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企业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劳务招标管理制度
劳务招标管理制度劳务招标是指组织机构为了满足特定需求,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提供劳务服务的过程。
劳务招标具有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性和选择性等特点,对组织机构、供应商和劳务服务的提供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规范劳务招标管理行为,保证其公平合理,制定劳务招标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二、劳务招标管理制度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劳务招标管理行为,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实现提供最优劳务服务的目标。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机构内部进行的所有劳务招标活动。
3. 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组织机构对劳务服务的需求和招标信息公开透明,保证供应商平等竞争。
(2)公平竞争原则:组织机构依法平等对待供应商,不得设置歧视性门槛,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竞争。
(3)合理选定原则:组织机构应合理选择供应商进行劳务招标,确保最优的服务提供者能够获得合作机会。
(4)保密原则:招标文件、竞标报价等招标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导致竞标失效。
4. 招标程序(1)确定需求:组织机构确定自身劳务需求,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数量、招标条件等。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需求确定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公告、项目计划、技术规范、合作方案、评标标准等。
(3)公告招标:将招标公告发布在媒体上,公开征求供应商投标。
(4)接受投标:组织机构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预审和技术审查。
(5)评标定标: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评分和定标,确定最终合作方。
(6)签订合同:组织机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劳务合同,并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5. 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投标要求、投标截止日期等。
(2)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周期、预算等。
(3)技术规范:明确劳务服务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4)合作方案:供应商应提交合作方案,包括劳务服务内容、实施方式、服务保障等。
(5)评标标准:明确评标依据和评标权重,确保评标结果科学公正。
劳务招标管理办法
劳务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务队伍招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运行有序、调控有力的劳务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招标采用招标和议标两种方式。
招标结果报指挥部、公司审批、存档。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劳务招标由分部统一组织进行,中标进场劳务队伍纳入工班统一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副经理为组长,分部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分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劳务招标领导小组。
劳务招标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分部计划合同部。
主要职责是收集、编制劳务队伍需求计划及劳务队伍信息;进行初步筛选投标单位,向招标工作组提交资格预审入围投标单位名单;编制并发布劳务施工招标文件;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施工成本定额》、集团公司信息价、在建工程劳务单价、参与制定劳务信息指导价;参与开标、评标、整理招标资料;参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报招标工作小组审批;组织拟中标队伍进行谈判,签定履约承诺书;发布中标通知书,起草施工劳务合同范本;对劳务队伍进行中期评价、年度审核、竣工评价。
第三章招标准备第五条编制劳务需求计划根据项目的任务划分及工程量,由招标工作小组提报《XX 项目劳务需求计划表》,由项目领导审查后,统一上报工程公司审批。
第六条由劳务招标小组编制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综合说明书(分包项目名称、主要工程数量、项目工期、现场条件等);2.技术、质量、安全要求;3.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设备、材料供应方式;4.工程价款支付方式;5.投标起止日期、地点、投标要求;6.合同主要条款;投标人承诺格式等。
第七条拟定投标承诺书1.投标承诺书由劳务招标工作小组拟定格式,投标人签字(盖章)认可,作为投标文件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2.投标承诺书由两部分组成:1)自愿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劳务合同前缴纳,每个中标人承诺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由财务统一收取,出具收据,递交投标书时同时出具收据,否则将不授予合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2001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经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招投标管理细则范本
劳务招投标管理细则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劳务招投标活动,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劳务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务招投标管理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招标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劳务供应商均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投标,招标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2、质量优先原则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服务质量好、信誉高的劳务供应商。
3、合理低价原则在保证服务质量和工期的基础上,选择报价合理的劳务供应商,以降低项目成本。
4、诚信原则参与投标的劳务供应商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四、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组长:_____成员:_____职责: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审批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确定中标单位。
2、设立招标工作小组组长:_____成员:_____职责:具体组织实施招标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答疑,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等。
3、监督小组组长:_____成员:_____职责: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招标流程1、编制招标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和进度安排,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劳务招标计划,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2、确定招标方式根据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和市场情况,确定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工作小组根据项目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评标办法等。
4、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司网站、行业网站、报纸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间和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5、报名及资格审查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三篇
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三篇篇一: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XXX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活动,保证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2.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由公司承揽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投标工作。
