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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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工作。

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清洁卫生,是指对住宅区内道路、公共走廊、通道的清扫,上下水管道的清理,化粪池的清掏,外墙、水塔的清洗消毒以及垃圾清运至转运站等。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2019修正)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2019修正)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2014年12月5日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公布,根据2018年8月13日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66号、2019年12月19日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县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和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财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人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政府)(以下简称“街道办事处”)是物业管理属地监管主体。

主要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业绩评定;在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配合下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组织、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依法调解社区内物业管理纠纷,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五条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督促物业服务行业及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活动。

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0月15日邯郸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王会勇2014年12月5日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和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工作。

财政、价格、规划、建设、公用事业、城管执法、人防、公安、民政、工商、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街道办事处)是物业管理属地监管主体。

主要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业绩评定;在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配合下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组织、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依法调解社区内物业管理纠纷,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一、引言物业管理是指对建筑物、设施、公共区域以及居住在其中的业主群体进行综合管理的工作。

为了规范和提升邯郸市的物业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权益,邯郸市政府制定了《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办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对邯郸市物业管理的影响。

二、物业管理主体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明确了物业管理的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

这些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管理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对小区的综合管理和服务质量。

三、物业管理职责《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

首先是管理公共区域,包括楼道、花园、停车场等,维护其整洁有序。

其次是维护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包括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维修,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管理。

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还应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四、费用管理《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对物业管理费用的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应当将收费标准和用途向业主公示。

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应当用于物业管理和改善,需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时向业主公示费用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五、业主权益保障《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对业主权益保障也有明确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通过选举产生,行使业主集体意志。

业主委员会有权协助管理企业履行职责,监督管理企业的工作,并参与重要决策的讨论。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业主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和纠纷。

六、违规处罚《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若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将会被处以警告、罚款甚至吊销资质等处罚。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还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宣传教育《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业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当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简版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简版

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一、总则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旨在规范邯郸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二、物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1. 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安全系统、环境卫生等。

2. 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服务管理、维护保养、费用收取等。

三、物业管理的主体和权利1. 物业管理主体为物业管理公司,其具有物业管理权利和责任。

2.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对绿化、安全系统等进行检查和修复。

3.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定合理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依法向住户收取维护费用。

四、住户的权利和义务1. 住户有权享受物业管理提供的公共设施和服务。

2. 住户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配合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3. 住户有义务保持小区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等。

五、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1.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2. 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应当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服务的提升等。

六、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投诉1. 监督部门应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

2. 住户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以提出书面投诉,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

七、附则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评价机制。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公开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和管理工作的进展。

3. 物业管理公司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以上为《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旨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

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并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全文(2014年版)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全文(2014年版)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全文(2014)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行为。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和原则;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提供公共性物业服务合同以外服务的特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设区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由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等级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和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工作。

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清洁卫生,是指对住宅区内道路、公共走廊、通道的清扫,上下水管道的清理,化糞池的清掏,外墙、水塔的清洗消毒以及垃圾清运至转运站等。

绿化养护,是指对住宅区内栽种的花草、树木,定期修剪、喷药、浇水等。

秩序维护,是指配备专职人员值勤巡逻,维护住宅区正常生活秩序等。

邯郸市物业费收费标准

邯郸市物业费收费标准

邯郸市物业费收费标准一、物业费的定义。

物业费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业主大会决议,向业主收取的用于维护和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公共区域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费用。

二、物业费的收费标准。

1. 小区环境类费用。

小区环境类费用包括绿化维护费、道路清洁费、垃圾清运费等,按照小区面积或建筑面积进行计费,具体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代表进行协商确定。

2. 公共设施类费用。

公共设施类费用主要包括电梯维护费、消防设施维护费、水电费等,按照实际使用量进行计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费。

3. 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的管理服务费用,包括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维修服务等,按照业主所居住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进行计费。

4.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公共设施更新改造费、维修基金等,按照业主所居住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进行计费。

三、物业费的支付方式。

业主可选择一次性付清物业费,也可以选择按月、季度、半年或年度分期付款。

物业费的支付方式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代表协商确定,并在业主大会上进行公示。

四、物业费的调整。

物业费的调整应当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并在业主大会上进行公示,确保调整合理、公平、合法。

