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用地规划红线图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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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用地规划红线图审批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

2、建设用地符合国家、省、市、县有关建设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

3、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申请材料1、单位申请(土地出让方式)(1)申请书(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电脑扫描用)、复印件(3)国土批文或土地出让合同书、成交确认书原件(电脑扫描用)、复印件(4)项目立项文件(5)道路红线图(6)《规划设计条件书》及附件复印件(7)经镇政府确认的《村镇建设用地申请表》(8)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电脑扫描用)、复印件2、单位申请(土地划拨方式)(1)申请书(2)项目选址意见书(3)政府批准划拨土地的批准文件(4)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电脑扫描用)、复印件(5)项目立项文件(6))平山以外的镇(区)需提供经镇政府确认的《村镇建设用地申请表》(7)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电脑扫描用)、复印件3、私人申请(1)申请书(2)身份证原件(电脑扫描用)、复印件(3)国土批文原件(电脑扫描用)、复印件(4)购地凭证或出让协议书(5)经镇政府确认的《村镇建设用地申请表》(6)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电脑扫描用)、复印件申请表格《村镇建设用地申请表》 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惠东县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行政审批决定机关惠东县规划局行政审批程序1、由建设单位向规划局窗口递交审批必备的申请文件材料;2、规划局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批,若送审材料符合审批条件的,规划局按程序进行审批,向申请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规划局在规定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作出回复。行政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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