2.2本办法所称招投标是指在公司发出招标文件日期开始至中标分包商接收到中标通知书为止的有效时间期限内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选取合格分承包商的过程。
2.3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定义及划分2.3.1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通用化工程项目:桩基础及护坡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及预应力工程、幕墙及金属门窗工程、改造加固特种专业工程、塔吊及外用电梯及爬升架(砼泵及布料杆)安装租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临建房工程、直螺纹工程纳入通用化专业分包管理范畴;专业分包属地化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商品混凝土工程;人防门工程、检验试验合同、保安服务合同纳入属地化专业分包管理范畴;2.3.2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工程分为主体结构劳务工程、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工程、临时设施(临水临电)及零星作业劳务分包工程、脚手架单项劳务分包工程、机电劳务分包工程等。
3基本准则3.1对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
3.2对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标应按承揽的单项工程统一进行招标,不得分批、分部位肢解分包工程。
3.3对于业主推荐分承包商,应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劳务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公司招标活动,提高招标效率,保障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公司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材料、服务等。
第三条劳务公司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本办法由招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五条招标项目启动前,招标管理部门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明确招标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二)确定招标方式,选择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三)制定招标工作方案,明确招标流程和时间节点;(四)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项目要求;(五)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招标代理资格。
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二)招标范围、内容和要求;(三)投标资格要求;(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投标保证金;(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八)合同签订和履约要求;(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至少在招标公告发布前5个工作日完成编制,并报招标管理部门审核。
第三章招标公告第八条招标管理部门应在招标文件审核通过后,通过以下方式发布招标公告:(一)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二)向潜在投标人发送邮件或短信;(三)在相关行业媒体、行业协会网站上发布;(四)在项目所在地或相关政府网站上发布。
第九条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基本情况;(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和费用;(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和金额;(五)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第四章投标第十条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投标报价;(四)企业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五)项目实施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六)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施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所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单位及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招标专家、评标委员会等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公平地参加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招标单位自制定招标方案之日起,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办法的适用,以及投标人参加评标过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招标文件制定第五条招标单位应当将招标范围、内容、时间、地点、使用条件、招标方式、招标标准、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合同执行期、质量保证期等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填写招标文件。
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说明;(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四)招标评分办法;(五)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要求;(六)招标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七)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要求;(八)招标文件中的关键日期和时间;(九)其它附件。
第七条招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要求和要求完成的标准,使得投标人可以清楚了解如何完成招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要求应当明确投标人需要符合的标准、构建要求、规范要求和设备要求等方面。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的关键日期和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日期和时间、评标委员会组成通知日期和时间、结果公布日期和时间、中标通知日期和时间等,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十条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文件:(一)投标申请书;(二)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及其在规定期间内营业执照副本;(三)投标保证金;(四)拟承担的主要责任的人员名单及其简历;(五)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一)投标人的资格证书;(二)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三)投标人的业绩文件;(四)投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商情报告。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些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及公司大宗材料采购全部实行招标管理。
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证质量,提高单位工程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关于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根据已开工的工程、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采购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为____个工作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无论是招标通知、资格预审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竟争所需要的信息,完整的招标文件。
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
例如:评标小组的名单、项目标的价格等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不能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竟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竟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
另外,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竟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可有特殊。
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真实、并结合招标小组人员考察投标人的在建项目以及考评报告书、施工管理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评标。