五、物业费的使用。

物业费应当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安保、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等方面,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物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

六、物业费的监督。

业主有权对物业费的收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对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使用情况等有异议,可通过业主大会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

七、结语。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既能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又能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确保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合法合规。

希望通过合理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业主提供一个舒适、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邯郸市物业费收费标准

邯郸市物业费收费标准

邯郸市物业费收费标准邯郸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指根据当地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收费的标准和规定。

物业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机构向业主收取的费用,用于维护和管理小区或物业项目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邯郸市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城市,物业管理日益重要,因此制定了相应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以保障小区和物业项目的正常运转。

首先,邯郸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涉及的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设施维护费,包括小区道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修缮费用。

2.公共设施维护费,包括小区门禁系统、电梯、消防设施等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维修费用。

3.物业管理费,包括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费用,如人工工资、办公费用等。

4.环境卫生费,包括小区内环境卫生保洁人员的工资和卫生用品费用。

5.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包括一些其他项目的费用,如停车费、垃圾清运费等。

其次,根据邯郸市相关规定,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不得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情况。

具体而言,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向业主公开透明,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

2.合理性原则,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合法,不得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应当与小区或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相符。

3.公平公正原则,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存在歧视性收费或不合理摊派的情况,应当让每位业主公平分担物业费用。

最后,对于邯郸市的业主来说,他们有权了解并监督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可以通过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途径参与物业费的制定和监督。

同时,业主也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以保障小区或物业项目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总之,邯郸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保障小区和物业项目正常运转的重要依据,应当合理公正地制定和执行,同时需要业主的理解和配合。

希望通过相关部门和业主的共同努力,可以建立起合理、公正、透明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为邯郸市的物业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邯价房[2004]88号

邯价房[2004]88号

关于印发《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邯价房[2004]88号各县(市)区物价局、房管局、物业管理企业:现将《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冀价经费[2004)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邯郸市主城区外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局负责主城区、(市内各区、邯郸县)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高级公寓、别墅区等高标准住宅区以及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以及特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工作。

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清洁卫生,是指对住宅区内道路、公共走廊、通道的清扫,上下水管道的清理,化粪池的清掏,外墙、水塔的清洗消毒以及垃圾清运至转运站等。

邯郸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

邯郸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

邯郸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邯郸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张秋阳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邯郸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住宅区的管理,逐步实现房屋管理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经营市场化,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和维护,创造整洁、文明、安全和方便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住宅区、住宅组团及其它物业的管理(以下统称住宅区)。

住宅区规模,为新建住宅区2万平方米以上,旧城改造区为1万平方米以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第四条市房产管理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住宅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市政、绿化、环境卫生、交通、物价、治安、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业主自治组织第五条业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代表和维护本住宅区内物业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对住宅区物业实施群众性自治管理的组织。

管委会由业主代表为主组成(不低于60%),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管委会委员数额一般为5--15人,应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人承担,可以兼职。

管委会设主任、副主任,从管委会委员中产生,并可聘请执行秘书1--2人,负责处理管委会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新建住宅区在交付使用后,入住率达到50%或交付使用满两年的均应及时成立管委会;原有的住宅区在实施物业管理时要成立管委会。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工作。

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清洁卫生,是指对住宅区内道路、公共走廊、通道的清扫,上下水管道的清理,化糞池的清掏,外墙、水塔的清洗消毒以及垃圾清运至转运站等。

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物业管理)

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物业管理)

