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公司对外招标投标和对内招标投标。
第三条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充分利用现代招标投标管理技术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聘用合格的专业人员,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七条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内容,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明确、具体、准确。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应包括中标人的基本信息,中标的条件,中标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由专门的编制人员进行,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评审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过程应严格保密,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布。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标准应公开和透明。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由专门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技术、价格等因素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正、准确。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反竞争原则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一、起草招标申请书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按URS要求,起草《招标申请书》,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招标公告报批与公示招标申请书审批通过后,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法务律师共同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如投标邀请书则不需。
公司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资格预审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在十日内向经办部门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7.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8.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及服务承诺;9.供货保障措施;10.近期销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报价及清单。
经办部门应汇总意向单位的资质资料,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投标人应该为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特殊情况除外)。
对拟通过资质初审的重点企业要一一进行用户访谈(电话或现场)或实地调研,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见附件),报法务专员复核。
法务专员对《资质初审意见书》中通过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内容复核,再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将《资质初审复核意见》报审监部审查。
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备案的,经办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三日内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经办部门向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范本一: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1. 招投标管理制度目的和背景1.1 目的本招投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贯彻和落实,保证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益频繁,在此背景下,需要确立具体的招投标管理制度,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参与招投标的主体2.1 招标人2.1.1 定义招标人是指发起招标的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
2.1.2 职责和义务招标人有义务提供详尽的项目信息,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招标结果的公正合理。
2.1.3 权利和权益招标人享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和决策权,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2.2 投标人2.2.1 定义投标人是指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2.2 职责和义务投标人有义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有效。
2.2.3 权利和权益投标人有权获得招标文件,有权了解招标内容和要求,有权参与招投标过程,并有权对招标结果提出异议。
3. 招投标流程3.1 招标准备阶段3.1.1 制定招标计划3.1.2 编制招标文件3.1.3 定期公告招标信息3.2 投标阶段3.2.1 获得招标文件3.2.2 准备投标文件3.2.3 递交投标文件3.3 评标阶段3.3.1 开标3.3.2 评标3.3.3 确定中标候选人3.4 中标结果公示和定标3.4.1 公示中标结果3.4.2 签订合同4. 监督和评估4.1 监督制度4.1.1 监督方式4.1.2 监督人员4.1.3 监督内容4.2 评估制度4.2.1 评估方式4.2.2 评估指标4.2.3 评估结果5.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有:- 招标计划表- 招标文件样本- 投标文件样本- 合同范本6. 法律名词及注释- 招标人:发起招标的单位,负责项目实施。
- 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招标部门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
第三条招标部门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二章招标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招标部门应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其职责如下:(一)确定招标项目范围、规模和标准;(二)审批招标方案;(三)确定招标方式;(四)审批招标文件;(五)监督招标过程;(六)处理招标异议和投诉。
第六条招标部门应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包括招标程序、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办法、中标通知等。
第七条招标部门应按照招标法规定,确定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第八条招标部门应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九条招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二)投标人资格预审;(三)发售招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评标;(七)中标;(八)合同签订。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第十一条投标人资格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时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七条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专利等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平原则:所有投标人均应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依法公正进行,确保招标结果真实、有效。
(四)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参与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招标管理第四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三种方式。
第五条公开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项目。
第六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立项: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确定招标项目。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部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投标要求等信息。
(四)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五)开标:招标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招标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公示:招标部门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通知书:招标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签订合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投标管理第七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的经营资质。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和管理能力。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第三条由预算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采购部、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总工办、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第四条职能:1、董事会: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2、集团领导:包括: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集团企业管理部及主管领导.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4、预算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5、总工、设备总工: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6、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第五条定标抉择权: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报总经理审核,并逐级报集团领导、董事长审批.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第一节工作目标第六条招标系统的工作目标是,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宗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标,而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第七条招标系统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工作态度,做到招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第八条加大力度,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投标价格竞争力.第九条集中整体资源,最大限度采取集中招标降低成本.招标立项时,尽量采用集中招标,能集中招标的项目(工程),决不允许分项招标.