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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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

社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

社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社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社区教育组织的管理,提高组织效能,促进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社区教育组织设立教育委员会,由社区党委或政府指派的专职工作人员组成。

2. 教育委员会下设多个教育部门,包括招生部门、教研部门、师资培训部门和社团活动部门等。

三、职责分工1. 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社区教育组织的工作计划和发展方向,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 招生部门负责社区教育组织的宣传和招生工作,完善招生流程,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 教研部门负责组织教师的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4. 师资培训部门负责组织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提供各类专业知识和教育技能的培训机会,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5. 社团活动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社区居民的各类兴趣小组和社团,开展丰富多样的社区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四、工作流程1. 教育委员会每年制定教育组织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明确各部门的工作重点。

2. 招生部门根据需求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宣传方案,并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报名和选课工作。

3. 教研部门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制定各科目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并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讨和交流。

4. 师资培训部门定期组织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提供专业知识和教育技能的进修机会,推动教师队伍的不断发展。

5. 社团活动部门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和兴趣爱好,组织各类社团活动和交流会议,提供多元化的文化娱乐和学习机会。

五、管理规定1. 教育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教育委员主持,对教育组织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制定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

2. 各部门负责人每周召开例会,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社区教育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计划。

4. 社区教育组织在每学年结束后,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并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关于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地名管理条例》,参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现对我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设立提出以下意见。

一、设立原则(一)科学合理。

居民委员会设立要根据居民居住地区常住人口数量、居民居住状况、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管理幅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规模。

(二)便于自治。

居民委员会设立要有利于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三)便于管理。

居民委员会设立要有利于发挥社区治理多方主体功能,构建社区党建引领的多方协商治理体系,促进社区精简高效。

(四)便于服务。

居民委员会设立要有利于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及时了解社区居民需求,组织志愿者、社工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就近为社区居民提供精细化、精准化服务。

二、设立条件(一)符合规划。

位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范围,且处于城市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规划区域之内;或者属于县域范围,处于城镇建设规划区域之内,且是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二)地域清晰。

一般以现有居住小区为基础,以道路为边界,图形简单完整,原则上不得由不接壤的跨区域组成,确有需要的,可以暂为代管。

(三)规模适度。

综合考虑地域面积适中、社区成员单位分布等要素,以社区内住宅套数作为基本标准,一般在1000至3000户的范围内设立。

以低层住宅区为主的社区规模可适当小一些,以高层住宅区为主的社区规模可适当大一些。

(四)配套齐全。

按照面积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同时合理配置养老、托幼、助残、文化、体育、卫生、就业、警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五)人员配备。

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社区工作者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25人的标准配备。

(六)名称规范。

居民委员会应使用规范名称,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地(州、市)XX县(市、区)X X街道(乡镇)X X 社区居民委员会,并且拟设社区命名更名应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10•【字号】江府构〔2015〕30号•【施行日期】2015.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江府构〔2015〕30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社区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江门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钟军(副市长)副组长:许彩华(市政府副秘书长)赖燕芬(市教育局局长)成员:张国雄(五邑大学副校长)蔡勇(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陆黛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凤屏(市编办副主任)曾昭博(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沙向雄(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李立新(市教育局主任督学)刘宏杰(市科技局副局长)简锦聪(市民政局副局长)XXX斌(市财政局副局长)宋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林立业(市农业局副局长)张清汉(市文广新局纪检组长)梁万硕(市卫生计生局副调研员)罗仲常(市体育局副局长)熊庆平(市总工会纪检组长)柯嘉妮(团市委副书记)李艳嫦(市妇联副调研员)蓝斌(江门社区大学校长)周振念(市老干部大学副校长)文丽(蓬江区副区长)罗时勇(江海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谢惠雯(新会区副区长)陈翠芹(台山市副市长)黄力奔(开平市副市长)吕嘉琪(鹤山市副市长)李润娇(恩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领导小组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承担,具体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10日。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来源: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时间:2007-01-18宁民政(2007)10号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各区、县民政局: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推动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构建和谐南京,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和谐南京建设工作的精神,现就全市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会”)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两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两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自治职能和服务功能为目标,以“五个规范”为主要内容,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保证,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整体提高全市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打造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良好形象,为南京和谐社区建设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2、“两委会”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是:通过3-5年的努力,至“十一五”末,全市90%以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实现“五个规范”,即阵地建设规范,做到面积达标、地点合适、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职能事务规范,做到职能定位准确、权利义务清楚、角色关系协调;规章制度规范,做到基本制度健全、程序流程清楚、公布形式多样;队伍管理规范,做到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产生、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社区工作经费落实、福利待遇基本统一、管理机制综合完备;保障措施规范,做到政策措施明白、投入主体明确、考核办法明细。