管理标准:一、住宅小区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一〕一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0.:4元/月平方米〕1.综合管理服务标准1—1:机构设置〔1〕管理处设置: ①小区内设置固定管理和接待场, 小区建造面积10 万平方米为基数,配置管理人员共2人,建造面积每增减4 万平方米, 可相应增减管理服务人员1人.②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2〕人员要求: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3〕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值班制,作有记录.〔4〕制度公示: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急修服务内容、投诉渠.道1—2:日常管理服务〔1〕报修、投诉受理:①随时受理业主或者使用人.修、维修和回访记录.②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投诉4在天内答复处理.〔2〕服务费收支: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向业主发布.一次〔3〕满意度调查:采取多种形式与业主或者使用人.沟通〔4〕特约便民服务:能提供适当特约服.务〔5〕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档.案〔6〕财务管理: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做理到账目清晰.〔7〕维修资金:建立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账目清晰.〔8〕接管项目:承接项目时,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查验.〔9〕其他: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2、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X规2—1:机构设置〔1〕人员配置:配置专职保洁3 人.建造面积每增减4 万平米相应增减1人.〔2〕人员要求:挂牌上岗.2—2:楼外公共区域〔1〕道路地面:每天清扫1次,道路无杂物.〔2〕垃圾箱:①定期清运,垃圾 无 .漫溢,垃圾箱〔桶〕、果皮箱周围地面 无垃圾.②装修垃圾定点堆放,适时清理.3、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X 规绿化养护:根据绿化情况适时除掉杂,治结合,与时灭治病虫害.4、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X 规4—1:人员要求〔1〕人员配备:配置专职保4安人.每增加一个主出入口相应增3加人. 建造面积每增减4 万平米相应增减1 人.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2〕技能水平: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熟设悉备小区 环境.〔3〕服装仪容: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4〕器械配备:配备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4—2:门岗〔1〕出入口:主出入 4 小时有人值守,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与外来车 辆的登记记录.〔2〕车辆疏导: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 通畅.5、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规X5—1:人员要求:设置兼职维修人.员5—2:公用设施公共部位〔1〕房屋结构:每年1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与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 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与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2〕屋顶:每年检查1 次,发现屋顶防水层碎裂和屋面瓦破碎应与时告知 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暴雨到来前增加1检次查〕.〔3〕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每季度一次对道路、路面、侧石、窨 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发现损坏与时安排专项维,修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4〕楼外排水管道与化粪池:每半年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道 清扫、疏通一次;化粪池适时清,证化粪池出入口畅.通〔5〕地面排水沟:每半年一次巡查、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砂与杂,计 暴雨到来前,应与时检查.〔6〕供排水系统:水泵和饮用水水池〔箱〕与时清洗、消毒、水,质化验 水质符合国家标准.〔7〕公共照明:①楼道灯、道路灯完好5〔主干道亮灯率80%〕. ②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业主或者使用.人 〔8〕消防系统:①消防泵、消火栓每年巡查一,每次年保养一次.②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③消防水带每半年 检 .查一.每年对消防知识进行1 次宣 传.〔9〕避雷系统:避雷装置每年检查一,证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二〕二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0.:6元/月平方米〕1、综合管理服务标准1—1:机构设置〔1〕管理处设置: ①小区内设置固定管理和接待场, 小区建造面积 10 万平方米为基数,配置管理人员共3人,其中:经理〔处长〕1人,财务〔收 费员〕2 人.建造面积每增减3 万平方米,可相应增减管理服务人员一.配 置必要的办公设备.〔2〕人员要求:①小区经理有1 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②小区经理和 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③证小区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 取得岗位证书.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小区管理处进8时业务接待并提供服 务.