第十条坚决杜绝恶意低价竞标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第二节各技术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工程部工作职责:1、负责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第二年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2、负责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下一季度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修正表.修正表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3、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及时提出施工队伍及材料设备的最迟进场时间.4、在招标过程中,积极协助对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评定工作.5、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已中标的单位因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工程部应立即申报预算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第十二条总工办工作职责:1、负责审定专业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2、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技术条款的编制.3、在招标过程中,参与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招标文件会签.负责委派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对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并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施工图的变更通知单.4、负责在招标文件(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合同附件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5、负责邀请有关行业专家、高水平人员参与公司高难度招标工作.第十三条规划设计部工作职责:1、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10日)前根据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设计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设计修正计划.计划中要注明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会审确认时间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和设计单位.2、负责园建、绿化、雕塑、园林设施、儿童游戏设施等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和优化审定工作.3、负责计划外招标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并将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报总工办审批.4、必须在招标计划要求的招标工作开始7天前,向预算部提供本部门负责项目的已会审优化盖章的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所提供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必须具备施工条件(有招标范围、深化设计图、施工大样图、主材样板等),满足投标报价的需要,两个以上方案必须是有可比性的.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负责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设计变更通知单.6、参与设计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第十四条预算部工作职责:1、预算部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招标修正计划报总经理及集团领导审批.计划中要注明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编制完成时间、会签审批时间、招标时间、合理工期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集团和公司有关责任部门.每季度的修正招标计划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等.2、收集整理国家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3、负责起草项目招标文件框架,编制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合同条款并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和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会签.4、对于需要编制标底的招标项目负责编制标底,并送交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组织进行对投标单位考查并编写考察报告.6、负责组织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并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7、负责草拟合同文本,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审批.8、参与所有集中招标项目合同会签、商谈及修改.第十五条采购部工作职责:1、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2、广泛接触市场,负责收集有关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及供求信息,供预算部参考.3、参与材料、设备招标文件的会签,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4、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5、参加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第十六条财务部工作职责:1、对招标工作全过程提供财务服务.2、负责收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押金,并开出收据.3、负责在招标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付款方式等.4、负责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押金,并收回开出的收据.5、全程参与招标、开标、议标、定标过程,并提供专业意见.第四章招标类别和合理工期第一节招标类别的划分第十七条集中招标:1、大宗建筑材料的采购:如土建材料、装饰材料、园林设施、金属制品、市政材料、给排水材料、电气材料、暖通材料、家用电器及其它零星材料等;2、各类设备采购安装:如外电设备、空调设备、电梯、游泳池设备、消防设备、冷却塔设备、康体设施、儿童游戏设施、智能化设备、水处理设备等;3、其他工程:如地质勘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外电施工工程、交通划线工程等;4、单项招标:园林建筑、雕塑、会所装修、会所家具制安、会所灯饰制安、油烟污水处理、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中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5、设计招标第二节招标各项目合理工作日要求第十八条建筑材料采购1、通用标准材料:15—30天.2、特定材料:30天—60天.第十九条大型设备采购、安装1、电梯:中速梯生产周期3.5个月,安装周期45天;高速梯生产周期6.5个月,安装周期60天.2、冷水机组、冷却塔:30—60天.第二十条园林配套设施制安1、雕塑工程:根据雕塑大小30天—120天.2、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制安:70天.3、园林灯具:20—30天.4、小区指示牌制作:15—20天.5、园林建筑工程:工程总价1000万元以上4个月,1000万元以内2—3个月.6、道路车库交通划线工程:施工工期30天,完工验收45天.7、康体设施:羽毛球场40天、网球场50天、运动场跑道50天、篮球场15天、乒乓球场10天.第二十一条其他工程项目:视工程量及各专业要求而定.第二十二条特急项目1、特急招标项目程序:由预算部在项目审批表上写明原因,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应在审批表上注明“特急”和签名确认.特急项目,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领导及董事长审批.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1.0总则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c)审批招标文件;d)评定中标单位.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3.2招标前期工作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3.2.1.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3.2.1.2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3.2.1.3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3.2.1.4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3.2.2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3.2.3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3.2.4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3.2.5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3.3开展招标工作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4收标、开标工作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3.5评标、定标工作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4.0投标保证金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5.0罚则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3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所有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的工程(包含项目劳务);三、公司对外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也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小组成员包括:成本管理部部长、采购专员、使用部门分管副总、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重大项目的招标增加法律顾问)。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由成本管理部部长担任,其他成员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经理直接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由使用单位对招标项目进行申请。
二、经办部门:成本管理部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四、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在公司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招投标环节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保证公司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地选择合作伙伴,我们制定了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公司的招投标流程,确保投标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合规性。
一、背景与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建设工程、科技项目等。
