娱乐用地
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B32
康体用地
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通用航空、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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