〔4〕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每施年 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1—2:日常管理服务〔1〕管理制度:①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工度作有记录.②制定 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2〕制度公示: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服务标准、收费依 据、收费标准、急修服务内容、投诉渠.道〔3〕报修、投诉受理: 4 小时受理业主或者使用人报.修急修2 小时内 到达现场处理〔预约除外〕.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②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投 诉在三天内答复处理.〔4〕服务费收支: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向业主发布.一次〔5〕满意度调查:每年1 次对业主或者使用人进行满意情况普,时采取 多种形式与业主或者使用人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 5%,对测评结果分 析并与时整改.〔6〕特约便民服务:能提供适当特约服.务〔7〕业主活动: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小区业主.活动〔8〕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档.案〔9〕财务管理: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做理到账目 清晰.〔10〕维修资金:建立维修资金管理制,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 管理,账目清晰.〔11〕接管项目:承接项目,时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严格按国 家相关规定进行查验.〔12〕装修事项:告知业主或者使用人装修须,加知强装修过程中的监督和 管理,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与时劝阻、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13〕其他: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2、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X 规2—1:机构设置〔1〕人员配置: 配置专职保洁工4人.建造面积每增减三万平米相应增减 1 人.〔2〕人员要求:统一培训,挂牌上岗.2—2:楼内公共区域〔1〕生活垃圾:①按单元配置采集, 两天定时清理一次.②装修垃圾 定点堆放,与时清理.〔2〕通道与楼梯台阶:①每半个月清扫.一②次大堂、门厅 #石、花岗 石地面每半年保养一次.③发现业主擅自占用现象应与时劝止、.④扶手栏 杆:楼梯扶手、栏杆每半个月擦抹一.次2—3:楼外公共区域〔1〕道路地面:每两天清扫1次,道路无杂物.〔2〕绿地:绿地每周捡拾1 次,秋冬季节或者落叶较多季节适当增加捡拾次 数.〔3〕垃圾箱:每两天清运一次,每月抹洗一次,垃圾无漫溢,垃圾箱〔桶〕、 果皮箱周围地面无垃圾.〔4〕灯具:保持璀璨清.洁 〔5〕亭廊小品:对雕塑亭、廊、山石等小品定期.清洁 〔6〕健身设施:每周清洁一次〔擦拭表面灰尘、清扫垃圾、擦拭,座椅〕与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断裂与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3、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X 规3—1:草坪〔1〕根据绿化面积配置专〔兼〕职绿化人.员〔2〕适当绿化点缀.〔3〕保存率80%以上,生长良好.〔4〕适时对草坪整治修剪.〔5〕每年适时除掉杂草.〔6〕干旱、高温季节基本保持有效供.水〔7〕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3—2:树木〔1〕保存率80%以上,生长良.好.〔2〕按生长情况适时修剪.〔3〕每年适时清除杂草.〔4〕防治结合,与时灭治.4、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X 规4—1:人员要求〔1〕人员配备:配置专职保安6人.每增加一个主出入口相应增3加人. 建造面积每增减3 万平米相应增减1 人.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 培训.〔2〕技能训练:安全护卫人员接受过安全技能训练〔专项培训、岗中持 续培训〕的比例 0%.〔3〕技能水平: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熟设悉备小区 环境.〔4〕服装仪容: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岗时精神饱满.〔5〕器械配备:配备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4—2:门岗〔1〕出入口:主出入 4 小时有人值守,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与外来车 辆的登记记录.〔2〕车辆疏导: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 通畅.4—3:巡逻岗〔1〕巡逻要求:①对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地下停车场等巡逻每班1人,每天至少巡查3次,有巡更记录,发现问题与时处理.②接受业主 〔使用人〕求助,回答住户的问询.〔2〕应急处理:①接到火警、警情1后0分钟内到达楼宇单元,协助保护 现场,与时疏散危(wei )险区域人员,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②在遇到异常情况或者住户 紧急求助时,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③小区有水灾、火灾、警情等 应急预案.5、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规X5—1:人员要求〔1〕人员配备:配置专职维修工2人,建造面积每增减4 万平米相应增减 1 人.〔2〕人员要求: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5—2:公用设施公共部位〔1〕房屋结构:①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美.②观房屋完好率达85%.房屋与时维修率、合格率 5%.③每年.1 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与使用安全的 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与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2〕门窗:每一个月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 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 开闭正常.