真正通过规范化建设,把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民主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社区。

“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育人研究

“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育人研究

“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育人研究一、概述随着教育理念的更新和科技的进步,学生社区管理在育人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多以单一的行政管理或学生自治为主,难以全面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的成长需求。

本文提出了“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旨在通过整合各类资源,优化管理手段,构建全面、系统、高效的育人环境。

“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是一种将行政管理、学生自治、学术指导、心理咨询、生活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管理模式。

它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社区为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与支持。

该模式旨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营造积极向上的社区氛围,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1 研究背景在现代化教育背景下,学生社区作为学生学习、生活、交流的重要场所,其管理模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传统的学生社区管理模式往往侧重于单一的服务或管理功能,如宿舍管理、学生活动组织等,缺乏整体性和协同性,难以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

探索一种全面、高效、人性化的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管理模式,旨在通过整合学生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和服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和管理,从而优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该模式不仅关注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还注重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个人成长需求等,体现了现代教育理念中的人本思想和全面发展观。

目前关于“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的育人研究尚显不足,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的育人效果及其影响机制,以期为优化学生社区管理模式、提高育人质量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同时,本研究也期望能为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学生社区作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11篇

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11篇

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11篇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1一、指导思想以_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充分利用、拓展和开发社区内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开展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等教育活动,满足社区居民对各种学习教育的迫切需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社区教育,努力促进社区三个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社区教育,逐步建立完善的社区教育网络,使社区各类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创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以及自我发展的本领和能力。

力争在2—3年内,我区申报成功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申报两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街道。

三、内容和措施1、广泛宣传,努力营造社区教育活动氛围。

各街道、区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向报社、电视台等媒体投稿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社区教育和有关创建学习型社会的意义和内容。

各街道和社区(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栏、宣传标语和各种适当活动场合,营造创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激发群众参与学习的意识,逐步树立以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

2、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分担、社会捐助、受教育者支付的社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区财政将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社区教育活动;各街道要把开展社区教育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创建社区教育示范街道提供财力保障。

3、以社区居民为重点,广泛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培训。

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广泛开展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包括婴幼儿教育、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在职人员和下岗职工培训、老年人社会文化教育、弱势群体提高生存技能培训、外来人群适应城区社会生活培训,以及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思想道德、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4、广泛创建学习型组织,建立学习型社会,构建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社区教育由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兴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暨嘉兴城市大学教育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兴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暨嘉兴城市大学教育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兴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暨嘉兴城市大学教育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01.31
•【字号】嘉政办发〔2013〕12号
•【施行日期】2013.01.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兴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暨嘉兴城市大学教育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网络,强化嘉兴城市大学的社区教育功能,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嘉兴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暨嘉兴城市大学教育管理委员会。

现将有关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柴永强
副组长:王一伟(市政府)
赵建明(市教育局)
鲍忠良(嘉兴城市大学)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老干部局、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
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新居民事务局和嘉兴城市大学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嘉兴城市大学分管校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嘉兴城市大学教育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嘉兴城市大学,城市大学校长、副校长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1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合肥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合肥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合肥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6.28•【字号】合教[2013]143号•【施行日期】2013.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合肥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合教〔2013〕143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合肥电大:为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提高社区人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

经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

一、组织机构合肥市教育局分管局长任中心主任,合肥电大校长、合肥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为中心副主任,市教育局职成处、合肥电大培训部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市教育局职成处委派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指导中心办公室设在合肥电大。

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成立社区教育指导组,统筹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各项工作。