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为目的民事活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例如: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招标小组应拒绝。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一.各专业劳务分包部分:1、土方工程;2、深基坑支护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5、模板制作与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7、脚手架工程;8、装饰装修工程;9、防水保温工程;10、塑钢铝合金门窗工程;11、水电安装工程;12、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13、消防通风工程;14、市政配套工程;15、小区景观工程;16、小区绿化工程;17、小区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
市政劳务投标技术方案
目录第一章总体概述1.1编制依据与工程概况1.1.1编制依据1.1.2工程概况1.1.3施工现场条件1.2工程施工目標1.2.1质量目標1.2.2养护工程安全生产目標1.2.3养护工程养护进度目標1.2.4养护工程文明施工目標1.2.5养护工程管理目標1.2.6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目標1.3总体施工部署1.4日常维护内容1.4.1 道路工程日常维护项目1.4.2 排水工程日常维护项目1.4.3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日常维护项目第二章项目组织准备2.1人员组织准备2.2临时设施准备2.3材料、机械设备准备2.4技术准备第三章人员招录及人员管理人员招录人员管理第四章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4.1日常养护维护项目内容及成因4.1.1 路基的常见病害及原因4.1.2 路面的常见病害及原因4.1.3 排水工程的常见病害及原因4.1.4 人行道等附属工程的常见病害及原因4.1.5 交安设施的常见病害及原因4.2养护维护主要项目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4.2.1 路基施工方案4.2.2 路面基层施工方案4.2.3 混凝土基层、面层施工方案、工艺4.2.4 路面面层施工方案4.2.5 管网工程养护维修施工方案4.2.6 道路交通標线的养护维修施工方案4.2.7 附属工程养护维修施工方案第五章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5.1施工进度计划5.2施工进度计划调整5.3工期保证措施第六章施工资源供应计划6.1管理人员配备6.2劳动力供应计划6.3拟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检测仪器6.4施工平面布置第七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7.1加强施工前的质量控制工作7.2加强施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7.3加强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7.4加强施工进度计划管理7.5加强施工过程中质量检验管理7.6加强雨季施工质量控制第八章安全保证措施8.1安全管理目標8.2安全防范重点8.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8.4明确安全管理制度8.5安全技术措施8.6劳动保护措施第九章文明施工保证措施9.1文明施工机构体系9.2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措施第十章养护工程日常管理制度及养护资料整理和上报10.1养护工程日常管理制度10.2养护资料整理和上报第十一章不利季节的养护措施第十二章应急维护、迎检工作措施12.1突发事件应急措施12.2迎检工作措施第十三章协调与管理13.1承包方管理职责13.2与业主的配合协调措施第十四章应急预案第一章总体概述1.1编制依据与工程概况1.1.1编制依据1、国家、地方现行相关市政工程、行业的相关法规、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2、XXX市XXX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招標文件3、我公司现有的人员、技术、设备能力和类似工程工管理经验;4、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
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保障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和工期的目标,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维护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标人第四条招标人应当公开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文件的要求、招标程序和评标方法等内容。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组织专业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等内容。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剔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标,并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分和排序。
第三章投标人第九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给招标人。
第十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夹带虚假材料或隐藏信息。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合法取得相关证书和资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要求提供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招投标活动管理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招投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定期公开招标情况,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招标通知期限,确保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公开评标过程和结果,确保评标公正、公开、透明。
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一、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拟进行劳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管理、技术支持、培训等各类劳务服务。
二、招标流程1. 招标发布:公司将通过内部公告、媒体发布等方式公布招标信息,包括招标项目、招标内容、投标条件、截止时间等。
2. 投标准备: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文件、业绩资料、报价方案等。
3. 投标提交:供应商将投标文件按照要求提交至公司指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文件。
4. 评标过程:公司将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选。
5. 中标公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公司将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并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
三、投标条件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从事相关劳务服务的资质。
2. 投标供应商需提交真实有效的企业资料和业绩资料,确保投标文件的可信度。
3.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详细的报价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周期、服务价格等。
4. 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资料造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评标标准1. 服务质量:以提供的劳务服务质量为首要评估标准,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等。
2. 价格合理性:综合考虑报价方案中的服务价格,以服务性价比为评判标准。
3. 企业资质:评估投标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业绩等,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劳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五、合同签订1. 中标供应商须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约定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周期、服务价格等。
2.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如有违约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附则1. 本劳务招标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将提前通知相关供应商。
2. 在招标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
以上为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希望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流程要求参与投标,确保公平公正,提高劳务服务质量,谢谢。