〔3〕屋顶:每年检查1 次,发现屋顶防水层碎裂和屋面瓦破碎应与时告知 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暴雨到来前增加1检次查〕.〔4〕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每一个月一次对道路、路面、侧石、窨 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发现损坏与时安排专项维,修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5〕屋面、排水管道、化粪池:每半年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 道清扫、疏通一次;化粪池适时清理,保证化粪池出入口畅通,每季度1 次清理 明沟内的泥沙等垃圾. 〔6〕地面排水沟:每季度一次巡查、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砂与杂,计暴雨到来前,应与时检查. 〔7〕供排水系统:水泵和饮用水水池〔箱〕与时清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8〕公共照明:①楼道灯、道路灯完好0〔主干道亮灯率90%〕.②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业主或者使用.人 〔9〕消防系统:①消防泵、消火栓每半年巡查,一每次年保养一次.②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③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管网压力每半年检查一 次.④每年对消防知识进行1次宣传.〔10〕避雷系统:避雷装置每年检查一,证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三〕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0.:9元/月平方米〕1、综合管理服务标准1—1:机构设置〔1〕管理处设置: ①小区内设置固定管理和接待场, 小区建造面积 10 万平方米为基数,配置管理人员共4人,其中:经理〔处长〕1人,财务〔收 费员〕2 人,客服一人.建造面积每增减2 万平方米,可相应增减管理服务人员 一人.②配置办公家具、 等办公设备与办公用.品〔2〕人员要求:①小区经理有1 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②小区经理和 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③证小区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 取得岗位证书.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小区管理处进8时业务接待并提供服 务.〔4〕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每施年 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1—2:日常管理服务〔1〕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每施半 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2〕管理制度:①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工度作有记录.②制定 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3〕制度公示: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服务标准、收费依 据、收费标准、急修服务内容、投诉渠.道〔4〕报修、投诉受理: 4 小时受理业主或者使用人报.修急修1 小时内 到达现场处理〔预约除外.〕小修一日内修复.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②对 业主或者使用人的投诉 8小时内答复处理.〔5〕服务费收支: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向业主发布.一次〔6〕满意度调查:每年1 次对业主或者使用人进行满意情况普,时采取 多种形式与业主或者使用人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 0%,对测评结果分 析并与时整改.〔7〕特约便民服务:能提供2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 和2种以上便民 〔无偿〕服务.〔8〕业主活动:节假日有专题布,年组织一次以上的小区业主活.动 〔9〕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 备管理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10〕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 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X,账目清晰.〔11〕维修资金:建立维修资金管理制,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 管理,账目清晰.〔12〕接管项目:承接项目 ,时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严格按国 家相关规定进行查验.〔13〕装修事项:告知业主或者使用人装修须,加知强装修过程中的监督和 管理,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与时劝阻、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14〕其他: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2、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X 规2—1:机构设置〔1〕人员配置: 配置专职保洁工5人.建造面积每增减2 万平米相应增减 1 人.〔2〕人员要求:统一培训,挂牌上岗.2—2:楼内公共区域〔1〕生活垃圾:①按单元配置采集, 天定时清理一次.②装修垃圾定 点堆放,与时清理.〔2〕通道与楼梯台阶:①地面每周 .清扫一次.②楼梯间墙面每两个月除尘 一次.③大堂、门厅的##石、花岗石地面每季度保养一.发现业主擅自占用 现象应与时劝阻、制止.〔3〕扶手栏杆:楼梯扶手、栏杆每半个月擦抹.一次〔4〕天花板、公共灯具:每季度除尘一,天次花板、灯盖、灯罩、灯座无 污迹、无蜘蛛网.〔5〕指示牌信报箱:每月擦抹1次,保持无污迹.2—3:楼外公共区域〔1〕道路地面:每天清扫1次,道路无杂物,无积水.〔2〕绿地、明沟: 每天捡拾1 次,秋冬季节或者落叶较多季节适当增加捡拾 次数.〔3〕垃圾箱:每天清运一,次每周抹洗一次,垃圾无漫溢,垃圾箱〔桶〕、 果皮箱周围地面无垃圾.〔4〕公共灯具:每两月擦抹一,次璀璨清洁;2 米以上部份每季度擦抹、 除尘一次.〔5〕亭廊小品:对雕塑亭、廊、山石等小品定期.清洁 〔6〕健身设施:每3 天清洁一次〔擦拭表面灰尘、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月刷洗消毒1 次.