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招投标流程:1. 项目前期准备:这一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立项、编制项目招标文件、组建评审小组等。
项目立项需要进行前期调研以明确项目需求,并编制详细的项目招标文件。
2. 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明确项目背景、要求及评标标准,以便吸引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方参与。
招标公告需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发布,并及时通知相关渠道。
3. 投标资格审查:公司应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投标人的资质、经验、信誉等方面。
资格审查的标准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而定。
4. 招标文件解读会: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公司应组织招标文件解读会,协助投标人更好地理解和准备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在解读会上,公司应向投标人解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回答他们可能有的问题。
5. 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公司应确保招标文件的安全,严禁泄露任何相关信息。
6. 评审与筛选:公司应组建评审小组,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与筛选。
评审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经验。
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平、透明,结果需准确记录。
7. 中标通知:公司将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中标方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
同时,公司也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 监督与评估:项目招投标结束后,公司应进行评估与总结,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同时,对中标方的履约情况也需进行定期监督。
三、法律合规与廉洁原则: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法》等。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
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
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招投标行为,保证公平竞争,提高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涉及公司的所有项目管理业务。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招投标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招投标管理部门是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全部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
第五条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流程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在招投标前,应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招标范围、条件和要求,制定招标文件。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概况、合同范围、技术要求、标书编制要求、保证金、中标条件等内容。
第八条招标公告应在公司官方网站、行业网站、报纸等多个渠道发布,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第九条招标人应设定开标时间、地点,并邀请相关部门人员、技术专家、监督人员等参与开标。
第十条开标过程应公开、透明,全程录像并提供视频存档,保证开标结果的公正性。
第十一条开标后,招标人应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在官方网站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投标管理第十二条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按要求编制标书,准确完整地填写标书内容。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标书,并核对递交清单。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保持标书的保密性,不得泄露招标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及时了解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保证标书的及时准确。
第十六条投标人在标书递交后,可以对标书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十七条投标人应配合评标,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接受评标人员的询问和核实。
第十八条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应及时进行核实。
第四章评标管理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评标专家组成,专家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经验和资质。
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应遵守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完整版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完整版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完整版一、制度概述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透明,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详细规定了招投标的各个环节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准备、招标文件编制、投标评审、中标通知等。
二、招投标管理主体1. 项目招投标小组项目招投标小组是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招投标活动的主体,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2. 招投标委员会招投标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各相关部门主管组成,负责审查和批准招投标活动的关键决策。
委员会成员需具备较高的决策水平和责任心,确保招投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招投标流程详述1. 需求确认在进行招投标活动之前,需明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
相关部门应详细了解项目的技术、质量、进度、成本等要求,并与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和确认。
2. 招标准备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招标策划、编制招标公告、确定投标文件的组织形式和内容等工作。
招标策划应考虑到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确定评审标准和权重。
3.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投标过程中重要的文件,应包括项目背景、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内容。
招标文件编制应准确、合理、完整,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4. 投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
投标文件应包括技术方案、报价、业绩介绍等内容,确保投标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5. 投标评审投标评审由招标小组负责,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平、透明。
评审标准和权重应事先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评审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按程序公布。
6.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应及时发送给中标人,并明确中标人与公司的权利义务。
中标通知书需要包括中标金额、合同约定事项、履约要求等详细内容。
四、附件列表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招投标流程图2. 招标文件模板3. 投标文件模板4. 评审记录表格5. 中标通知书模板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投标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法律规范的法律法规之一。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流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标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平等参与。
(二)公平原则:对所有潜在投标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三)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二)审核招标文件,确保其合法、合规;(三)确定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四)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五)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招标办公室职责:(一)协助招标领导小组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编制标底;(三)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文件;(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监督合同履行,处理合同争议。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八条招标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招标准备阶段1.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招标方式,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
2. 招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等。
3. 招标办公室组织编制标底,确保标底合法、合理。
4. 招标领导小组审核招标文件和标底,确保其合法、合规。
(二)招标公告阶段1. 招标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了解招标项目情况,准备投标文件。
(三)投标阶段1. 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2. 招标办公室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环境,提升招标投标管理水平,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定义】招标投标活动是指向公众发布信息,征集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选择中标人的活动。
第四条【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开、透明,确保招标投标信息平等对待,并充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 公正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正、公平,确保招标投标程序的公正性和竞争性。