二、中心职责1、做好市级社区教育学院挂牌和日常工作。

2、指导、督促、考评各级社区教育学习机构工作。

3、指导市级社区教育学院开展好合肥市社区教育网络平台的运行、维护升级工作和各级社区教育网络建设。

4、指导市级社区教育学院建立全市社区教育志愿者服务队伍,规范志愿者服务制度,共享志愿者服务制度。

使志愿者走进社区,融入社区,服务社区,真正使社区教育机构成为志愿者的家。

5、总结和完善社区教育工作,推广社区教育工作成功经验。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好社区教育活动。

合肥市教育局2013年6月28日。

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12.01•【文号】教职成[2004]16号•【施行日期】200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的任务,进一步推进全国社区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高度上,充分认识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我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拓展,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自1999年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素质”的要求以来,教育部积极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工作。

2001年11月,我部召开了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明确了我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确定了28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

2003年,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进一步扩大到61个,基本覆盖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许多省级、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分别确定了一批省级和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各地认真贯彻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工作。

目前,各实验区初步建立了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社区教育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社区教育培训网络初步形成;创建了一大批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企业等学习型组织;各类社区教育培训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社区居民参与学习的比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为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和社区建设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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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委员会建设工作意见doc文档下载各村(居)、街道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2021年社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社区居委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2021年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和谐为目标,以创建和谐社区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深化社区党建,推进民主建设(一)深化开展创先争优。

(1)开展“学习詹红荔,岗位创佳绩”活动,要学习詹红荔真心听取群众意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自觉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学习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秉持和谐理念,最大限度地增进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Word文档 1稳定的能力水平;学习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2)在小区、楼栋间开展“评五星、树新风”活动,在社区居民中评选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公德星”、“美德星”、“创业星”、“育才星”、“文化星”,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感化和激励社区群众,有力地推动了社区良好风气的形成。

同时,社区为每一户居民建立了“道德银行卡”,此卡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以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几个方面作为主要内容,记录个人的典型事迹,以作为评选“五星”的重要依据,被评为“五星”之一的居民,可参与社区年度“道德之星”和街道“文明市民”的评选,在社区全力营造学五星、争先进的良好氛围,把创先争优活动深化细化。

社区教育基地实施方案

社区教育基地实施方案

社区教育基地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社区教育基地是指在社区内建立的教育实践基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教育服务和学习资源的场所。

随着社区教育的发展,社区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实施已成为社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社区教育基地的建设目的、实施内容、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社区教育基地的实施方案。

二、建设目的。

1. 促进社区教育资源的共享,社区教育基地的建设旨在整合社区内的教育资源,为居民提供更多元化的学习机会和教育服务。

2. 提升社区居民的教育水平,通过社区教育基地的实施,可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促进社区教育的全面发展。

3. 增强社区凝聚力,社区教育基地的建设可以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实施内容。

1. 教育资源整合,整合社区内的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图书馆、文化馆等,为社区教育基地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教育设施。

2. 开展教育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如学习讲座、文化展览、艺术表演等,满足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和文化娱乐需求。

3. 建立学习社区,打造以学习为主题的社区空间,提供学习氛围和学习支持,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4. 培育教育志愿者,组织培训课程,培养和引进一批教育志愿者,为社区教育基地的运营提供人力支持。

四、管理机制。

1. 成立管理委员会,设立社区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和教育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和实施社区教育基地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

2. 建立运营团队,成立专业的运营团队,负责社区教育基地的日常运营管理和活动组织,确保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

3. 完善评估机制,建立社区教育基地的评估体系,定期对基地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

五、实施步骤。

1. 确定基地位置,选择合适的场所建立社区教育基地,考虑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性和社区居民的需求。

2. 开展调研评估,对社区教育资源进行调研评估,了解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和教育资源的分布情况,为基地的建设和实施提供依据。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意见》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意见》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全文如下: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自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下发以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服务居民群众、搞好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起点,城市基层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居民群众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但不少社区居民委员会还存在着组织不健全、工作关系不顺、工作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设施薄弱、工作经费难以落实等问题,影响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推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组织基础。