与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断裂与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 理.〔7〕人工湖、喷水池:每周1次对喷水池、人工湖水面飘荡杂物打,捞 保持水体清洁.3、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X 规3—1:机构设置〔1〕人员配置:配置专职绿化3工人.建造面积每增减30000平米相应增减1人.〔2〕人员要求:统一培训,挂牌上岗.〔3〕绿化率:小区绿化0%.3—2:草坪〔1〕保存率:保存5%以上,生长良好.〔2〕修剪: 与时对草坪整治修剪,高度控制在12cm 以下.〔3〕清杂草: 每年适时除掉杂草,每年除杂草6 次以上.〔4〕灌、排水: 根据天气与长势情况每年浇6水—8 次,基本保持有效供 水,基本无积水.〔5〕施肥: 按生长情况,适时、适量每年施 #1遍.〔6〕病虫害: 严格控制病虫害,有针对性进行管理.〔7〕其它: 草坪生长良好,发现斑秃与时补植.3—3:树木.〔1〕保存率: 保存率90%以上,生长良好.〔2〕修剪: 乔木根据需要适时修剪,灌木整形修剪每年1遍以上,篱、球等按生长情况、造型要求适时修.剪〔3〕清杂草: 每年适时清除杂次以上.〔4〕施肥: 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5〕病虫害: 防治结合,与时灭治.〔6〕其它:乔灌木生长茁壮,树冠完整,球、篱生长茂密.3—4:花坛花境〔1〕布置:每年有2 次以上花卉布置,形成图案.〔2〕补种:缺枝、倒伏、枯死与时补.种〔3〕修剪施肥:与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每垃年圾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一次.〔4〕病虫害: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5〕其它:花坛设施时常保持完.好4、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X规4—1:人员要求〔1〕人员配备:配置专职保安10 人.每增加一个主出入口相应增4加人.建造面积每增减5000平米相应增减1 人.安全护卫人员以中青年为,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2〕技能训练:安全护卫人员接受过安全技能训练〔专项培训、岗中持续培训〕的比例0%.〔3〕技能水平: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熟设悉备小区环境,熟悉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4〕服装仪容: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服装,仪容仪表规X 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5〕器械配备:配备对讲装置或者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4—2:门岗〔1〕出入口:主出入 4 小时有人值守,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与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2〕进出人员管理:阻挠小商小贩进入小,对区外来人员进行问询.〔2〕车辆疏导: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通畅,对大件物品搬出进行登.记4—3:巡逻岗〔1〕巡逻要求:①对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地下停车场等〕巡逻每班1人,每4小时至少巡查一次,有巡更记录,发现问题与时处理.②接受.业主〔使用人〕求助,回答住户的询〔2〕应急处理:①接到火警、警情1后0分钟内到达楼宇单元,协助保护现场,与时疏散危(wei)险区域人员,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②在遇到异常情况或者住户紧急求助时,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③小区有水灾、火灾、警情等应急预案.4—4:监控岗〔1〕技防设施:①小区的监控中2心4小时专人值守,对所有监控点实施监控无遗漏.设备完好率达85%.②技术防X 设施〔如安防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等〕能有效使用,对所反应的信息实施管理并与时处.理〔2〕应急处理:①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安号护人员10 分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中心应接受用户的救助要,求解答用户咨询.②小区有水灾、火灾、警情等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上墙,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应急预案演.习5、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规X5—1:人员要求〔1〕人员配备:配置专职维修工3 人,建造面积每增减3 万平米相应增减 1人.〔2〕人员要求:上岗时佩戴统一标, 戴统一服装.5—2:公用设施公共部位〔1〕房屋结构:①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美.②观房屋完好率达90%.房屋与时维修率、合格率0%,并建立回访制度.③封闭阳台要统一有序,阳台〔包括平台和外廊〕的使用不得有碍观.④瞻每年1 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与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 现损坏与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2〕门窗:每半个月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3〕屋顶:每年检查1 次,发现屋顶防水层碎裂和屋面瓦破碎应与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暴雨到来前增加1检次查〕.〔4〕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每半个月一次对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发现损坏与时安排专项维修,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5〕屋面、排水管道、化粪池:每季度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道清扫、疏通一次;化粪池适时清理,保证化粪池出入口畅通,每两个月1 次清理明沟内的泥沙等垃圾.〔6〕地面排水沟:每两个月一次巡查、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砂与,杂物估计暴雨到来前,应与时检查.〔7〕公用走廊墙地面:墙面、.顶面粉刷层完5以上,面砖、地砖平整、无缺损.