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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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高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采购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采购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特制定本制度汇编。

第二条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采购等。

第三条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预算第四条各部门应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年度预算和采购计划,合理分配采购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采购审批与执行第六条采购审批分为审批、审核、备案三个环节。

第七条审批: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采购金额在5000元(含)至10万元的,由分管副校长审批;采购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第八条审核:财务部门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

第九条备案:采购计划经审批、审核后,报校长备案。

第十条采购执行:采购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第四章采购方式与程序第十一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

第十二条采购程序如下:(一)编制采购文件;(二)发布采购公告;(三)组织开标、评标;(四)确定中标供应商;(五)签订采购合同;(六)验收、付款。

第五章采购合同管理第十三条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内容、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十四条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章验收与付款第十六条采购物品到货后,采购部门应组织验收,确保物品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七条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应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学校设立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采购监督小组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16篇)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16篇)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16篇)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章原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着对学校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采购原则1.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2.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购物用款初审、复审、审批,合同初审、复审、审批及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3.采购组集体询价采购原则;4.避免单一品牌、单一来源采购原则;5.采购过程监督原则。

第四条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实施办法》、《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五条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

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第六条工程基建类采购由学校统一管理,各校区、处室、中心提出方案,基建小组勘测工程并预审核方案,为校长会议决策提出合理建议。

经校长会议通过后由采购组组织招标,采购组和各校区、处室、中心专项组完成采购。

第二章采购组、采购员职责第七条采购组组成和职责采购组由组长、副组长、采购员4人(各校区1人)、政府采购员1人组成,受主管财务副校长和总务处主任领导,主要职责:(一)加强对本单位采购人员的监督和培训;(二)编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三)依法委托并协助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或者自行采购;(四)选定代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五)对校区、处室、中心采购项目、采购品牌进行评审,对同等价位、相同性能、相同技术参数的采购项目、采购品牌提出采购建议,为下一步审批决策作依据;(六)公开、公平、公正、严密组织校内所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工作;(七)严格审核、审慎修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经主管财务副校长签字的招标公告并组织实施招标,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和办理采购合同备案;(八)参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名单,建立诚信供应商名单和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不诚信供应商原则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招投标;(九)负责对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十)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十一)接受和配合监督组的监督检查;(十二)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十三)工程基建类的采购与基建小组共同审核预算、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和措施,必要时现场勘测实际丈量并提出相应建议供校长和校长会议决策;(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采购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最新12篇)

采购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最新12篇)

采购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最新12篇)采购部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1.0目的保证供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符合组织要求达到的规定标准,对产品服务的最终实现提供优质保障;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物资采购的控制及对评价、选择供方服务的管理;3.0职责3.1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并进行供方评审确定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名单;3.2办公室负责员工标识、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管理部负责其它物资的采购;并分别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单》;;3.3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供方提供服务的控制;3.4各仓库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管理,仓管员负责各类已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验收及采购物资的保存;3.5总经理负责审批《物资采购计划单》;4.0程序4.1供方评审4.1.1相关专业人员配合管理部选择物资供应商或服务供方,选择依据包括但不限于:a)公司现状及发展目标;b)供方基本情况,例如服务态度、营业执照及地理位置等,服务供方还应考察人员基本素质及服务水平是否能达到公司要求;4.1.2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供方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营业执照和产品经营资格证书或执业资质证书;b)顾客满意率及行业中的声誉和口碑;c)有人员和设备能保证及时提供配件和售后服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合格;d)评审时的物资样品质量达到100%,现场操作人员服务质量达到100%的合格;e)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考虑价格;f)评审完毕,管理部填写《供方评审报告》;4.1.3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登记,合格服务供方在《合格供方名单》中登记。

不合格者,由管理部填写《不合格报告》不予登记,《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由管理部编制,总经理审批;4.1.4管理部对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和供方每年进行复评,填写《物资供应商评价报告》和《供方评价报告》以保证其持续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复评不合格者,应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除名。

工行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工行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工行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总结和规范工行集中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二、采购管理制度概述2.1 采购管理目标采购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工行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价格合理、质量可靠、履约能力强的商品和服务,提升采购效益。

2.2 采购管理原则•公开透明:采购过程应公开、公正,确保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行。