(招标投标)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行施工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提高劳务分包队伍的整体水平,有效控制劳务费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劳务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的选聘劳务队伍,防止私招滥雇和利用职务之便私定劳务队伍,杜绝不正当行为,保证企业的利益。
第三条局属各单位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应依照本办法实行劳务招投标,需要时还可在招投标的基础上进行议标。
劳务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特小型项目、甲方指定分包的,或由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劳务招投标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实行议标。
第五条企业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在劳务招投标上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各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在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级单位均应成立项目劳务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的综合管理与实施。
第七条局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局人力资源部经理兼任,其成员由局人力资源部、工程部、财务部、经营部、科技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局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投标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投标机构进行规范运作、负责武汉地区劳务招投标工作的审定、定期对局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发布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第八条公司应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单位劳务招投标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劳务招投标的具体工作、定期对所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组织公司特大型项目的劳务招投标、对招投标结果进行审核并上报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向局上报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所属单位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等。
第九条分公司应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主持本单位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劳务招投标的具体工作、检查项目劳务招投标落实情况、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与奖罚、定期上报劳务招投标有关信息等。
劳务分包招标管理试行办法
十七、外施队伍管理劳务分包招标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劳务管理,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使用外部施工队伍的单位及所有进行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外部施工队伍。
第三条机构设置及职责一、劳务招标工作的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劳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施工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副经理担任,日常工作由劳务管理部负责。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修改公司劳务分包招标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招标与投标工作,保证其公平、公正性;决定招标对象,确定劳务价格和质量标准,确定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标准;对投标的外部施工队伍进行评审,确定使用队伍。
三、劳务管理部根据招标文件,提出招标对象,并报劳务招标领导小组批准;与中标的外部施工队伍签订《北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办理注册登记、《就业证》等业务手续;负责制定外部施工队伍管理办法,并负责落实建立外部施工队伍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置和务工人员管理标准等《内部六项管理规定》。
协助相关部门搞好劳务费(预)结算工作。
四、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劳务价格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有关人员对投标的外施队伍劳务报价进行评审;按规定结算已完工程项目的劳务费。
五、施工管理部确定工期进度,对外部施工队伍投标承诺的工期进度,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目标等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外部施工队伍按照施工生产规范进行安全施工;负责办理《施工安全认可证》和《施工工地安全许可证》;审查队伍入场安全教育及考核情况。
六、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质量目标,组织对外施队伍投标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评审。
对外部施工队伍承担的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指导,对完成的承包项目组织验收。
七、基层用工单位要做好劳务招标过程中的具体工作;落实对外施队伍入场教育,实行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谁使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的用工原则;按规定及时办理劳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手续。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操纵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招标人应当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工期、质量要求、投标保证金、评标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事项。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确保评标过程公正、透明。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格、付款方式等事项。
第三章投标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投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报价、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事项。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依法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确保投标过程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恶意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评标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劳务招投标管理细则
劳务招投标管理细则劳务招投标管理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劳务招投标的管理流程,保证公平、公正、透明和合法的招标活动的开展。
本文合用于所有涉及劳务招标的机构或者个人。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招投标过程中,应当实行最公平、最公正、最透明的原则,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2. 合法合规:在招投标流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政策和规定。
3. 节约用钱: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当精打细算,合理控制成本,尽可能节约用钱。
4. 诚实信用:参预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诚实守信,实现诚信互惠,共享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编制1.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总体情况和要求,包括项目背景,需求情况和技术要求等。
2.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要求其具备相应的执照和工作经验。
3. 招标文件应当应用公式来制定投标规则,确认投标标准与评估标准。
4.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各项时间节点和流程,每一步的流程都必须要有对应的文档记录。
5.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投标人和招标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应对各种案件或者投诉并维持公正正义。