〔8〕亭、景观小品:每周一次对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发巡现查损坏即将修复,保持完好,保证其安全使用.〔9〕休闲健身设施:每月巡查一次休闲椅、室外健身设施,发现损坏与时修理,并保证设施安全使用.〔10〕安全标志:小区内设有组团与栋号、单元,小号区入口处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对危(wei)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适时检查,缺损与时补齐,保证标志清晰完整.5—3:公用设备〔1〕电梯:①遇电梯发生普通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3 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者其它重大事件,业服务人员10 分钟之内到场应急处理,专业人员45 分钟之内到场进行救助.②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设置紧急呼救装置的,应保证完好,发生故障时应确保顺畅通.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对督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并对情况进行记录.⑤做好运行服务,防止违章使用电梯,记录每日电梯运行情况,建档备案.⑥业主〔住户〕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与大件物,电梯进行必要的特殊保护、配置相应的物料箱.车〔2〕供排水系统:①总体供水设施每月检查一.泵、管道每4 年进行除锈、油漆一次.③水泵和饮用水水池〔箱〕:水泵每年保养,水水池〔箱〕每半年清洗、消毒、水质化验一次,水质符合国家标准.④水箱蓄水池应盖板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金属防护,网每年冬季对外露水管包扎、防.每两个月巡查一次污水泵、提升泵、排出,半年润滑加油一次.〔3〕公共照明系统:①楼道灯、道路灯完好率达85%〔主干道亮灯率95%〕.②景观灯、节日彩灯完好率8达5%.③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月巡查一.④次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业主或者使用.人〔4〕消防系统:①消防泵、消火栓每季度巡查,一每次半年保养一次.②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③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管网压力每半年检查一次.④每年对消防知识进行1次宣传.〔5〕智能化系统:①弱电系统配置完善〔至少有录相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巡更系统、电子显示屏、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2其项中以的上系统〕.②系统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与时维修.〔6〕避雷系统:避雷装置每年检查一,证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四〕四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1.:2元/月平方米〕1、综合管理服务标准1—1:机构设置.〔1〕管理处设置: ①小区内设置固定管理和接待场, 小区建造面积10 万平方米为基数,配置管理人员共5人,其中:经理〔处长〕1人,财务〔收费员〕2 人,客服2 人.建造面积每增减1.5万平方米,可相应增减管理服务人员一人.②配置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与办公用.品〔2〕人员要求:①小区经理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有历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者有1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②小区经理和管理人员有经从业资格培训获取的上岗,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X.③小区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管书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小区管理处进1行0小时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4〕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每施半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1—2:日常管理服务〔1〕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每施半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2〕管理制度:①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工度作有记录.②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3〕制度公示: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急修服务内容、投诉渠,服道务窗口布置应人性化.〔4〕报修、投诉受理: 4 小时受理业主或者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预约除外〕.小修一日内修复.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服务时限不得因节假日和歇息时间顺.②延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投诉 4 小时内答复处理.〔5〕服务费收支: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向业主发布.一次〔6〕满意度调查:每年2 次对业主或者使用人进行满意情况普,时采取多种形式与业主或者使用人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0%,对测评结果分析并与时整改.〔7〕特约便民服务:能提供3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3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8〕业主活动:节假日有专题布,年组织一次以上的小区业主活.动〔9〕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者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者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10〕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X,账目清晰.。