社区市民学校实施方案

社区市民学校实施方案

社区市民学校实施方案市民学校的基层工作者基本上都是社区工作干部兼职人员,应该怎么去实施这一项工作?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社区市民学校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社区市民学校实施方案篇一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建设学习型社区,更好地贯彻落实区委提出的营造“五种环境”,推进“三大转变”,有效地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现结合我社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第二次党代会提出营造“五种环境”,推进“三大转变”;以在泉州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工作主线,以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为创建目标,以文明市民学校为载体,营造经常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实用性强,通俗易懂的学习教育活动环境,引导社区居民崇尚文明、破除迷信、抵制陋习,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

二、实施步骤第一阶段(20xx年2月—4月上旬)为筹创阶段(1)建立创建领导小组、校务会,配置课桌椅、讲台、黑板等必需的教学设备,制定和完善文明市民学校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2)3月17日已做好“校务会、校牌、教学计划、学员守则、创建标准、学习园地”六上墙。

第二阶段(20xx年4月中旬—11月中旬)为提高创建示范水平阶段坚持每月办班一期以上,在师资队伍上,邀请党建共建成员单位及区科协、区委党校等单位来校讲授相关知识同时结合本社区实际,组织社区内有专业技能的人才到文明市民学校传授知识。

在学员对象上,要注重广泛性,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社区居民参与;在教学方式上,注重实用性开展时事政治、卫生保健、法律、法规、科技、国防、社会公德、家庭伦理道德、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同时开展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利用节假日组织学员参加丰富多彩的社区文艺会演,满足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活跃社区文化。

第三阶段(20xx年11月下旬-12月)为自我检查验收阶段认真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检工作,认真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文明市民学校教育和管理,做好文明市民学校教育的经验总结。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成府发〔2007〕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推进全市社区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精神,结合成都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城乡统筹,着眼于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着力于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和生活需求作为社区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搞好与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服务;坚持城乡统筹,做到社区服务城乡并重,互动互补,社区服务事业城乡同规划、同建设、同推进;坚持协调发展,做到政府公共服务、社区互助服务、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促进社区服务与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10年,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在30个重点镇建成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社区的办公和公益性服务用房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社区服务手段进一步提高,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成都高新区范围内建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并投入使用;社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政府公共服务进一步落实,社区自助和互助服务经常化,社会化服务更加规范,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公共服务(四)加强和改进社区就业服务。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31•【字号】南府办[2011]187号•【施行日期】201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1〕187号)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发展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南宁市“发展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11〕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民全面发展为核心,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立足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通过发展社区教育,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亲和力、归属感,全面提高全市市民的综合素质,构建和谐南宁。

二、基本原则(一)共同目标原则。

以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共同目标,激发广大市民的创业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汇聚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强大智慧和力量。

(二)示范带动原则。

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又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重点创建若干示范性学习型社区,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三)全民参与原则。

发展社区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实现市民全面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新建社区配套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新建社区配套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新建社区配套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1.04.08•【字号】冀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新建社区配套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民〔2021〕6号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镇)、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公共服务机构,物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便民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在小区显要位置统一公示,方便入住居民查阅、办理相关事项。

(四)合理划分社区管辖区域。

新设置社区按照1500—3000户居民确定,原则上一个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可覆盖多个居民住宅小区。

特大型新建住宅小区,可设立若干个社区。

社区管辖区域一般以道路为边界,做到四界清晰,图形简单完整,管辖区域相对规整,原则上不得由有两处及以上不接壤的跨区域设立社区。

确有需要的,可由所在地街道(乡镇)委托相邻社区居民委员会暂为代管。

街道(乡镇)管辖区域内不得出现无社区(村)管辖的盲区或交叉重叠管辖等情形,确保居民服务管理全覆盖。

(五)适时进行社区设置调整。

对规模较小或暂时不具备设置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可成立居民小组,由所在地街道(乡镇)委托相邻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对规模较大、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按照“便于居民自治、便于群众生活、便于发挥社区服务功能”的原则,由所在地街道(乡镇)统筹推进社区设置或调整。