四、投标的流程1. 招标公告。
招标方应当在合适的刊物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发布工作计划,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
2. 技术交流会。
在投标文献的阅读后,投标人可要求相应部门进行技术交流会议。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指定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址。
4. 招标解密。
招标方应当规定投标人进行投标解密,并邀请相关专业人ker看準后确定合約內容。
5. 合同签订。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中标方,并与中标方签订正式合同。
五、投标的难点及解决办法在参预投标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以下这些难点:1. 市场竞争激烈。
解决办法:加强自身能力提升和质量管理,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和优质的产品。
2. 申报文件要求复杂。
解决办法:加强自身人力和知识储备,提前总结经验,正确理解并精确遵循招标规则。
3. 中标合同细节问题。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08•【字号】深府〔2008〕86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范围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招标第五章评标方法第六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建设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下列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进行交易:(一)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专业和劳务分包招标;(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代建、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等服务招标;(四)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五)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使用计划内资金的修缮、园林绿化招标;(六)地质灾害治理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招标。
本规定所称“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是指以下设备、材料: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电梯、中央空调、建筑智能化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其他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和半成品。
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
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提高招标结果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外企业、组织参与项目劳务招投标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劳务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招标、平等竞争、诚实信用原则,并严禁利用权力地位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干预招投标活动。
第四条在项目劳务招投标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督,确保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合法合规。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履行公告、报名、投标文件提交、评审、中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程序和义务。
第六条投标人应当依法阅读招标文件,合理选择参标项目,按照招标条件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第二章招标人的责任与义务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制定招标方案,并按照法定程序公告招标信息。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签订招标文件和合同,确保招标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约性。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监督中标人的履约情况,对不合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投标人的责任与义务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时间递交给招标人。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垄断招标活动,不得采取行贿、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标。
第四章中标人的责任与义务第十五条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劳务,并确保项目的绩效和安全。
第十六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并按时提交相关财务报表。
第十七条中标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项目劳务中不得违法行为。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独立、公正、透明地进行评标工作,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及时公示中标结果,并向投标人提供复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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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行施工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提高劳务分包队伍的整体水平,有效控制劳务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劳务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的选聘劳务队伍,防止私招滥雇和利用职务之便私定劳务队伍,杜绝不正当行为,保证企业的利益。
第三条公司所承接的大、中、小型施工项目进行的劳务分包,应依照本办法实行劳务招投标,需要时还可在招投标的基础上进行议标。
劳务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特小型项目、甲方指定分包的,或由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劳务招标的,经公司领导小组批准,可实行议标。
第五条企业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在劳务招投标上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各项目部劳务招投标工作在公司劳务招投标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公司劳务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的综合管理与实施。
第七条公司成立劳务招投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总担任,其成员由技质、工程、财务、商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主持本单位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劳务招投标的具体工作、检查项目劳务招投标落实情况、接受公司总经理的监督检查与奖罚、定期上报劳务招投标有关信息等。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协助劳务招投标办公室实施项目劳务招标工作。
项目经理可推荐部分劳务分包商参与其主持的项目的劳务招标。
第三章招标第九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书面向公司提出本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劳务招标申请报告》(附件一)。
第十条公司劳务招标办公室必须在五天以内提出劳务招标计划,并初步确定参与招投标的劳务分包商名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初步确定参与投标的劳务分包商应遵循以下原则:1、参加劳务投标的单位原则上应包含在我公司当年合格劳务分供商花名册中,具有较好的管理水平和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
2、应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年引进一批新的劳务分包商进入招投标队伍。
3、年度综合评估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商不得改换名义参与投标。
4、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5家。
第十二条向初步确定的邀请投标的劳务分包商发出《劳务招标邀请书》(附件二),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参加资格预审。
受邀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1、对劳务分包企业而言,需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正在施工和新承接工程的情况(表格),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格)等。