邯郸市物业收费标准

邯郸市物业收费标准

邯郸市物业收费标准一、物业管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邯郸市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合法,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内容、物业管理区域面积和业主共有部分面积等因素确定。

1.1 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照明、保安、消防设施维护、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等服务。

按照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1.2 物业管理区域面积是指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小区或楼宇的建筑面积总和。

根据不同的管理区域面积大小,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也会有所区别。

1.3 业主共有部分面积是指小区或楼宇内的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等面积,由所有业主共同享有。

根据业主共有部分面积的大小,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二、停车费。

在邯郸市,停车位资源紧张,停车费的收费标准也备受关注。

根据《停车场管理条例》,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合法,不得损害车主的合法权益。

2.1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停车场的位置、停车位的大小、停车时间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停车位位置越靠近小区或商业区,停车费的收费标准也会相对较高。

2.2 停车位的大小也是确定停车费收费标准的重要因素。

一般来说,大型车位的停车费会高于小型车位。

2.3 停车时间是指车辆在停车场停放的时间长短。

根据不同的停车时间段,停车费的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三、其他收费项目。

除了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之外,邯郸市的物业收费标准还涉及到其他一些收费项目,如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

3.1 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小区或楼宇的垃圾产生量、清运频次等因素确定。

3.2 水电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实际使用量和政府规定的价格确定。

总结。

邯郸市物业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确保不损害业主和车主的合法权益。

同时,物业公司在制定收费标准时,也应当充分考虑到业主和车主的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小区和楼宇的良好管理和运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邯郸市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邯郸市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邯郸市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24•【字号】邯政办字〔2016〕171号•【施行日期】2016.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邯郸市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邯政办字〔2016〕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24日邯郸市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建立和完善老旧住宅小区、庭院(以下统称老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主城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彻底解决老旧住宅小区脏乱差问题,根据《邯郸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2014〕4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美丽小区”和创建“文明城市”“洁净城市”目标,通过服务管理,为广大居民打造干净、整洁、有序、文明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服务及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老旧住宅小区,是指2000年以前开发建设,设计建设标准较低、配套设施不健全、物业服务用房及社区用房不达标、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本办法所称基本物业服务,是指为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由社区物业服务站提供的清扫保洁、维修维护、治安防范、停车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物业服务。

第四条基本物业服务管理遵循“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部门协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和社区居委会落实”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014最新版)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014最新版)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行为。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和原则;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提供公共性物业服务合同以外服务的特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设区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由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等级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和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管理制度)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管理制度)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管理制度)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壹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冀价经费[2004)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和关联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关联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壹政策,分级管理。

邯郸市主城区外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局负责主城区、(市内各区、邯郸县)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和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高级公寓、别墅区等高标准住宅区以及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以及特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关联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清洁卫生:指对住宅区道路、公共走廊、通道的清扫,上下水管道的清理,化粪池的清掏,外墙、公共水池、水塔的清洗、消毒及垃圾清运至转运站等。

绿化养护,是指对住宅区按规划要求栽种的花草、树木进行定期修剪、喷药、浇水、施肥、补苗等。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指导、协调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工作。

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清洁卫生,是指对住宅区内道路、公共走廊、通道的清扫,上下水管道的清理,化糞池的清掏,外墙、水塔的清洗消毒以及垃圾清运至转运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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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冀价经费[2004)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邯郸市主城区外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局负责主城区、(市内各区、邯郸县)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高级公寓、别墅区等高标准住宅区以及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以及特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清洁卫生:指对住宅区道路、公共走廊、通道的清扫,上下水管道的清理,化粪池的清掏,外墙、公共水池、水塔的清洗、消毒及垃圾清运至转运站等。

绿化养护,是指对住宅区按规划要求栽种的花草、树木进行定期修剪、喷药、浇水、施肥、补苗等。

秩序维护,是指配备专职人员值勤巡逻,维护住宅区正常生活秩序等。

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智理,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和住宅区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己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天线、照朋、消,防设施、道路、路灯、沟渠、公用厕所、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的维修、养护、管理。

不包括上述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务合同以外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特约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个别业主委托,为其提供公共性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对有专人看管的固定停车场、车棚,以及单独隔离、安装标准锁具的车位所收取的费用。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划分为五个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根据物业服务等级等因素制定统一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见附件1,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见附件2)。

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浮动幅度为该等级基准价上下浮动10%。

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变动情况对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适时进行调整,一般每年公布一次。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个别单项达不到该等级标准,可下定一级,或分别按项目确定。

邯郸市主城区外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统一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本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并报市物价局和房管局备案。

实行政府定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另文下发。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第九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度,除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外,其它涉及物业服务收费的行为(特约服务除外)市内各区、邯郸县向市物价局备案,其他县(市)、区均应向所在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物价部门核发物业服务费《等级标准证书》。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关于实行码标价的规定,将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着位置按要求进行长期公示。

第十一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也干制或酬金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采取那种形式由双方协商议定。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费用,盈亏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数额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的,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比例一般不应超过物业服务成本的1O%。

第十二条在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要根据本《办法》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未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内容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可暂由原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代表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本《办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要一致。

前法》协商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办公费用;3、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要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

电梯运行维护费不实行浮动,对一、二层住户除特殊要求外不收电梯费。

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物业管理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物业管理企业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费用保修范围内的由保修单位负担,并从相对应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金额中扣除。

第十四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要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

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文情况进行审计。

业主或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第十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相符的服务。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七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城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九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收益归业主所有,可用于小区建设或弥补物业管理服务费之不足。

成本摊入房价的经营性用房、存车棚、停车场、车位收益要专户专存,第二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费可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但不得一次性预收一年以上。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督。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和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家计委[1999J第1号令)和《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办法颁布前已经政府定价的普通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效期,至该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按本《办法》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物价局、市房管局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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