•功能性原则:采购商品或服务应满足工行业务需求。

•经济性原则:采购应确保价格合理、质量有保证,并寻求最低采购成本。

•诚信原则:与供应商的合作应基于诚信和信任。

2.3 采购管理流程采购管理流程包括需求确定、采购准备、采购招标、供应商评选、合同签订和采购执行等环节。

2.4 采购管理责任工行各级采购管理人员应负责相关采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执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效率。

三、需求确定3.1 需求确认需求确定环节主要包括与业务部门对接,明确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数量、质量标准和交付时间等。

3.2 需求审批经过需求确认后,采购需求应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确保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四、采购准备4.1 采购计划编制根据需求确定的采购需求,采购管理人员应编制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预算、供应商选择、采购方式和采购时间等内容。

4.2 供应商评估工行采购管理人员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的信誉度、履约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和价格竞争力等方面的考量。

五、采购招标5.1 招标文件编制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计划,采购管理人员应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合同草案等。

5.2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供应商的投标。

六、供应商评选6.1 投标评审采购管理人员应对收到的投标进行评审,包括对供应商的资质、价格、质量承诺和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6.2 中标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采购管理人员应公示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国企集中采购制度汇编范本

国企集中采购制度汇编范本

国企集中采购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防止腐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中采购是指企业内部将同类物资或服务的采购需求集中起来,通过统一采购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和采购效益最大化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企业集中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采购质量。

第四条企业集中采购应建立采购决策、采购实施、采购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健康发展。

二、采购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企业应设立集中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需求,制定集中采购计划,明确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周期等。

第七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程序,包括采购申请、采购评审、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验收等环节。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采购评审专家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审专家,确保评审的公正性。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采购质量。

三、采购范围与方式第十条企业集中采购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大宗物资、服务、工程等。

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确定采购项目的规模、标准和限价。

四、采购程序与流程第十三条采购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向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采购评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采购申请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五条采购合同签订:集中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合同条款和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采购验收:采购结束后,采购部门组织验收,对采购物资或服务进行质量、数量、交付等方面的检查。

第十七条采购支付: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国企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国企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国企采购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加强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保障国有企业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内部各类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维护国有企业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制度和管理制度,完善采购规则,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第五条国有企业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采购活动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保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第二章采购需求确认第七条国有企业在确定采购需求之前,应当充分调研市场,明确需求量和品质标准。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确认制度,确保采购需求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种类、数量、质量标准、采购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采购需求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符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财务预算。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采购需求变更管理制度,对采购需求的变更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审核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在进行采购活动前,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登记制度,登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确保供应商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度和履约能力。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违反合同的供应商进行记录和处理。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供...(此为摘要部分,如需全文请继续阅读。

)。

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促进采购成本的降低,提高采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事业单位、企业、项目单位等单位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招标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需求信息,依法组织供应商参与竞争,通过竞争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进行货物、工程、服务等采购的过程。

第四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诚信的原则,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第五条采购活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确定采购计划,并依法申报采购项目预算。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中包括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标准及规范、合同条款、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七条采购单位应当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向有关部门和机构报告。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少30日,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和采购项目的复杂程度,延长为60日。

第九条交通工具、军火、特殊用途通信设备、特种设备和货物、特别技术的采购,其招标文件的编制和招标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公告的内容和招标文件,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评标和成交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定有关资格、信誉、技术水平、总价等。

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评标报告,将评标结论提交采购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作出是否成交或者重新招标的决定。

十三条成交后,采购单位应当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货物采购款或者工程、服务款。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十四条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采购档案,保存相关的招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件等。

十五条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招标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和审计,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十六条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行政采购制度管理制度汇编

行政采购制度管理制度汇编

行政采购制度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緣起为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和廉洁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1. 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采购活动应依法行事,不得违法乱纪。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机关采购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偏袒、私相授受。

3. 诚实信用原则:与行政机关开展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弄虚作假。

4. 科学、合理原则:行政机关采购活动应当科学、合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购方式、采购标准和采购流程。

5. 公开招标原则:对于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第三章组织领导1. 行政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行政机关的采购活动。

2. 采购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采购管理人员,保证采购活动的科学、合理进行。

3. 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协助行政机关及时更新采购需求,及时编制采购计划。

第四章采购计划1. 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定期编制采购计划。

2. 采购计划应当明确采购项目的需求、数量、规格、价格等内容,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和方式。

