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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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班干部考勤制度

为加强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定翁台乡政府干部考勤制度,制度包括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签到制度

实行上班和会议签到制,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会议时间按时签到,超过10分钟算迟到1次,超过1小时算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算旷工1天。因出差、请假、下乡,本人或工作组领导要向办公室通报,并有相关的证明材料或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二、工作组组长考勤负责制

各工作组组长负责做好本组组员的出勤记录,收集组员的假条,月底把情况交办公室统计,当日不签到而本组领导又不能提供假条或不知去处的视为旷工,瞒报或虚报的瞒报或虚报的人员及当事人均按旷工的2倍处罚计入考核。

三、党政主要领导抽查制

实行上班、下班抽查制,每周主要领导对干部上、下班情况至少要进行2次抽查,提前30分钟下班算1次早退,1小时以上算旷工半天,2小时以上算旷工1天。不在岗1小时以上算旷工半天,2小时以上算旷工1天。

每位干部必须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记录当天的工作内容,去向等,乡党委、政府将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凡发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作旷工处理。

四、请假制度

每位干部在下村或外地出差时,必须事先主动向分管领导或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统计的同志通报,分管领导外出应向主要领导通报,如因事先不通报,造成人员脱岗,将按旷工处理。

有事必须事先请假,2天以内的由各工作组组长负责人签批,月底交党政办统计存档,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要领导签批,凡请假无假条,或先斩后奏的,将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达

到一定天数后,将按公务员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处理。病假要有医院证明,方可批假,没有证明的视为旷工。

凡开会或各种临时性工作一律以正常上班对待,打考勤。

年终考核时,出勤情况将作为其中的考核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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