设置、调整过程中,对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服务事项,特别是社会保障、户口登记、入托上学等,须及时向居民公开办事地点和办理流程,为居民办事提供便利。

四、健全新建社区服务组织体系(六)建立社区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街道(乡镇)党组织在做好新建社区党员信息采集的基础上,结合党员数量分布情况,按照“一社区一支部(总支)”要求,及时建立或调整社区党组织。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家庭教育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

为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创建家校携手、共同育人的和谐局面。

根据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开展我市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2、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和学校交流的桥梁和平台,对于促进家校沟通合作,向家长宣传教育方针政策,推动家长正确理解和认识教育工作,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向同步合力,创设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对于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体现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对于丰富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掌握教育方法技能,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和谐与社会和谐,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健康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完善的教育体系,促进教育与家庭、社会和谐与良性互动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地开展。

二、积极行动,成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

全市各中小学要加强学习和宣传,引导全社会和家长了解、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并按照试行办法(鲁教基字[2009]17号)要求设置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兼顾不同行业和各个年级的学生家长,要注意吸纳那些热心学校教育、责任心强、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家长参与,要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定位和宗旨,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章程,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和管理制度,参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细化家长委员会职责、权利和义务,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有效参与、有序开展、成效显著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党建引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党建引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

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党建引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民政局,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4.15•【字号】东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东营市民政局《关于党建引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各县区民政局、东营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局、体育局,团委、妇联、残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部署要求,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东发〔2018〕34号)、《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17〕51号)和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鲁民〔2018〕82号)文件精神,现就党建引领培育发展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党建引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社区社会组织是我市城乡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是推进创新社会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

社区社会组织是由本社区居民和其他组织为主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引领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凝聚民心、民智、民力,增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途径。

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对于反映居民诉求,协调利益关系,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对于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对于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工作格局等,都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5.12.08•【字号】徐府发[2005]33号•【施行日期】2005.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府发〔2005〕33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为提高区域居民整体文化素质,不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徐汇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徐汇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社区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学习型城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了切实推进国家教育部“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各项工作,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率先建立和完善适应社区建设和居民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体系框架和活动模式,满足区域内人民群众对提高自身素质和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文)的精神,本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统筹管理、形成合力,沟通衔接、共建共享,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完善以网络技术为支撑、以学习型城区为标志、开放多样的区域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公共资源平台,创建学习型城区,构建徐汇和谐城区。

二、工作目标以国家教育部“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为抓手,至2007年,充分利用区域内的优势条件,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社区负责,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经费统筹、成本分担、资源共享、合作共建的社区教育运行机制;基本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社区教育格局;基本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开放式的社区教育网络;基本建立面向社区居民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文化活动平台,使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社区教育和学习型活动的比例达到60%,促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创建成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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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实施意见
一、提出背景
随着人类社会的飞速发展,社区教育作为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基本形态已经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作为以提高全民素质为目的的社区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关系也变得日益紧密,学校与社区的文化共建已成为学校与社区建设的重点之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学校与社区文化共建的水平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反映了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的水平。

因此提出文化共建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标
在新形势下研究学校与社区文化共建的最佳切入点,探索二者的有机整合方式,充分挖掘社区德育资源,拓展学生校外活动阵地,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使广大教师建立大德育观,把握和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巧,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与教育,促进学校德育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构建起能有效推动学校与社区文化共建的运作策略,实现学校社区化,社区校园化的目标。

三、活动步骤
(一)首先领导要重视,机构要健全。

学校要非常重视文化共建活动,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到,文化共建活动是文明创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创建文明单位的基础性工作。

学校必须立足学校工作实际和教育工作的特点,积极发挥自身文明示范作用,主动与社区居委会共同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德育主任、团委书记等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文化共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与文化共建居委会分管领导共商共建活动,不定期座谈、互访,为双方文明创建工作提供积极有效的帮助。

(二)其次要积极构建社区教育网络,充分发挥社区文化育人的功能。

学校与社区的文化共建,是社区教育的发展、完善和深化,促进了教育社
会化进程。

以社区牵头,全民参与,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才能得到最佳组合,并发挥其整体功能优势。

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群众性文化、卫生、体育和科学普及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区文化、校园文化,才能达到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