3. 采购计划应当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4. 采购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变动,应当重新审批。

第五章采购方式1.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和金额确定采购方式。

2. 金额较大或者性质特殊的采购项目,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3. 金额较小或者性质一般的采购项目,可以通过比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4. 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第六章采购管理1.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2. 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结果符合合同约定。

3. 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单位采购内部制度汇编范本

单位采购内部制度汇编范本

单位采购内部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1.1 为了规范我单位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3 我单位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采购计划和预算2.1 各部门应在年初根据业务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部门审核。

2.2 财务部门对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根据资金状况合理安排采购计划。

2.3 采购计划和预算经单位领导审批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

三、采购方式3.1 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3.2 采购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定,组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3 采购部门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人的需求和评审标准,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实际需求。

四、采购程序4.1 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和预算,制定采购方案,报单位领导审批。

4.2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方案,发布采购公告或邀请函,组织采购活动。

4.3 采购部门对采购结果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4.4 采购部门应做好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履行顺利。

五、验收和支付5.1 采购部门应组织验收,对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进行检查。

5.2 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办理支付手续。

5.3 采购部门应做好采购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可查。

六、监督和评价6.1 审计部门应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6.2 单位应建立采购评价机制,对采购活动的效果、效率进行评价,不断优化采购流程。

七、法律责任7.1 采购部门和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2 采购活动中出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政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政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政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有关机构和其他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提高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依法开展,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防止腐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政府采购组织和管理第五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组织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分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六条政府采购管理主要包括采购计划、采购组织、采购方式、采购文件编制、评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环节。

第七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第八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合格的采购人员,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第九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归档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

第十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定期对采购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做好相关报告和争议处理工作。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形式。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不得违法违规采购。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编制具体的采购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规模和金额。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文件编制和审核程序,确保采购文件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公正、公平地组织评标和确定中标人,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中标结果应当依法予以公示,并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复核确认。

第十七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管理和监督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四章招标和评标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招标的类型、方式和内容。

中石化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中石化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中石化采购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化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化集团内所有单位的采购活动。

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

第三条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公司和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采购人员和采购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性、专业性和责任性,保证采购活动的合规和有效性。

第五条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制度和管理流程,实施内部控制和监督,防范风险。

第二章采购组织第六条中石化采购组织包括总部采购部门和各单位的采购部门。

第七条总部采购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和协调采购活动,指导和监督各单位采购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的采购部门负责实施本单位的采购任务,按照总部的要求和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当配置一定数量和资质的采购人员,确保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文件和档案,按照要求存档和归档。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十一条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认、采购申请、采购策划、供应商选择、合同签署、履约管理和结算支付等环节。

第十二条需求确认环节应由需求单位提出采购需求,确认采购物品、数量和质量标准。

第十三条采购申请环节应由需求单位提出采购申请单,提交给采购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采购策划环节应由采购人员根据需求确认和采购申请,制定采购方案并报批。

第十五条供应商选择环节应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合作供应商。

第十六条合同签署环节应在供应商选择后,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或协议。

第十七条履约管理环节应保障供应商履约,并进行质量和数量监督。

第十八条结算支付环节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审核程序进行结算和支付。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十九条采购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采购活动的规范和有效。

第二十条采购管理应当执行“三重核对”制度,包括需求核对、价格核对和供应商核对。

第二十一条采购管理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查和评估,并建立合作关系。

采购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汇编

采购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汇编

采购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汇编 1浙江虹达特种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编制:审核:批准:总则第一条采购部门的划分1.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批准然后采购员购买。

2.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批准然后采购员购买。

3.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第二条采购作业方式一般情况,采购部门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4.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5.采购作业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6.工程等大额材料合同签订由分管采购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办理。

第三条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有关部门以便参考,如果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四条询价、比价、议价(一)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后,以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向供应厂商议价。

(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材料采购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生产部、总经理办)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采购议价汇编管理制度

采购议价汇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采购议价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活动中的议价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二、议价流程
第四条采购需求部门在提出采购需求后,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议价。

第五条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选择三家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第六条供应商提供报价后,采购部门对报价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第七条采购部门组织召开议价会议,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第八条议价会议中,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就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条款进行协商。