3. 诚信原则: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采取欺骗、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
第五条【招标投标项目分类】招标投标项目可根据规模、性质等分类,分为以下几类:1. 建设工程类: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
2. 采购类:包括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等。
3. 服务类:包括咨询服务、设计服务等。
第六条【参与资格要求】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营合法的自然人。
2. 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能力和经验。
3.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记录。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公告的发布。
第八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要求和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等。
第九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人的诚信和责任。
第十条【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人。
第三章中标与履约第十一条【中标评审】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履约要求和执行方式。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xx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了规范本集团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内部以及与本集团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条件1. 本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集团公司”)的所有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均应当纳入招投标的范围。
2. 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 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已经批准;(2)资金已经落实;(3)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招标组织和程序1. 招标组织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委员会由集团公司领导、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确定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文件编制、审查投标资格、组织开标评标等。
2. 招标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发布招标公告;(2)编制招标文件;(3)报名和资格预审;(4)发售招标文件;(5)踏勘现场;(6)投标文件的递交;(7)开标评标;(8)中标结果的确定和签订合同。
第四章投标和开标1.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3.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4.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公司招投标部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货物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投标信息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公平竞争,禁止任何形式的排斥和歧视。
3. 公正原则:招投标过程应公正无私,确保招投标结果真实有效。
4. 诚信原则:招投标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承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五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和流程。
2. 审批招投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3. 审核招投标结果,监督招投标过程。
4. 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争议和投诉。
第六条招投标部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1. 收集和整理招投标信息。
2. 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
3.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
4. 协助招标领导小组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争议和投诉。
第三章招投标流程第七条招投标流程分为以下阶段:1. 准备阶段:确定招标项目、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
2. 投标阶段:潜在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3. 开标阶段:公开开标,审查投标文件。
4. 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5. 定标阶段:招标领导小组审核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6. 签订合同阶段: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第九条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招投标活动。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具体需求,制定招投标管理流程。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准备招标准备阶段应进行项目需求的确定和明确,包括项目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
招标准备阶段应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书、技术规范等内容。
招标准备阶段应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包括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
招标准备阶段应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批,确保招标文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发布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并符合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内容的要求。
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要求等。
招标公告应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并明确招标文件获取渠道。
招标公告应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四章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相关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照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内容。
第十六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时间和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方。
第五章评标和中标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应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依法依规进行评标活动。
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综合考虑技术、报价等因素,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条中标结果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示公告,确保公开透明。
第六章合同签订第二十一条中标人应与招标方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条款和履约义务。
第二十二条合同签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正、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的我细心为您带来了招投标管理制度最新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家。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加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从公正、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依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依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需进行招标;依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本领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5000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5000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适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重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职责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实在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开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
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别处理,并仔细说明理由。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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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本
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招投标活动,保证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外包等。
二、招投标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决策和指导。
其主要职责包括:1、审批招投标工作计划和方案;2、确定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3、审核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4、决定中标单位。
(二)设立招投标工作小组招投标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其主要职责包括:1、编制招投标工作计划和方案;2、起草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3、组织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答疑等工作;4、协助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5、整理招投标资料并归档。
三、招标范围和方式(一)招标范围1、工程项目预算金额达到_____万元以上的;2、物资采购金额达到_____万元以上的;3、服务外包项目金额达到_____万元以上的。