2、对劳务队伍而言,需提供经市建委承认的的驻京办事处的委托书,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正在施工和新承接工程的情况(表格),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格)等。
第十三条公司劳务招投标办公室负责审查受邀请投标单位的资料,做好审查记录,确定最终参加投标的劳务分包商。
参加招投标的劳务分包商不得少于4家。
第十四条公司劳务招投标办公室应在收到项目经理部提交的《劳务招标申请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招标书。
1、招标书编制流程(1)投标部首先对合同、图纸等文件进行分析,找出索赔点;并列出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工期及技术要求、质量要求。
(2)技质部在接到合同、图纸后,要对工程进行分解,直到工序,并确定方案、方法和适用的规程、规范和相关标准等。
(3)工程部按照技质部提供的工序、工艺灯,制定前期制约因素、资源配置、进度计划等。
(4)商务部根据以上信息,套用劳动定额,初步测算标底。
(5)工程部负责汇总上述信息,编制招标书。
2、公司劳务招标办公室对各部门编制的招标书的内容进行审议,调整初步编制的标底。
标底价原则上要低于与甲方投标时的预算价,并且测算的标底人工工日数不得大于投标时的预算人工工时数。
3、由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开标前确定标底价,且必须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向通过预审的劳务分分包商发出《劳务招标通知书》(附件三)。
《劳务招标通知书》应明确以下内容:1、领取《劳务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报送投标书的时间要求;3、开标时间和地点;第十六条劳务分包商在接到《劳务招标通知书》后,应立即到公司招投标办公室领取《劳务招标文件》(附件四)。
《劳务招标文件》应明确以下内容:1、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类型及面积或长度等;2、承包方式、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安全规范、文明施工规范;3、招标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分部分项工程量;4、拟签订的劳务费承包合同及各专业合同样本;5、有关标书的具体要求等。
第三章投标第十七条《投标书》应采取与《招标书》相对应的格式,并包含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法人或法人委托书及各专业负责人的有关资料、各工种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等资料;2、近三年所承建工程情况以及主要业绩;3、招标项目报价清单;4、招标项目施工方案;5、质量、安全保障措施;6、对招标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经济技术指标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保证书》;7、现场主管、主要施工班组长名单及履历;8、必要时提供的资金担保;9、投标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
第十八条投标书应加盖投标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印鉴,按规定密封,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已送出的投标书如需更改,必须在送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或补充,并加盖投标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印鉴,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
逾期不提交的,其投标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九条公司劳务招标办公室在收到投标书后,应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条投标人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凡存在以上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第二十一条劳务招标办公室在回标后,应召开开标、评标和定标会议,并遵循以下原则:1、劳务招标采取内部开标和评标,由招标单位在不通知投标单位IED情况下,自行组织。
2、除项目经理外,参加评标的其他人员应是公司招标办公室成员,且每次参加评标的人数不得少于5人。
3、评标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优先选用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的队伍。
有违反此规定的,主管副总有权提出重新组织评标,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评标应按照科学的招标评分办法进行分部分项的严格打分。
5、评标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集体民主决策,杜绝由某一个人说了算。
6、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开标、评标、定标的方法和程序。
1、宣布本次招标评标小组组成部门及人员名单;2、介绍工程特点和招标单位情况;3、开启并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书;4、各评委按照《劳务招标评分表》(附件五)制定的内容,逐项打分;5、评标小组将评分情况统计汇总后,将综合评分前两名推荐给招标领导小组;6、招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垫资)后,确定中标单位。
7、必要时可在投标的基础上与推荐的前两名进行议标确定中标单位。
第二十三条向中标单位发《劳务中标通知书》(附件六)第二十四条中标单位在接到《劳务中标通知书》后的一周内与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后,持公司开具的《进场通知书》进入项目。
第五章其它第二十五条公司劳务招标办公室,要建立招投标的全部资料的专项档案,详细记录招投标的全过程,并做好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劳务招投标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检查监督制度,每年至少检查三次。
第二十七条对于经检查或举报查实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办法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并报企管办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劳务招标申请报告附件二、劳务招标邀请书附件三、劳务招标通知书附件四、劳务招标文件附件五、评分表附件六、劳务中标通知书附件一劳务招标申请报告********或劳务招标办公室: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部分需要对外劳务分包,要求如下:1、2、3、4、5、6、请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确保劳务分包队伍进场施工。
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附件二(邀请单位):我单位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实行劳务招投标。
特邀请贵单位参与该工程投标前的资格预审。
请贵单位根据招标邀请书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一、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表证书、企业简介、劳务队伍的基本情况以及用于本工程的劳务队伍情况、企业有关业绩等。
二、报送要求:一式两份,资格预审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及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证书、税务登记证明和法人代表证书原件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时报招标方验审。
三、送达截止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四、送达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西街1号***工程有限公司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件三(通知单位):我单位承建的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资格评审,你单位符合该工程劳务招投标的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前,到____________________领取《劳务招标文件》。
送标截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标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西街1号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西街1号特此通知***工程有限公司20___年___月___日附件四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招标文件***工程有限公司二零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二部分招标书一、招标原则二、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三、招标工程工期、质量、施工要求四、投标报价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七、开标、评标和定标八、投标书、授权书、工程量报价清单格式九、劳务分包合同第一部分投标须知1、招标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招标工程范围:2、工期:工期应在_____日历天内,请各投标人科学合理安排流程,自报工期。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