第九条采购部门根据议价结果,选择最佳供应商。

第十条采购部门与最佳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议价原则
第十一条公平原则:采购部门在议价过程中,应公平对待所有供应商,不得偏袒
任何一方。

第十二条公开原则:议价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公司内部监督。

第十三条诚信原则: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在议价过程中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虚报
价格、提供虚假信息。

第十四条质量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部门应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四、责任与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议价工作,确保议价过程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议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不断提高议价效率。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议价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议价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合部采购制度汇编范本

综合部采购制度汇编范本

综合部采购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综合部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汇编范本。

第二条本汇编范本适用于公司综合部进行的各类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第三条综合部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四条综合部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权限、责任等内容,确保采购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采购计划与审批第五条综合部应在每年末或年初制定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第六条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预算、采购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综合部将采购计划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活动。

三、采购方式第八条综合部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

第九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应通过公告、邀请函等形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第十条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协商。

四、采购流程第十一条综合部在确定采购方式后,应制定详细的采购流程,包括采购文件的编制、发布、接收、评审等环节。

第十二条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项目的详细描述、技术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综合部应组织评审小组对提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四条综合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合同条款、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五、合同管理与验收第十五条综合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综合部应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产品或服务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七条综合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优化供应商结构。

六、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综合部应建立健全采购活动的监督机制,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采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采购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采购中心是指本单位专门从事采购活动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单位内的采购工作。

第四条采购中心的任务是实施本单位的采购政策,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组织、协调和监督采购活动,保障采购工作的合法、公正、透明。

第五条采购中心应当依法独立行使采购职能,对内负责向本单位领导负责,对外负责向社会公众负责。

第六条采购中心的领导由本单位领导任命,履行职责由采购中心主任负责,其他工作人员由主任根据单位需求聘用。

第二章采购流程管理第七条本单位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年度采购计划进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采购中心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九条采购中心在制定采购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需要、财务预算和政策限制,确保采购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采购中心应当根据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方案,并报批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采购中心在选定采购方式和采购对象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严格执行,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采购中心应当建立采购档案,对每个采购活动进行全程记录、留存,以备查验。

第三章采购合同管理第十三条采购中心应当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及时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第十四条采购中心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保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合同违约、索赔等问题导致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采购中心应当建立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审批和签订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采购中心应当加强对履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保障采购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采购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政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政务采购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政务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政务采购范围与分类第四条政务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第五条政务采购分类如下:(一)货物采购: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材料等。

(二)工程采购:包括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维修等。

(三)服务采购:包括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审计服务等。

第三章政务采购程序第六条政务采购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需求调查: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二)预算编制:采购单位将采购计划纳入年度预算。

(三)招标投标:采购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四)合同签订: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合同履行: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

(六)合同验收:采购单位对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验收。

第四章政务采购管理职责第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政务采购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政务采购活动。

第九条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按照委托要求,代理采购单位开展采购活动。

第十条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参与政务采购活动。

第五章政务采购监督与问责第十一条政务采购活动应接受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对违反政务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予以追责。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汇编由本地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汇编旨在规范政务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各采购单位应根据本汇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一、前言招标采购是企业常见的一项重要活动,具有极高的风险和复杂性。

为了规范招标采购活动,确保公平、透明、高效、合规的原则,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进行汇编,包括制度概述、招标采购流程、评审标准及控制等内容。

二、制度概述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规范招标采购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招标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降低采购风险,保证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无论是直接采购还是间接采购。

所有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该制度的规定。

三、招标采购流程1. 编制采购需求计划在进行招标采购前,首先需要明确采购的需求。

相关部门负责编制采购需求计划,明确采购的项目名称、数量、质量要求等,以便后续的招标工作。

2. 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进行招标采购的法律依据,需要仔细编制。

招标文件包括项目概况、技术要求、报价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

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招标文件,并确保其合规性和准确性。

3. 招标公告和报名根据制定好的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并开启供应商报名通道。

招标公告需要明确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

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提交相关资料。

4. 招标文件评审当报名通道关闭后,评审委员会开始对供应商提交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

评审结果将用于后续的供应商筛选过程。

5. 供应商筛选和评标根据招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筛选,并进行评标。

评标依据包括价格、质量、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考量。

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6. 履约管理在供应商与企业签订合同后,需要进行履约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相关部门负责跟踪供应商的供货进度、质量情况等,并及时解决履约过程中的问题。

