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涂料行业VOCs含量限值标准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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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涂料VOCs含量限值标准比较分析一、中国涂料使用VOCs排放估算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2012 年中国涂料总产量1272万吨,其中各行业涂料产量及比例变化情况见图1。根据最近各年度产量,加稀后按VOC增加10%计算,估算出各行业VOCs的排放量见图2。
二、中国涂料VOC含量限值与国外的对比
涂料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国防工业和新兴的高科技产业,起保护、装饰、标识和特种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重要工业材料。2012年全国涂料总产量1267.33万吨,产值约3000亿元。目前业内涂料总产量中,溶剂型涂料占51%左右,其余为水性、粉末、光固化、高固体等低污染型涂料。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溶剂型涂料比例大(美国溶剂型占30%左右,日本是35%~40%,德国是20%),产生的VOCs 比例高;国内大多数涂料缺少VOCs限值的标准,已有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为宽松。下面分别从外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和汽车涂料三个方面对比我国标准与国外的差距。
(一)外墙涂料
表1 中外外墙涂料VOCs含量限值标准比较
(二)溶剂型木器涂料
表2 中外溶剂型木器涂料VOCs含量限值标准比较
(三)溶剂型汽车涂料
表3 中外溶剂型汽车涂料VOCs含量限值标准比较
三、国外涂料相关行业对VOCs排放的法规标准
(一)美国
美国在1998年的针对消费及商业产品制定了VOCs排放标准律法(40 CFR Part 59),分别针对汽车修补漆、建筑涂料和消费品等行业限定了具体的VOCs限值。D部分详细的介绍了建筑涂层VOC的含量限值,其中也包含了木器涂料的限值,详见表X。汽车修补漆的限值在B部分进行了规定,前面已有介绍。此外,各州为了积极降低臭氧的浓度,也提出了比国标更加严格的管理条例,例如美国马里兰州为了更好的实现大气中臭氧的控制,提出比国家标准更高的的要求,其建议的规章规定,到2013年7月1日对涂层和清洗溶剂实行以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限值,详见表X和表X。
表1 –建筑涂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限值
(第59部分D分部分中的)
[除非另有规定,限值以每升稀释到涂料制造商推荐的最大值的涂料的VOC的克数表示,不包括任何添加到色彩基底中的水,豁免化合物,或颜料的量]
a给出的英制单位仅供参考。是否遵守将根据以公制单位表示
的VOC含量限值来确定。
b单位是每升涂料含VOC的克数(每加仑涂料含VOC的磅数),包括水和被豁免的化合物,稀释到制造商推荐的最大值。 [63 FR 48877, Sept. 11, 1998; 63 FR 55175, Oct. 14, 1998; 63 FR 32103, June 15, 1999; 64 FR 35002, June 30, 1999]
表1:建议的用于汽车和移动设施表面翻新和涂层时的汽车涂料VOC 含量限值
“被豁免化合物”排除了由美国环保局(U.S. EPA )确定的其光化学反应性可忽略不计的那些化合物, 经在COMAR 26.11.01.01 -
General Administrative Provisions (一般管理规定)中在“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术语下定义修订,它们被列在40 CFR §51.100(s)中。汽车涂层的VOC 含量限值。所有相关设施必须使用符合以下规章所规定的VOC 限值的涂层,不包括水和被豁免的化合物*
表2
:建议的用于汽车和移动设施表面翻新和涂层时的清洗溶剂VOC
含量限值
**为COMAR 26.11.32.04 - Control of Emission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Consumer Products (消费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中规定的疵瑕和焦油去除剂VOC 限值
(二)欧洲
欧洲鉴于减少VOC 排放是防治酸化和保护臭氧层战略规划的一部分,制定了指令2004/42/EC ,其中分别规定了油漆、清漆和汽车
表面整修产品中VOC的含量限值,此指令发布后,分为2个阶段来实施,分别由2007年和2010年的1月1日起,详细的限值规定详见表X和表X。
表X 油漆和清漆VOC含量限值
表X 汽车表面整修产品中VOC含量限值
(三)亚洲
日本在2004年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将重点源VOC排放标准列入了法规中,并提出了2010年比2000年降低30%的削减目标。
韩国1995年修订了《大気環境保護法》(Air Quality Preservation Act),提出了2000年比1995年降低50%的VOC削减目标,但针对于涂料的使用还没有出台对应的条文。
台湾在《空气污染防制法》第20条对于涂装(汽车制造业)进行监管,对建筑物外墙涂料有进行产品管制的计划。此外,台湾在2006年出台了VOC税,对排放VOC的企业进行了税收管理。亚洲各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详见表X。
表X 亚洲各国家的VOC相关法律法规
四、我国涂料相关行业的政策建议
1、开发水性工业涂料及粉末涂料
-水性汽车涂料
-水性防腐涂料-常温固化型水性无机富锌单组分水性丙烯酸、改性醇酸、环氧酯等水性双组分环氧涂料水性双组分脂肪族聚氨酯涂料-水性木器涂料
-大力发展粉末涂料
2、发展高固体分和无溶剂涂料,使用低毒、低MIR的溶剂
-高固含的环氧涂料
-高固含的聚氨酯涂料
-辐射(UV或电子束)固化涂料
-聚脲涂层材料
-有机/无机杂化高性能涂层材料
-使用碳酸二甲酯和醋酸仲丁酯作溶剂等
3、改进涂料VOC标准制定方式
(室内室外并举,环保标准而非质量标准)
4、改进涂料生产工艺-敞开式到全密闭式一体化;改进涂装生产工艺-可控制、密闭式、可回收式、循环利用式
(水幕,燃烧,吸收,吸附,过滤)