(二)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适用于对社会公开竞争的项目,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招投标程序(一)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2、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和提交截止时间。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1、公开招标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等。
2、邀请招标应向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书内容应与招标公告基本一致。
(三)资格审查1、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信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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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鼎发[2009] 4号***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2、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4、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1、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2、公司自营工程;3、公司自制产品、自修项目;4、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5、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
第八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书面邀请书。
第九条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实施地点、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收取的费用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符合本制度第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议标或不招标:1、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2、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3、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4、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招投标制度,掌握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招投标业务组织单位进行监督、考评。
根据项目资金渠道和业务性质划分,招投标业务分别由下列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基建工程由基建部负责组织招投标或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专项资金工程、绿化及环境治理工程、办公用品、微机耗材、设备外委维修等其它专项资金项目由计划部负责组织招投标;物资采购、进口设备、零部件国产化研发制造由物资供应中心负责组织招投标。
招投标参照各自的实施细则组织。
第十二条对资质要求不高、技术难度小的基建、生产和专项资金工程,在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前提下,实行邀请招标或不招标。
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项目招投标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物资采购应当以集中公开招标、供应链和寄售三种方式为主,辅之以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和网上采购。
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招标前应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基建项目由基建部负责,物资采购由物资供应中心负责,专项资金工程、绿化及环境治理工程、办公用品、微机耗材和设备外委大修等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由计划部负责。
资质审查工作由各招标组织单位独立完成。
资质审查结束后,招标组织单位应当发布资质审查公告,或向合格投标人发出资质审查合格通知书,向不合格者告知资审结果。
各招标组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六条招标组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做好技术答疑、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十七条招标组织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
第十八条招标组织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及项目特点,具备编制标底条件的,必须编制标底。
标底由工程造价事务所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
第十九条招标组织单位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章投标第二十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基建、生产和专项资金工程,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投标保证金。
具体数额由各招投标组织单位确定,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达投标地点,招标组织单位应当签收并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开启。
第二十四条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不得分标、串标,不得哄抬报价、弄虚作假,不得借他人资质投标和围标,不得损害公司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向组织者或评委用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二十六条开标应当在截标后的规定时间内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开标,由招标组织单位(专业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开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各投标人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
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时,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次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数量等商务条款内容;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开标时,由投标人自己拆封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宣读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开标的程序、监督、记录应当规范、真实,会议记录应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评标工作由招标组织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由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使用)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
公司领导原则上不进入评委会。
前款专业人员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或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条评委的产生由监督人员在开标前2小时内从相对应的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并逐一通知。
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特别强的项目,随机抽取的评委难以胜任的,可由公司直接确定或向社会选聘。
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委民主推选或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但项目建设(使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代表一般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第三十一条评标应在全封闭环境中进行。
评标前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或技术答疑人员对评委进行短时间专业培训,简要说明应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未能响应的应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工作结束后,评委会应当向招投标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应由监督人员和评委会成员共同签字后才可生效。
评标报告经招投标组织单位审核后,由招投标组织单位向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汇报,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四条评委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不能诱导其他评委,更不能打感情分、印象分;评委和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外透露评标过程有关情况和评标结果;评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投标组织单位应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十六条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起草、签订合同。
合同条款要规范、内容要具体、用语要严谨,尤其要明确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禁止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字句。
合同起草、签订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招标组织单位进行检查,收集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业务考核。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三十八条公司每年应当组织对各招标组织单位进行一至两次专项效能监察。
监察的重点内容是:是否认真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是否按有关程序办事;为企业节约了多少资金;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
审计部门应对招投标项目进行抽审。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直接发包或指定供应商的,或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除对单位(或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对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
第四十条不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引发纠纷,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
第四十一条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
第四十二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进入施工阶段被发现的,终止合同,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司招投标活动。
第四十三条评委在评标过程中违反评标标准和办法,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取消其评委资格,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四十四条招标组织单位或经办人有伪造原始资料、篡改中标结果、提高中标价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