四、评审标准及控制为了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合规性,需要明确评审标准,并对评审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学校部门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部门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部门采购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本学校部门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学校各部门的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保障学校利益的最大化。

二、采购管理组织机构学校部门采购管理由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采购专家等。

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改进采购管理制度,审议并批准部门的采购计划和采购结果等。

三、采购管理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学校各部门确定自身的采购需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采购申请表。

2.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管理委员会根据各部门的采购需求,编制整体的采购计划,并确定采购方式和采购方法。

3. 供应商资格审查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来提供所需的商品或服务。

4. 采购文件编制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批准文件等。

5. 采购公告发布将采购公告在学校官网或其他指定媒体发布,以便更多潜在的供应商获悉采购信息。

6. 供应商报名与资格预审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的要求报名参与竞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确认其符合参与竞标的基本条件。

7. 报名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符合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准备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

8. 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选采购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供应商的比选。

9. 中标结果公告在评审完成后,将中标结果在学校官网或其他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并通知中标供应商。

10. 中标供应商确认确认中标供应商,并签订正式的合同。

11. 供货/服务验收与付款学校部门在供应商交货或完成服务后,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四、采购管理的原则1. 公平原则在采购过程中,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公正原则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分,评选结果公正客观。

3. 透明原则采购过程及结果应对所有相关方进行公开,确保信息无歧义、透明可查。

医院规范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规范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规范采购管理制度汇编引言医院采购管理是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和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医院采购管理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本文档汇编了医院规范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的概述1.1 采购管理的定义采购管理是指医院对物资、设备、药品等进行采购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采购计划、需求分析、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供应商管理等环节。

1.2 采购管理的重要性采购管理的良好实施可以确保医院物资的及时供应、质量保证和合理采购成本,对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降低运营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二、采购管理制度2.1 采购计划制度2.1.1 编制采购计划医院应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情况,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2.1.2 采购计划的调整若采购计划需要调整,医院应及时进行调整,并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2.2 采购需求分析制度2.2.1 需求分析的目的医院应对采购物资的需求进行详细分析,明确采购的具体要求,包括数量、规格、质量等。

2.2.2 需求分析的程序需求分析应在编制采购计划之前进行,确保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3 供应商选择制度2.3.1 供应商资质审核医院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包括对其注册资本、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评估。

2.3.2 供应商评价制度医院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以确保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信誉。

2.4 合同管理制度2.4.1 合同签订医院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内容、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

2.4.2 合同履行监督医院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物资和服务。

2.5 供应商管理制度2.5.1 供应商信息管理医院应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及时更新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和资质审核结果。

2.5.2 供应商绩效考核医院应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绩效考核,评价其交付质量、价格合理性、服务态度等。

三、采购管理的流程3.1 采购计划流程•采购需求确认•需求分析和编制采购计划•审批采购计划•公示采购计划•采购计划调整3.2 供应商选择流程•供应商资质审核•发布供应商招标公告•供应商报名•评审供应商资格•选择供应商3.3 合同管理流程•编制合同草稿•协商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合同履行四、采购管理的监督与评估4.1 采购管理的监督医院应建立严格的采购管理监督机制,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确保采购行为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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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管理制度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制度1、供应科对全公司物资实现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分配、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计划编制要求达到系统性、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连续性和协调性。

3、公司内各单位编报物资申请计划,必须在每月18日前编制完毕,并交相关科室审核签字。

各业务科室务必在20日之前将审核后的物资计划转交供应科,供应科于25日之前汇编上报供应部,统管物资和分管物资分开申报,同时上报分管部分资金申请计划。

4、在规定期限内不提报物资申请计划,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因此而造成影响生产由本队负责。

5、各单位所需配件计划,必须提前一个月申报,并且要写清名称、规格型号、图号、主机厂家或详细的技术参数。

6、特殊物资必须提前2个月申报计划,如提升钢丝绳、大型工字钢、运输带等,以免因加工生产周期长、到货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7、各单位所需非标件,在上报计划的同时必须附其图纸。