(三)再次要加强综合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精神文明氛围。

学校与社区的文化共建,就是要使社区的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维护地区的安全团结,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

良好社会氛围,对学生来说更多地表现为社区的状况,即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呈现进步、积极向上趋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旗帜鲜明,就为学校教育提供了有效的支持,并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一种推动力量,反之,就会因社区环境的不利而减弱甚至抵消。

(四)最后要不断加强开展家教指导工作。

学校与社区的文化共建,会促进家长的思想观念、素质的同步提高。

创建家长学校,实行开放式教育,沟通学校内部与外部的渠道,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家庭教育环境得到优化,使青少年学生得到和谐、全面发展。

举办家长学校,根据不同年级的特点,帮助和指导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教育;利用节假日开展丰富的活动,加深亲子关系;开展“让法制教育走进家庭”的活动;为家长开展教育心理咨询活动;尊重“家委会”意见,发挥“家委会”优势;召开网络德育家长会,使家长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开展教师“家访”活动,缩短老师与家长的距离等。

四、操作要点
(一)双向互动、相互服务是学校与社区文化不断发展的生命线。

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的功能都必须是定位于互补互助、共商共建并发展文化这个基础上,这也是双向服务的根本宗旨。

遵循这个宗旨,学校与社区教育就生气勃勃,开拓创新;背离这个宗旨,学校与社区教育便毫无生气,甚至名存实亡。

要把学校植根于社区,与社区融合在一起,塑造极具亲和力的形象,就应牢固确立以下三种认识:
第一,校园文化要依托社区文化。

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围绕社区文化特色
进行,学校可以请社区相关活动的业余爱好者和行家进行指导。

学校还可以从社会上聘请若干名在科技、艺术、体育、少先队活动等方面有特长的专家、名人组成的兴趣、特长辅导队伍,利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假日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

第二,社区是延伸的校园。

学校要把教师值日、学生文明岗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开展“小手拉大手,公民道德共遵守”“我为小区出谋划策”、“社区绿色行动”等多种活动,努力做到让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增光添彩。

每学期学校还可以利用团队日活动,分主题邀请社区校外辅导员到学校进行每月一次的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法制案例宣传和联谊活动。

第三,校园是开放的社区。

学校所有活动用房及场地要向社区居民开放,节假日、双休日、晨间、使学校操场变成居民的健身房,跑步、打球、跳舞个个其乐融融。

学校还应组织少先队队干、团干竞选,邀请民警来学校义务宣传法制等,使校园真正成为社区的乐园。

(二)“学校与社区”实现一体化教育,学校应起阵地作用。

学校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培养人才的专门场所,它拥有场地、设备、师资及教育管理方面的优势。

中小学生既是学校的教育对象,又是本地区的青少年,因此,学校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该区域居民的文化道德素质和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家长对学校的支持率与对学校教育的知晓率有关。

因此,学校要最大限度让家长参与学校的活动:开放课堂,家长可以随时听课;开放活动,让家长成为活动的角色;选评教师,学期初家长有权选择教师,学期末家长有权评判教师;参与监督,设立校长信箱和校长接待日、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家长督查委员会,公布服务育人承诺书,教书育人服务标准,让家长参与到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

五、时间安排与负责人
每学期初,学校与社区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共建领导小组要制定文化共建计划并就某些专项工作进行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学期结束时进行文化共建工作的交流反馈,并就文化共建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家长、教师、社区居民进行表彰和颁发鼓励奖等。

六、效果与评估
为确保学校、社区双方责任义务的全面落实,学校应牵头成立相关领导机构,由学校负责人、社区居民代表、老干部、老党员、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委员会,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召开一次专题交流会,由社区和学校共同总结汇报交流工作,同时将检查评议结果列入年度社区、学校工作考核内容?中去,从而确保社区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作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七、结论
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必须定位于互补互助,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学校作为最能动的力量要主动连接社会环境系统,组合各种积极因素,形成合力,营造起大教育体系,从而确保学校教育的顺利进行,学校与社会、家庭三方面就会形成良性循环,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克拉玛依第九中学
2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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