8、特殊情况下必须追加计划时按《车集煤公司材料管理办法》中规定程序办理。

9、为维护计划的严肃、准确性,供应科根据计划组织货源,造成超储积压的,给予申请单位处以价值20-30%罚款,罚主要领导100-200元。

10、计划管理是物资供应管理的首要环节,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把关,认真编报。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下达的物资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统管部分由供应科组织货源,分管部分由公司组织订购。

2、组织物资必须依据批复的自购计划,签订供需合同后进行,三产单位自制产品或先帅商场供应物资在同质同价基础上优先订购。

3、选择供货单位要进行“五比一看”(比厂家、比质量、比价格、比运距、比信誉、看效益)坚持“六不采购”原则(无计划不采购、质次价高不采购,运输不合理不采购、能改制代用不采购、有近不购远、库存有市场能随时进货的不提前采购)。

4、地产材料及三类物资,本着就地就近定购原则,货比三家、随用随购,减少储备基金占用。

5、物资采购按规定应采取招议标方式的必须采用招议标方式进行,签定合同。

经济往来,有法可依。

(个别急用物资经领导批准的除外)6、物资采购计划属企业秘密,必须严守机密。

7、物资采购质量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1、物资订购计划实行招议标结束后,必须及时签定供货合同。

2、合同内容必须完整、明确、清晰,必须写清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和技术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包装、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货期限、有产品许可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公司安全标志及结算办法,验收办法、违约责任等。

3、按合同法要求认真填写合同内容,交由公司对外经济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经办人、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合同生效。

4、签定合同后,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台帐、专人管理、并记录合同执行情况,业务函电交移等原始资料也必须妥善保管。

5、对三产产品的订购,同样采取集中议方式,每月议一次、结算一次并签定合同,做好议价记录以备存查。

6、合同价值在5万元以上,必须到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处登记备案。

物资验收入库制度1、严格执行永煤集团物资管理制度和公司有关物资采购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采购员、计划员、质检员、保管员共同验收入库的管理办法,确认质量、数量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于技术性强的到公司物资必须由分管科室或区队技术人员到场参与验收并签字,确认无质量问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验收人员必须依定购合同或有关供应计划为依据,计划外或合同外物资一律不得入库。

4、物资验收入库必须出具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严把质量关,杜绝“五无”产品(无产品许可证、无产品质量证明书、无产品合格证、无防爆合格证、无煤公司安全标志)防止质次价高,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公司内。

5、物资验收入库须先经过检尺、检斤和清点,并认真做好到货记录,对照合同、计划是否吻合一致,特殊情况必须通报主管科长。

6、验收入库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计划、采购、验收责任追究制度。

7、质检员做好入库物资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交旧领新修旧管理制度为了控制物资消耗、减少物资投入、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做好物资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工作,根据《车集煤公司废旧物资回收修旧利废奖罚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供应科设立废旧物资回收仓库,由指定仓库管理员直接管理;各单位回收的旧料,按照供应科要求交到指定地点,由专人负责清点后开据回收料单。

并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分类进行汇总,做到帐目规范、清晰,准确。

2、经营科在月末考核中以回收料单为依据对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对应交旧却未交旧的物资按原值进行罚款3、调度室对材料回收工作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责任,并组织相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材料应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机电科、经营科、生产科对分管材料回收具有直接管理考核责任,对工作面回撤物资应编制回撤明细表,机电科、供应科按照明细进行回收。

5、物资领用发放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材料领用发放前必须先交旧,后发料,交领数量对应。

对应交丢失的关键材料、配件等,以单位数量价格考核,按照丢失部分原值等额赔偿;其中50%由队领导承担,余50%队里承担。

但队主管领导每件承担金额不超过100元,经营科月末根据供应科开具无交旧单据对区队进行核算。

6、生产维修急需当时不能交旧时,必须有公司指定的管理部门领导签字的欠条,供应科方可发放新物资,并要求在当月结清补交,否则,按领用物资原值扣减该单位当期效益。

7、交旧物资范围为供应科仓库直接管理发放给使用单位的材料配件等,由供应科核定使用单位基本存量周转数量。

回收物资明细见附表。

8、每月月末供应科仓管员根据废旧物资回收状态,汇总分类报表。

供应科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修理或外委进行加工、修理,以便使有复用价值的废旧物资、配件早日投入使用。

9、修复的物资经机电科、生产科、供应科、经营科共同验收后,作入帐记帐处理。

10、废旧物资回收现场管理由经营科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奖罚制度,共同促进管理升级。

11、仓管员建立修复物资台帐,按正常程序领发计帐,传递料单,月底填报报表。

12、报废物资由公司、公司相关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后,按照报废规定进行处理。

附:交旧物资范围一、大型设备、通用设备、专用工具、其他小型设备、小型电器、安全检测监控仪器等的配件,包括:(各类开关的插件、线圈、真空交流接触器、、各种变压器、小型开关、换向开关及各类皮带电控配件;注液枪、三用阀、导向轮、尾轮、大地滚、皮带滚筒、主副井罐轮、电机车铝辊、司控器、行走机构、各类水泵配件、减速机配件、所有刮板运输机配件、采煤机配件等)。

二、个人工具、公用工具:保括(万用表、摇表、断线钳、管钳、射钉枪、起到器、弯道器、锚索涨拉机具MSY-180等)。

三、其他材料:防爆白炽灯、防爆荧光灯、喷浆管、高压胶管、弹簧管;风钻杆、煤钻杆、地质钻杆;风钻头、煤钻头、地质钻头、其他钻头;各种轴承;废旧油桶、各种阀门(2″以上)、手拉葫芦、水嘴、喷头、门锁、卸扣、消防器材、火药、雷管箱、道岔及组件等。

四、五小电器:防爆按钮、防爆接线盒、防爆插销。

五、支护用品:铰接顶梁、公司工钢、∏行梁、U型钢。

物资保管保养管理制度1、物资存放要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四号定位:库号、架号、层号、位号。

2、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苫盖、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3、保持库内整洁,做到“五净”、“五无”、“三条线”:五净:地面、墙壁、门窗、货架和货物干净;五无:无灰尘杂物、杂草,无虫鼠害、无蛛网、无积水、无污垢;三条线:物资码放一条线,料架摆放一条线、料签悬挂一条线;4、物资仓库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仓库管理,保证仓库安全。

5、保管员根据ERP系统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并按规定项目登记帐目,必要时同时做好手工台帐。

6、仓库物资要做到“四有”、“一保证”。

“四有”:库内物资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调整有依据、处理有审批;“一保证”:保证账、卡、物、资金四对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制度1、供应科对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实现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分配、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公司内各单位必须在每月18日前编报劳动防护用品申请计划,编制完毕后报劳资料,劳资科在20日前将审核后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转交给供应科,供应科于23日之前报分管领导审批。

3、在规定期限内不提报劳动防护用品申请计划,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并因此而造成影响生产由本队负责。

4、特殊情况下月中必须追加计划时按上述程序办理。

5、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必须依据批复的计划进行。

6、选择供货单位要进行“五比一看”(比厂家、比质量、比价格、比运程、比信誉、看有效证件)坚持“六不采购”原则(无计划不采购、质次价高不采购、运输不合理不采购、能改制代用不采购、有近不远购、库存有市场能随时进货的不提前财购)。

在同质同价基础上可优先定购先帅商场的物资。

7、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按规定应采取招仪标方式的必须采取招议标方式进行,签订合同。

经济往来,有法可依。

8、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质量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到公司后严格执行采购员(计划员)、保管员共同验收入库的管理方法,确认质量、数量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0、验收人员必须依定合同或有关供应计划为依据,计划外或合同外物资一律不得入库。

11、验收入库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把质量关,要检查安全标志合格证准用证,对无产品许可证、无合格证、无煤公司安全标志产品严禁流入公司内,质检员做好入库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对照合同、计划经过认真清点确认无误后入库,并做好到货记录,对不吻合的,必须通报主管科长。

13、验收入库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计划、采购、验收责任追究制度。

14、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必须开箱点数,当天验收完毕。

15、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规格与凭证不符合的要妥善保管,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拿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

16、劳动防护用品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五净”货物码放做到“三条线”“五五摆放”“上盖下垫”。

17、注意物资的保养保管,保持库房通风良好,对易霉变的物资要做到勤翻动。

18、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不许白条出库。

19、搞好防火、防鼠、防盗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不受损失。

供应科消防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条例、条令。

2、划分防火责任区,分区到人,明确职责,落实防火措施。

3、供应科长要经常检查仓库和消防设施,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同时上报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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